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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经:

王小龙老师。

我听过很多商经老师的讲课,其它的老师要么比较啰嗦,要么自我吹嘘比较严重。

而王小龙老师讲课重点突出、富有激情。

商经看似内容很多,实际上只要好好听过王小龙的课程做好笔记,商经绝对不会拖后腿。

  民法:

其实民法目前我还没发现有讲的特别好的老师,也许民法真的是太浩瀚了。

推荐先听李建伟的、然后再听李仁玉的。

但是李建伟的民法专题一定要买而且要仔细看。

  民诉:

郭翔老师。

民诉不难,也不复杂,只要知识点识记精确,注意是精确。

诉讼法其实都不难的。

郭翔老师讲课比较幽默,也有激情。

民诉只要将老郭的讲义全部搞清楚就绝对没问题了。

  刑法:

刘凤科+韩友谊。

学法网论坛里的考友对这两位老师都不会陌生。

韩老师适合培养刑法兴趣,刘老师适合深层次让你理解刑法解题思路。

老刘的课有时间最好听两遍。

  刑诉:

谢安平。

刑诉老师很多,讲得好的老师也不少。

我强烈推荐谢安平老师,善于总结。

因为刑诉很多知识点容易混淆而且包括法条,各种规定,以及司法解释。

谢安平老师能给你的帮助就是把所有的都给你总结在一起。

建议听他的系统强化和法条串讲。

讲义一定要熟透。

  行政法:

林红潮。

行政法枯燥无味,讲得好的老师很少。

行政法建议大家先自己看两遍之后再听林红潮老师的课程。

林红潮老师也是善于总结的。

88表帮助了很多考友通过行政法,但仅仅考88表是不行的,还是需要大家看看教材和法条。

  三国法:

女扬帆老师。

这个不用多说了,基本每年能考哪些内容这位牛逼的老师都能猜到。

只要各位能听完老师的课就行了。

扬帆老师的讲课能让你听课听得如痴如醉。

  论述:

王小黑老师。

对于每年的法理、行政法、法治理念的论述题,只要看看老师的预测就够了,基本不会出太大问题。

1、首先推荐三大本!

就是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卷!

此时根基!

2、历年真题!

最好多买几个版本!

这个也非常重要!

因为考点每年都有重复!

多做!

3、学法网论坛!

这个网站有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多交流,多学习,很有帮助。

另还有法法网,但个人以为学法好一些。

4、辅导教材一套,版本自选。

以前是万国,现在风行众合。

配套录音若干!

录音很好,很重要,有利于你的理解。

5.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法条还有万国学校的《重点法条》

2011年司法考试备战必读五要素

制订周密的司法考试学习计划

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在职的较多,一般不可能有整块的时间进行脱产式学习,需要制订一份适合自己的计划。

我把它分为两个阶段,前期为基础阶段,从考前四个月至一个半月,主要是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系统复习,按照考试大纲要求把所有内容过一遍,侧重点是民法和刑法基础理论,这些内容是司法考试的重点,也是出题的难点,靠短期的突击很难凑效,民法、刑法学好了,司法考试就过了一半;

后期为冲刺阶段,离考前一个半月,主要是整理知识点,弥补薄弱点,强化宪法、法制史、诉讼法、经济法中需要记忆性的内容。

购买一套权威的司法考试复习资料

当前,各种司法考试资料充斥书市,良莠不齐,尤其是现今司法部不再指定教材的情况下,更要慎之又慎,最好是选择权威法学人士编撰的教材,教材的章节与当年考试大纲相同的为佳。

司法考试复习一定要突出学习重点

司法考试复习一定程度上说就是减负的过程。

指导教材洋洋数百万言,加上司考大纲内的一百多部法律、司法解释,光把它们读一遍需要好几个月时间,更何况要达到理解、记忆和运用。

解决的唯一方法就是抓重点。

为此我的做法是:

教材看基本理论,法律抓重点条文。

由于时间所限,司考辅导教材我并没有全部读完,除法理学、宪法、法制史、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进行了全文阅读外,其它法律部门只看总论部分,特别是诉讼法、国际私法、商法、经济法等直接看法条的效果远比看书好,脉络清晰,法言法语措辞精确。

有人对历年的律考、司考进行过统计,考点集中于2000多条法律条文,把这些重点条文弄懂、吃透,司考过关不成问题。

但条文与条文之间、法律与法律之间往往是交叉联系的,一定要从整体上理解把握。

书店里常有些名为《重点法条解读》之类的书,对我们的学习会有所帮助,但倘若认为学完这本书就可以应付考试则走入了认识的一种误区,断章取义的学习方法会使理解更难,而且现在一个考题往往涉及数个条文甚至数部法律,在考难点的同时也考基础点,所以一定要在整体上把握一部或数部法律。

我的做法是把所有相关联的法律条文用简要的字母数字打上标记,每次复习时很容易找到相对应内容,尤其对于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联系理解极为有效。

认真对待司法考试真题

对于真题,3年真题至少做5遍,只有大量的真题才能提高考试时答题的速度,确保有充分的时间检查试卷和思考难题。

然而我也见过一些学友题是做了不少,速度也很快,但正确率就是不见提高。

说白了,不会做题。

据统计,每年的司(律)考考点近80%是过去考过的,因此司考真题是最好的练习对象。

做真题时逐章逐节做过去,做对的直接PASS,做错的绝不放过,想方设法都要搞懂,并作个标记,留待下次复习时重点把握,如果再错,再作标记,目标越来越小,正确率必然越来越高。

另外要提醒的是,鉴于往年的考试从不公布标准答案(有的题根本找不出正确答案),所以千万不要盲信辅导资料给的答案,最好的办法是多看几本参考答案或与他人交流找出正解。

当然,每年司考都会增加很多新内容,新的内容考得一般不太难,这方面的模拟题一般很少,特别是新增的司法解释,一定要掌握。

坚持讲司法考试所学知识学以致用

司法考试选拔的是法律职业工作者,因此十分强调法律实务的考察。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可以强化对法律理论的理解和运用。

我在某国家机关从事政治工作,虽说不是专职司法人员,但我非常注重把所学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经常在基层组织开展普法授课、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既促进了基层法制宣传工作,也加深了自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工作学习相辅相成两不误。

除了上述几点外,对相关知识点的归纳总结、注重学习中相互交流、听专家辅导授课等也会对学习起到积极的帮助作用,篇幅所限,不再赘述。

2011年司法考试复习时间安排

  复习总体的指导思想是:

树立强烈的重点意识!

力争高投入高产出!

  先打基础,然后抓重点,主攻三大诉讼及民刑这5大法,重点在高投入高产出的学科上花大力气,同时照顾好其他小法中的大的得分点,在此基础上力求全面复习!

对这个原则我解释如下:

  第一阶段:

2011年1月1日——2011年5月1日(第一轮复习)——考虑到第一阶段有春节的影响,第一阶段复习提前至2010年11月1日,请参考第一阶段复习细化指导。

  此阶段推荐复习步骤:

  1.从自己最熟悉的学科开始复习。

首先要树立满满的自信心,复习才会取得好效果!

不要一开始就选择自己完全不会的学科来复习,无疑是自己拿大棒打自己。

  法律专业:

  复习思路:

法理学是学习法律的基础,有利于培养法律思维。

通过法理学你对法的很多本质性的问题会有一个深入理解,对于分科的学习都很有帮助。

  法理学→民法→民诉→刑法→刑诉→行政法→刑诉法→商经法→三国法→宪法→司法职业道德→法制史。

  非法学专业:

先实体法后程序法再法理。

即先从刑法、民法这些熟悉的实体法着手,可以培养自己对法的兴趣,如果直接先学习法律学,三国法,那么其中的难点问题、枯燥的问题足以让你退避三舍。

  民法→民诉→刑法→刑诉→行政法→刑诉法→商经法→法理学→宪法→法制史→司法职业道德→三国法 

  第二阶段:

2011年5月2日——2011年7月1日(第二轮复习) 

  此阶段是复习的攻坚阶段,主攻方向是5大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诉讼法)],五大法占司考总分的70%!

  

(1)看书:

以一套书为主线,反复的看!

  

(2)做题:

还是做8届历年真题(务必在7月1号之前全部训练完毕) 

  (3)听课:

5月中旬到7月初,可以跟着基础班课件,帮助你深入理解各个知识点!

  注意:

在这阶段你一定要开始看商经法和三国法了,不能因为知识点杂乱就迟迟不着手复习!

商经也属于高投入高产出的学科,务必要十分重视!

2010年卷四就又出了一道商法的大题!

相信2011商法仍会有大题出现的!

在此再次提醒广大考生!

  第三阶段:

2011年7月2日——2011年8月10日(第三轮复习) 

  在这一阶段:

你主攻方向是:

历年真题。

依然选择任何一套书为主线。

(不要变),要适当侧重看重点法条!

历年真题(此时采用一套一套的历年真题,不要用分知识点的那种,每天训练一卷,定时训练,争取在8月10日前把历年真题训练完,并且每天要将训练的题目认真分析一遍!

最大限度的挖掘出每一道题目的考点) 

可以跟着听法条班的课件。

  第四阶段:

2011年8月11日——2011年9月1日(第四轮复习) 

历年真题(分知识点归纳总结),此阶段要相当重视总结归纳!

(要有计划的重复前段时间的知识点,不断重复看过的重难点,每天花费一点时间翻翻前段时间的复习内容,温故而知新!

) 

这个时候使用历年真题的分知识点版本 

如果没有听完前期的资料,请继续听,如果听完了,可以选择听一些名师的分科目课件。

  第五阶段:

2011年9月2日——2011年9月考试前(适当休息,心态调整) 

  时间步入了9月份,此时建议大家听听冲刺班的一些资料,调整心态准备考试,如果前期复习没有完成的,请继续前期的流程!

  在整个5阶段复习流程里面,始终应记住:

作为一个零基础的人,要看书——听课——做题相结合,光看不练,你很难看出书本中包含的众多知识点,也不知道考点如何设置,但是仅仅是自己死记硬背闭门造车也是不可取的,所以听听老师的讲课就是不二选择!

同时,一定要树立强烈的重点复习的意识!

司考,就是一门考试,而不是一门研究的学问。

你要做的,就是抓考点,灵活运用考点,拿分数过司考。

仅此而已!

如何看书做司考笔记最有效

看书是现在每天必不可少的任务。

如何看书最有效?

首先应该对部门法体系和重点分布有一个大体的了解(通过看历年真题解析类书即可了解)。

现在就介绍一下怎么做看书笔记的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按照教材体系,划清各章重点内容

因为,基础知识基本可以理解,主要还是一些重点的理论知识和考试重点,比如历年试题中频频出现的考点,这是每年必考的,只是命题角度有所变化而已。

我是这样做的,首先,在书的目录上将历年考过的内容用荧光笔在章或节前画个勾(出过客观题的用粉色荧光笔画个小勾,出过案例分析题的用绿色的画个小勾,出过论述题的用绿色的画个大大的勾),这样在目录上重点内容常出题之处一目了然。

其次,将历年试题在书中出现的地方标明,是哪段的就在书页边空白处标出,比如在书中第161页右上角,我就标明“(06卷四第2题)(20分)”破产债权的概念、请求权及特殊请求权的处理“,这样在复习到具体内容时,就知道这块内容可以什么出题方式出现。

二、以司法考试各种题型作为整理笔记的模式

就是说,按照客观题(单选、多选和不定项选)和分析题、论述题的题型作为笔记的基本模式。

很多考生很重视客观题的练习,却忽略分析和论述题的训练,而往往在考试中恰恰不容易拿到分析题和论述题的分。

因此建议看书时把曾经涉及的分析题和论述题出处做重点标注,并且写上曾经出过的题(从历年试题中抄写即可),对照书仔细考虑题目的答案有什么内容(当然看过后最好自己做一遍,做完后看看参考答案,积累下来连你自己也会在考试中吃惊的,呵呵。

)从第一章至最后一章,每章都给自己把题型标出来,然后按照教材和相关法条、司法解释等回答自己所出的题。

有朋友会问,题怎么出呢?

好办啊,就以历年试题(根据上一步,已经在相关处标明了)和其他练习题作为参考啊。

自己再与时俱进加点创新,不就行了么。

(这样做看书时的工作量很大,但效果绝对一流。

而且最关键的是,以后重复复习时很有针对性,也给自己节约了不少时间。

客观题只要作对即可(当然瞎蒙除外,最好搞清楚为什么,要不碰到类似的题无法蒙的时候就困难了。

)分析或论述题是不是在作答案时要一字不拉的抄上去呢?

大可不必。

谁也不可能背得一字不拉。

因此,将题目的大致答题脉络,即骨架答上即可。

底下没写出的内容是靠自己考场上发挥的。

如认为某句话或观点特别重要,也可在骨干下写出。

总之,体系感最重要。

因为到考场上,如没有体系,会大大影响答题速度和答题采分点的覆盖面。

三、几点建议

1、建议可用活页笔记本作看书笔记,因为到你复习到第二遍或以后N遍时,如发现遗漏了一道好题,再加进笔记比较方便。

到最后考试前,有了这样一个本子,经过反复的思考和删减,大家就可以自己用它押题来背了。

我那时还是用荧光笔,一般重点用粉色画一勾,特别重点用绿色,等到考试前一天,几乎只背画绿色勾的了,背完绿色的才顺便看下粉色的。

2、作笔记最好用那种没有格的完全是白色的纸张的,以养成适应考试答题纸的习惯。

3、如果可以,最好在每次看书做笔记的最后面写一个类似总结性质的东西,可以把看书的感受、不理解的疑难点、所用时间等一一记录下来,这样越往后你越会发现看书速度会越来越快,也让自己在心里有点成就感,多少会缓解考前的心理压力的。

4、看书做笔记的题最好用真题为例,因为真题的质量最有保证。

如果感觉真题量上不够,一定选择好的题目,一定注意宁缺毋滥。

2011年司法考试应届生复习方法点拨

方法也就显得非常重要,方法决定高度,并且决定到达高度的速度,要想挤过司考的独木桥,务必跟着规律走,科学复习,循序渐进,才能做到游刃有余。

  首先,了解司考到底考什么。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司法考试最重要的特点是规律性很强,重点非常突出,即大约80%的知识点是每年反复考核的,而这些重点内容又只占大纲内容的30%.从理论上说,只要掌握了这些重点内容,就一定能通过考试。

可见,司法考试的复习是一门“放弃的艺术”,考生可轻视甚至放弃不重要的内容;

允许“投机取巧”,因为可以直奔主题。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确定重要考点和如何牢固掌握重要考点并且能在考试中正确运用。

重要考点的确定有两个最有效的途径:

第一个途径是反复研究近五年的真题。

可以说历年真题所考查的知识点就是重点,这是一个真理,屡试不爽。

第二个途径是通过对考试普遍规律的把握来确定司考的重点。

在考核的内容上,各种类别的考试的重点可以概括为九个字:

“重要的、新颖的、例外的”。

所谓重要的知识点,是指调整社会生活频率最高的法律制度或者部门法。

所谓新颖的知识点,是指新出台的重要法律和司法解释。

所谓例外的知识点,是指对原则规定的例外规定。

并且,如果一项法律制度同时充足“重要的、新颖的、例外的”这三个要件,就一定是重中之重。

比如《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地役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这也是规律,重复发生作用。

  其次,多轮重复,科学记忆。

  法学是一个强调记忆和熟悉的人文学科,虽然说法学最终考察的是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但记忆实为逻辑运用之根基,根基不稳,运用终不能自如。

也就是说,考生首先要能记住大量的信息,包括重点法条、理论要点等,而记忆需要大量时间的投入。

对此,从记忆的规律看,众多人类学科学家的研究证明,多次重复是高效记忆、牢固记忆的唯一方法,对记忆能力差的考生就更要强调重复记忆。

  重复在司法考试的复习中又是有语境的,司考中的重复由于信息量大,如果将大纲划定的范围全部记下,显然不可能,这就需要科学记忆。

这里说的科学记忆,首先是考什么才记什么,如何实现?

就是上面说的从真题出发,把历年真题一五一十,丝丝入扣地过上三遍,利用真题定取舍,利用真题辨枝干,利用真题抓核心,利用真题建体系,把考点找出来,把考点的体系全部记住。

其次,科学记忆还要挖掘技巧,切忌死记硬背,技巧可以总结为:

“口诀化、串联法、体系化”九字方针。

具体讲,口诀化,就是将纷繁复杂的数个相关知识点编成口诀,5个字记住5个考点,10个字记住10个考点;

串联法,就是就一个主题范围,或纵向或横向展开,将该范围所有考点一网打尽;

体系化,就是在部门法的层面,理清脉络,绘出知识树,做到真正融会贯通,通过整体记住细节。

一言以蔽之,科学记忆,不要全记,但该记的要记全,不要死记,但要记死。

  再次,在记忆的基础上,梳理要点,建立自己的司考知识体系。

  形成自己的司考观,提升自己的法学逻辑思维素养。

可以听听业内名师专业的讲解,辅导班的作用在于帮助你梳理要点,不一定能帮助你走捷径,但绝对可以帮助你少走弯路,解答你在自学中积累下来的那些如鲠在喉的疑问。

  最后,除了看书以外,还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掌握制度背后的原理,理解有助于记忆;

二是多做真题,通过真题的训练不仅可以摸索出题的规律、优化解题的方法、确定复习已经达到的程度和状态,而且有助于知识的理解、运用和记忆。

备考初期应知道的法条复习方法

复习司法考试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法条。

然而学习法条有两大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是要看哪些法条,其次是怎么看。

  第一大问题:

看哪些法条 

  一、看书为主和看法条为主的部门法区分 

  总的来说看书和看法条之间并不存在矛盾,因为书就是对法条的全面阐释,但是两者毕竟有些区别,书上的内容较为全面细致,法条较为简洁;

书上一些理论性的东西法条里并没体现。

  复习过就存在一个以哪一个为侧重点的问题:

  1.卷一 

  法理学属于理论法学,主要应以看教材为主,其中涉及立法法的内容,可以看法条。

法理部分的考查一直比较难,有些题目出的根本就不是书上的内容,对于非法本考生来说,这一部分难度更高,而且它还是你花费功夫也不见得能立竿见影的,平时法律素养的积累与沉淀较为重要。

所以不宜与之恋战,看过几遍书,遇到不会的题也别纠缠不清耽误时间。

  法制史没有法条,只能看书,这部分内容少,出题简单,考生朋友一定得尽量拿到这些分。

  宪法以看书为主,但国家机构部分看法条更为清晰。

宪法部分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一是各国家机构的职能区分,特别是人大,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家主席之间。

二是四次修宪的区别。

三是选举制度。

宪法部分考得不难。

  “三国”法需看书。

这部分的法条庞杂且晦涩难懂,而且考查的知识点很少直接出自法条,而更多的表现为直接考查书中的某一段内容。

复习“三国”法时,看教材比看法条的效果更显著。

国际公法最为简单,国际私法要注意民诉最后一块涉外部分,而国际经济法较难。

术语通则需要强记,把每一组的术语区别开,注意买卖双方义务的区别和风险转移,以及信用证的流程。

  经济法考点细而法条多,但没什么理论问题,看法条足够应付考试。

  法律职业道德部分考查简单且细致,应以看法条为主。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律师法实施状况的检查是今年的一个重点问题,所以大家在复习中应当注意。

  2.卷二 

  刑法应当看书与看法条并重,2004年卷二刑法与行政法相对其他科目来说考查得更难一些。

直接来源于法条原文的题目较少,往往都需要深思才能确定正确选项,还有些内容颇有些理论深度(如2004年卷二第15题)。

  刑事诉讼法应以看法条及司法解释为主,诉讼法理论少,考点简单而细致,看法条的效果胜于看书。

  行政法没有统一的法典,所以应以看书为主,结合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采购法等单行法律。

  3.卷三 

  民法考查的民法通则及解释、合同法理论问题较多,有许多题目并不是直接出自法条字面,而是出自隐藏其后的理论,所以必须将看书与看法条相结合才行。

  商法部分以看法条为主。

  二、必须细看的司法解释 

  三大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必须细看,刑事诉讼法的“六机关规定”、“最高院解释”较重要,而“最高检解释”则过于专门且繁琐,很少出题,考生复习时间不够的话可以不看。

刑法关于盗窃、抢劫、交通肇事的解释,合同法解释、担保法解释都非常重要,简直是字字珠玑,需反复多遍地看。

看司法解释的时候须与法典的相关内容对照起来,否则缺乏系统性思维。

  三、新增法律法规的地位 

  每年新增法律法规是司法考试必定要出题考查的知识,而且新增法规的出题往往呈表面化,难度偏低。

例如2004年的新增法律法规有宪法第四修正案、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婚姻法解释二等,试题中大量考查了这些内。

今年新增法律法规有反分裂国家法、人大代表法、刑法修正案五、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陪审员及司法鉴定的决定、最高院关于民商经济及刑法方面的几个司法解释等。

  第二大问题:

怎么看法条 

  一、什么时间看 

  对没有法律基础的人而言,应在看书打好基础后再看法条,基础较好的在校研究生或刚毕业的法本则可以直接看法条。

一般的顺序是,先将教材整体看一遍以对内容有系统把握,然后再看法条,看完这一遍书和法条之后作做一套历年真题或模拟题,通过做题查漏补缺,之后再回过头来看法条,越是临近考试阶段越应该看法条。

  二、亲力亲为,动手动脑 

  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名师的课堂笔记和面授课程,名师的指点往往会让我们有醍醐灌顶、豁然开朗的感觉,但是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还是不能放弃主观能动性,名师的总结虽然很全面细致,但毕竟和自己亲自动手去思考之后再把它总结出来,还是不一样。

我们既要珍惜名师交给我们的知识、思路、学习方法,同时更要自己去用心学用心做,才能接近成功。

而且在看法条的过程中,一定不要光是用眼睛看,还有善于用脑用手去勾画总结。

  三、少背多看 

  司法考试前三卷都是选择题,也就是说我们只要能从中挑出正确选项即可,而没有必要把这些选项的内容背下来,所以要多看书,带着思考看书,知道每一考点所在位置和内容即可。

第四卷虽需自己写,但也不要求与法条一字不差,而且论述题也无从背起,言之成理即可得分,没有什么标准答案,并非背书可以解决。

  四、看法条时一定要划上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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