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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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
甲方(提供土地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提供资金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为进行合作开发房地产,同时约定由甲方提供土地,乙方提供资金、丙方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模式在 地块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以下简称“本项目”),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在本项目获得利润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利润或者物业,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故拟定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地块情况及开发计划
1.项目地块情况
(1)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
甲方;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座落:
;地类(用途):
住宅;使用权类型:
出让;终止日期:
;使用权面积:
。
(详见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土地出让金总额为:
人民币(大写) (¥ .00),甲方已于 年 月 日缴清。
(3)土地现状为:
净地,地上不存在待拆物。
周边道路符合施工要求,不存在影响项目开发建设的不利因素。
2.项目开发计划
各方同意并计划在项目地块上,建设房屋共三栋,分别为1#、2#、3#,每栋地上17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约30000㎡。
二、合作方式
1.甲方出资义务
甲方提供项目用地使用权(详见项目地块情况)用于本项目开发建设。
甲方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人民币(大写) (¥ .00),视为对本项目开发的出资。
2.乙方出资义务
乙方提供首期项目用地开发建设资金,具体资金提供方式如下:
首期出资人民币(大写) (¥ .00),分 三 次出资:
第一次出资人民币(大写) (¥ .00),出资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次出资人民币(大写) (¥ .00),出资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次出资人民币(大写) (¥ .00),出资时间:
年 月 日。
3.丙方出资义务
(1)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开发管理运营及销售、结算等工作,丙方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二级,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详见附件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如乙方提供首期出资使用完毕后,项目还需要增加投资的,由丙方提供后期剩余全部出资直至项目建设销售完毕。
三、项目的开发管理
1.项目部设立及管理
项目地块从开始建设到利润分配结算完毕期间,三方共同成立甲方名下项目部,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由丙方员工构成。
甲方派出代表一名(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负责审批项目部的资金收入及支出情况,审批项目部公章使用情况,以及协助项目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乙方派出代表一名(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负责审批项目部的资金收入及支出情况,审批项目部公章使用情况。
项目部刻制专门的项目部公章,公章使用需经甲方派出代表及乙方派出代表签字审批。
甲乙双方如需更换代表的,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两方,并办理好相关的工作交接手续。
2.财务管理
(1)乙方需将首期出资支付至三方下列甲方项目部专用账户中:
户名:
甲方 ;
开户行:
;
账号:
。
(2)甲方项目部设置独立的会计账簿,与甲方其他业务及项目无关。
三方均有权随时查询项目部会计账簿,项目部需于每年度的第一个月书面形式公布上一年度的费用支出及收入情况。
(3)甲方项目部专用账户负责管理项目有关的所有资金收支,所有项目部支出需经甲乙双方派出代表签字同意,所有项目部收入需统一入账到专用账号,未经三方一致同意不得另设账户。
3.合同管理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项目部应对各类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应定期按照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账,及时归档保存。
四、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方式
1.利润分配方式
(1)项目全部房屋销售完毕后,三方进行收支结算及利润分配。
(2)如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满 五 年后,即截止至 年 月 日,房屋未销售完毕的,三方也需对项目收支进行结算,未销售完毕的房屋作为利润按照市场评估价进行分配。
(3)利润按照 :
:
的比例,在甲乙丙三方之间进行分配。
(4)分配利润产生的税费由各方依法自行承担。
2.亏损承担方式
项目销售完毕后或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五年后,即截止至 年 月 日,房屋未销售完毕的,如三方进行结算后出现亏损的,三方按照 :
:
进行亏损承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完整性,以及签订本合同时无抵押、查封等影响土地使用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件配合丙方办理与项目开发、报建、销售所需的全部手续,保证项目部的正常运营。
(2)如因甲方违约出现下列情况超过30日的,甲方需支付违约金至项目部专用账户。
违约金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欠付出资金额×逾期出资天数×0.01%。
(3)如因甲方违约出现下列情况超过60日的,乙方、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退出项目合作经营。
任意一方解除合同的,三方应对项目收支进行结算。
甲方应赔偿给乙方、丙方已支付的全部出资及为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或赔偿金人民币(大写) (¥ .00))。
结算并赔偿完毕后,本项目已建成部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A:
非因本项目开发需要及三方一致同意,使用项目地块抵押给第三方的;
B:
因甲方有关的其他债务及诉,讼导致项目地块被抵押、查封及拍卖,影响本项目开发的;
C:
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办理开发、报建、销售所需的相关手续,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开发或销售完毕的。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出资按时足额支付至专用账户,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工建设及销售。
(2)如乙方违约未按时出资超过30日的,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至项目部专用账户。
违约金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欠付出资金额×逾期出资天数×0.01%。
(3)如乙方违约未按时出资超过60日的,甲方、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退出项目合作经营。
任意一方解除合同的,三方应对项目收支进行结算。
乙方已出资部分不得要求返还,并应赔偿给甲方、丙方已支付的全部出资及为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或赔偿金人民币(大写) (¥ .00))。
3.丙方违约责任
(1)丙方负责项目部的运营及管理,应当恪尽职责保证工程质量、推进工程进度、节约工程成本。
(2)如因丙方违约导致本项目无法按照约定的日期完成开发建设或销售完毕超过30日的,丙方需支付违约金至项目部专用账户。
违约金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欠付出资金额×逾期出资天数×0.01%。
(3)如因丙方违约导致本项目无法按照约定的日期完成开发建设或销售完毕超过60日的,甲方、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退出项目合作经营。
任意一方解除合同的,三方应对项目收支进行结算。
丙方并应赔偿给甲方、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出资及为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或赔偿金人民币(大写) (¥ .00))。
六、其他
1.保密
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 年。
否则泄密方应当赔偿为此造成的其他合作方的损失。
2.通知及送达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以邮件方式送达的,自邮件发出之日起三日内视为送达完毕。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三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三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两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其他两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5.争议的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三方或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清单:
附件1:
《国有土地使用证》;
附件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