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思路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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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统计,分析,报表,数据导出。
c.数据对外共享。
d.身份证全程管理。
e.系统数据维护。
f.人口信息数据质量全方位监管。
g.地址信息管理机制。
h.人像监管机制。
i.跨市户籍业务协作机制。
j.指纹管理机制。
3、在分析设计过程中符合严谨的科学逻辑。
步骤清晰,理论依据论述准确。
对分析文档中的三种模型(数据模型,功能模型,行为模型)至上而下的各层次研讨要理论严谨,分析研讨技术文档齐备,内容论述清楚。
4、在每个迭代过程中,过程与结果有过程文档。
5、进入详细设计阶段后,设计最终方案,制定系统测试验收方案。
6、在各个阶段设计验证测试中,有完整的测试报告。
第三部分、系统功能描述
一、建立人口信息数据快速、精确的查询查证、核查核对机制,实现人口信息轨迹化、链条化管理及信息关联。
按照公安部授权访问策略要求及公安业务管理实际需要,设置不同的查询权限,提供多条件、多方位、多链条的信息查询查证、批量核查核验等。
1、建立快速、完善的人口信息查询功能。
提供人口基本信息、户信息、户成员信息、亲属成员关系信息、历史照片信息、地址信息和各类业务信息等轨迹化查询,要支持模糊、同音、组合等多种条件查询方式,确保查询功能逻辑严谨。
2、建立灵活、完整的人口信息批量核查、核验、比对功能。
系统具备多种数据格式文件导入和导出平台,支持灵活的批量核查条件,完整反馈、导出核查结果等功能。
3、对人要素涉及的相关基本信息、户信息、亲属成员关系、地址信息、迁移变动信息及相关业务信息等建立完整的信息链,实现人员信息、变动信息等轨迹化管理,并可以通过完整的信息链关联人与人、人与户、户与户、人与地要素(地址)、人与事件要素(户籍业务等)之间的关联信息,将五要素信息链关联成完整的信息网,实现对全省人口信息的关联跟踪,全方位管理。
4、查询效率:
人口信息单条查询响应时间小于1秒,组合查询响应时间小于两秒。
5、界面友好、灵活、便捷(后文如有类似要求则不再重复)。
6、满足公安部广义查询要求,满足公安业务实战工作要求,满足公安部查询安全管理机制要求。
二、人口信息统计、分析及数据深度分析。
依据公安部授权访问策略及公安业务管理实际需要,设置不同的统计权限,提供多条件、多方位、多种形式、多链条的信息统计分析等功能,并将统计分析详细结果导出、打印。
1、常规统计报表。
依据公安部统计报表及用户需求,提供常规统计报表,应具备对人口年龄、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等人口基本信息按行政区划及公安单位、时间(时间段)分布情况的实时统计;
对人口年、季、月增长情况及因素等情况的实时统计;
对人口迁入(省内、省外)、迁出(省内、省外)、业务迁移、出生(当年、往年)、死亡(当年、往年)等按行政区划及公安单位、时间(时间段)等分布情况的实时统计;
对人口基本信息业务变更时间(时间段)、内容、因素等情况实时统计及历史统计;
对人口标识按行政区划及公安单位、时间(时间段)等分布情况的实时统计;
对二代证业务的各个功能模块及业务提供有效的统计。
2、用户自定义统计报表,完成随机统计。
依据公安业务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实现对人口基本信息、业务管理信息及相关信息链、轨迹信息等进行自定义报表统计,自定义输出所需的内容、字段、格式等。
要保证动态统计数据的快速性、准确性、灵活性、完整性。
3、政府报表统计。
完成与公安业务有间接关系的数据统计。
例如人口密度统计(常住人口、寄住人口),包括历史统计;
人口平均寿命统计(常住人口、寄住人口);
、性别比统计;
死亡原因统计;
人口老龄化统计;
家庭规模及家庭类型统计;
劳动适龄人口数量及负担系数统计等。
以上统计均包括历史统计,按行政区划及公安单位、时间(时间段)分布等情况进行统计。
4、分析辅助决策功能。
根据公安业务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实现对人口信息、业务管理信息(包括业务变动、因素等)、相关信息链、轨迹链等与按行政区划及公安单位、时间(时间段)等信息多因素进行分布、趋势情况统计分析,通过图(饼状图、柱状图、折线图等)、表等形式直观展现,为决策预警提供依据。
5、统计功能快捷准确(后文如有类似要求则不再重复)。
6、各统计提供如下统计输出形式:
统计报表、图形输出、打印输出、转出信息等。
三、业务协作及信息应用服务功能。
1、建立与其他公安应用系统的业务协作,获得人口信息相关的业务协作信息,为公安各应用系统及人口管理提供更详实的信息查询、查证和引用服务等,实现与公安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访、数据交换(获取寄住、暂住、工作对象及持有户照、驾驶证等信息,在开展跨市迁移、异地制证等业务时,提供与在逃人员、暂口信息、工作对象等信息自动比对)。
2、对外信息服务。
通过建立灵活的数据接口等方式,提供不同需求的信息应用服务。
要采用相关技术实现内外网切换,保证对外服务数据的安全性、实效性、准确性,保障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如:
银行、电信、邮政、保险、社保等)的资源信息共享交互。
四、建立完善、高效、全智能的数据实时更新维护机制。
1、采选用合理的数据传输维护模式,实现数据的自动交换维护,保证系统中数据高度统一、高度一致、完整、准确、新鲜。
2、提供全方位、智能化的数据质量检验、控制、处理机制,对各地市变动数据及时进行质量(数据采集标准性、规范性,数据逻辑性及业务流程合理性等)校验,严格、有效的控制重人重证号数据、不规范数据、错误数据等问题数据入库。
特别是要严格控制跨市业务迁移维护数据质量,通过全面规范跨市迁移业务流程等,有效控制重人重证号信息的产生,确保省级库数据的准确性。
3、具备问题数据的反馈、提示、跟踪监督机制。
对系统维护核验中产生的问题数据进行全程质量跟踪,提供交换平台,确保问题数据及时处理、及时维护省级系统,避免问题数据丢失,保证省、市两级系统数据一致性。
同时,将地市问题数据的产生、处理、维护等情况纳入系统业务考核,实现省厅对地市系统数据质量监管。
4、采用系统全自动、智能化载入维护数据。
所有数据维护工作的操作均由系统数据库自动完成,中间没有任何人为因素操作干预环节,避免由于人为操作而造成数据格式错误、数据逻辑错误和数据丢失的情况,确保省库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系统支持地市到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上行维护和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到地市的数据下行维护等功能。
6、建立数据上报维护机制。
按照公安部二期部级系统业务维护管理要求,提供完备、高效、及时、准确的人口信息业务维护数据上报功能。
五、建立智能化的二代证制证信息管理体系,为“二代证”的换发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保障,提高居民身份证的管理水平。
实现与地市间实时数据传输,无缝链接,确保制证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减少人为抽检项目,提升系统自动校验功能,确保按受理时间进行调度制证,做到先受理先制证。
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整合军人制证信息。
1、具备灵活、实时的制证信息接收功能,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有利于制证各环节的调度、监管。
2、建立科学、合理的制证信息质量核查、核验机制,确保将质量问题数据及时返馈地市,实现对质量问题数据的全程监管。
系统应具备对快证、特殊证件、普通证件和军人证件的及时调度核查、核验功能。
3、具备制证信息多方位需求调度、传输、管理,确保对快证、特殊证件的优先调度(自动调度和手工调度等)。
4、具备对制证质量回馈信息接收、处理情况的全程监管、考核。
5、具备对制证信息从受理到制作、发放各环节进程情况的监督管理、查询服务。
6、提供灵活、完整的制证受理信息、完成制证信息、制证数据库存相关信息、制证调度信息及情况等查询统计功能。
具备定式、自定义报表统计。
7、具备监督管理、考核评比机制。
实现对制证信息传输过程中出现错误和问题进行即时报警提示及制证信息传输各环节数据情况的核查、确认及工作进度提醒;
对制证信息数据质量、信息传输、调度发放管理等各环节、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等情况及问题数据处理、制作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8、具备支持二代证异地受理、核验、传输、发放管理等功能。
9、二代证挂失补办功能。
从省级数据库中调取最近的制证历史记录进行制证信息受理,通过完整的二代证制证信息传输过程,实现证件的补办。
10、将军人证信息与公民身份证制证信息进行整合,对军人证制作信息纳入制证系统核查比对管理,确保制证数据完整、准确。
11、预留照片信息自动比对接口;
预留储存二代身份证中的芯片号码信息。
12、提供完备的指纹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应用等系统支持。
六、建立完善的跨市户籍业务协作机制。
1、为跨市户籍业务迁移提供信息核验、认证,避免重人信息产生。
2、为跨市业务协作提供受理、核验、比对、办结等完整的工作平台,实现跨市户口迁移信息的网上数据交换。
具备即时、完整的业务进度信息跟踪机制,实现省厅对地市业务办理的监督及考核。
七、建立规范、有效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质量监控、纠错、考核评比机制,确保人口信息数据、业务管理数据、业务流程信息、应用服务等信息质量。
1、具备对地市人口信息采集录入质量进行数据逻辑、业务逻辑、重人重证号、数据规范性等核验、自动提示发布、认证、核查、纠错、跟踪监督管理等功能,并将监控结果形成考核记录,最大限度地从数据源头控制问题数据的产生。
2、具备对户籍业务办理、审批流程等的监管功能。
3、具备对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人口信息数据、跨地市重人重证号、业务信息数据、业务流程(业务进程跟踪)等信息质量进行实效性、逻辑性、合理性、规范性监控考核(包括:
数据质量、问题数据产生、解决、数据丢失、轨迹断链等)。
系统应提供质量检验、自动提示发布、认证、核查、纠错、监督管理及考核评比等一体化的信息交互平台,确保人口信息数据质量。
4、具备对人口信息数据应用服务质量的监控考核。
5、在数据输入、数据变更、制证的各个环节中提供数据与全国逃犯系统库的比对甄别功能,及时发现输入到我省的逃犯人员,及时报警。
八、建立完善的业务监管机制。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建立电子档案管理、信访督办管理、满意度评测管理等功能,实现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高户籍窗口的服务质量。
九、建立完善地址信息管理机制。
实现对全省地址信息的维护工作,确保省、市两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地”要素的准确,无误,综合应用管理。
十、建立灵活、完善的人像监管机制。
实现对户籍业务中涉及人像的业务数据进行灵活、方便的核验、比对、管理等,防止重人、重复信息及冒用、漂白信息等问题出现。
十一、系统管理。
包括系统用户管理(PKI/PMI认证或指纹安全认证)、安全管理、日志管理、备份恢复管理、代码管理、冷僻字管理、系统配置管理、系统公告管理、系统运行和资源管理等。
十二、商务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按标准界定。
2、软件系统建设工期:
签订合同后6个月完成
3、服务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响应时间:
2小时,365天×
24小时。
5、服务时间:
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一年的免费维护期,时间从软件系统全部正式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关文件之日起计算。
对免费维护期后,维护费用的计算方法及额度应作出报价。
系统投入使用后,投标人负责系统终身维护。
6、维护方式:
投标人必须对用户提出的维护要求作出实质性反应,提供应急策略。
投标人必须设置专线电话,并有专人值守,当本项目有维护需求时,投标人必须于8小时内了解并解决问题。
投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应急预案。
7、定期跟踪:
系统验收完毕后,投标人必须继续派遣技术人员在现场驻留,待系统稳定运行一段时间后方可撤离现场,改为电话技术服务方式,并定期对系统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系统运行状态,发现系统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排除隐藏故障。
8、培训要求: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免费服务,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
投标人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出全面、详细的培训计划,培训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9、源代码所有权:
采购人对系统源代码拥有全部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