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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物业租赁合同

酒店物业租赁合同

出租方:

中铁二局巴登巴登温泉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城市名人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古兜国际度假集团

住所:

古兜温泉旅游度假邨

法定代表人:

鉴于:

出租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法人企业,拥有位于成都市大邑县的花水湾度假小镇的酒店物业,(本合同项下向承租方出租的物业,以下简称:

“酒店物业”的所有权。

承租方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其主营业务为酒店经营和管理,在其主营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据此: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本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瓦利和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出租方向承租方出租酒店物业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酒店物业的租货

1.1酒店物业的基本情况

1.1.1酒店物业

酒店物业位于四川成都市大邑县花水湾镇;设计建筑面积约400亩,实际租凭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酒店物业的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

租货酒店物业包括红线图范围内的温泉洗浴中心(含配套综合楼)体检中心、五星级酒店客房、餐饮设施、会议中心、康体娱乐中心及商务中心、酒店动力机房、各种后勤后场子设施、停车场、绿地、景观等其它配套设施。

出租人所属巴登温泉会所及员工宿舍、不包括在租货酒店物业以内,如承租人有意承租员工宿舍,租赁合同另行签订。

洗衣中心在租赁酒店开业前,交由租凭方管理,不再另行支付租金。

应乙方要求,甲方须完善设备配置,完成基于工作流程优化所需的必要的安装,土建调整工作。

现酒店物业尚属于在建工程,预计于2009年12月1日完成竣工验收。

1.1.2土地

酒店物业占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目前出租方已经取得酒店物业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类型为《出证》,土地用途为〔商业〕,酒店物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红线图和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出租方和承租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建立房屋租赁关系;出租方向承租方说明,签订本合同之时,出租方未在酒店物业之上设定任何抵押,并保证酒店物业不存在任何会影响承租方租赁经营正常进行的债务纠纷。

1.3租赁酒店物业范围见本合同1.1.1,出租人同意本物业方式为“交钥匙工程”租赁,除酒店运行所需的一次性消耗用品及原材料由承租方采购外,其它低值易耗品、活动设施设备,清洁保养设备,工程维修大型工具,如:

水底清洁设备,维护水质工具,云梯,机械工具,管道切割,电氧焊工具等均由出租人采购,其采购内容、数量、技术指标和要求,到货时间,由承租人提出,出租人按时采购到位,合同履行期间,涉及此类资产维修、更新的,由承租人自费解决开业前采购所费,列入工程总投资,作为双方今后计算物业租赁的基础。

出租方保证:

本租赁物业、水、电、气等能源供应,能充分满足未来酒店高峰期运行及特殊天气条件下的运行所需,尤其是作为温泉酒店核心资源的硫磺温泉。

供应量每天能不少于2000吨,水温不小于55度,前端有过滤设备,水质纯净、卫生,如出租方因施工及管道原因,供应量及最终供能效果,达不到设计标准。

及酒店行业通行的运行要求,或供水设备损坏后,怠于检修,造成停工时间过长,影响酒店正常经营,则影响期租金,承租人有权要求减付或不付,经三次以上书面催告,出租人长时间仍无法解决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

为免争议:

出租人装修,安装交付条件及物质采购分工,双方同意在本合同附二中详加说明。

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酒店物业和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向出租方返还酒店物业的验收依据。

但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对酒店物业自费进行装修改造,对原装修,安装造成破坏,以及酒店设施和设备在正常使用中损耗,已经出租方批准报损的,在承租方预先通知出租方情况下,应列为合同允许情形,无法在合同终止时返还。

报损物资处理费用及处理所得,均归承租人所有。

1.4承且方向出租方承诺将酒店物业用于合法经营使用。

1.5自出租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30日内,双方应配合办理租赁登记证。

第二条、交房、租赁期限

2.1出租方承诺于2009年12月1日前(以下简称“交房日”),在酒店具备对外营业条件后,向承租方交付酒店物业,酒店物业租赁期自交付之日起算,共计10年交付标准包括:

2.1.1出租方投保的财产保险已经生效。

2.1.2各项建筑、安装、装修工程已全部竣工,为妥相关验收手续,系统设备调试已全部完成。

2.1.3承租人确定,出租人采购的开业所需的各类物资已采购,摆放到位开荒已完成,且已经过运行侧试,能达到正常经营状态。

2.1.4酒店开业所需的各类证件已全部办对号,符合开业要求,因以上手续未全或未经验收,出租方要求强行开业,致使发生安全事故,行政罚款及其它处罚性损失的,承租方不承担责任,但承租方仍应尽最大努力,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发生后,将损失尽可能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试营业日(即租赁起始日)前系统设备的调试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承租方不得以借口人员招聘,培训未到位而推迟开业,影响出租方正常的租金收入,因出租方工程原因,局部区域或个别经营项目具备优先开业条件的,可先对外试营业。

此过度期各阶段的租金,双方按本合同租金确定方式及开业的内容、估算投资额,面积等。

另行商定,订立书面补充合同。

2.2租赁期限届满,出租方有权收回酒店物业,承租方应如期返还,若承租方需继续承租酒店物业,则应于租赁期满限届满前3个月,向出租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出租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及履行约保证金

3.1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项下的酒店物业租赁租金确定原则为:

第一年(从起租日起算满一个,下同)按酒店项目总造价(包括:

项目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项目建设工程总造价、项目装修工程总造价等,不含建设期财务费用)的3.5%,第二年按酒店项目总造价5%,第三年按酒店项目总造价7%,第四年起按不低于酒店项目总造价的7%,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合同。

租赁期满,在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则出租方不得拒绝,双方确认按起租日口径计算租赁年度而非按公历年度计算。

3.2作为租金计算基础的项目总造价计算,在遵循财务核算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双方另须做好以下关键工作。

3.2.1设计阶段,承租方可就设计要求,建设档次,选材标准及品牌选用向设计方。

出租方提出建议,同时在设计之初,有提交设计方参考的各区域投资上限及各单项投资概算,以达成统一意见。

3.2.2在施工招标开始前,对各项工程依图纸有工程量清单内部预算价,对各项出租方采购主要设备设施的采购价格,有较详细的估价,对于重大设备设施采购,标书的技术部分由承租方进行把关,以免采购质量过高或过低造成浪费,在施工及重大设备设施招投标中,原则上保证同一档次入围意标供应商的数量不少于四家,招标书及投标评审结果应报送承租人。

3.2.3在项目竣工结算时,由双方派从合同审计单位严格把关,核住核实工程量。

挤干水份,由双方低工程人员,对施工方的用料用材及设备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依合同进行验收避免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由双方派财务人员,核实每一份合同及费用支出货证,汇总计算出项目工程总造价。

3.2.4考虑到本项目是一个综合性的开发项目,部分费用,如规划费,项目管理费用及土地出让费作,如不能实现百分百的配此,需在多个项目中合理分摊,应按出租方酒店承租部分投资资占旅游小镇其它项目总投资额之比例进行基本准确的分摊。

3.3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向出租按月支付租金,即承租方于每月25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

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上述租金后,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开具发票,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3.4履约保证金,本全同签订后,在试营业开始前15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交纳人民币300万元整,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

在本合同终止时,或非因承租方违约而解除时,由出租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第四条、酒店物业相关的约定

4.1酒店物业租赁期间与房产及土地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租税费、房屋及土地增值税、房屋安全年度检验费、大修费用等),由出租方自行办理相关于手续并承担费用(需与名人协商,如我方承担则物业投资回收期将拖至更长,未确定条款)。

4.2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在整体项目竣工及一次性调整完善后的租赁期内,安排局部工程装修改造事宜,但装修改造方案须在实施前取得出租方的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3承租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及标准经营酒店,因承租方管理原因超标排放污水、烟尘、噪音而引起的罚款,整改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属筹建期系统设计及建设施工所致缺陷,由出租方整改到位。

4.4出租方占用酒店部分用房用于办公的,在计算项目总投资额时,应予相应的扣除,或按月支付公允的租金,使用期间向出租方支付水、电、通迅等相关费用。

物业管理费用按每平方米15元/月计算,空调免费使用,承租人须注意节约使用,相关费用有冲减承租方应激租金。

4.5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在租赁区域建筑物和场地院落内发布与酒店自身经营有关的广告,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物业相关LED店招,外墙标识及店名碑,在筹建阶段由承租人完成租赁使用时,由承租方承担用电维护相关费用。

4.6如果因房屋类型、用途、产权存在瑕疵或产权证缺失等出租方的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营业,则出租方承诺负责办理酒店物业类型,用途变更手续,清除产权瑕疵,并尽快办理产权证。

或采取其它弥补措施以使承租方可以完成与酒店物业出租赁及酒店经营等相关的备案。

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7为促进出租方在花水湾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一王山温泉别墅的销售,出租方同意向承租人购买单张储值价值一万元的BOSS卡一批,按一房一卡数量赠送给购房户,BOOS卡是承租方名人酒店集团发售的优质会员卡,可在承租方管理及加盟的下属住一成员酒店内刷卡消费,边可反复充值,由集团中央数据库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如扣减相应消费额查询帐户余额及客户信息用,客户资料等)不设使用期限。

同时享受最高幅度的消费折扣,具体操作细则,双方另行协商。

4.8为提升体检中心效益,确保投资收益出租方同意协调上级公司中国中铁二局及铁二院等关联公司,组织内部人员来度假酒店开展年度体检活动。

全年不少于150万(约2000-3000人次,中档体检)如有缺少,按缺省额扣减相应租金,承租方同意对这些内部客人,收费时按公布门市价进行八折优惠,保证在价格上较成都同类体检具有明显竞争力。

第五条、设备设施及相关约定

5.1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及费用。

5.1.1租赁期间,非承租方不合理使用引起的设备设施的大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它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1.2租用酒店物业范围内由承租方独立使用之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及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另有特别约定除外)。

在规模安装工程实施前双方与设计方案专题协商,确定节能设备及技术在项目中的应用方案,以使未来饭店满足节能降耗,绿色运行需要,出租方不能因追加投资而对此项动议不予采纳。

5.1.3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承担因使用酒店物业所发生的水、电、气、通迅(语言及数据)。

电视节目收视等与酒店经营相关的费用(水、电、气损耗按承租方水电实际用量及市场价格分摊),价格谈叛时,由承租方、出租方与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约定。

5.2公用配套设施。

5.2.1给水、供电、供气及有线电视通迅等,由出租方在筹建期解决接入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5.2.2酒店物业的用水用电性质商业用途。

5.2.3燃气:

出租方负责按承租方要求提供管道煤气或天然气的接口并将燃气管线引入承租范围内,并开通承租方承担相关用汽费用。

5.2.4有线电视:

出租方负责按承租方要求接入并开通,承租方承担相关的使用费。

5.2.5排污:

出租方承诺出租房屋排污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并向承租方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证或相关文件。

5.2.6电梯:

出租方提供可正常使用并经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批准运行的品牌电梯供承租方免费单独使用,承租方负责自交房日开始的日常保养维护和运营费用,出租方负责承担非人为原因引起的大修及更换并承担费用。

5.2.7消防:

酒店物业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并通过消防验收合格,如不能满足消防规范要求,出租方应负责整改并在起租日之前达到规范要求(包括建筑:

消防供水等),全部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如承租方承租的酒店物业为建筑、物部分或局部,出租方保证承租方的消防系统是独立控制的;如必须与原消防系统相结合的,出租方必须提供满足消防规范要求的技术接口及消防水箱,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出租给承租方的酒店物业由承租方负责消防安全及维护费用。

以上水、电、气等公用配套设施;如果不能满足承租方正常使用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增容并要求出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应积极配合。

温泉水资源使用费:

为使核算简算化,矿产资源费,管道建设折旧费分摊,取水及输送至酒店费用,管理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均已含在出租方向乙方收取的温泉水资源使用费用中,在到温泉水含热度不低于55度情况下,供水费用为每吨_______元,如温度不足55度则按实际温度(双方每周派人不定时测量一次,其平均值作为实际温度。

),与55度的比例,与上述约定单价的乘数,作为最终结算价格。

5.3相关约定,承租方自行增设附属设施设备前应经出租方的批准,该增设的报批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酒店物业的返还

6.1除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续租外,承租方。

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返还酒店物业。

6.2承租方应依照交接确认书返还酒店物业,返还的酒店物业应符合交接确认书中的使用状态,期间承租方经我出租方同意进行的装修无需复原,返还不时,应相互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承租方入驻酒店后所添置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承租方有自由处置权,承租方所做的固定装修不得破坏,无偿留给出租方。

第七条、转租、抵押和转让

7.1酒店物业租赁期间,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出租方利益,经出租方同意前提下,承租方可转租部分或全部酒店物业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部分或全部物业。

7.2若承租方在酒店物业所在地已经有或将要设立下属子(分)公司,则所属(分)公司取得相应授权的情况下,本合同承租主体可根据承租方要求变更为所属子(分)公司,(承租方与该子(分)公司对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出租方开具发票及收取租金都以该子(分)公司名称为准。

7.3租赁期间,出租方需再行抵押酒店物业时,应当至少提前10日通知承租方,出租方保证抵押权人认可本合同内容且继续履行,不影响承租方的承租权。

7.4租赁期间,出租方如需出售处置酒店物业,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8.1本合同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酒店物业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造成承租方无法继续经营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2本合同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8.2.1酒店物业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收征用。

8.3本合同双方同意,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8.3.1出租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60日未向承租方完全交付酒店物业或承租方在出租方按合同的约定完全交付酒店物业后60日仍未接收。

8.3.2出租方交付的酒店物业存在重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瑕疵等情况),导致承租方不能实现租赁及酒店经营目的。

8.3.3出租方交付的酒店物业或重要附属设施存在主体结构安全隐患或缺陷,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

8.3.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对酒店物业进行装修改造,导致酒店物业结构受到损害的。

8.3.5如果本合同被守约方依据上述第8.3条的规定而解除,双方在合同被解除后将不承担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但是,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守约方按照以下第九条的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和违约责任

9.1如果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保证或说明不准确不真实,或者一方未遵守或履行本合同其应遵守,履行的承诺,约定或义务,并因此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则守约主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当于合同(首年)租金的违约金。

9.2如果出租方未先知承租方酒店物业于出租时已抵押,或产权处置受到限制或者存在其他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等情况,且使得承租方不能实现其租赁酒店经营目的,出租方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

(1)在承租方对酒店物业进行装修改造之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首年)租金的违约金。

(2)在承租方进行局部装修改造之后,出租方应赔偿承租方所有损失,(包括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等所有费用),和相当于本合同(首年)租金的违约金。

9.3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租方完全交付酒店物业或承租方在出租方按合同约定完全交付酒店物业时未按合同约定收房,每逾一日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首年)租金(0.0339%)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或接收酒店物业,则守约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金,或按8.3条约定解除合同。

9.4承租方迟延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当向出租方支付应付租金(0.0033%)的违约金,承租方自收到出租方催款通知超过30日仍未付款,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金,或按8.3条约定解除合同。

9.5租赁期间,由于酒店物业发生转让,所有权变更导致承租方无法继续租赁酒店物业,则出租方赔偿承租方装修残值(含装修改造、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费用,装饰用品用具,设备和配套设施等费用)摊销年限按(8)年计算和相当于合同(首年)租金的违约金以便乙方遗散员工,解决合同后执行纠纷并获得合理补偿。

9.6守约方根据上述第8.3条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首年)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条、财产保险

10.1承租方负责办理装修,自行添置的设备用品设施等财产保险并承担费用,酒店物业及公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10.2发生保险事故进行保险理赔后,由本合同双方按实际灭失,损坏的财产根据各方自行投保金额获得的理赔进行分配,双方互相不再承担责任,由于承租方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财产的灭失,损坏除了保险理赔及责任人赔偿所得外,其余损失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赔付,但最高额不超过首年租金为限因设施设备缺陷引致的,双方另行协商各自承担的比例。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的30日内,双方应配合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登记费,房屋租赁管理费及印花税等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双方配合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终止登记备案相关手续。

11.2酒店物业所在地政府对出租方的税收优惠政策而产生的利益由出租方享有,承租从无权主张。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4本合同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酒店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5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陆份,出租方持有叁份,承租方持有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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