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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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1

一类居住用地

0.9

-----

R41

四类居住用地

4.56

C/R

商住用地

1.24

2

C

公共设施用地

1.13

6.32

C21

商业用地

0.24

C32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

0.42

C51

医疗卫生用地

0.02

C6

中等专业学校

0.45

3

G12

街头绿地

2.03

11.35

4

M1

一类工业用地

0.91

5.09

5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0.05

0.28

6

C7

文物古迹用地

0.47

2.63

7

S1

道路广场用地

2.7

15.10

8

E1

水域

3.89

21.76

9

规划总用地面积

17.88

100

1.4.2道路交通现状

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内部道路现状以三义街为主,辅以王家巷、观音庵巷。

由于多为历史街巷,其道路狭窄,难以满足消防要求,同时停车场地缺乏,应从历史街区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其道路交通。

1.4.3空间格局现状

三义街的街巷大致保持着原有的形态,与护城河、古城墙、城楼够成了河—墙—楼—街—巷的空间格局。

其整体空间格局保存完整,是目前荆州古城内唯一保存尚属完好的、具有历史风貌的、十分珍贵的历史街区。

1.4.4历史遗存保存状况

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内保存有一定数量能体现荆州传统民居特色的院落民居,且建筑风貌、结构保存较好,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

街道两侧的小巷格局完整,尺度宜人。

三义街至今保留有青石板铺地。

位于规划范围内的大北门(拱极门)是荆州古城墙原由的6座城门中最具代表性的一座。

拱极门,明代称拱辰门,又称柳门,俗称大北门,清代改用现名。

据《江陵县志》记载,此门连接通往京师的大道,古时仕宦迁官调职,官员送行时常经此门,并习惯折柳相赠,故名柳门。

拱极门由城台与箭台组成,门洞系五券五伏尖券顶做法,城台前设瓮城,呈椭圆形。

位于大北门上的正楼—朝宗楼是如今保存最为完好的城楼。

楼高2层,全高约11m,屹立于9m的城台之上,显得宏伟壮观。

梁架结构采用抬梁式与穿斗式结合的方式,屋顶为重檐歇山式。

用材、结构、工艺都具有浓厚的湖北古建筑特征。

1.4.5建筑现状

三义街老屋的布局与风格。

三义街的老屋大多数是晚清及民国建筑,以荆楚地方民居建筑为主,具有浓厚的荆州传统风貌特征。

绝大多数房屋都采用前店后宅式的砖木结构,建筑多为一进,由于年代久远、产权关系、缺乏立法等因素,三义街许多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已遭到严重破坏。

加之新建、改造等因素,历史街区的传统风貌受到较大的影响。

(1)建筑年代分析

核心保护区建筑年代指标表

建筑年代

基底面积

比例(%)

清末

4359m2

34.15%

50-80年代

5657m2

44.32%

80年代后

2748m2

21.53%

总面积

12764m2

建设控制地带建筑年代指标表

11761m2

31.46%

25623m2

68.54%

37384m2

 

(2)建筑风貌评价

核心保护区风貌评价指标表

风貌类型

一类风貌

2452m2

19.5%

二类风貌

7258m2

57.7%

三类风貌

22.8%

12578m2

建设控制地带风貌评价指标表

11476m2

30.1%

26652m2

66.9%

38128m2

(3)建筑类型评价

核心保护区建筑类型指标表

建筑类型

木结构

19.5

砖木结构

7121m2

56.6

砖结构

782m2

6.5

砖混结构

2221m2

17.7

12576m2

(4)建筑质量评价

核心保护区建筑质量评价表

2102m2

5.5

14591m2

38.5

21239m2

56.0

37932m2

建设控制地带建筑量评价表

质量分类

建筑面积

质量较好

2674m2

17.0%

质量一般

3740m2

23.8%

质量较差

9308m2

59.2%

1.5本次规划要解决的问题

为历史街区保护工作提供管理上的直接依据和具体办法。

进一步加强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和适度利用,明确建筑保护与整治模式的具体措施。

在加强历史街区保护的前提下,促进历史街区的功能复兴,重现街区活力。

改善历史街区居民生活环境,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妥善解决保护区市政工程管线的改善途径;

加强消防等防灾规划,降低安全隐患。

加强重建地块的规划管制,避免出现新的不协调建筑,维护完整的历史街区风貌。

提出典型建筑改造方案和街景立面设计,增强可操作性。

第二章规划依据、原则与目标

2.1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第146号令)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

(5)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7)《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年)

(8)《荆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8-2020年)

(9)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

在全面保护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的前提下,发挥历史街区的潜在优势,突出特色,充分利用现存的历史遗产、人文资源,综合发展旅游事业,发展城市经济,彻底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准。

通过本次规划,促进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更新和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各项开发建设项目,为改造更新提供技术指导。

2.2.1文化内涵导向原则

充分挖掘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和荆州的传统民俗文化,建立民间文化保护机构,全面提升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的文化吸引力。

2.2.2地域特色原真性保护原则

对传统建筑的修复以及新建建筑的设计,应建立在对本地建筑文化严谨调查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地域文化真实而独特魅力。

2.2.3保护与发展互动原则

在对历史街区的物质性遗产保护的同时,应充分利用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并积极进行文化产业的挖掘,对传统建筑进行积极有效的保护性利用,在一定程度发掘历史遗产的社会经济价值。

2.3规划目标

以“文化富市”发展战略为指导,以总体规划、名城保护规划等上位层次规划为依据,在全面保护历史街区的基础上,充分挖掘荆州地区深厚的历史文化文化资源(包括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改善片区功能结构、道路交通、旅游线路、基础设施、景观体系。

规划确定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是以生活居住、旅游观光、商业服务、文化经营为主要职能,集中体现荆州市历史文化内涵、传统人文风貌与传统商业特色风貌的历史文化街区。

本次规划主要保护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的晚清街巷格局,荆楚地方民居的传统特色以及传统商业文化为主的非物质遗产,充分体现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两大文化特征:

传统商业文化:

通过保护三义街两侧的传统商业建筑来体现三义街历史街区传统商业的文化内涵。

民俗地方文化:

通过对北入口区的民俗展览观的开发展示来体现荆州丰富多彩

民风民俗。

2.4规划重点

(1)将原本不成系统的历史建筑通过步行系统的建设联成整体。

主要发展旅游商业、传统工艺、习俗展示、街区历史文化体验等服务项目和产业。

(2)梳理原有的交通脉络与肌理,完善历史街区交通体系,合理组织车行与步行系统、消防系统,在街区外围设置相应停车站场。

(3)恢复历史街区中的若干历史建筑,并予以相应的功能,增强历史街区的活力。

(4)逐步调整、拆除街区内部及其周边影响风貌的建筑,建设完善的市政配套及相关服务设施,结合洗马池遗址、古城墙、城楼、护城河等外部环境,打造舒适、宜人的集居住、商业、文化休闲于一体的历史街区。

第三章保护框架规划

保护框架制定的目的是在概括提炼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特色和文化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对街区整体历史文化环境、重点历史地段保护,整体地保护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的物质形态和文化内涵。

提升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内涵和旅游价值。

3.1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

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由人工环境和人文环境两部分组成。

归纳如下表,需要针对各自的特点进行相应的保护。

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素构成表

人工环境

街巷格局

主要街道成成鱼骨状,街巷普遍较窄

历史建筑

清末及民国时期众多保存较好的民居

特色构筑

青石板路面、老井

人文环境

节庆习俗

元旦(旧历正月初一,今为春节)、立春、上九、元宵节、清明节、端阳、中秋节、重阳节;

五月十三,俗称关公磨刀日;

六月六日“龙晒节”;

七月七日为乞巧节;

七月十五日俗称中元节;

腊月八日俗称腊八;

社日即土地会;

正月上半月,荆州每条街巷都竞相玩灯;

正月初五为米生日;

特色美食

杂烩头子、皮条鳝鱼、铁扒鸡、龙凤配、樱桃元子、菊花柴鱼、什锦饭、早堂面、细豌子泡糯米、米元子等

历史人物

刘备、关羽、张飞

历史传说

桃园三结义

文化戏曲

荆河戏、汉剧、京剧等

3.2保护框架的空间构成

根据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及其环境要素构成,可以将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的空间框架划分为“一街两巷、一楼多点”:

“一街”是指三义街传统风貌街;

“两巷”是指西侧的王家巷和东侧的观音庵巷;

“一楼”是指作为三义街抵景,位于拱极门上的朝宗楼;

“多点”是指分布于保护范围内的优秀历史建筑、保存完好的两处古井、大树和洗马池遗址。

第四章保护等级与范围

4.1历史街区分级保护

根据现状特征以及国家对历史街区保护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规划中,将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划分为二个层次: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按照不同的保护层次,实施不同的保护要求。

4.1.1保护范围

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是指从沿三义街两侧传统民居集中的区域。

本次规划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面积为2.0hm2。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核心保护区外围部分,包括北端的护城河的一半,南断的荆州区文化宫、荆州市钢窗厂,西侧的三国文化街,东侧的洗马池遗址。

本次规划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15.88hm2。

本次规划总面积为17.88hm2。

4.1.2保护要求

对于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要求确保此范围以内的建筑物、街巷及环境不受破坏,如需改动必须严格按照保护规划执行并经过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批准。

各种修建需在城镇建设部门及文物部门等有关部门严格监督下进行,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整理、修复及内部更新为主。

其建设内容应服从对历史街区的保护要求,其外观造型、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较大的建筑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通过方可执行。

对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旧建筑必须搬迁和折除,近期拆除有困难的都应改造其外观和色彩,以达到环境的统一,远期应搬迁和拆除。

(1)街巷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原有电线杆、有线电视天线等有碍观瞻之物应逐步转入地下或移位;

街道小品(如果皮箱、公厕、标牌、广告、招牌、路灯等)应有地方传统特色,不宜采用现代城市做法。

(2)街巷两侧建筑功能应以传统民居和传统商业建筑为主,鼓励发展传统商铺、恢复老字号和产商结合的手工作坊,建筑的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色彩控制为黑、白、灰及红褐色、原木色。

(3)传统民居选择相对完整地段成片加以维修恢复,保持原有空间形式及建筑格局,古井、古树及反映居民生活之特色庭院、应予以保留并清理恢复,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筑应予以改造或拆除。

(4)对本区内保留的传统民居建筑应加强维修,建筑色彩应取黑、白、灰、红褐色等荆州传统民居的色彩加以统一控制,建筑装饰、建筑形式应采用民居形式的坡顶青瓦翘檐式,建筑门、窗、墙体、屋顶及其它细部必须严格按规划管理确定的荆州传统民居特色细部做法执行。

建筑物高度控制为不超过二层,局部3~4层。

对于建设控制地带,在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建筑,必须服从“体量小、色调淡雅,不高,不洋、不密、多留绿化带”的原则。

其建筑形式要求不破坏历史街区风貌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该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批准、审核后方能进行。

对于建设控制地带,新建筑应鼓励低层,原则上不超过3层,街坊内部建筑高度应严格按照“高度控制规划图”执行,禁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新的建设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已有建筑,应停止其建设活动,并在适当的条件下予以改造。

4.2建筑风貌保护

建筑是构成历史街区风貌的主体,本着保护街区环境和空间格局的原则,充分考虑现状和可操作性,规划对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内所有建筑详细调查和评估后,将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的所有建筑分为优秀历史建筑、一般历史建筑和一般建筑、障碍建筑四大类,并分别提出相应的保护与整治模式,积极探索多样的建筑风貌保护的方法。

4.2.1优秀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是指在文物古迹范畴之外,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反映城市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

历史街区中的大部分建筑是历史建筑,尽管其在价值判定上没有文物古迹那样高,但是历史建筑的数量和规模、布局和形式,对构成历史街区的整体风貌具有主导作用。

对历史建筑,要坚持“最大程度的保护,最小程度的限制”的原则,即首先要积极保护,不能弃置不理,更不允许大规模的成片拆除。

同时,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不可能也不必要严格遵照文物古迹,历史建筑数量众多,类型丰富,现状复杂,应该根据它的价值与现状实施不同级别的保护措施,以宽容的态度探索多样实效的保护方法,这对文物古迹的修缮也必将所有裨益。

优秀历史建筑由于其历史文化价值相对比较高,是文物古迹的后备资源,对这些建筑的保护范围与要求原则上应当参照文物古迹进行。

4.2.2一般历史建筑

一般历史建筑面广量大,年久失修,根据其建筑构件毁损的情况又可分为两种修缮方式:

(1)镶嵌式修缮,即小规模修缮,只对毁损的建筑部分进行原样补缺,这类建筑的现状结构质量较好;

(2)脱胎式修缮,即建筑的结构体系毁损严重,为了保持建筑屋顶墙体等外部风貌,就采用新的结构体系如以钢结构代替原有毁损的木结构体系,这样也可以使传统建筑的室内空间不受原有柱网的限制而改成大空间。

4.2.3一般建筑

对街区内除历史建筑外的所有一般建筑,根据其风貌特征可分为三种措施:

(1)与历史风貌协调的一般建筑,应予以合理保留。

这类建筑数量不多;

(2)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一般建筑,近期内不具备拆除的条件,则予以立面改造、平顶改坡顶、降层等整饬措施,大部分一般建筑都属于此种情况。

由于拆除成本大,对这类建筑实际上是采取了“死缓”的策略,通过整饬措施降低其对环境风貌的负面影响,待以后机会成熟再予以更新;

(3)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一般建筑,且具备拆除的条件,则予以拆除。

这类建筑数量控制较少,且往往要与地块的功能置换相联系,它对环境风貌的改善具有相当效果。

4.2.4新建建筑

对于规划拆除的建筑,大部分情况要重新建造。

历史环境中的新建筑总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和具有挑战性的课题。

规划中对新建建筑尝试两种不同的风貌保护理念:

(1)采取新建筑与传统风貌形似的方式,即以现代的材料去建造传统形式的建筑,如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花格木门窗等。

(2)采取新建筑与传统风貌神似的方式,即以现代的材料和形式去营建建筑,表面上看与传统建筑是有所区别的,但是在空间布局、高度体重、比例尺度、色彩等方面是与历史环境相协调的。

这类建筑需要建筑师对历史环境的深刻理解和把握,也需要社会以一种宽容的态度来对待,作为一种有益探索规划中鼓励在街区中点缀建设这类有时代精神和环境修养的新建筑。

第五章土地利用规划

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现状用地布局主要存在有以下问题:

区内用地性质较为混杂,并且布局杂乱,未能体现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功能;

区内居住用地等级低,人居环境差;

区内集中为旅游服务的商业用地和娱乐用地较少,交通组织混乱,停车位明显不足;

公共空间缺乏,不利于旅游线路组织和创造良好的游览环境。

通过本次规划,结合整体保护与适度利用的原则,有必要对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用地功能进行适度的调整。

5.1用地调整原则

(l)保护原则——即保护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的空间格局、街巷尺度、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构成要素,延续老街历史文化环境。

(2)发展原则——即贯彻历史街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发挥传统的历史文化环境在现阶段的现实积极意义,同时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环境品质。

(3)效益原则——积极开辟和利用三义街历史文化街新、老景点,发展旅游事业,振兴荆州的经济,实现社会、环境、经济和文化效益的统一发展。

5.2用地调整规划措施

(l)重点调整三义街两侧的用地布局。

将原有低水平、无特色的沿街商业转化为传统商业、传统文化、博物展览、餐饮服务用地,结合历史街区各主要出入口,增加停车点及停车面积。

于重建地段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公共厕所、报刊亭、垃圾收集点等各类公共设施,完善历史街区的公建配套。

(2)利用原有居住用地间的部分弃置地和拆除部分质量与风貌都较差的建筑,规划绿地及休憩广场用地,全方位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及居民、游客的生活、游览环境。

(3)结合工程管线规划,增加了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主从而为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提供了用地上的保障。

(4)规划的居住用地与公建用地可相互兼容。

用地中现有的传统建筑虽可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但应保持和恢复建筑原有的外观、立面和布局;

对重建地块的新建建筑,其用地功能的转换不应影响建筑风格、建筑布局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统一。

规划用地平衡表

5.53

30.93

一类居住用地

3.60

20.14

商住用地

1.93

10.79

2.66

14.88

1.26

7.06

C24

服务业用地

0.38

2.12

C25

旅馆业用地

0.85

4.75

C34

图书展览用地

0.17

0.95

G1

公共绿地

4.74

26.51

G11

公园用地

4.54

25.39

0.20

1.12

S

4.17

23.32

道路用地

4.16

23.27

S31

机动车停车场用地

0.1

0.56

0.78

4.36

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第六章规划功能结构、分区

6.1规划结构

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规划结构主要根据保护范围的划分、用地功能的调整结合历史街区的合理开发与利用而确定。

三义街历史文化街区规划结构为“一心两轴六区”。

“一心”为北入口处的公共服务中心;

“两轴”为三义街传统商业轴和规划的休闲娱乐轴;

“七区”为传统文化产品展示区、民俗展览区、特色商业区、传统居住区、特色餐饮区、民居式客栈区、传统园林区。

传统文化产品展示区:

以传统文化为载体,经营旅游品、特色纪念品,如古董、传统建筑饰构件、古家具、刺绣、土特产等。

传统居住区:

以传统民居为载体,保留居民生活情景,为游客带来亲切感,避免纯商业氛围引起的喧嚣。

民俗展览馆:

展现荆州市人民传统生活习俗,传统工艺作坊。

民居式客栈:

以传统民居样式为载体,为游客带来不同的居住体验。

特色商业区:

以本地文化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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