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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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目的
根据国家相关制度和法规的规定,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通化制梁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三、制度内容
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制内容:
1)平面布置: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2)土方工程:
应根据基坑、沟渠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3)规范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
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
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要求和质量合格电气元件;4)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5)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2、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
包括制梁台座和存梁台位、提梁机便道、门吊基础、钢筋骨架吊具、钢结构厂房、大型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
3、制梁台座和存梁台位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冻设施,并不得有积水。
2)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应保持水平。
3)当气温降到5℃以下时,管道、水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4)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应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5)装有轮胎的施工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6)浇筑地下工程的混凝土前,应检查土边坡有无裂缝、坍塌等现象。
7)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线必须架空在3m高以上。
在深坑和潮湿地点施工必须使用低压安全照明。
8)制梁台座和存梁台位按照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4、门吊便道和门吊基础安全技术措施
1)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应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2)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3)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4)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5)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应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6)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
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7)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
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空越过。
8)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的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9)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0)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1)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
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2)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3)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电开关保护,按“一机一开关”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
14)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5、钢筋骨架吊具和厂房结构安全技术措施
1)钢筋骨架吊具和厂房需对其结构进行计算,如采用通用图,可以直接进行加工。
2)焊接加工时,焊缝高度、长度和焊接质量要满足设计要求。
3)厂房在坡屋面上工作,首先检查屋面檩条是否平稳、牢固。
波瓦要顺坡堆放,每垛不得超过三张,禁止将材料放置在不固定的横椽上,以免滚下或被大风吹落,发生事故。
4)厂房在坡屋面上钉铺薄钢板时,必须用带楞的防滑板梯,没有屋面板的工程,必须将防滑板反面两头钉牢挂钩及木楞。
5)厂房屋面在有霜、结冰或刮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进行工作。
6)无论何时剪下的碎钢板,都应及时进行清除,以免刺伤腿脚。
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制度
1、开工前,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除口头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
2、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3、安全技术交底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制梁场实施。
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制梁场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4、工序安全技术交底
1)钢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a.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b.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它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c.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d.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
e.切割机使用前,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是否漏电,并接漏电保护器。
切割机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f.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平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g.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h.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及钢筋伤人。
g.钢筋冷拉时,冷拉线两端必须装置防护设施。
冷拉时严禁冷拉线两端站人、或跨越、触动正在冷拉的钢筋。
2)钢筋焊接
a.焊机必须接地,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对于焊机导线及焊钳导线处,都应接地绝缘。
b.室内电弧焊应有排气通风装置。
焊工操作地点相互之间应设挡板,以防弧光刺伤眼睛。
c.焊工必须穿戴防护衣具。
电弧焊焊工要戴防护面罩。
焊工应站在干木垫或其他绝缘垫上。
d.焊接过程中,如焊机发生不正常响声,变压器绝缘电阻过小、导线破裂、漏电等,均应立即进行检修。
3)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a.模板存放时放应满足自身条件要求的自稳角,长期存放模板,必须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存放架上,或者平堆放,不得靠在其他模板或物件上,严防滑移倾倒。
b.模板起吊前,应检查吊装用绳索、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完整有效,并应先拆除一切临时支撑,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起吊。
模板起吊前,应将吊车的位置调整适当,做到稳起稳落,就位准确,禁止用人力搬动模板,严防模板大幅度摆动或碰倒其它模板。
c.模板组装或拆除时,指挥、拆除和挂钩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方可操作,严禁人员随模板起吊。
d.模板上下梯道,走道和防护栏杆等附属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
e.拆模起吊前,应复查销杆、连接杆等是否拆净,在确无遗漏且模板与梁体完全脱离后方可起吊,拆除时,应先挂好吊钩,紧绳索,再行拆除销杆和担。
吊钩应垂直模板,不得斜吊,以防碰撞相邻模板和梁体,摘钩时手不离钩,待吊钩吊起超过头部方可松手,超过障碍物以上的允许高度,才能行车或转臂。
模板就位和拆除时,必须设置缆风绳,以利模板吊装过程中的稳定性。
在大风情况下,根据安全规定,不得作高空运输,以免在拆除过程中发生模板间或与其它障碍物之间的碰撞。
f.模板安装就位后,要采取防止触电的保护措施,要设专人将模板串连起来,并同避雷网接通,防止漏电伤人。
g.模板拆除后,应及时清除模板上的残余砼,并涂刷脱模剂,在清扫和涂刷脱离剂时,模板要临时固定好,板面相对停放的模板间,应留出50—60cm宽人行道。
4)混凝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a.混凝土搅拌机启动后,应等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后要及时加水,添加新料必须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时启动搅拌机。
b.搅拌机不准超载使用,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从料斗下通过或逗留。
c.搅拌机在运行时,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由无证人员代为操作。
d.作业中发现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e.施工现场需要对搅拌机进行检查维修时,先切断电源并挂牌,专人监护,再进入搅拌筒内处理障碍,确保维修安全。
f.对搅拌机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维护(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g.用平板车运输混凝土时,挂钩人员要与龙门吊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严禁吊钩没挂好而起吊。
h.使用振动棒和振动器前应检查电源电压,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振动棒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5)养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a.起吊养护棚时要先检查吊环和钢丝绳的可靠性,同时将四周下垂蓬布收起,确保无误后方可起吊,起吊时专人指挥。
b.在6级以上大风情况下,不得进行养护棚起吊和运输,以免发生养护棚与其它障碍物之间的碰撞。
c.定期检查蒸汽管和分汽包的使用情况,出现异常时及时更换和修理。
d.金属测温计的悬挂必须牢靠,防止在有风情况下和查温时脱落砸坏。
e.开启蒸汽阀门时,应缓慢进行,以防热水或蒸汽喷射伤人。
f.进入养护棚检查蒸汽管道和测温时,必须两人一起进入,相互照应,避免出现缺氧窒息意外。
g.进行桥面洒水养护时,要注意水管等洒水工具的摆放,防止出现高空坠物和绊倒坠落。
6)张拉工序安全技术交底
a.夹片与锚板锥孔不应粘附泥浆或其它杂物,且不允许锈蚀。
(若有轻微浮锈,应彻底清除)
b.对表面有锈的钢绞线,张拉前应彻底除锈。
c.锚具安装到位后,应及时张拉,以防止因锈蚀而产生滑丝,断丝。
d.限位板应根据钢绞线的实际外径来选择。
e.张拉系统使用前应进行标定;张拉时必须挂安全标识牌,禁止行人进入作业区,张拉时千斤顶后不得站人。
f.张拉锚固后应及时压浆,应在48小时内完成,如情况特殊不能及时压浆者,应采取保护措施,保证锚固装置及钢绞线不被锈蚀,以防滑丝。
7)压浆工序安全技术交底
a.搅拌机和压浆机必须放置在坚实的基础上,注意调整好上料平台、卸料平台与使用斗的高度。
b.压浆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发给上岗证方可上岗,无证不准操作。
c.搅拌机作业前应检查确认转动部位、工作装置、防护装置等零部件齐全良好有效,下料前应先空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方可加料加水进行搅拌。
d.搅拌机运转中不准用手或木棒等工具伸进搅拌筒内清理灰浆和拌料。
e.搅拌机或压浆机作业中如发现故障不能转动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桶内灰浆倒出后进行检修排除故障,如超过45分钟必须清洗管道,以免堵管。
f.压浆管安装和拆卸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眼镜,防止浆体溅射入眼睛。
g.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开关箱加锁,清理机身内外的灰浆,做好场地清洁工作。
h.对搅拌机、压浆机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维护。
8)吊梁工序安全技术交底
a.起吊桥梁之前,先对提梁机及起吊部件检查,确认无故障后再开始工作。
b.采用900t轮胎式提梁机吊梁,在起吊时先缓慢起吊,在梁体底面稍稍离开台座顶面时,停止起吊,静停2min后,再重新开始起吊。
c.吊运过程中,提梁机主臂下不允许站人。
d.配备专用的通讯工具进行联络,由专人统一指挥桥梁的吊运。
e.桥梁放至存梁台位上时,需缓慢轻放。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主要施工设备进场验收与维护
1、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前确认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设备安放是否稳固。
2、设备安装完毕必须进行调试、验收。
设备维修、操作、管理人员参与设备的调试验收,并做好记录。
验收合格后开出《设备竣工验收单》方可使用。
3、特种设备必须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发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主要施工设备分别由专人负责保养、维护,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
6、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杜绝不安全因素。
(二)特种设备定期安全检验、检定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是指安全程度要求较高,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机械设备。
它包括:
各类起重机械、厂内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等。
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
3、特种设备购置、安装应经设备部、安质部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4、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计划,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安装、检验单位进行安装和检定,按规定的检定周期及时送检,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检验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取得合格证的,不得投入使用。
5、禁止转借、转租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报废时,同时将使用证、牌照交回设备部,并报安质部备案。
6、特种设备操作属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审核,
取得授权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
7、严格执行安全设备定期检验、检定制度。
1)安全生产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等,要严格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检定周期按每年检定进行一次。
2)安全设备必须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并认真做好设备运行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中铁九局通化梁场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上级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任职资格后,方可任职,并持证上岗。
2、对所属职工及招用的临时工(农民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3、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性能和注意事项,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除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外,铁路营业线施工作业的防护员、巡道员比照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严禁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其中:
1)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必须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2)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方可上岗。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
4)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业务水平。
5、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意识教育,主要从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制梁场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案例分析可以使其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教训,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6、制梁场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
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7、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梁场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安全费用专项科目,专门用于安全使用,不准挪作他用。
2、工管部要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认真做好安全费用的投标报价工作,切实保证安全费用的来源。
3、中铁九局中标的工程项目,中铁九局留取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10%,作为全局(或梁场)性安全生产和管理投入。
4、梁场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要制定计划。
5、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监督检查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6、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和设施;
(2)安全宣传、教育;
(3)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4)安全检查与评价;
(5)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
(6)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7)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安全事故逐级报告制度
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安全监察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以备对事故的调查。
严禁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严禁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一)轻伤事故及其它一般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4小时内;重伤事故发生后,必须在12小时内;多人伤亡或死亡事故、铁路交通事故及其他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必须在1小时内;逐级报到中铁九局调度,单位负责人应按规定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二)事故发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用电话、电传等方式及时逐级报告相关管理权限单位,并在3天内向中铁九局及分公司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1.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
2.发生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
3.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6.事故报告单位。
(三)事故报告调查程序。
a.事故快报: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逐级上报,制梁场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和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
b.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如无特殊原因,应经事故调查机关同意。
2)事故调查。
制梁场发生轻伤事故,一般重伤事故,由制梁场负责人组织安质部、工会等部门进行调查,发生一次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等部门进行调查,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3)事故分析。
a.原因分析,即是直接原因还是间接(管理方面)原因。
b.事故性质是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还是破坏事故要分清。
4)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必须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能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能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能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a.对发生事故处理一般按事故的轻重大小可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三种。
b.经济处罚:
一是制梁场内部按奖惩办法查处;二是行政执法机关按有关行政法规查处。
c.行政处分:
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对事故责任者以行政处分;凡因各种伤亡事故而受到各种行政处分的人员,追究其经济处罚。
5)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a.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伤亡事故的;
b.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
c.发现险情既不报告,也不采取积极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d.在工作时间或间歇时间擅自动用设备、设施、工具导致伤亡事故的;
e.无证驾驶或擅自动用企业机动车量肇事导致伤亡事故的;
f.因采购不合格原材料、设备、防护用品等,造成伤亡事故的;
6)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对有关人员加重处罚:
a.对已发生的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b.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造成次生灾害,致使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扩大的;
c.事故发生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d.袒护、包庇事故责任人的,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活动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
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
(一)班组必须切实执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上班前各班组应实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
2、上岗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穿戴情况,查现场的各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3、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
(二)班前安全提醒和班后安全总结制度
1、班组每天应坚持进行班前会,做到“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
2、班组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早点名时,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提醒,交代今天工作安全注意事项,使作业人员明白有危险地方,提前做到预防。
3、班后必须开好安全总结会,做好今天的安全总结工作。
工长并做好记录,填写好班组日志,月末交给中心安全专职人员。
综合办公管理制度
(一)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1、制梁场必须配备门卫值班人员,制梁场环境治安保卫部对门卫值班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进行督促检查。
2、施工现场必须安排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巡逻检查,严防偷盗和破坏活动。
3、材料运出现场,应填写证明。
4、发生事故或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侦破案件。
5、对制梁场内的一切建筑物资,设备的数量、规格进行查对,符合出门单的准予出门,凡是无出门单或者出门单与实物不符的,门卫有权暂扣。
节假日和下班以后,原则上不准物资出门,如生产急用,除了必须有出门单据外,经办人员必须出示本人证件,向值班门卫登记签名。
6、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违章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和纠正。
7、提高警惕,对职责范围内的地区进行巡视、检查,防止发生偷窃或治安事故的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8、外单位人员和车辆进入制梁场,必须在值班室登记,经门卫同意后方可进入,夜间访友者必须在晚上十时前离开。
9、外单位车辆不得在制梁场内停放过夜,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制梁场领导批准同意。
(二)卫生保洁制度
1、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区划分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员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
2、施工区卫生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
3)为了广大员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
4)施工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