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4040339 上传时间:2023-05-02 格式:DOCX 页数:93 大小:189.5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93页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93页
亲,该文档总共9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9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股票期权业务指南三篇Word文件下载.docx

一、限购

上交所期权业务实施对个人投资者买入额度进行限制措施。

证券公司应对投资者的限购额度进行前端控制,对超过额度导致的申报失败应在交易界面进行提醒及解释。

买入额度的确定,由证券公司依据投资者资产情况,设置相应的买入额度,投资者买入额度不得超过以下两者的最大值:

(一)客户在证券公司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的10%。

(二)前6个月日均持有沪市市值的20%。

买入额度按万取整数部分。

例如,max{全部账户净资产的10%,前6个月日均持有沪市市值的20%}=max{4.3万,9.5万},应设为9万。

证券公司前端控制参考算法(对每笔买入开仓申报):

∑(该账户持有各合约权利仓持仓张数*持仓成本)+已申报买入开仓但未成交金额+该笔买入金额>

买入额度(由证券公司核定并向上交所报备的额度),则该笔申报无效。

证券公司日常应接受客户提高或降低买入额度的申请,经审核(必须符合条件)通过后生效。

证券公司可自行设定针对客户买入额度的调整频率,但每年至少调整一次。

额度调整下一交易日生效,证券公司应及时提醒客户额度变更情况。

证券公司对客户买入额度调整后,如存在客户买入持仓超过新核定买入额度,不需要求客户进行平仓(对因额度调整导致的持仓超限需要技术系统进行区分),但不能新增权利仓持仓。

二、持仓限额

证券公司应监控客户及自身经纪业务的期权合约持仓情况,包括:

单个账户对同一合约品种(指同一合约标的的期权合约)权利仓持仓数量、单个账户对同一合约品种总持仓数量、单个账户对同一合约品种单日买入开仓数量、证券公司对同一合约品种的经纪业务总持仓数量。

单个账户对同一合约品种权利仓持仓限额指投资者持有该合约品种的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合约的权利仓合计不超过的数量。

单个账户对同一合约品种总持仓限额指投资者持有该合约品种的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合约的权利仓和义务仓(含备兑开仓)合计不超过的数量。

证券公司对同一合约品种的经纪业务总持仓限额指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持有该合约品种的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合约的权利仓和义务仓(含备兑开仓)合计不超过的数量。

对不同合约品种,可以设置不同的持仓限额。

证券公司可以对不同客户设置不同的持仓限额,但不得高于交易所规定标准。

前端控制具体如下。

对买入开仓:

权利仓已持仓数量+买入开仓未成交申报数量(撤单需扣减)<

=权利仓持仓限额

对卖出开仓:

权利仓已持仓数量+义务仓已持仓数量(包括备兑开仓)+买入开仓未成交申报数量(撤单需扣减)+卖出开仓未成交申报数量(撤单需扣减,包括备兑开仓)<

=总持仓限额

证券公司应就上述针对同一合约品种的持仓数量设置持仓比例预警值,确保投资者、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对同一合约品种的持仓不超过上交所规定的持仓限额。

同一合约品种持仓比例=对单个合约品种持仓数量之和/持仓限额。

为了对整个经纪业务持仓风险进行控制,证券公司应当对经纪业务中同一合约品种的总持仓进行前端控制。

对于经纪业务同一合约品种总持仓占持仓限额比例达到一定阀值(比如80%,证券公司可以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阀值)时,证券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向上交所提出调高总持仓限额的申请。

若需调整总持仓限额,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上交所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资信状况、交易情况等,对其额度申请进行审核。

表1同一标的持仓限额设置(单位:

张)

单个账户

证券公司

个人投资者

其他机构(包括一般法人机构和非自营、做市商的专业机构)

经纪

总持仓限额

权利仓持仓限额

*

三、单日买入开仓限额

证券公司应监控单个账户对同一合约品种的单日累计买入开仓数量,不得超过单日买入开仓限额(平仓后不计增单日可买入开仓额度)。

对不同合约品种,可以设置不同单日买入开仓限额。

对不同投资者,可以设置不同单日买入开仓限额。

该合约品种当日已累计买入开仓数量(撤单需扣减实际撤单数量)+该笔买入开仓数量<

=该合约品种单日买入开仓限额,否则该笔买入开仓无效。

表2同一合约品种单日买入开仓限额设置(单位:

机构

证券公司应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投资者单日买入开仓限额。

四、限额占用预警与调整

(一)证券公司应对投资者的持仓限额、单日买入开仓限额进行前端控制(针对开仓申报,对平仓不限制)。

对超过限额导致的申报失败应有提醒。

(二)对因上交所持仓限额调整或投资者申请的持仓限额到期导致投资者持仓超限,证券公司不需要求投资者自行平仓或对投资者的超额持仓进行强行平仓,但对开仓需按新的持仓限额进行限制。

对投资者额度使用情况与申请不符的,证券公司应及时对该投资者限制开仓并要求其自行平仓,同时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三)对违反上交所规定(不含上述第

(二)项)的超额持仓或买入开仓,如前端控制失效导致持仓超过上交所规定水平,证券公司应及时对投资者的超额持仓进行强行平仓,否则上交所将按相关规定对证券公司进行处理。

(四)投资者因套保等需要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向上交所申请提高持仓限额。

第三章保证金管理

一、客户保证金管理

(一)保证金水平

证券公司可按线性、非线性或其他可有效控制保证金水平的方式向单个客户收取保证金,可针对不同客户设定不同的保证金水平,但不低于《风控办法》要求的水平,即所司保证金标准。

证券公司对于客户认沽期权卖出开仓时所收取的保证金最高不应超过行权价与合约单位的乘积。

收取方法举例一:

保证金线性收取方式:

在所司保证金标准的基础上整体设置收取比例。

假如证券公司设置了20%的上浮比例,那么每张ETF认购期权维持保证金={结算价+Max(12%×

合约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

标的收盘价)}*合约单位*1.2。

收取方法举例二:

保证金非线性收取方式:

调整《风控办法》保证金收取公式里的个别或所有参数。

假如证券公司将按合约标的收盘价的12%调整为15%,那么每张ETF认购期权维持保证金={结算价+Max(15%×

标的收盘价)}*合约单位。

证券公司按线性、非线性或其他可有效控制确定的保证金水平时,在参数设置或调整时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几点因素:

1、可结合义务仓合约虚值或实值程度设置不同参数,使得深度虚值、轻度虚值、轻度实值和深度实值等不同状态的合约所收保证金的参数配置不一致;

2、临近行权日的参数调整;

3、临近较长节假日的参数调整;

4、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参数调整;

5、针对不同客户设定差异化参数;

6、根据风险压力测试或相关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进行调整等。

虚值程度公式如下:

认购期权虚值程度=(认购期权合约行权价-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收盘价

认沽期权虚值程度=(标的证券收盘价-认沽期权合约行权价)/标的证券收盘价

盘中监控取标的证券前收盘价,盘后监控取标的证券当日收盘价。

上述计算结果为负值时,该期权为实值期权,实值程度为该计算结果的绝对值。

虚值程度和实值程度的参数配置可以由证券公司自行定义。

如对ETF期权,轻度虚值可设置为:

认购或认沽期权虚值程度4%-8%,深度虚值可设置为:

认购或认沽期权虚值程度>

=8%。

亦可用其他方法定义虚值程度和实值程度。

证券公司应在投资者签署开户协议时,向客户明确可能导致保证金参数水平调整的情形。

若证券公司调整保证金水平参数设置,应当通过邮件、短信、交易客户端等渠道做好通知提醒工作。

(二)保证金收取

1、盘中开仓保证金收取

对同一期权合约,投资者可在交易时段(9:

15-15:

00)双向持仓(可同时持有权利仓与义务仓),上交所对卖出认购或者认沽期权时按开仓保证金水平计减结算参与人保证金可用余额,证券公司对客户卖出认购或者认沽期权时按开仓保证金水平扣减客户保证金可用余额,不能因日终时可与权利仓对冲而免收或少收。

2、盘后维持保证金收取

日终时由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对同一账户同一合约双向持仓数量自动进行对冲(取净头寸,优先对冲非备兑义务仓),调整为单向持仓。

中国结算按对冲后的单向持仓进行结算参与人维持保证金计收,证券公司按对冲后的单向持仓进行客户维持保证金计收。

3、到期被指派合约保证金收取

结算参与人层面,行权日日终,中国结算对于期权合约被指派的义务方按当日结算价格重新计收维持保证金,未被指派的合约不再收取维持保证金。

交收日日终,中国结算按“结算参与人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内的结算准备金余额/(行权交收资金-被行权合约对应的维持保证金)”的比例释放被行权合约维持保证金用于交收。

证券公司客户层面,行权日日终,对单个客户,如客户是净应收券或应收资金,证券公司不冻结资金;

如客户是净应付券,证券公司可以根据与客户在期权经纪合同中的约定,冻结相应合约标的,不足部分可以采取冻结衍生品资金账户部分资金方式(如合约标的收盘价*10%或能覆盖假设客户违约时现金结算的资金);

如客户是应付资金,证券公司可以根据与客户在期权经纪合同中的约定,冻结相应资金。

4、除权除息日保证金收取

除权除息日,上交所依据合约调整后的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与合约单位计增或计减证券公司的可用保证金额度。

而上一交易日日终,中国结算向结算会员按合约调整前结算价、合约单位收取维持保证金。

因此,对原有义务仓持仓平仓,释放的保证金金额会与上一交易日日终计算的维持保证金不一致,存在一些误差(由合约单位取整引起,但单张合约金额误差不大)。

除权除息日,如果出现上述不一致,证券公司应加强对保证金的管理。

同时,如果证券公司对客户保证金方式亦存在此问题,当日应及时向客户提醒或解释,并加强对客户保证金管理(可用资金或出金会有误差)。

(三)保证金监控

1、实时盯市(盘中试算)

区别于上述开仓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证券公司在客户保证金监控时,需增加对合约标的或期权合约交易价格变动带来的保证金变化的监控。

根据最新价格实时计算的客户持有某期权合约的实时价格保证金是指,客户持有该同一期权合约义务仓和权利仓对冲后剩余义务仓,按合约标的最新成交价格和期权合约最新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则取前结算价),根据证券公司设置的保证金水平计算的保证金。

证券公司应按最新价格计算各客户持有各合约所需保证金金额,监控其是否足额及变化情况。

2、盘中平仓和追保的实时监控

(1)客户实时风险值

证券公司应监控客户实时价格保证金占其保证金总额的情况,建议设立监控指标:

客户实时风险值1=按照公司保证金水平计算的客户实时价格保证金/该客户保证金总额(扣除行权待交收等冻结的资金后)。

客户实时风险值2=按照所司保证金水平计算的客户实时价格保证金/该客户保证金总额(扣除行权待交收等冻结的资金后)。

比如针对客户保证金收取按所司保证金标准整体上浮20%的证券公司,盘中客户ETF认购期权按照公司保证金水平计算的实时价格保证金={合约最近成交价+Max(12%×

合约标的最新价-认购期权虚值,7%×

合约标的最新价)}×

合约单位×

1.2。

客户保证金总额为客户衍生品保证金账户用于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总额,根据出入金、成交进行实时增减。

行权待交收冻结的资金为行权日或交收日,客户因行权或被指派应付券或应付款而被冻结的资金。

若客户实时风险值1和客户实时风险值2的分母出现负数,指标均为100%(证券公司可以自行设置其他数值);

如分母为0,当客户实时价格保证金>

0时,指标为100%,当客户实时价格保证金=0时,指标为0。

客户实时风险值1和客户实时风险值2的分母“该客户保证金总额(扣除行权待交收冻结的资金后)”包括了申报未成交冻结的资金。

证券公司亦可增设监控指标,例如增设客户实时风险值3=按照公司保证金水平计算的客户实时价格保证金/[该客户保证金总额(扣除行权待交收冻结的资金后)-申报未成交冻结的资金]。

当客户实时风险值3达到证券公司设置的阀值时,证券公司可以及时提醒客户撤单或追加保证金。

证券公司亦可按(客户实时价格保证金+行权待交收冻结的资金)/该客户保证金总额设计客户实时风险值,监控阀值自行定义。

(2)三条监控线

建议证券公司与客户在期权经纪合同中约定,对客户实时风险值设置公司盘中追保线、公司盘中平仓线、即时处置线。

其中:

公司盘中追保线:

监控客户实时风险值1,盘中追保线低于公司盘中平仓线(具体值证券公司自定)。

比如盘中追保线为90%,当盘中客户实时风险值1高于盘中追保线时,证券公司可以向客户发追保通知,并同时可以限制该客户新开仓。

公司盘中平仓线:

客户实时风险值1达到100%时,触发公司盘中平仓线。

当盘中客户实时风险值1高于公司盘中平仓线时,证券公司应及时通知客户(如上一交易日日终维持保证金已不足,并已发出强行平仓通知书,可不再通知),证券公司可在当日或者下一交易日规定时间对客户进行强行平仓。

即时处置线:

客户实时风险值2达到100%时,触发即时处置线。

当盘中客户实时风险值2高于即时处置线时,证券公司可以选择实时对客户进行强行平仓,直至客户实时风险值1处于公司盘中平仓线或追保线以下(具体由期权经营机构与客户约定为准)。

不做即时平仓的证券公司,可以在与客户约定的时间(如14:

30)统一发起当天客户的强行平仓或选择不强行平仓,但应做好相应的资金管理安排,提前准备好自有资金,履行日终对中国结算的结算义务。

3、提取现金的计算

(1)客户占用未对冲保证金

客户占用未对冲开仓保证金:

按照开仓保证金公式并按公司设立的收取水平计算的,以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和合约前结算价计算且为客户已成交和已申报开仓未成交的ETF期权义务仓合约(对双向持仓不进行对冲)所占用的保证金。

客户占用未对冲实时价格保证金:

按照开仓保证金公式并按公司设立的收取水平计算的,以合约标的最新价和合约最新价计算且为客户已成交和已申报开仓未成交的ETF期权义务仓合约(对双向持仓不进行对冲)所占用的保证金。

(2)客户可取现值

证券公司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与资金管理情况,在期权经纪合同中与客户约定客户取现的计算方法,计算方法及结果需要明确告知客户,可参考以下原则:

当日权利金净收入不可提取、当日平仓释放资金保证金可提取等(具体以与客户约定为准)。

计算方法举例如下:

可取资金=上一日日终结算后资金保证金总额(或当日期初资金保证金总额)+当日入金-当日出金-手续费+当日权利金收入-当日权利金支出-[max(客户占用未对冲实时价格保证金,客户占用未对冲开仓保证金)/提取线]-max(当日权利金收入-当日权利金支出,0)-行权待交收冻结资金-其他相关冻结资金。

(3)提取线:

设定一个比例(即提取线,不高于盘中追保线,由证券公司自行设定),客户未对冲实时价格保证金加行权待交收冻结资金及其他相关冻结资金占其保证金总额高于或等于该比例时,不可提取现金;

低于该比例时且符合其他约定条件时,可提取现金。

现金提取后,客户未对冲实时价格保证金加行权待交收冻结资金及其他相关冻结资金占其保证金总额不得高于该比例。

证券公司也可以不设置提取线,客户可取现值可以按扣除最大占用保证金及相关冻结资金后的可用余额计算,但应考虑避免当日日终出现维持保证金不足的情况。

(四)逐日盯市

1、客户维持保证金监控

客户维持保证金1:

按照公司保证金水平计算的维持保证金(持仓日终自动对冲后收取的保证金)。

比如针对客户保证金收取按上交所标准整体上浮20%的证券公司,收盘后客户ETF认购期权维持保证金1={结算价+Max(12%×

合约标的收盘价)}×

客户维持保证金2:

按照所司保证金标准计算的维持保证金((持仓日终自动对冲后收取的保证金))。

收盘后客户ETF认购期权维持保证金2={结算价+Max(12%×

合约单位。

2、客户维持保证金比例1与客户维持保证金比例2

证券公司应在日终对客户保证金进行逐日盯市,建议设立监控指标:

客户维持保证金比例1=客户维持保证金1/该客户保证金总额(扣除行权待交收冻结的资金后)。

客户维持保证金比例2=客户维持保证金2/该客户保证金总额(扣除行权待交收冻结的资金后)。

3、三条监控线

建议证券公司与客户在期权经纪合同中约定,针对客户维持保证金比例1和客户维持保证金比例2设置公司盘后平仓线、公司盘后追保线和交易所平仓线。

公司盘后平仓线:

为客户维持保证金比例1=100%时。

当盘后客户维持保证金比例1高于公司盘后平仓线时,公司应及时向客户发送强行平仓通知,并通知客户在下一交易日规定时间(比如14:

30)以前补足保证金或自行平仓;

若客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或自行平仓,证券公司应在下一交易日规定时间(比如14:

30)开始对客户实施强行平仓。

并告知,如下一交易日盘中进一步达到即时处置线时,证券公司可以选择实时对客户进行强行平仓。

公司盘后追保线:

监控客户维持保证金比例1,盘后追保线低于公司盘后平仓线(具体值证券公司自定)。

比如盘后追保线为90%,当客户维持保证金比例1高于盘后追保线时,证券公司应及时向客户发追保通知,并同时可以限制该客户新开仓。

交易所平仓线:

为客户维持保证金比例2=100%时。

当盘后客户维持保证金比例2高于交易所平仓线时,公司应及时向客户发送强行平仓通知,并在下一交易日开盘后尽快对客户实施强行平仓。

当日日终,需要证券公司用自有资金补足,确保日终客户维持保证金不低于按《风控办法》规定的保证金水平,不得挪用其他客户保证金。

4、保证金通知邮箱

证券公司可向与客户约定的客户专门邮箱或其融资融券业务邮箱,发送追保、强平等各类通知,并存档留痕。

证券公司可在期权经纪合同中列明并告知客户。

5、压力测试

证券公司应对客户保证金进行压力测试,包括对客户保证金进行特定品种、特定价格、特定情景的压力测试等。

证券公司盘中应重视对一定程度虚值期权合约的实时监控。

当标的ETF价格发生较大变化、所持合约虚值程度发生较大变化或从虚值转为平值时,证券公司应对该情况下客户保证金变化进行压力测试或进行评估,以应对客户保证金大量不足的情形。

(五)其他

1、证券公司可建立保证金分级管理与收取办法。

一方面,证券公司可根据投资者信用情况、业务权限和交易级别等收取不同程度保证金;

另一方面,证券公司对于自身风险管理能力较强、信誉良好的客户,在充分了解客户,并由客户签署调整保证金申请表和承诺书的情况下,可执行特殊保证金标准,但不低于《风控办法》规定的保证金收取标准。

2、临近行权日(包括行权日),为了防范客户在交收日出现交收违约风险,证券公司可以提高客户当月合约开仓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的收取比例。

二、备兑开仓客户保证金管理

(一)对因除权除息引起客户备兑证券不足的监控

1、事前通知

除权除息日前一日,证券公司应提醒客户合约标的将进行除权除息,将按调整后合约单位重新锁定备兑备用证券。

收盘后,针对备兑开仓客户,证券公司应再及时通知并提醒客户。

对于没有涉及分红的权益变更,证券公司可以提早对客户进行通知提醒,包括合约单位和行权价格变更信息等。

2、盘中监控

除权除息日,证券公司应在规定时间(比如上午一次、下午一次等)对备兑开仓客户的备兑备用证券数量进行监控,监控指标为盘中客户备兑备用证券不足数量。

证券公司可以与客户在期权经纪合同中约定,当客户盘中备兑备用证券不足时,证券公司可以冻结该客户证券账户中未锁定的合约标的;

如客户证券账户中无合约标的,证券公司应及时通知客户补足并锁定合约标的为备兑备用证券或自行平仓。

盘中客户备兑备用证券不足数量=开仓所需合约标的数量(按新合约单位)-已锁定的备兑备用证券数量-证券公司冻结的当日新增证券数量(买入等)。

当盘中客户备兑备用证券存在不足数量时,不得进行备兑新开仓,不允许进行备兑解锁。

可备兑解锁的数量不超过按(已锁定的备兑备用证券数量-按新合约单位计算的所有备兑持仓所需的备兑备用证券)计算的数量。

3、盘后监控

除权除息日,证券公司应对客户备兑证券进行监控。

收盘后,证券公司依据中国结算发送的“强行平仓通知书”,应及时向客户发送强平通知,并通知客户在下一交易日规定时间点(比如10:

00)以前补足备兑备用证券或对不足部分数量自行平仓。

下一交易日,若客户未在规定时间补足备兑备用证券或自行平仓,证券公司应在规定时间(比如10:

00)开始对客户实施强行平仓,并确保在11:

30之前不存在备兑证券不足情况。

(二)其他情况引起客户备兑证券不足的监控

交收日日终,证券公司应监控是否因行权交收等导致备兑证券不足而收到中国结算的“强行平仓通知书”。

交收日日终,客户应付券不足时,中国结算将使用备兑证券用于交收,从而导致该客户备兑证券不足。

在收到中国结算的“强行平仓通知书”后,应及时通知并提醒客户在下一交易日规定时间点(比如10:

00)以前补足备兑备用证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