村委办公楼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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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办公楼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白庙村村委办公楼工程
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编制说明
1、编制说明
为确保白庙村村委办公楼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实现,使我公司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白庙村村委办公楼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编制程序
2.1、本监理实施细则在工程施工之前编制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2、本监理实施细则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3、编制依据
3.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3.2、勘察、设计等技术文件。
3.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3.4、合同文件。
3.5、专业施工验收规范及验收评定标准。
3.6、施工组织设计。
4、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的内容
4.1、熟悉工程总进度计划。
4.2、工程进度控制。
4.3、工程质量控制。
4.4、审查设计变更、洽商。
4.5、监督检查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4.6、审查主要建筑材料、主要设备的订货和核定其性能。
4.7、认定工程数量,签发(或会签)付款凭证。
4.8、工程验收。
4.9、整理工程有关文件并归档。
4.10、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5、使用范围
本监理实施细则只使用于白庙村村委办公楼工程内外全部工程的施工前期、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6、其他
在工程的监理工作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基础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场地平整
1.1、平整施工现场
按设计和施工要求范围和标高平整场地,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凡在施工区域内的软弱土层、垃圾、树根、草皮等全部挖除并进行妥善处理,做到文明施工。
1.2、修建临时设施及道路
根据施工安排修建简易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同时敷设现场供水、供电、管线路,并进行试水、试电及修筑施工现场内机械运行的道路。
2、施工测量放线
2.1、做好施工测量前的准备工作
阅读与校核图纸,校测仪器及测量用具。
2.2、测量验线工作的基本原则
2.2.1、验线工作应主动,验线工作要以审核施工测量方案开始,在施工的各主要阶段前,均应对施工测量工作提出预防性的要求,以做到防患于未然。
2.2.2、验线的依据要原始、正确、有效设计图纸、变更、洽商与起始点(如红线桩、水位点等)及已知数据(如坐标、高程等)必须是原始资料,最后定案有效并正确。
2.2.3、仪器与钢尺必须按计量法有关规定进行检定和校验。
2.2.4、验线的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主要包括:
(1)仪器的精度应符合验线要求,并校正完好。
(2)必须按规程作业,观测误差必须小于限差,观测中的系统误差应采取措施进行校正。
(3)验线本身先行闭合校核。
2.2.5、必须独立验线,验线工作尽量与放线工作不相关,主要包括:
(1)观测人员。
(2)仪器。
(3)测法及观测路线等。
2.2.6、验线方法及误差处理:
(1)场区平面控制网与建筑物定位,应在平差计算中平定其做弱部位的精度,并实地测验,精度不符合要求是应重测。
(2)细部测量,可不用低于原测量放线的精度进行验线,验线成果与原放线成果之间的误差处理如下:
A:
两者之差小于1/2倍限差时,对放线工作评为优良;
B:
两者之差大于1/2倍限差且小于2倍限差时,可对放线工作评为合格(可不必改正放线成果,或取两者的平均值);
C:
两者之差大于2倍限差时,原则上不予以验收,尤其是要害部位。
若次要部位可令其局部返工。
2.3、验线的部位关键环节与做若部位,主要包括:
2.3.1、定位依据桩位及定位条件。
2.3.2、场区平面控制,主轴线及控制桩(引桩)。
2.3.3、场区高程控制网及±0.000高程线。
2.3.4、控制网及定位放线中的最弱部位。
2.4、测量记录的基本要求:
原始真实、方法科学、计算有序、内容完整、字体工整。
2.5、测量计算工作的基本要求:
依据正确、方法科学、计算有序、步步校核、结果可靠。
3、报验与验线
3.1、承包单位应根据“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的要求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测量方案》。
只有当监理部审批认可后,方能按该方案进行施工。
3.2、基础验线时的允许偏差如下:
长度L、宽度B的尺寸(m)
允许偏差(mm)
L(B)≤30
30<L(B)≤60
60<L(B)≤90
90<L(B)
±5
±10
±15
±20
3.3、轴线的竖向投线,应以建筑物轴线控制桩为测站,并事先进行校测,确保其位置正确,投测的允许误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轴线竖向投测的允许误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每层
3
总高
(H)
H≤30m
5
30m<H≤60m
10
60m<H≤90m
15
90m<H
20
3.4、标高的竖向传递,应用钢尺从首层起始标高线竖直量取,当传递高度超过钢尺长度时,应另设一标高起始线。
每栋建筑应由三处分别向上传递,标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标高竖向传递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每层
±3
总高
(H)
H≤30m
±5
30m<H≤60m
±10
60m<H≤90m
±15
90m<H
±20
轴线的对角尺寸,允许偏差为边长误差的根号2倍,外轮廓线夹角的允许偏差为1度。
3.5、检测、桩位保护与复测,以保证桩位及标高的正确性。
4、基槽开挖与回填
4.1、施工准备:
4.1.1、在组织土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项目监理部。
4.1.2、定位放线后,方可施工。
4.1.3、应做好施工现场内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临时性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4.2、土方开挖:
4.2.1、检查施工方是否按照“土方开挖施工方案”的要求施工。
4.2.2、检查开挖过程中是否按规范及设计要求开挖。
4.2.3、注意事项:
(1)基础开挖应尽量避开雨季进行。
(2)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超挖;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排照明设施。
(3)施工中发现有文物或古墓,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4.3、土方回填:
4.3.1、填土前,应对填土基底和已完成的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
4.3.2、应对基底清理干净,对需要换填的地方进行换填。
4.3.3、回填土应符合规范要求
4.3.4、土方回填要按规范要求进行回填。
4.3.5、当挖土或填方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应按要求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报送监理签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第三章钢筋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钢筋工程质量要求
1.1、钢筋工程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力学性能检验
第5.2.1条
2
抗震用钢筋强度实测值
第5.2.2条
3
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
第5.2.3条
4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
第5.3.1条
5
箍筋弯钩形式
第5.3.2条
一般项目
1
外观质量
第5.2.4条
2
钢筋调直
第5.3.3条
3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
1.2、钢筋安装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力学性能检验
第5.2.1条
2
抗震用钢筋强度实测值
第5.2.2条
3
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
第5.2.3条
4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
第5.3.1条
5
箍筋弯钩形式
第5.3.2条
6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第5.4.1条
7
机械连接和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
第5.4.2条
8
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
第5.5.1条
一般项目
1
外观质量
第5.24条
2
钢筋调直
第5.3.3条
3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
4
接头位置和数量
第5.4.3条
5
机械连接和焊接的外观质量
第5.4.4条
6
机械连接和焊接的接头百分率
第5.4.5条
7
绑扎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和搭接长度
第5.4.6条
8
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
第5.4.7条
续表
项目
质量要求
一般项目
9
绑扎钢
筋网
长度
±10mm
网眼尺寸
±20mm
绑扎钢
筋骨架
长度
±21mm
宽、高
±5mm
受力钢筋
间距
±10mm
排距
±5mm
保护层厚度
基础
±10mm
柱、梁
±5mm
板、墙、壳
±3mm
绑扎箍筋、横向间距
±20mm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mm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5mm
水平高差
+3、0mm
2、钢筋工程的质量通病与监理质量控制
2.1.1、材质检查常见质量通病:
(1)无产品合格证、无出厂检验报告或抄件不符合要求。
(2)无进场复试报告。
(3)批量不清、超批量、漏检。
(4)化学成分不合格或加工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不正常,未做化学检验。
(5)机械性能不合格无交待,无加倍复试。
(6)运输、储存中钢筋标牌丢失、堆放分类不清。
2.1.2、钢筋锈蚀与污染。
2.1.3、钢筋代用及胡子筋处理不符合要求。
2.1.4、钢筋加工成型差。
2.1.5、不符合图纸和规范构造要求。
2.1.6、钢筋接头错误:
(1)接头绑扎、焊接形式采用不当。
(2)搭接长度不够。
(3)错开接头的百分率不符合规范。
(4)接头位置不当。
(5)梁、柱筋搭接接头处箍筋没加密。
2.1.7、钢筋锚固不符合规范要求:
(1)钢筋锚固长度不足。
(2)锚固形式不对。
2.1.8、钢筋绑扎不符合要求:
(1)主筋未绑扎到位。
(2)主筋位置放反。
(3)不设定位箍筋,主筋严重跑位。
(4)钢筋绑扎花扣、缺扣、松扣不符合规范要求。
(5)箍筋间距不均匀,绑扎不牢、不贴主筋。
(6)柱主筋的弯钩和板主筋弯钩朝向不对。
(7)钢筋接头不错开。
2.1.9、钢筋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要求。
2.1.10、有焊接要求的钢筋未做焊接实验。
2.1.11、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或焊工不符合施焊条件。
2.1.12、未按规范规定在现场截取试件做实验。
2.1.13、焊条、焊剂不符合规范要求。
2.1.14、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
2.1.15、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
(1)焊接钢筋清理不好,未认真选择好参数。
(2)对接焊头的段头不垂直、不平整。
(3)焊接接头错开百分比不对,距弯点不对。
2.2、钢筋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
2.2.1、钢筋原材的质量控制:
(1)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2)钢筋进入现场后,监理工程师应对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勒令承包单位将其清退出场。
(3)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应要求承包单位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4)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钢筋进场复试报告,对于复试不合格的钢筋应责令施工单位清理出现场。
(5)监理工程师对单位工程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次数不得少于实验总次数的30%。
2.2.2、监理工程师在巡检过程中,应要求焊工持证上岗,并进行抽检,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钢筋焊接。
2.2.3、监理工程师必须充分熟悉设计图纸,明确各结构部位设计钢筋的品种、规格、绑扎或焊接要求,特别应注意结构关键部位配筋的特殊处理,对有关配筋变化涉及到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工程洽商记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的结构施工图上。
2.2.4、对钢筋和解或机械连接进行外观检验,不合格的要求返工。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钢筋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的机械性能实验报告单,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责令承包单位进行返工处理。
2.2.5、在钢筋绑扎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以“监理通知单”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改正。
2.2.6、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2.2.7、对于以下几点构造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加强检查:
(1)框架节点箍筋加密区及梁上有集中荷载处的附加吊筋,不得漏放。
(2)具有双层配筋的顶板和墙板,应要求设置撑筋和拉钩。
悬挑结构负弯距钢筋应保证到位,采取措施防止踩压错位。
(3)钢筋保护层的垫块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
(4)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应正确,固定可靠、空洞周遍钢筋加固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2.8、浇筑混凝土之前,监理工程师应二次验筋,如有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单位,修整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第四章模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模板工程的质量要求
1.1、模板安装的质量要求见下表: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模板支撑、立柱位置和垫块
第4.2.1条
2
避免隔离剂污染
第4.2.2条
一般项目
1
模板安装的一般要求
第4.2.3条
2
用做模板的地坪、胎模质量
第4.2.4条
3
模板起拱高度
第4.2.5条
4
预埋件、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3mm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位置
3mm
插筋
中心线位置
5mm
外露长度
+10、0mm
预埋螺栓
中心线位置
2mm
外露长度
+10、2mm
预留洞允许偏差
中心线位置
10mm
尺寸
10、0mm
5
模板安装允许偏差
轴线位置
5mm
底模上表面标高
±5mm
截面内部尺寸
基础
±10mm
柱、梁、墙
+4、-5mm
层高垂直度
不大于5米
6mm
大于5米
8mm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mm
表面平整度
5mm
1.2、模板拆除工程的质量要求见下表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的混凝土强度
第4.3.1条
2
后张法预应力构件侧模和底模的拆除时间
第4.3.2条
3
后浇带拆模和支顶
第4.3.3条
一般项目
1
避免拆模损伤
第4.3.4条
2
模板拆除、堆放和清运
第5.3.5条
2、模板工程的质量通病及监理控制
2.1、模板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2.1.1、模板施工不符合要求:
(1)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能保证。
(2)无模板设计方案。
(3)整体性、密封性达不到规范要求。
(4)未按验收规范对模板工作做同步验收。
2.1.2、轴线发生位移:
(1)轴线定位错误。
(2)墙、柱模板根部和顶部无固定措施,发生偏差后不做认真的校正,造成累计误差。
(3)不拉水平和竖向通线,无竖向总垂直度控制措施。
(4)支撑刚度差,拉杆太稀,间距不规则。
(5)不对称浇筑混凝土,挤偏模板。
(6)螺栓、顶撑、木楔使用不当或松动,用铁丝拉结捆绑变形大。
(7)模板与脚手架拉结。
2.1.3、模板体系产生变形。
2.1.4、标高传递繁盛偏差。
2.1.5、接缝不严密、接头不规则。
2.1.6、隔离剂涂刷不符合要求。
2.1.7、模板自身清理、模板内清理不符合要求。
2.1.8、封闭的或竖向模板无排气口、浇捣口。
2.1.9、模板支设不符合要求。
2.1.10、拆模使混凝土受损:
(1)支模影响拆模。
(2)拆模过早,破坏混凝土表面及棱角。
(3)承重底模及其支架未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拆模。
2.1.11、其他支模错误:
(1)未按规定起拱。
(2)支模中遗漏预埋件、预留孔洞。
(3)合模前与钢筋及各专业未协调配合。
2.2、模板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
2.2.1、审核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
根据主体工程的结构体系、荷载大小、合同工期及模板周转情况等,综合考虑承包单位选择的模板和支撑系统是否合理,提出审核意见,审核要重点审核。
2.2.2、对进场模板规格、质量进行检查。
2.2.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模板隔离剂的有关资料。
2.2.4、墙、柱支模前应线在基底弹线,以校正钢筋位置,并未合模后检查位置停工准确的依据。
2.2.5、为防止跑模、账模、错位等造成结构断面尺寸超差、位置偏离、漏浆造成蜂窝、麻面,模板支撑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方案规定。
2.2.6、对模板拼缝、节点位置、模板支撑及加固情况,应认真检查,防止漏浆及缩颈现象。
2.2.7、梁、板底模当跨度不小于4米时应起拱,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一般起拱高度宜为1/1000—3/1000。
2.2.8、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标高、尺寸应复核,预埋件固定方法应可靠,防止位移。
2.2.9、模板在下列情况下要开洞:
一次支模过高,浇捣困难;有大的预留洞口,洞口下难以浇筑;有暗梁或梁穿过;钢筋密集,下部不易浇筑。
2.2.10、合模前钢筋隐蔽检查已合格,模内已清理干净,应剔凿部位已剔凿合格;合模后核验模板位置、尺寸及钢筋位置、垫块位置和数量。
符合要求才能浇筑混凝土。
2.2.11、模板涂刷隔离剂时,应清除模板表面的尘土和混凝土残留物,再涂刷,涂刷应均匀,不得漏刷或玷污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
2.2.12、混凝土整体接头的拆模控制:
(1)整体式结构承重模板,应控制与结构同条件养护试件达到下表规定的强度时方可拆除: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臂构件
——
≥100
(2)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伤。
(3)在拆除模板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停止拆除,经过处理后方可继续。
(4)大模板墙体施工,在常温下墙体强度必须达到1.2MPa,冬季施工全现浇混凝土应达到受冻临界强度4MPa后方可拆模。
第五章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混凝土工程的质量要求
1.1、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的质量要求
本工程使用的是商品混凝土,由郑州市发展混凝土公司提供。
在混凝土浇筑前要审查混凝土公司的资质,核查混凝土公司提供的商品混凝土的资料,若质量符合工程的要求方能用于工程中。
1.2、混凝土施工工程质量要求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混凝土强度等级及试件的取样和留置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的同配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时,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200立方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冬季施工还应留置转常温试块和临界强度试块。
(6)对预拌制混凝土,当一个分项工程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立方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7)建筑地面的混凝土,以同一配合比,同一强度等级,每一层或没1000平方也按一批计。
每批应至少留置一组试块。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
抗渗混凝土取样及留置
(1)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基本相同,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两组抗渗试块(每组6个试件);
(2)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立方应留置一组抗渗时间,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采取预拌制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3)留置抗渗试件的同时需留置抗压强度试件并应取自同一盘混凝土。
取样方法同混凝土第
(2)项;
(4)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
续表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3
初凝时间控制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一般项目
1
施工缝留置和处理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确定。
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方案执行。
2
后浇带留置和浇筑
后浇带的留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确定。
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方案进行。
3
混凝土养护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
对采取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天;对掺入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
(3)浇水次数应能保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水相同;
(4)采用朔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朔料布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
注:
A、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度时,不得浇水;
B、当采用其他品种的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C、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朔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D、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象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降温措施。
2、混凝土工程的质量通病及监理质量控制
2.1、混凝土工程的常见质量通病
2.1.1、混凝土工程施工常见质量通病:
(1)材质与试验不符合要求;
(2)试块留置不符合要求:
A:
标准养护试块数量不足,未留置备用试块;
B:
缺同条件试块;
C:
接头、留缝混凝土缺试块。
(3)施工缝留置与处理不符合要求:
A:
施工方案考虑不周,出现不应有的施工缝;
B:
没合理安排浇筑混凝土造成停歇而出现施工缝;
C:
不留置施工缝又无缓凝措施;
D:
施工缝位置不符合规范规定。
(4)混凝土浇筑不符合要求:
A:
浇筑混凝土我卸料平台;
B:
混凝土不分层或分层不清造成漏振、重振、易出不应有的施工缝;
C:
泵送混凝土,无有效控制措施,坍落度过大,浇筑混凝土太快,造成一次浇筑过厚,振捣失控,模板变形;
D:
接槎未铺设同混凝土同强度等级的石子砂浆;接槎砂浆不与混凝土同步浇筑;接槎砂浆厚度失控。
(5)混凝土浇筑施工中不对称浇筑混凝土,将模板挤偏,造成变形;
(6)在钢筋密集处,浇筑混凝土不符合要求:
A:
未采用相应粒径骨料的混凝土;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