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零售业行业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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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零售业行业研究报告
百货零售业行业2014年研究报告
商业研究小组
图表目录
一、行业基本情况
(一)行业概述
1、中国百货行业概述
百货店是历史最悠久的零售业态之一,其区别于其他零售业态的特征为:
拥有豪华店堂,从事大规模经营;地处城市中心或交通要道,能较大范围地吸引大量顾客;经营商品的范围广泛,品种繁多;管理上实行商品部制,由各部门实施商品计划、销售业务、商品管理并实行内部核算;兼营一些其他项目,为顾客提供多方位的服务。
在我国,百货店当前仍是零售业态的核心组成部分,并且有综合化、专业化、连锁经营、区域性扩张的发展趋势。
同时,我国百货零售业的产业集中度正在逐年提升,但相对于发达国家的市场结构,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存在较大的扩张空间。
百货零售企业的扩张既可以自开分店,也可以通过收购已有店面、输出管理的方式进行整合。
2、中国百货行业发展趋势概况
中国百货业目前正逐渐从高费用、强促销、一切从供应商要利润的竞争方式走向注重内化管理和树立百货自身品牌的模式。
进一步来看,一线城市中,购物中心的兴起对传统百货业的冲击很大,百货业的集中度不断提高,招商方式也从单店逐步转向区域的总部;而二、三线城市中,随着奢侈品消费的迅速延伸,一些实力雄厚的本土百货企业则采用自己代理高端品牌的方式来提高竞争力和利润水平。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提速,未来中国百货业将面临着更为广阔的市场。
对百货企业来说,要想在行业变革中站稳脚跟,一方面要提升企业自身的商品选择能力,培育出自己的核心价值;另一方面可以加强与地产业的跨界合作,借助地产业向三、四线乃至四、五线大举扩张的契机不断扩展版图。
3、近年来百货业的发展变化
(1)业态的变化
传统大型综合百货商店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处于饱和和分化状态。
7,000平方米以下的向主题店、品牌店、精细化方向发展,15000平方米以上的向购物中心方向发展,30,000平方米以上的向SHOPPINGMALL方向发展。
新兴百货业态店和大型购物中心必将迅速成长。
(2)经营方式的变化
从经营方式来说,中国百货与外国百货区别很大,无论从租赁保底,到联营扣点,对零售商而言只是一份“二房东”管理,对供应商而言只是一个直销窗口。
这种经营方式形成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传统百货商店经历了一个放弃经销、代销商品,全面转向联营、引厂进店甚至场地出租方式的转型,实际上成为“二房东”。
这是在传统大型综合百货商场为减轻历史包袱,向供应商推卸经营成本,实施利润最大化的持续压力情况下形成的。
而国外百货店经营的商品大多实行买断经营,按专业化类别化特色化细分市场定位,并直接进行顾客服务和经销商品的信息及物流服务,形成物流百货、品类百货、折扣百货、流行百货、精品百货等不同业态类型。
近阶段,国内品牌百货商店再次开始调整经营方式,首先是扩大与品牌商的联营,并逐步与顶级品牌商扩展经销和授权代理业务,并开始出现类别化的自有品牌专业店。
(3)市场需求的变化
随着专业化和综合化的业态演进,零售业按品类和目标客户群细分业种,传统百货业的空间更趋“窄小”。
新世纪以来,由于消费品市场的极大发展,百货店作为经营选购品的专业店,开始向两级分化,一极是大众时尚商品,另一极就是奢侈品,市场进一步细分。
单纯的以商品经营为特征的百货店越来越向类别化特色化发展,而与品牌供应商建立全面的供应链合作,成为品牌供应商的分销渠道和服务平台。
而购物中心和SHOPPINGMALL的兴起,扩大了传统百货的服务内容,不仅满足购物需求,百货店自身只是作为主力店进入购物中心,更注重与休闲、娱乐、餐饮、文化消费结合的多业态组合,实现“一站式”满足消费需求。
(4)规模和经营水平的变化
区域化和规模化是百货企业发展的必然方向,在一个城市商圈有限的市场空间里,品牌企业因其品牌商品的占有率和服务质量的商誉而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赢得更多的顾客,如王府井百货、百盛百货、武汉广场、燕莎友谊商城、广州友谊商店等,其单店销售能力一般达到一亿元/年/万平米,成为衡量一个百货店经营水平的标准,强者越强。
这些企业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不但重视发展规模,更重视稳定商圈内的长期顾客忠诚度和特色服务,并着重于内在资产增值和运营管理技术水平的提升,管理内涵更加复杂化精细化。
(5)市场竞争和环境的变化
加入WTO,外资零售企业以全面的竞争态势分化和渗透零售业的每一个领域,专业百货店不仅要经营商品,更要经营商誉,经营商圈,经营顾客,经营购物环境,经营不断更新的消费者需求,信息技术已经成为百货企业快速响应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二)行业上下游分析
百货零售行业上游为各类消费产品的供应商,下游为终端消费者。
从上游来看,在某些高端消费品和奢侈品领域,供应商会针对自身品牌定位和产品销售模式对百货零售行业企业的市场定位,经营能力,店面规模等方面提出要求。
但从总体上看,上游各类消费产品大多处于充分竞争市场,产品供应充足、品类齐全,对下游百货零售行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不构成制约。
图1:
百货行业产业链
图2:
百货行业产业链上优势分析
(三)商业模式及行业特点
1、商业模式
(1)布局模式
百货公司的布局模式有全国性布局和地区性布局两大类。
在扩张的先后顺序选择上,也存在着“由面到点”及“由点到面”两种方式。
“面到点”的品牌推广作用比较明显。
直观的讲,百盛、香港新世界的全国认知度明显高于金鹰、银泰及利福。
全国化布局的公司需要有很强的跨地区经营能力,因为各地消费者的品好相差很大,因此,跨地区经营公司对管理水平要求更高,管理难度较大。
“由面到点”模式一开始便在很多城市快速撒网开店,并形成全国性的品牌效应,然后继续在新地区扩张,最后实现全国连锁;“由点到面”模式以某地区为根据地,并做透做精,然后去其它地区集中开店,并在当地获取竞争优势,然后将此模式不断复制,最终实现全国连锁。
但在中国,全国性的品牌商还很少,而国内销售的全球性品牌商更少。
大多数商品的采购还是本地化的,上游品牌商更偏向于“分级代理模式”,也就是说同一品牌的江苏的代理商和广东代理商往是不同的,导致“从面到到点”模式百货公司的全国谈判优势无法体现。
因此看似全国性布局的百货公司,其实从采购角度看仅相当于许多单店的简单拼凑。
例如百盛,大约有15%的商品为国际品牌,35%产品为全国性品牌,而剩下50%均为本地性品牌。
对于本地性品牌,整体的规模所带来的谈判能力根本无法体现,因此,各地最好卖品牌可能会选择本区域最大的百货商,而不进入那些在本地只有1、2家门店的全国性百货商。
国内跨区域布局的上市公司有王府井、大商股份、新世界百货等,而地区龙头百货包括广州友谊、重庆百货、欧亚集团、合肥百货、银座股份、东百集团、鄂武商等。
布局模式
优势
劣势
代表公司
全国布局
●扩张范围广泛,发展空间大
●经营分散,整体经营风险低
●品牌推广作用明显
●不同地区文化和消费习惯差异大,扩张风险高
●上游分区批发,短期内规模优势不明显
●管理难度大
●王府井
●新世界
区域布局
●谈判优势,渠道控制力度强
●区域文化趋同,扩张风险低
●区域规模优势
●跨区域发展壁垒
●区域市场内涵增长有限
●易受单一市场风险影响
●重庆百货
●合肥百货
图3:
百货行业布局模式
(2)扩张模式
零售业具有规模经济的内在要求,规模扩张将同时提高对上游品牌供应商和下游消费者的控制力,增强在产业链中的议价能力,进而能够汇聚产业链中的主要利润。
百货业的扩张是业态发展的内在要求所决定的。
百货类上市公司往往通过不断扩张来保持业绩增值。
外延式扩张既通过新开店面、兼并收购等方式获取增量发展的方式。
按照扩展方式,外延式扩张又可细分为品牌输出、新设店面、兼并收购等;按照新扩张店面的轻重资产又可细分为轻资产扩张和重资产扩张,一般发生于新设店面和兼并收购下。
新开店面模式通常需要较长的培育期和前期投入,重资产扩张会对百货企业形成较强的资金压力。
同时百货商店对商圈的高度依赖导致了重资产扩张下供给资源瓶颈。
收购合并模式一方面可以实现低成本扩张,突破了商圈资源的制约;另一方面对企业商誉的树立、影响力的扩大也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品牌输出模式往往是一家在某一地域已经拥有一定品牌知名度以及形成了一套成功管理模式的百货企业,以上述的无形资产与异地的有形资产拥有者(通常是地产商或物业拥有者)合作,由品牌百货企业来管理百货连锁分店。
品牌输出需要伴随着资本和管理的双重输出来实现,是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有效结合,对百货公司的实力要求非常之高。
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品牌输出还不完全存在,即使是被称为“中国第一店”的王府井百货也仅仅是其大品牌下子产品的扩张。
外延式扩张模式
优点
缺点
新设店面模式
便于统一管理协调、运行稳健
规模效应
资金需求大加剧行业竞争扩张速度慢
收购和兼并模式
降低市场开发成本
实现快速扩张
后期整合风险大
品牌输出模式
增加利润
低成本扩大品牌影响力
缺乏稳定性
图4:
外延式扩张模式分类
内涵式发展主要是通过深耕已有市场,或选择翻新改造或是品牌升级等手段,获取收入及利润增长的扩张模式。
内涵式扩张具有扩张的资本需求低、顾客忠诚度高的优势,但同时也面临着单体发展瓶颈、品牌调整和市场重新定位的风险。
一线城市已有的百货企业与区域龙头已有店面多采用内涵式扩张,来获取增量发展。
(3)经营模式
百货的盈利模式有三种,分别是自营(买手制)、联营及分租。
自营模式:
是其销售产品均为自营,百货公司按照一定的折扣向上游供货商进货,然后在自己的卖场中销售,百货公司赚取销售差价。
自营模式下百货公司需要负责自己选货、进货、并负责存货,拥有一定的定价权,盈利主要来源于进销差价。
自营模式利润率可能较高,但是管理难度最大。
产品的销售情况,销售价格,进货价格对公司的盈利影响巨大。
目前这种模式被西方百货公司所惯用,因为这些公司的管理能力本身较强,同时其面临的竞争压力很大,需要通过这种模式来进行差异化竞争。
分租模式:
是许多购物中心类百货所惯用的模式,其销售产品均非自营,而是由上游批发商或者品牌公司直接在百货公司里开店,公司向其收取固定租金。
此种经营模式下公司无需负责存货,盈利主要来源于商场的租金和管理费,不具备定价权,收银和售后服务由各品牌完成。
销售情况对公司的盈利情况几乎没有影响,利润率波动较小,管理难度较低。
发展商看重的往往不是经营百货的利润,而是物业的升值。
联营模式:
这是中国百货公司所惯用的模式。
其销售产品均非自营,而是由上游批发商或者品牌公司直接在百货公司里开设柜台,百货公司按照一定的扣点率向供货商收取“扣点”。
此种经营模式下,百货公司无需负责存货,盈利主要来源于协商扣点。
理论上并不具备定价权(上游直接开店),但事实上强势的百货公司往往能够影响产品的打折情况(例如店庆,节假日要求一定的折扣率)。
收银和售后服务均由商场来统一完成。
利润率较为稳定,管理难度中等。
销售价格,进货价格对公司的盈利情况影响几乎没有,但是如果导致了品牌商销售情况不好,那么会影响百货公司的扣点收入。
这种模式之所以被中国百货公司所惯用,主要是受制于中国百货公司的管理能力还不够高。
但是由于销售对其扣点收入影响较大,大多数百货公司均会定期调整品牌组合,通过这种替换淘汰来保持销售的持续增长能力。
目前在我国百货企业中自营比例高于10%的企业不超过40%。
另外,化妆品的销售模式比较奇特,其模式介于自营与联营之间。
一般都是商场先付款,然后一次性买断,但是销售时候由品牌商派人来销售。
存货由商场负责,但是一般都可以退换货。
项目
自营
联营
分租
进货模式
买断经营
联营经销
供货商供货
毛利水平
最高
中间
最低
存货风险
百货商承担存货风险
零售商承担,百货不担
不承担
经营控制能力
需求导向,控制力高
间接控制,较低
无控制能力
利润来源
进销差价
联营扣点
租金
图5:
行业经营模式对比
(4)业态类型
总体上来讲,百货业态可以细分为:
精品百货、流行百货、折扣百货、品类百货、物流百货,对百货业态如此细分的方法来源于对当前百货零售业竞争格局的分析及其对未来竞争发展趋势的预测,以业态市场定位和经营管理模式作为划分标准,各个细分百货业态的经营管理特征阐释如下:
●精品百货
精品百货业态以奢侈品消费需求的顾客作为目标顾客群,这一个类型的顾客群体对商品品质和社会价值认同度的重视程度高于一切,因而,精品百货业态以不可比拟的商品价值和近乎于“一对一”的贴身服务及其极度重视顾客感受的经营特征区别于其它业态。
由于这一类型的顾客数量在整个消费人口中所占比例甚少,因而,精品百货业态实际上是一个较小的细分市场。
●流行百货
流行百货业态以时尚性消费需求的顾客作为目标顾客群,这一类型的顾客对商品时尚的关注程度最高,包括个性化时尚和大众化时尚,由于时尚性消费需求实际上是社会功能性质的需求,因而,流行百货业态以其丰富的商品品牌营销策略和新品策略的经营特征区别于其它业态,并以其丰富多样的品牌数量和品牌营销。
被誉为零售业的品牌管家。
由于这一类型的顾客群体属于功能性消费群体,事实上无法锁定到某一类具体的消费人口,任何一个具体的顾客个体,都会产生显式的时尚性消费需求,而无论其年龄、收入程度、社会地位,因而,流行百货业态是一个很大的细分市场,并且这一细分市场将以高于零售业整体发展速度的速度予以扩大。
●折扣百货
折扣百货业态从其发展根源来看,实际上是作为精品百货业态和流行百货业态的一种补充业态而出现的,最初是为了解决品牌价值较高的过季商品的积压库存问题,如今已经演变为一个独立的业态。
折扣百货业态以品质消费需求的顾客作为目标顾客群,这一类型的顾客群体具有理性消费程度很高的特点,会在商品购买成本和商品品质及其品牌价值之间做合理的平衡,因而,这一类顾客对过季商品的非时尚性特征的重视是以商品购买价格作为交换条件的,这就会表现出一种现象:
作为精品百货和流行百货的忠诚消费群体,同时也是折扣百货业态的常客。
折扣百货业态以其明显的价格折扣幅度和丰富多样的品牌而区别于其它业态。
●品类百货
品类百货以其极其宽广的商品线宽度显著区别于其它业态,事实上,最初的ShoppingMall业态即是由品类百货业态扩展而来,所以,品类百货比任何一个其它的细分百货业态都要求更大的卖场区域。
品类百货强调商品的品类方面的全面,
以显式的功能性商品需求的顾客作为目标顾客群体,这一类型的顾客关注商品的有无甚于商品的其它方面,其消费特征表现为由商品而引发购买需求,这与精品百货和流行百货由品牌而引发购买需求的消费特征而截然相反。
品类百货业态以品类作为管理单元,而每一个品类下的品种价格带却非常窄,一般情况下不会对品类结构做大幅度的调整,而是根据商品绩效对单品结构做经常性的调整。
如果对品类百货不断进行非售货功能性消费项目的扩展,并且将商品管理职能逐渐向供应商转移,就会逐渐演变为ShoppingMall业态。
●物流百货
物流百货业态以低价格消费需求的顾客作为目标顾客群体,这一类型的顾客对商品价格的关注程度甚于商品的品牌和功能,虽然综合超市业态也具有这方面的特征,显然综合超市业态具有明显的百货功能较弱的特征,食品日用品才是超市业态的生命力所在,并且百货业态天然的购物舒适度是超市业态所不具备的。
物流百货业态强调部分品类竞争优势的营造,与品类百货业态相反,物流百货业态只会专注于部分品类,而每一个品类下的价格带却很宽,但是与专业店业态相比,它的价格带又明显较窄,因此物流百货业态的价格带处于品类百货业态和专业店业态之间。
并且物流百货业态的商品趋向于商品流量较大并且价格处于中低水平的单品,也就是以主流的畅销单品为主,并不像专业店业态追求单一品类下的品种全面的极致,并且物流百货业态呈现为明显的多品类。
正因为物流百货的顾客群体的消费特征,物流百货业态比任何一个细分百货业态都要强调商品流转成本。
2、行业特点
(1)商圈致胜
百货业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对商圈的依存度高,选址要求高。
根据定义,“商圈”是具有一定辐射范围的商业聚集地。
商圈的区位具有不可复制性、集聚效应以及范围经济等优势,从而使得优质商圈资源相对稀缺。
而拥有较大资金优势、资源优势的企业,往往更容易捷足先登,选定具有优势的商圈物业。
百货店的经营状况取决于其所处的商圈的客流量,通常一个城市的商圈的培育又需要很长时间,因此,那些占据优质商圈的企业往往具备先发优势。
除了“商圈”本身的特征带来的优势使得占据优质商圈的企业具备竞争优势以外,我国百货企业在产品组合和管理运营商的严重同质化使得地理位置的选择成为了制胜的关键。
(2)类金融经营
我国85-90%的百货类企业采用联营模式,因此一般都不掌握商品的采购权,也不承担存货风险。
为了掌握零售商的销售情况,百货企业一般都要求统一结售现金。
另外,大部分百货企业也通过预售购物卡、贵宾卡等形式预收部分账款。
这就使得百货业经营具备了“类金融”特征:
一方面通过联营扣点形式下,延长账期获得经营性现金流,挤占上游供应商的渠道利润;另一方面,通过预售各种形式的购物卡,实现资金的提前回笼。
(3)轻资产扩张模式
各商圈的物业在商业地产价格飙升的背景下,新建百货店面在培育期内不得不承受高额的物业投资成本。
此外,性价比较高的收购模式更具外延价值,但收购标的寻找的时间成本、谈判成本和融资成本也同时是不容忽视,租赁为主的轻资产扩张模式就成为了行业的主流。
(4)区域垄断竞争
表面上看,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消费习惯和经济水平差异较大,使得百货业发展具备区域性垄断竞争的特点。
其深层次的原因,是各品牌商的分级代理制使得地区性的代理商几乎垄断了一个地区的流通渠道。
因此各个区域的流通相对独立,这也使得在一个区域拥有优势的百货企业在另一个区域的优势则相对不明显。
(5)持续充裕的现金周转
好的商业模式的特质是企业应该拥有充裕的经营性现金流,同时,资本开支较小。
百货业具备了这个特质,下面我们按照财务报表的顺序进行分析:
EBITDA:
百货公司的净利润率可以高达8%(按总销售额,如果按照净收入计可以达到20%-30%),折旧会有,但是一般金额都不大。
应收账款:
百货的销售对象是大众消费者,而且大多数以现金结算,因此没有应收账龄,即便考虑部分信用卡结算,影响也不会太大,例如银泰、百盛的应收账款账龄一般均为1天。
应付账龄:
由于百货中所销售产品均由上游品牌商负责,但是百货又是统一收银,因此百货在收取销售款项后一般会扣押1个月,在月末才与品牌商结算,因此其应付账龄一般在30天-40天。
存货帐龄:
化妆品和一些附带超市可能会有一些存货,但是服装产品百货公司基本无需负责存货,因此其平均存货周转天数为50天左右。
资本开支:
租赁物业的百货公司资本开支很小,一般来说开设一间2.5万平米的百货店需要4,000万左右,这其中60%为装修成本;如果是同样大小的自置物业,一般需要2-3亿元。
因此,百货公司老店的经营性现金将会非常充裕;而开设的新店如果不是自置物业,那么老店的经营性现金往往可以支撑多个新店的稳定发展。
一般来说,新店的培育期是一年至三年,一个新兴的百货店从前期调研、论证、开发、招商再到真正的运营,其各种投入的成本不是短期内就可以收回的。
因此新店培育期间,对公司经营现金流、盈利水平会造成一定的压力。
(四)行业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等内容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国内百货零售行业实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
商务部及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本行业发展规划,推动本产业结构调整,整顿和规范流通市场秩序,引导本行业规范发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下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本行业的国家标准。
商务部、卫生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特殊商品的零售流通建立许可或备案管理。
中国百货商业协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为本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主要承担行业自律、协调、监督以及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等职能。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特殊商品零售许可或备案制度
国家对某些类别的零售商品的销售实行许可或备案管理,零售商须为其店铺出售该等商品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或进行备案登记,有关具体规定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应当由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制度,从事烟草销售须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规定,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取得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规定,从事音像制品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音像制品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取得《音像制品零售经营许可证》。
(2)商品零售活动管理
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6年第18号),对零售商的促销行为进行了规范。
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公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6年第17号),对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不公平交易、损害对方合法权益,限制竞争、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
国务院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以及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第15号)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16号)等,对在国内从事特许经营的资质条件以及特许经营行为等进行了明确规范。
(3)商业网点规划管理
为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促进商业与城市规划的协调发展,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先后颁布了《关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经贸贸易〔2001〕7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厅贸易〔2002〕44号)和《关于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3]83号)。
在此基础上,商务部相继发布了《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5]378号)等文件,上述文件对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调整做出了一系列规定。
(4)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2005年6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文件指出,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我国流通业在促进生产、引导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
文件还提出意见如下:
加大改革力度,提高流通企业竞争能力;加快创新步伐,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立调控和应急机制,确保国内市场稳定有序;支持商业服务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积极培育统一大市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完善政策法规,为流通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