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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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学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附件1

广东省科学院2017年实施创新驱动

发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类别一:

提升院属骨干科研机构创新能力

专题一、院属骨干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一)专题内容

围绕广东省“十三五”规划、省科学院“十三五”规划纲要和院属骨干科研机构制定的“十三五”发展规划,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及广东省的重大科技需求,面向广东省国民经济的主战场,集中力量建设优势学科领域的人才高地,培育新的学科方向,建设国家一流的科研机构,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

(二)考核指标

1.全面提升了研究机构整体创新能力。

培育和建成了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若干学科领域和完善的科研条件和配套设施。

2.引进和培育了高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建成了国内高端科技创新平台。

3.完成了系列重大科技成果,推动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了广东省的创新驱动发展。

(三)支持力度

本专题定向支持《广东省科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粤机编发〔2015〕33号)中确定的18个院属骨干科研机构,支持经费1000万元/项。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3年。

(四)申报要求

1.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

2.项目申报内容须由申报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研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将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意见及班子决议作为申报附件。

类别二:

高端领军人才培育培养资助专项

专题二、院士科研基金

(一)专题内容

立足我院全职院士已经打造的科研基础,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支持院士引领建设国内外领先的优势学科领域,培育一支高水平的骨干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国家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提升我院整体科技创新水平。

(二)考核指标

1.培育形成了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的学科领域和建成了国家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

2.培育了高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建成了一支具有创新能力的骨干科研队伍。

3.基础及原始创新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

4.完成了系列重大科技成果,推动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了广东省的创新驱动发展。

(三)支持力度

本专题定向支持全职在我院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支持经费2000万元/项。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3年。

(四)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在我院全职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专题三、“南粤百杰”资助专项

(一)专题内容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我院优势学科领域,培养杰出领军人才,培育一支高水平的骨干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国家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提升我院在特定学科领域的科技创新水平。

(二)考核指标

1.培育形成了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的学科领域和建设完成了国家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

2.培育了杰出的学科领军人才,建设形成了一支具有创造力的骨干科研队伍。

3.基础及原始创新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

4.完成了系列重大科技成果,推动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了广东省的创新驱动发展。

(三)支持力度

本专题定向支持我院全职的“南粤百杰”入选者的科研工作,支持经费1000万元/项。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3年。

(四)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在我院全职工作的“南粤百杰”入选者。

专题四、“国家和省科技人才计划”称号获得者资助专项

(一)专题内容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培养我院高水平的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育一支高水平的骨干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国家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完成一批国内外领先的科技成果,提升我院在特定学科领域的科技竞争力。

(二)考核指标

1.培育形成了在国内处于具有科技竞争力的学科领域。

2.培育了学科领军人才,建设形成了一支具有创造力的骨干科研队伍。

3.完成了重要科技成果,或推动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三)支持力度

本专题定向支持我院全职的国家杰青、国家优青、省杰青、省特支计划、万人计划等获得者的科研工作(拥有多个称号获得者限报其中1项)。

支持经费原则不高于该人才项目获得的国家或省级财政的支持,最高支持300万元/项。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年。

(四)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在我院全职工作并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人才计划”称号的科研人员。

专题五、青年科技人才出国进修资助专项

(一)专题内容

以培养、提升青年科技人才为目标,选派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出国进修,开展前瞻性国际科技合作研究。

(二)考核指标

1.在承担国家级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学术论文、专利、成果等方面形成重要科技产出。

2.连续出国进修时间原则上为1年,最低不少于10个月。

(三)支持力度

本专题择优支持我院全职工作人员去国外大学和机构进修。

每项(人)支持经费15万元。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为在院属骨干科研机构全职连续工作三年以上、40周岁以下且具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

2.每个单位限报1人。

类别三:

创新人才引进资助专项

专题六、引进全职院士资助专项

(一)专题内容

面向世界科技的前沿,面向国家和广东省的重大科技需求,为促进我院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引进全职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打造我院新的国内外领先的学科领域,培育国内外领先的创新团队,建设国家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提升我院整体科技创新水平。

(二)考核指标

1.培育形成了新的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的学科领域和建成了国家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

2.培育了高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建成了一支具有创造力的骨干科研队伍。

3.完成了系列重大科技成果,推动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了广东省的创新驱动发展。

(三)支持力度

本专题面向院属骨干科研机构实施引进全职院士计划,支持启动经费3000万元/名。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限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项目申报时,必须签订全职聘用合同,院士的人事关系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转入院属骨干科研机构。

专题七、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专项

(一)专题内容

面向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的需求,面向我省重大产业科技创新的需求,结合院属骨干科研机构重点学科领域和新建学科领域的需求,引进全职的具有正高职称(或国外一流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当副高以上职称)的科技领军人才,支持在科研工作方面有成就且科研工作尚未转入院属骨干科研机构的“双肩挑”人员在相关专业院属骨干科研机构建立研究团队,培育重点学科领域,提升院属骨干科研机构在特定学科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

(二)考核指标

1.建设形成了一支具有创新能力的骨干科研队伍。

2.培育形成了在国内处于具有科技竞争力的学科领域。

3.在承担重要的国家级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学术论文、专利、成果等方面形成重要科技产出,或推动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三)支持力度

本专题支持经费不超过500万元/人。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年。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具有正高职称(或国外一流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当副高以上职称),或在科研工作方面有成就且科研工作尚未转入院属骨干科研机构的“双肩挑”人员。

2.项目申报时,必须签订全职聘用合同,人事关系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转入省院或院属骨干科研机构。

专题八、全职引进高学历和特殊技能型人才资助专项

 

(一)专题内容

针对院属骨干科研机构专业领域的特点和需求,支持院直属科研机构引进全职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优化院属骨干科研机构的科技人才结构;支持相关院属骨干科研机构引进全职的、急需的特殊技能专业人才,培养支撑科技创新的技术支撑人才队伍。

(二)考核指标

高学历人才: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独立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特殊技能型人才:

具有独立为科学研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能力。

(三)支持力度

高学历人才支持经费25万元/人,特殊技能型人才支持经费15万元/人。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院属骨干科研机构2016年全职引进的人员;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已经签订了全职聘用合同。

2.高学历人才必须是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广东省科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粤机编发〔2015〕33号)中确定的18个骨干科研机构可以申报。

3.特殊技能人才必须为本科以上学历(特殊情况可放宽至大专)人员,申报只限于省半导体产业技术研究院。

类别四:

产业服务资助专项

专题九、省科学院专业科技孵化器启动专项

(一)专题内容

以孵化催生高新技术企业为目标,围绕省科学院成果转移转化组织载体建设,推进各类创新资源的全要素集聚和开放共享。

借鉴国内外成功的孵化器运营经验和商业模式,提出专业科技孵化器建设方案。

选址筹建省科学院专业科技孵化器,按省科学院的六大创新板块总体谋划分步实施。

促进创新链、产业链和资本链的深度融合,实现“创业苗圃+专业孵化器+高企加速器”的全链条孵化功能,实质性推进省科学院“板块式”的专业科技孵化器建设,争取获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

(二)考核指标

1.建成省科学院专业科技孵化器并进入运营阶段。

2.实现省委省政府对省科学院绩效考评“培育孵化企业、输出技术成果和创业专才”的指标,在孵企业100家以上。

3.获省级以上项目经费1000万元以上。

4.获认定为省级以上孵化器。

(三)支持方式

本专题由院本部策划,统筹资源组织实施。

从省科学院发展基金安排省科学院专业科技孵化器建设经费。

专题十、省科学院企业工作站资助专项

 

(一)专题内容

围绕省委省政府对省科学院绩效考评“服务企业、解决产业发展共性技术难题”的指标要求,院属骨干科研机构与省内企业广泛开展深入持久的技术服务,组织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持续实施关键技术研发。

(二)考核指标

1.建立可供量化检查的省科学院企业工作站服务内容数据库。

2.有具体开展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项目,为企业培训研发人员20人/站以上。

(三)支持力度

本专题面向院属骨干科研机构组织申报、实地考察并遴选实施,支持经费20万元/站。

专题十一、服务企业创新券专项

  

(一)专题内容

推动院属研究机构面向省科学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单位、省科学院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和省内企业开放服务,不断完善实验仪器和科技信息共享服务的后补助机制;面向粤东西北地区企业技术创新及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技术人才培养等需求,为企业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技术服务。

(二)考核指标

1.建立可供量化检查的为企业提供研发、检测服务的数据库。

2.取得企业认可的服务评价报告。

(三)支持方式

本专题支持的经费预算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安排省科学院企业工作站的经费总额。

根据企业服务评价报告,按服务内容分类汇总,在当年经费预算总额内确定服务企业创新券的面值。

院属骨干科研机构凭获取的服务企业创新券兑现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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