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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吏部浮沉正稿

黎淳的吏部浮沉

◎徐启华

成化十四年(1478)五月十二,黎淳由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升为吏部右侍郎(正三品)。

皇帝几乎同时颁达的诰命①(①族谱抄件在时间和官职上有误差,说明见本书副编“黎淳有关史料汇编·诰敕”。

)中说:

“吏部乃藻鉴人物之地,而侍郎实佐其长,所以辨论官材,进退贤否,以弼成国家之治理,非操履端方,才识精敏之士,曷足称焉。

”先以简明扼要的语言将吏部职权和侍郎职责及其德才要求说得清清楚楚。

其职责是辅佐本部尚书考察辨别官员才能操守,进用贤能官员,降黜不称职者,辅佐君王达到治理天下的理想境界。

而且对黎淳担任此职应具有的才、德、识也有积极的肯定与预期。

然后历述黎淳的进入仕途后的履历和“累著才猷,积有劳效”的表现,最后赐以诰命并予以勉励:

“进尔通议大夫,锡之诰命,以示褒嘉。

尔尚益竭乃心,励乃行,务使官得其人,才称其职,副朕委任之重。

”说明黎淳在翰林院和东宫的工作得到了朝廷的充分肯定,现在的擢升预示着更加光明的仕途前景。

交代一下明朝的行政机构设置。

明初,朱元璋对以往政治制度进行了大胆的变革和创新。

撤销行中书省,设立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掌各省行政、司法、军事权力,三者地位平等,互不统摄,向中央负责。

全国分为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十二个布政使司,洪武十五年(1382)增设云南布政使司。

加上北直隶(北京)、南直隶(南京),共十五个省级单位,称为“两京十三布政司”。

洪武十三年(1380),撤销中书省,不设丞相,提高六部职权,分掌天下事务,直接向皇帝汇报。

“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

同时将掌管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一分为五,改为前、后、左、右、中五军都督府,分领所属都司卫所部队,但无权调兵。

中央政务机构主要由六部组成。

吏部,掌管人事事务。

下辖文选、考功、稽勋、验封四个清吏司,分管国家所有文官的铨选任免、考课处分、勋级丧养、封爵荫恤等事务。

因为吏部掌管人事权,地位最高,“视五部为特重”,是当时公认的首部。

户部,掌管民政财政事务。

下辖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等十三清吏司,每司下设民、度支、金、仓四科,分管各省户籍、田土、税粮、漕运、盐政、钱钞等事务,同时分工分管中央各衙门、卫所、边镇的俸禄及粮饷。

此外还设有宝钞提举司、纸钞局、印钞局及各库、仓等机构,分管货币及仓储等事务。

礼部,掌管文教礼仪及部分对外关系事务。

下辖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分管贡举、学校、宗教、军嘉礼仪、吉凶礼仪、宾客礼仪、典礼宴席等事务。

另设印铸局,主管中央和地方官印的规制和制造。

兵部,掌管军事行政及武职任免等事务。

下辖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清吏司,分管舆图、武官铨选、考察升调、荫恤、训练检阅、后勤给养、军籍、军器、驿站马牧、武学等事务。

刑部,掌管司法行政事务。

下辖浙江、江西、湖广等十三清吏司,分管各省刑名案件,兼管审核诉讼、朝审、秋审、刑具、狱政、答疑、决囚等事务。

工部,掌管工程修建事务。

下辖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分管各种营缮工程、采办制造器材、修建水利河防、陵园修缮等事务。

凡国家度量衡器、狱具、舟车、礼器、军需、织造等均归工部统一管理。

工部兼领营缮所、文思院、皮作局、颜料局、鞍辔局、慎节库等官营的手工业和物料库。

由上可见,六部的职责管辖,大体上包括了当时国家的基本政务,也体现了六部是行政的重心所在。

除了六部之外,当时还设置有其他的政务部门,诸如院(都察、翰林、理藩、太医等)、寺(大理、太常、光禄、鸿胪等)、监(国子、钦天等)、府(詹事、宗人等)、司(通政使、行人等)等部门,除都察院、宗人府、通政使司等少数相对独立的部门之外,在政务上都接受六部的指导和安排。

吏部长官称吏部尚书,置吏部左、右侍郎二人,为吏部副长官,明代正三品,在吏部仅次于尚书。

中国古代尊左卑右,左右侍郎虽然在级别上是平级,都是正三品,但在出路上却有区别,左侍郎往往升尚书,而右侍郎常常只升左侍郎。

在六部和皇帝之间还有一个机构——内阁。

明初,朱元璋设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文华殿诸大学士,以辅导太子,其主要权力只是顾问。

明成祖即位后,特派解缙、胡广、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内阁制度至此建立。

进入内阁的官员称大学士,有别于翰林院学士。

永乐中期以后,内阁职权渐重,兼管六部尚书,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和决策机构。

明宣宗时期,内阁权力上升为最高幕僚和决策机构,形成了更为完善的政务流程:

全国大大小小的奏章,甚至老百姓给皇帝提出的建议,都由通政使司汇总,司礼监呈报皇帝过目,再交到内阁,内阁负责草拟处理意见,再由司礼监把意见呈报皇上批准,最后由六科校对下发。

到成化、弘治之际,内阁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

随着内阁权力的不断增大,内阁成为一个重要的部门。

从明英宗朱祁镇开始,后面的历届皇帝差不多都是荒怠懒惰或宠信宦官的人,他们往往会将政务交给内阁处理。

于是,内阁地位进一步提高。

内阁地位提高的一个显著标志是内阁拥有了"票拟"大权。

票拟也叫做票旨、条旨,就是所有的章奏先由内阁大学士看过,然后用一个小纸条写上处理意见,再送进宫里由皇帝最终决定,这叫做“条旨”。

皇帝看过以后,把纸条撕了,再亲自用红笔写上意见,叫做“批红”,亦称“朱批”。

皇帝批好了拿出去由下面执行,这就是正式的谕旨。

在君主专制体制下,拥有代替皇帝起草批示的权力,代表着具有绝对权威的“皇言”,其重要地位是可想而知的。

但是,内阁的“票拟”终究不过是给皇帝提供参考的初步意见,最后的决定权还在皇帝手中。

内阁权力的有无及大小,内阁实际地位的高低,也主要体现在其所写“票拟”被采纳的程度上。

大学士不止一个,其居首者,号称首辅,其权最大,才有票拟之权。

明代,六部九卿合成一词,指六部长官,也就是六部尚书与通政使司(掌内外章奏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件)长官通政使、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大理寺卿、都察院(掌监察、弹劾及建议,与刑部、大理寺并称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长官左都御史。

此国家政府中分管国家各项工作的九位最高长官,合称“六部九卿”。

基本上可以这么讲,几位内阁大学士,加上六部九卿九个正长官、六部十二个副长官,就形成了国家的行政核心。

此时的黎淳已是进入国家核心层的大臣了,何况还是六部之首的吏部副长官。

他时年56岁,仕途发展空间很大。

时任吏部尚书尹旻,左侍郎黄镐。

尹旻(1422—1503)字同仁,山东历城县人,正统十三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

历任刑科给事中、通政司左参议、吏部右侍郎(天顺七年任)、吏部左侍郎(成化五年任)、吏部尚书(成化九年任)等职,累加太子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光禄大夫、柱国。

他先后在吏部先后二十余年,甄别人物,随才受任,各得其职。

时有“公道不如王恕,选法不如尹旻”之誉①(③清王士禛《池北偶谈》。

)。

名臣耿裕在弘治年间再次任吏部尚书时上疏说:

“臣明敏不如尹旻,公直不如王恕。

”①(①明焦竑《玉堂丛语》卷之五)可见尹旻之才干。

尹旻一定是欣赏和信任黎淳的,否则,决不会推荐或同意黎淳担任他的副手。

他们的渊源始自天顺元年的会试,尹旻充会试掌卷官,虽非座主门生关系,而且只大黎淳一岁,但因其入仕早八年,也应被黎淳尊为政坛前辈。

尹旻成化九年任吏部尚书,五年后黎淳入吏部成为直接下级,直到九年后的成化二十二年尹旻致仕,其间相处应该是和谐愉快的,在朝政大事上意见也甚为合拍。

这件小事或许见出二者关系之一斑:

成化十七年春,工部尚书刘昭之兄刘暟返乡,尹旻委托黎淳写了一篇赠序。

①(①《黎文僖公集·送刘克光还邠州序》:

吾冢宰尹公于克光有故人之谊,属赠以言。

)后来尹旻被万安等陷害致仕后,黎淳被当作同党贬往南京,尤见二者关系之深。

《李东阳集》中有三篇与尹旻有关的作品,即《寿太宰尹公八十》《寿冢宰尹公序》《明故吏部尚书致仕赠特进太保谥恭简尹公墓志铭》(尹旻遗命其孙继祖请李东阳作),以李东阳和黎淳关系密切的程度推测,也能说明一定问题。

黄镐(1420—1488),字叔高,福建侯官人。

明正统十年(1445)进士。

正统十四年(1449),巡按贵州,年未三十,而娴于军旅。

时蛮族叛乱,黄镐奋勇前驱,斩一蛮酋,追至镇远,连战皆捷。

后叛兵进逼平越,黄镐率军据城以守。

平越被围九月,士民掘草根、煮弩铠以食,赖黄镐调护,人无叛心。

景泰三年(1452),迁广东按察司佥事。

成化元年(1465),任广东左参政,渐次讨平海盗,屡立战功,进浙江按察使,升广西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兼理屯田事。

成化十一年任吏部右侍郎,十三年迁左,后来于十六年迁南京户部尚书。

成化十九年(1483)致仕,赐玺书公车送归。

途中病卒,赠太子少保,谥“襄敏”。

黎淳一生推崇务实之人,故和黄镐相处也不错,《黎文僖公集》就收有《题黄叔高画四首》。

黎淳为人质直,和同僚相处,无话不说。

如果手下官员犯有过错,一定当面责问,很让人受不了,但却不含一点个人成见。

故大家知道他没有故意整人之心,也不憾恨于他,还非常佩服他的诚恳。

黎淳自入官场,就一直廉洁自律,谨慎自持。

到了吏部之后,虽然握有铨选大权,更加畏慎。

李东阳和倪岳分别在黎淳行状和传记中记载了黎淳的一些生活细节,说黎淳生活简朴,从不接受私人馈赠,大门常常插着门闩,行为非常谨慎。

嘉靖《湖广图经志书》也有此类记载:

“(黎淳)在吏部,不行请嘱,不受私馈。

有乡人为广东方面者①(①方面,古指一个地方的军政要职或其长官。

),到京以书一部、银酒盏一事(一套八个或十个)遗之。

淳于外目书下写“收”字,酒盏下写‘奉还养廉’四字。

”黎淳在吏侍任内的湖广乡人为“广东方面”者仅两人:

一位是总督朱英,湖广桂阳人;另一位是左布政使袁恺,石首人。

我以为袁恺的可能性大一些。

袁是景泰元年(1450)庚午科举人,成化十八年由广东右布政使转左布政使,任至二十年。

石首紧邻华容,黎淳与石首许多人存在姻友关系,后来其侄民望(黎沧次子)长女就可能嫁给了袁恺的重孙①(①有关内容见本书《光绪乙未华容杨黎氏族谱简述·杨黎氏婚姻关系》。

)。

朱英是湘南桂阳人,因地域等原因,可能性就小很多。

但不管是谁,送并不值多少钱的银酒盏仅是一种乡友感情的表达而已。

而黎淳不接受酒盏,是他用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并没有责怪之意。

有关史料上记载了黎淳两件小事。

四子民安小时候在外面学馆读蒙学。

某天,一员小吏到学馆有事,随便问了几位蒙童的家长姓名,知道民安是吏部侍郎黎淳的公子。

或许是慕名,或许是想取得黎淳的好感,就送了他一把漂亮的福建扇。

民安回家扇风时,被黎淳发现。

黎淳追问扇子来历后,马上叫来小吏,要他写下收回扇子的字据,把扇子领走。

同乡小吏邓禄在京工作,有几十两银子寄放黎淳家,后来不幸病死。

当时邓子尚小,黎淳怕把钱给他容易出意外,直到邓家儿子成人,才放心地把银子归还邓家。

这两件事也表现了黎淳清廉与谨慎的个性特征。

黎淳在吏部任职期间,一是坚持原则,铨选贤能,对于有劣迹的官员予以压制。

二是抵制干谒说情,即使是权贵的面子也不给半分。

黎淳个性虽然谨慎,但在履职方面,却似乎换了一个人。

史载:

“(黎)淳刚简严重,有大臣体,临事议论,激而不随。

”①(①《明孝宗实录》卷之六十二。

刚简,坚强朴直。

《晋书·傅咸传》:

咸字长虞,刚简有大节,风格峻整,识性明悟。

严重,严肃稳重。

《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

“蒜为人严重,动止有度,朝臣太尉李固等莫不归心焉。

” )黎淳坚强朴直,严肃稳重,有大臣的立朝准则,面临大事发表意见时,富有激情主见,不肯随声附和别人的看法。

徐溥在黎淳神道碑中也说他“……尤好直言,居官屡除弊事”。

黎淳去世后十多年出生的华容同乡、文学家孙宜说了一段类似的话:

“文僖在朝,凝重若山岳,其所立处,即人咸远避,莫敢泄近①(①泄,通“殜”狎侮;轻慢。

)。

自公卿贵戚居权要乘声焰者多矣,皆无能以私干文僖,于是卒淹其官,屏之,勿令入。

文僖盖古坚朴强直之士云。

”①(①明孙宜《洞庭集·岳州府诸志序论》。

坚朴强直即坚定质朴、刚强正直。

孙宜(1507-1556),字仲可,号洞庭渔人,湖南华容人。

孙继芳次子,明代著名诗人。

嘉靖戊子科中举,后屡试礼部不售,遂绝意仕途,三十八岁开始隐居洞庭,潜心著书立说,有《洞庭集》、《孙渔人集》、《遁言》等著作。

孙宜与杨黎家有两重亲戚关系,既是黎民献的外孙女婿,也是黎淳重孙黎勉期的妻舅。

)这段文字说的就是黎淳在吏部的表现:

严肃正直,坚持原则,敢说直话,清正履职,即使是凭借声威气焰的公卿贵戚,也不敢到他那里行请托,走门路,在铨选官员上塞进自己的私货。

李东阳、徐溥、倪岳在为黎淳所撰的行状、碑文和传记印证了黎淳对待权贵的态度:

“权贵用事者势甚熏灼,先生律己待人,不通馈问(馈赠,即人情往来),卒亦无他”;“在部不受私馈(私自赠送的礼物),不行请属(亦作“请嘱”,同“请托”,即以私事相托;走门路),尤慎形迹”;“时贵用事,势方炽,众皆趋之,公独不与通问(互相问候往来)”。

这些当时“势甚熏灼”的权势者是谁?

无非就是内阁首辅、外戚万安,阁臣刘吉和炙手可热的地下组织部长李孜省等人而已。

同年好友、同乡故旧的干谒,他以直言回绝。

面对权贵的请托,他还是要采取某种策略了:

当时笑着应允,但就是拖着不予落实。

等时过境迁,缺位已补,权贵也没办法了,但这个“梁子”却结下了。

当时虽然“卒亦无他”,但这些人却可以“屏之,勿令入”,即当不了尚书,更进不了内阁。

后来尚书尹旻就是因为“以嘱托不遂”而构狱令其致仕,黎淳以同样原因调到南京去了。

李东阳等为什么只称“权贵”、“贵”而不指称万安、刘吉等人之名?

因为万安死于弘治二年,朝廷加特进左柱国,赠太师,谥文康;而刘吉死于弘治六年,朝廷赠加官“太师”,赐谥号“文穆”。

当时能指名道姓说出这些“贵幸”的姓名吗?

至于李孜省,他们根本不屑于提起他的名字。

黎淳特别痛恨铨选对象借贷行贿,助长官场贪黩腐败,一旦闻听到此类情况,就调查落实,记录在案,马上罢黜其人。

即使是他喜欢的官员,也不曲加回护,如果从某个渠道得知其人品行不好,犯有劣迹,遂坚决杜绝其升迁之路。

遇到弄虚作假的情况,他总是追究到底,弄清来龙去脉才放手。

一些刁钻油滑的下层胥吏,也畏惧黎淳,不敢稍有冒犯。

黎淳在吏部有职有权,“辨论官材,进退贤否”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

由于资料的缺乏,除了李东阳在黎淳行状中谈及外(徐溥撰写的黎淳神道碑和倪岳撰写的黎淳传记内容都源自行状),黎淳在部履职的具体情况后世见到的不多。

故何乔新三通《与黎少宰先生淳》①(①何乔新《椒丘文集》巻十六。

少宰,宋徽宗政和年间曾改尚书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

明、清常用作吏部侍郎的别称。

)的书信却显得分外珍贵,真实可靠地说明了黎淳在吏部的地位与他铨衡官员的原则。

何乔新(1427—1502)字廷秀,江西广昌人。

景泰五年(1454)中进士,初授南京礼部主事,后为刑部主事、广东司郎中,累官福建按察司副使,河南按察使、福建都指挥、湖广左布政使等职。

可以说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所到之处,政声卓著。

第一封信(原文中第三封。

三封信在编排上顺序有误,正确顺序是倒过来)写于成化十四年何乔新湖广右布政使任内。

可能是何第一次向黎淳写信,请求为先年遭受水旱灾害的湖广百姓,向内阁和户部反映情况,“蠲此十六万石之粮,以宽此十八府州之民”。

第二封(原文中也是第二封)写于何乔新湖广左布政任上的成化十六年五月前,感谢黎淳前一年在户部为湖广“恳恳言之”,遂获得了蠲免“京库折色六万(两)”。

又提出“今岁,公私匮竭,视往岁殆有甚焉”,“会计今岁有收租赋,起运之外,岁用常数,仍欠二十五万”,“望有赢余,以为不虞之备”,希望黎淳做有关方面的工作,获得朝廷照顾。

请看何乔新信中所述的湖广百姓的艰难竭蹶的生活困境:

“今岁,公私匮竭,视往岁殆有甚焉,何也?

往岁公庾可发,今则公庾已罄矣;往岁巨室可劝,今则巨室已窘矣。

倘饥馑荐臻,边事复作,将何以待之?

“去岁四月,荆襄大水,民居漂没者千余家,五六月间,鄂、岳、沔、黄诸郡大旱,沃壤变为赤缇,至秋滛雨连月,江水瀑溢,五种荡然无遗。

“取之于民,则民力已凋弊矣;取之于官,则官帑已匮竭矣;欲待今秋税粮追补,则今岁夏间雨泽愆期,丰歉犹不可必也。

“湖广之民困弊之甚,譬诸久病之民,尫羸已极,参苓芝术以治其疾,浆糜脯腊以养其体,犹惴惴焉,恐其不能生也。

若又责之以负荷,劳之以走趍,必无幸矣。

此实仁人君子之所当痛心也。

这两封信内容,表现出何乔新是一位视民如伤的好官。

为了多灾多难、生活困顿的湖广百姓,他不惜“干冒威严”,一再“冒陈瞽言”,“顿首以请”,希望获得朝廷财政支持。

黎淳在湖广生活了二十多年,进京之后,与家乡亲人朋友联系不断,和湖广同僚互通消息,当然对湖广遭受的水旱灾害非常清楚。

所以,对何乔新提出的几个请求均做了极大的努力,如信中言:

“奏事者回,备道阁下恳恳与户部言之”,“于内阁及户部诸名公处,历道所以然者”,“询诸士大夫,乃知赞成此事者,阁下之功居多”,而且效果也令人满意。

现抄录实录有关内容一一回应:

1、《明宪宗实录》卷之一百八十一:

成化十四年八月庚戌,免湖广成化十三年秋粮米一十六万一千七百八十石有奇,以旱灾故也。

2、《明宪宗实录》卷之一百九十八,成化十五年十二月甲戌,以湖广水旱灾,诏免武昌、汉阳、黄州、岳州、长沙、衡州、辰州、常德等府州卫粮七十万八千六百余石,因罢南京、贵州、广西、庐州、安庆、京库岁办本色折色银。

3、《明宪宗实录》卷之二百四,成化十六年六月丁丑,户部奏湖广开中两淮存盐七万引,引米九斗或银四钱五分,常股八万引,引米六斗或银三钱五分;两浙存积六万五千引,引米五斗五升,或银三钱,常股八万五千引,引米四斗或银二钱五分,以巡抚副都御史吴诚奏仓粮缺乏故也。

(写信时巡抚是吴诚,奏章是以吴诚的名义写的)

何乔新在第二封信中还说,“向之(十六年五月前)所陈,已蒙阁下听而用之矣”,可知黎淳曾为另一件事向朝廷代为湖南百姓陈情,而且也得到了解决,实录中这条记载,不知相关与否:

《明宪宗实录》卷之二百,成化十六年二月癸酉,免湖广武昌等府卫去年秋粮子粒米豆总七十五万二千余石,以旱灾故也。

何乔新一再说“凡湖南湖北之吏民,均受阁下之赐也”,“湖南湖北之民受赐厚矣”,“岂惟湖南湖北赤子之幸,实某等之大幸也”,这些话应该还是有道理的。

如果不是有地位、有威望如黎淳者,能否在内阁和户部说得上话,(虽然也要“恳恳”而言)还未可知。

黎淳关心民生疾苦,不厌其烦地为民(也包括地方官)请命,不管是否为了湖广家乡,都是值得称道的。

他挽救了多少在饥饿和生死线上挣扎的湖广百姓和家庭啊。

第一封开头就说:

“自阁下登庸以来,凡仕于湖湘者,均被帡幪。

而某等备员藩垣,赖庇尤多。

”意思是,黎淳自进入仕途后,凡是在湖广做官的,尤其是省里的主官,都得到了黎淳的尽心帮助。

何乔新的这句话既是为下文向黎淳求援打铺垫,也是实情。

从何乔新四次求援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回应来看,黎淳对于湖广地方官员尽力支持的事实是应该存在的。

从古到今,不关心桑梓父老的官员也非常少。

以黎淳的品德而言,如果别的省份需要他为民生之事向有关部门进言,他也会去做,但目前没有找到相关的史料。

黎淳与何乔新既不是同乡,也不是同年,更无同党一说,但通过与何四年来的交往,也是四年有心的考察,对何乔新的官德和能力有了准确的把握。

于是,秉着唯才是举、唯贤是用的原则,在成化十七年十一月前利用吏部铨衡官员的机会,极力向朝廷推荐何乔新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正三品)巡抚山西兼督军备。

成化十八年的第三封信(原文第一封)对此有明确的记录。

何乔新在书信开头就说:

“生以菲材荐历藩臬,凡百猷为无可取者,阁下不以为愚,曲赐甄拔。

受命以来,惴惴焉,惧玷大君子知人之明。

”此信即是何十七年底到山西上任后的次年三月初回京之后写的,除了感谢黎淳的“曲赐甄拔”之情外,还讲到了自己上任后的工作和工作难度,以及萌生的退意,基本上是朋友间的谈心了。

这封信也见出黎淳在吏部有职有权,说话算数。

像推荐何乔新一样,坚持量才擢用的铨选原则,黎淳推荐了李镜担任岳州知府。

李镜,江西弋阳青板乡人,明成化五年进士,先后在刑部主事和员外郎任上时,存心公平,办案谨慎,为民辩诬,刑部尚书林聪对他非常倚重。

成化十九年,黎淳推荐李镜担任岳州知府。

①(①李东阳《李东阳集·明故中奉大夫浙江布政使司左布政使李君墓志铭》:

“我黎文僖先生为吏部侍郎,荐知岳。

”康熙《弋阳县志》:

“黎文僖公知其(李镜)贤,荐知岳州府……”)他上任后,“廉明平恕,治尚实行”①(①乾隆《岳州府志·名宦》。

),干了许多有利于民生的好事,如兴学校,葺仓庾,剿湖匪等。

其中广为流传的德政则是他主持修筑了连接岳州城与城陵矶的永济堤。

此前,在城陵矶与岳州城相隔十五里的距离中,有白石、翟家二湖,交通非常不便。

尤其在夏秋之时,江水上涨,洞庭湖与长江相连,空阔无边,浪高流急,行船危险。

如果步行,则山阻涧隔,迂回曲折,绕行三十余里。

前任知府虽然架构过木桥,但每年因水势的涨退而建毁,劳民伤财,得不偿失。

李镜到任后,捐出自己薪俸,倡修城陵矶堤。

自成化二十年十月,到二十二年三月,历时一年又五个月,前后募工27万人次,开支3000余两白银,修成城陵矶与岳州城直通无阻的大堤。

堤长四千丈,宽二丈,高七八尺,取名永济堤。

又开垦堤内低湿之地数百顷为田,百姓获利尤多。

市民乃沿堤筑土架屋,成为市廛。

为感念李镜筑堤之德,岳州百姓将此堤称为“李公堤”。

乾隆《岳州府志》称其“修永济堤及多所建缮,立万世功”,民立祠祀之。

①(①本段内容见《李东阳集》第二册《明故中奉大夫浙江布政使司左布政使李君墓志铭》《岳州新筑永济堤记》和乾隆《岳州府志·名宦》。

李镜在岳州任上九年,于弘治四年四月升任陕西布政司右参政,后累官河南按察使、浙江左布政使(正三品)。

从有关史料发现,与黎淳有一定渊源的官员大都同时也与黎淳的弟子刘大夏、李东阳、杨一清等友善,或有一定的联系。

永济堤筑成后,李东阳受人之请写了《岳州新筑永济堤记》;李镜于弘治十一年在浙江布政司左布政使任上去世后,墓志铭也是其后人请李东阳撰写的。

现在,弋阳李镜故居尚存。

黎淳推荐张宁一事也可略见其荐贤的特点。

①(①事见明焦竑《国朝献征录》卷之九十一)

张宁(1426—1496)字靖之,号方洲,一作芳洲,浙江海盐人。

景泰五年进士,天顺八年因给事中王徽因弹劾大学士李贤而获罪,张宁率六科论救,由是渐与内阁相忤。

后出为汀州知府,抑郁不得志,遂以病免职,才四十一岁。

人誉其为“景泰、天顺间谏官第一”。

在黎淳任职吏部之前,先后有巡按御史刘珂和张斆、尚书李秉、侍郎叶盛上奏朝廷起用张宁,都被张宁以有病推辞。

当年为王徽等联合上疏事,黎淳曾给李贤上书,希望网开一面,自然对张宁的弃用感到非常惋惜。

他到吏部后,觉得国家需要刚正不阿、敢于直言的谏官,哪怕目的可能达不到,也要一试。

于是上奏请用,虽然仍然无果,其为国荐贤的履职行为还是值得肯定的。

黎淳一直重视家庭教育,督促孩子们读书上进。

吏部工作期间亦是如此。

李东阳说他教子有方,“皆未始有外傅焉”,就是说黎家孩子上了蒙学之后,就由黎淳亲自施教,不请外人。

他对孩子要求严格,不假辞色。

而孩子们的表现也让他欣慰。

他们善良纯厚、好学上进、不坠家声:

成化十三、十六年民牧、民表先后中举;成化十九年侄儿民献中举;民表二十年考中进士。

隆庆岳州府志曰:

“乃子孙亦遵其训。

二子咸进士,为尊官,士盖七十余年云。

”①(①隆庆《岳州府志》卷十五·乡贤传·黎淳。

)所谓“士盖七十余年云”,是指从天顺丁丑(1457)黎淳入仕起的七十余年里,杨黎家出仕者不断:

黎民献(官至广西左布政使)、黎民牧(官至南康知府)、黎民表(官至许州知州),还有侄儿黎民望(黎沧子,弘治五年举人,福建建安知县)、孙黎循纪(民表长子,弘治十四年举人,河南汜水知县),侄孙黎循典(黎民望长子,正德十四年举人,历任浙江平湖县令、福建道监察御史)。

万历《华容县志》说:

“今其诸孙,布衣蔬食,率以勤苦瘠淡自克励,类编氓家。

古人有言:

‘使后世称清白吏子孙。

’若淳者,谓其人非耶?

”①(①明孙羽侯万历《华容县志·人物上》。

)突出地强调了黎淳的家教家风。

黎淳平时也确实在乎家教家风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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