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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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郑家坞镇振浦路天信服饰西侧
联系电话
138XXXX1012
邮政编码
322206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浦江县发改局
项目代码
2018-330726-18-03-091070-000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1830服饰制造
总用地面积(m2)
2400
绿化面积(m2)
/
总投资
(万元)
1316
环保投资
1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14%
评价经费
—
预投产时期
2020年12月
1.1项目由来
浦江心洁服饰有限公司购买坐落在浦江县郑家坞镇振浦路天信服饰西侧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信息表显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6393.75m2,项目总投资1316万元。
拟购置大电脑袜机、直缝机、烘箱等设备进行生产,达产后可形成年产200万双袜子生产线的生产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的规定,“七、纺织服装、服饰业21:
服装制造——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新建年加工100万件及以上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的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本项目无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新建年产200万双袜子,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为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管理条例》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
为此,浦江心洁服饰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单位受委托后,立即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进行实地踏勘,并对该区域周围环境进行了调查分析,编写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17年6月28日修订,2018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2017年6月21日修订,2017年10月1日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2018修改单,2017.9.1);
(9)《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2016年12月24日);
(10)《关于印发<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2014年12月30日)。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及2016修改单,国家发改委第36号令,2016.3.25;
(12)《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
1.2.2地方法律法规:
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修正)》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修正)》,2017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修订,2017年9月30日起施行;
5、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法【2012】10号,2012年2月24日;
6、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2014年7月10日;
7、关于印发《金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金政发【2018】51号,2018年12月28日;
8、《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2019年1月14日起施行。
1.2.3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原国家环境保护部;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生态环境部;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生态环境部;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原国家环境保护部;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原国家环境保护部;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生态环境部;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原国家环境保护部;
8、《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15.9;
9、《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2017.10.1实施;
10、《浙江省浦江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3-2020)》;
11、《浦江县环境功能区划》2016.9;
1.2.4其他依据
⑴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信息表;
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⑶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的技术资料。
1.3工程内容及规模
1.3.1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用地面积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6393.75m2,项目总投资1316万元。
本项目组成一览表见表1-1。
表1-1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用房
一二层为仓储,三层空置,四层为包装车间,五六层为织造车间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由当地自来水公司提供,总量约为350m3/a
排水系统
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
供电系统
用电量为30万度/年,由当地供电电网直接供给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集气系统、喷淋塔、加湿器、排气筒、车间通风装置
废水治理
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噪声治理
减振、隔声等
固废处置
暂存场所及委托处置
1.3.2项目总投资和建设内容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见表1-2。
表1-2项目产品组成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袜子
万双/a
200
1、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均为外购,原辅材料及能源耗用情况见表1-3。
表1-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序号
名称
本项目年用量
备注
1
涤纶
t/a
40
/
2
氨纶
10
3
包装袋
万个/a
100
2、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4。
表1-4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大电脑袜机
台
80
直缝机
4
空压机
吸风机
配袜机使用
5
压缩打包机
6
烘箱
个
8
0.4×
0.5
3、生产组织安排
本项目定员20人,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8:
00—17:
00),项目厂区不设食堂及宿舍。
4、公用工程
①给水:
本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公司提供,总量约为350m3/a。
②排水
雨水:
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进入雨水管网;
污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污水管网,送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三厂)处理,最终纳入大陈江。
③供电:
本项目用电量为30万度/年,由当地供电电网直接供给。
1.4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浦江县郑家坞镇振浦路天信服饰西侧,交通便利,给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备,能满足项目生产生活需要。
项目用地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为袜子的生产项目,项目符合浦江县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项目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和声环境能满足各功能要求,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
因此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1.5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现为空地,无历史遗留污染源,因此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污染问题。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社会环境简况
2.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与周围环境概况
2.1.1地理位置
浦江县位于金华市北部,东经119°
42′~120°
07′,北纬29°
21′~29°
41′之间。
东北邻诸暨市,东南接义乌市,西南与兰溪市毗连,西北和建德、桐庐市接壤。
县人民政府驻浦阳街道,距金华城区46千米。
面积915.34平方千米。
本项目位于浦江县郑家坞镇振浦路天信服饰西侧。
项目所在地周围情况如下:
东面:
为浦江天信服饰有限公司;
南面:
为空地(工业用地);
西面:
北面:
为振浦路,隔路为浦江天艺五金有限公司;
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寺朗村(厂区西侧,与厂界最近距离约209m)。
项目拟建地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环境现状概况见附图3,周边环境现状彩图见附图4。
2.2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2.2.1地形地貌
浦江县境内地貌以分割破碎的低山丘陵为主,西北高东南低。
级高峰为大畈乡朝天门,海拔1050m。
全县地表高低起伏,山丘广布,溪涧萦纡,东南为环山的浦江盆地,平湖、杭坪、虞宅等地有小块盆地错落,地貌类型分为平畈、岗地、丘陵和山地。
浦江县在区域性地质构造上,位于浙江江山—绍兴断裂带西侧,属华夏古陆南岭淮地槽钱塘江凹陷带。
新生代第四世纪,经受了最后一次冰川作用和湿热的脱硅富铝化作用,形成了红土砾石层,浦江盆地南北均有发育,构成浦阳江二、三级阶地面。
至上更新统期间,堆积的地层为含砾亚粘上,砾石风化度低。
土质紧实,分布于盆地边缘谷口洪积扇,缓慢倾斜,与浦江冲积滩地连成一体。
分布于沿江两侧的成狭长滩地的地层属近代溪流冲积砂砾层。
2.2.2气候气象特征
浦江县属亚热带季风气侯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丰富,光照充足。
受地形影响具有明显的盆地气候特征。
全县各地平均气温在13~17℃之间,地形、地势对气温高低有很大影响,浦江盆地最高(16.9℃),西北部山区最低(不到14℃)。
无霜期为209~246天。
浦阳镇年平均气温为16.4℃,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4.2℃,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28.3℃。
一般全年日照时数为1700~1950小时,日照百分率40~45%。
全县各地年平均降水量在1250~1550mm之间,年平均降水日数在145~165天之间,山区多于盆地。
年降水量最多为2101.7mm,年最少降水量仅为856.3mm。
各季节降水量分布亦极不均匀,5~7月上旬降水量占全年1/3以上,而10月至次年2月,降水量还不到全年的1/4,浦阳镇年最大降水量为1886.8mrn,年最小降水量仅984.9mm。
全县年平均风速1.25m/s,7月主要是西南风和偏西风,其余各月以东风和东南偏东风居多。
浦阳镇风向频率以ESE和E风向为主,ESE和E风向占全年频率的21%。
境内静风频率较高,达15.7%。
浦江县灾害性气象有5~10月份的暴雨和大暴雨,3~4月的风雹,7~8月的大风,大风来时常伴有暴雨。
2.2.3水文特征
浦江县水系发达,江河交错,境内主要水体有浦阳江,壶源江、大陈江,浦阳江从县城南面自西向东贯穿而过,属钱塘江一级支流,支流发达,呈树枝状分布,浦阳江具有源短流急,河床比降大,径流季节性变化明显等山溪型特征。
宽度在20~75m之间,城区内主要有西溪、东溪、中干渠,溪水最后与浦阳江连通。
2.3社会环境概况
2.3.1浦江县概况
浦江县位于浙江省中部偏西,浙中城市群的西北部。
东南界义乌,东北连诸暨,西南与兰溪毗连,西北与建德、桐庐接壤。
浦江县是国务院文化部批准命名的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同时还作为全国最大的水晶加工基地,素有“书画之乡、水晶之都”的美称。
全县辖7镇5乡3个街道办事处,20个居委会、409个行政村。
县域面积915.3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73万公顷,占19.3%。
人口主要集中在河江两岸的平原地区,其次为丘陵山地。
浦江有“水晶之都”、“挂锁之城”、“绗缝家纺名城”之誉。
工业产业众多,目前已基本形成服装、针织、水晶、制锁、绗缝等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和块状经济。
其中水晶、挂锁分别以70%以上的市场占有率而成为全国最大的产品集散地,花边绗缝为全国最主要的加工出口基地之一。
2.3.2郑家坞镇概况
郑家坞镇位于浦江县东部,素有"
金华北大门"
之称,曾荣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是省级星火示范乡镇、金华市科技进步先进单位、小康乡镇。
1992年,成立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2005年,改设为开发分区。
全镇占地面积2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155亩,下辖18个行政村,总人口1.2万,流动人口6000余人。
全镇现有企业181家,主导产业为纺织服装、五金制锁、水晶饰品、木制品加工、磁性材料、饮料食品等,支柱产业为毛纺、锁具、皮具、建材等。
全镇共有耕地5155亩,山林19000亩。
水利设施完善,有10万方以下小
(二)型水库45座,10万方以上小
(二)型水库3座,共有山塘水库225处,受益农田3450亩。
现发展有粮油、名优茶、花卉、林果苗木、葡萄、蜜梨、蔬菜、奶牛等产业。
有"
万方腐乳"
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有"
乐福园"
奶制品厂,有"
惠农"
食品加工厂等镇农业示范企业。
2.3.3浦江县城市总体规划
根据浦江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县域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如下:
县域产业结构高调整的思路是:
以效益农业为目标,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生态林业转变,调整农业结构与粮食产量的关系,形成畜禽、蔬菜、果品、竹木、茶叶、水产等6大产业链为主的农业经营格局。
优化升级工业结构,形成制衣、织造、绗缝为重点的纺织服装业,以锁业、自行车为重点的五金机械业,以水晶产品为重点的工艺饰品业,以造纸、彩印为重点的包装印刷业,鼓励新材料、软件、生物制品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第三产业结构逐步调整,商贸业逐步形成大型购物中心、专业商业街、商品交易市场和分布合理的生活必需品供应网点并举的多元化布局。
规划建设黄宅特色市场和浦江粮食批发市场。
本项目属于袜子制造,根据《浦江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本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浦江县城市总体规划的产业定位,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增长,不会影响区域规划的实施,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浦江县域总体规划要求。
2.4浦江县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于浦江县郑家坞镇振浦路天信服饰西侧,根据《浦江县环境功能区划》(2015.9),该项目所在地区名称为“郑家坞镇优化准入区”,编号为0726-Ⅴ-0-3。
该区规划内容如下:
1、基本概况
郑家坞镇优化准入区面积6.22km2,东部与义乌交界区域形成具有特色的明星城镇,浦义通道的建设,拉近与义乌市的时空距离,对交界区域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提升县域城镇分布格局,而且有利产业发展。
建设特色化创新基地、休闲度假区、特色居住区、浦江县现代服务业孵育基地。
2、主导功能及目标
主导环境功能:
提供维持城镇发展的资源配给、污染净化、物质循环等功能,保障生产生活环境安全。
主导环境功能目标:
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或达到相应的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或达到相应的大气环境功能区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关评价标准;
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或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管控措施
除经批准专门用于三类工业集聚的开发区(工业区)外,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
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环境功能目标实现情况,编制实施重点污染物减排计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优化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布局,在居住区和工业功能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禁止畜禽养殖。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
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
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
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袜子生产项目(不含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属于一类工业项目,位于浦江县郑家坞镇振浦路天信服饰西侧,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最终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产生的废气、噪声经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可达标排放,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回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本项目基本符合该区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5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三厂)概况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原郑家坞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11年11月投入运营,污水处理采用厌氧-缺氧-好氧法工艺(简称A2/O法),设计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出水排至大陈江,污泥脱水至含水率达到60%外运处置,污水进水水质在设计范围内的情况下,污水厂达标运行情况良好。
图2-1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四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目前,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已经完成一期工程的提标改造工程,规模同一期工程,为0.5万吨/日,出水水质由目前的一级B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提标改造工程内容为新建砂滤池及其配套设施,不涉及污水收集管网的铺设。
本项目位于浦江县郑家坞镇振浦路天信服饰西侧,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工程已完成管道铺设,其污水管接入主管网并排入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三厂)处理后排放。
三、环境质量状况
3.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环评根据浦江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其中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引用已有监测数据,对声环境质量进行现场实测。
3.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引用浦江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2017年大气常规监测数据平均值,监测结果见表3-1。
表3-12017年浦江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统计表单位:
mg/m3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评价标准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0.008
0.06
13.3
达标
NO2
0.029
0.04
72.5
PM10
0.056
0.07
PM2.5
0.038
0.035
108.6
未达标
CO
24小时平均质量浓度
0.6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质量浓度
0.096
0.16
60
监测结果表明,2017年评价区域监测点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PM10、CO、O3年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PM2.5的年平均值达不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其原因主要是汽车尾气及扬尘排放量的增加。
住建、环保、城管、交通等部门应该加强联动,各司其职严格扬尘防控,如工地加强控尘措施监管,道路增加洒水次数,道路清扫增加机扫率,拆迁工地必要时暂时停工等,降低扬尘污染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金华市环保局制定了《金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以加快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3.1.2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拟建地附近地表水体为大陈江,根据浦江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大陈江地段,序号为钱塘江243,水功能区为大陈江义乌、浦江农业用水区(G0*******03023),水环境功能区为农业用水区(A010*********),目标水质为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为了解项目附近水体的水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采用浦江县环境监测站2016年对大陈江龙潭断面的监测数据平均值进行分析评价,监测结果见表3-2。
表3-2大陈江水质监测结果(单位:
mg/L)
断面
日期
pH
DO
高锰酸盐指数
NH3-N
BOD5
TP
大陈江龙潭断面
2016平均值
7.14~8.41
8.2
2.7
0.259
<2.0
0.107
Ⅲ类标准
6-9
≥5.0
≤6.0
≤1.0
≤4.0
≤0.2
单项评价
Ⅰ类
I类
II类
II类
I类
由表3-2可知,大陈江龙潭水质监测断面中pH、DO、高锰酸盐指数、TP、BOD5均到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3.1.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浦江县郑家坞镇振浦路天信服饰西侧,项目厂界北侧临振浦路,故项目厂界北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①监测点位
根据本项目工程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