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灌注桩监理细则9888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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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灌注桩监理细则98888

B13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混凝土灌注桩)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2012年6月25日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钻孔灌注桩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规模约37646.1m2,建筑主体高度94.95米,建筑层数,地上22层,地下一层;建筑标准层高4.2米。

基础类型:

桩基础

结构类型:

框剪结构

总建筑面积:

37646.1m2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连云港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二、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6、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7、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

三、质量控制目标

桩基工程监理目标:

确保桩基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的优良标准。

严格事前控制,实现项目进度目标。

依照相关施工合同条款,核签进度款,着力控制施工阶段的新增费用,正确处理索赔事宜,有效控制工程实体造价。

四、监理工作流程

泥浆护壁成孔工艺的灌注灌注桩,监理工作流程如下:

 

 

 

 

五、质量控制

5.1质量预控

5.1.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工程环境要求。

分析工程特点、难点、了解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质量要求,以督促承包单位按图施工。

5.1.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以了解:

(1)设计主导思想、设计要求等;

(2)对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3)对施工图所提意见和建议的答复。

5.1.3审核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包括外委试验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了解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

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必须与施工内容相适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1.4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5.1.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其中应包括工艺设计、场地平面布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内容。

5.1.5.1审查程序:

(1)承包单位编制、自审后,填写报审表向监理机构报审;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

(3)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5.1.5.2审查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合同要求;

(3)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应提出修改意见,由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或按监理意见进行修改补充。

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如有重大修改,需重新按程序报审。

5.1.6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建设单位的交桩测量成果和承包单位在施工区内引设的控制点、水准点的准确性及其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复核灌注桩测量控制定位点、轴线放线及桩位;复核施工区引设的水准点和标高控制标志。

5.1.7检查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及建筑物、管线分布等周围环境条件,特别是地表、地下障碍物的清理情况,以及泥浆循环系统设施和废弃泥浆排放的环保措施。

5.1.8检查钻孔灌注桩所用钢材出厂证明书、质保书、复验报告;商品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及试验报告。

5.1.9核查成孔、钢筋笼吊放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型号、性能、完好性(合格证);对中小型施工机具,在承包单位安装、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签认。

5.1.10检查电工、电焊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的岗位资格证书。

5.2钻孔施工

5.2.1桩位轴线复测:

监理人员配合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测放的轴线和桩位放样进行复测,确保钻孔桩定位准确。

5.2.2泥浆制备:

除能自造浆的土层外,均应制备泥浆。

(1)制备泥浆的材料宜选用高塑性粘土或膨润土,并根据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和穿越的土层特点,通过试配确定。

(2)新拌制泥浆应贮存24小时以上待膨润土充分水化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回收利用的泥浆应进行分离净化处理,泥浆性能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

5.2.3成孔直径必须达到设计桩径,成孔用钻头应有保径装置。

5.2.4成孔设备就位后,必须平整、稳固,确保在施工中不发生倾斜、移动。

并应在桩架上作出标尺,以便在施工中观察、控制深度。

5.2.5正式施工前宜进行“试成孔”,以便核对资料,检验所选的设备、机具、施工工艺以及技术要求是否适宜。

5.2.6孔施工应一次不间断地完成,不得无故停钻。

施工过程应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成孔完毕至灌注混凝土的间隔时间不应大于24小时。

5.2.7施工过程中若遇机械故障或其它突然事故而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时,除应做好记录外,应及时报告并向设计院反映。

5.2.8成孔时钻机定位应准确、水平、稳固,钻机回转盘中心与护筒中心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0mm。

5.2.9如成孔过程中需采用人工造浆护壁,孔内泥浆液面应保持稳定。

5.2.10当采用正循环,注入孔口和排出孔口的泥浆性能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泥浆性能指标表2

项目

技术指标

泥浆密度

注入孔口

正循环成孔

1.15

排出孔口

正循环成孔

1.25

漏斗粘度

注入孔口

正循环成孔

18’’~22’’

排出孔口

正循环成孔

20’’~26’’

5.2.11成孔至设计深度后,应会同工程有关各方面对孔深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2.12成孔允许偏差及检测方法应符合表3的要求

灌注桩施工允许偏差表3

序号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备注

1

桩径偏差(mm)

-0.1d

且≤-50

2

垂直度

<1/300L(桩长)

3

孔深

-0,+300

4

桩位(mm)

80mm

5.2.13在相邻混凝土刚灌注完毕的邻桩旁成孔施工,其安全距离不宜小于4d,或最少时间间隔不应少于36小时。

5.3清孔

5.3.1清孔应分二次进行。

第一次清孔在成孔完毕后立即进行;第二次在下放钢筋笼和灌注混凝土导管安装完毕后进行。

5.3.2清孔过程中应测定泥浆指标。

清孔后混凝土浇灌前,孔底500mm以内泥浆比重应小于1.25;含砂率≤8%;粘度≤28s。

5.3.3清孔结束时应测定孔底沉淤,孔底沉淤厚度应≤50mm。

5.3.4清孔结束后孔内应保持水头高度,并应在30分钟内灌注混凝土。

若超过30分钟,灌注混凝土前应重新测定孔底沉淤厚度,若超过50mm应重新清孔至符合要求。

5.4钢筋笼制作

5.4.1钢筋笼宜分段制作,制作前应将主钢筋校直,清除钢筋表面污垢、锈蚀等,钢筋下料是应准确控制下料长度。

5.4.2钢筋笼应采用环形模制作。

其制作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笼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2)钢筋笼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允许偏差为±20mm。

为保证保护层厚度,钢筋笼上应设保护层垫块,设置数量每节钢筋笼不应少于2组,长度大于12米的,中间应增设1组。

每组块数不得少于3块,且应匀称地分布在同一截面的主筋上。

钢筋笼制作允许偏差表4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主筋间距

±10

2

箍筋间距

±20

3

钢筋笼直径

±10

4

钢筋笼整体长度

±50

5.4.3钢筋笼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用焊条应根据母材的材质合理选用。

2 筋搭接采用单面焊,搭接长度为10d(d为钢筋直径),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的45倍区段范围内,接头面积不超过钢筋总面积的50%。

3 环形箍筋与主筋的连接应采用点焊连接;螺旋箍筋与主筋的连接可采用铁丝绑扎并间隔点焊固定,或直接点焊固定。

5.4.4成形的钢筋笼应平卧堆放在平整干净的地面上,堆放层数不应超过2层。

5.5钢筋笼安装

5.5.1钢筋笼应经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5.5.2钢筋笼在起吊、运输和安装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

起吊吊点宜设在加强箍筋部位。

5.5.3钢筋笼安装入孔时,应持垂直状态,对准孔位徐徐轻放,避免碰撞孔壁,下笼中若遇阻碍不得强行下放,应查明原因酌情处理后再继续下笼。

5.5.4钢筋笼孔口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时宜两边对称施焊。

(2)每节笼子焊接完毕后应补足焊接部位的箍筋。

5.5.5钢筋笼安装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100mm。

5.5.6钢筋笼全部安装入孔后应检查安装位置,确认符合要求后,将钢筋笼吊筋进行固定,以使钢筋笼定位,避免灌混凝土时钢筋笼上拱

5.7混凝土施工

5.7.1混凝土应满足设计及工艺要求,宜采用商品混凝土,为改善和易性和缓凝。

5.7.2混凝土强度应比设计桩身强度提高15~25%。

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和流动度,坍落度:

18~22cm。

水泥用量不少于360Kg/m³。

坍落度损失应能满足灌注要求。

5.7.3拌制好的混凝土应以最短的距离运至灌注点并尽快灌注。

混凝土因运输周转产生离析现象,应重新搅拌后才能使用。

5.7.4混凝土灌注是确保成桩质量的关键工序,水下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每根桩的浇注时间按初盘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控制,对浇注过程中的一切故障均应记录备案。

5.7.5混凝土灌注的充盈系数应大于1.1。

每根桩混凝土灌注完毕,应及时核算混凝土充盈系数。

5.7.6混凝土灌注用导管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管内径应按桩径和每小时灌注量确定。

一般为Φ200~Φ250mm,直径允许偏差±2mm。

导管壁厚不小于3mm。

(2)导管的第一节底管长度应大于4米。

导管标准节长度以3米为宜,并可按工艺要求配适量不同长度的非标准节。

(3)导管连接应平直可靠,密封性好,使用前应进行试拼装、试压,试水压力为0.6~1.0MPa。

(4)导管使用后应及时清除管壁内外粘附的混凝土残浆。

5.7.7混凝土开灌前的准备工作及初灌混凝土的灌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管应全部安装入孔,安装位置应居中。

导管底口距孔底高度以能放出隔水塞和混凝土为宜,一般控制在30cm~50cm。

(2)待初灌混凝土足量后,方可截断隔水塞的系结铁丝将混凝土灌至孔底。

5.7.8混凝土初灌量应能保证混凝土灌入后,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为不少于0.8m以上,导管内混凝土柱和管外泥浆柱压力平衡。

5.7.9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导管应始终埋在混凝土中,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面。

导管埋入混凝土面的深度2~6米为宜,最小埋入深度不得小于2米。

导管应勤提勤拆,一次提管拆管不得超过6米。

5.7.10混凝土灌制中应防止钢筋笼上拱。

在灌注中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面接近钢筋笼底端时,导管埋入混凝土面的深度宜保持3米左右,灌注速度应适当放慢。

(2)当混凝土面进入钢筋笼底端2米后,可适当提升导管。

导管提升要平稳,避免出料冲击过大或钩带钢筋笼。

5.7.11混凝土灌注中应经常测定和控制混凝土面上升情况,当混凝土灌注达到规定标高时,应经测定确认符合要求方可停止灌注。

5.7.12混凝土实际灌注高度应比设计桩顶标高高出一定高度。

其最小高度不宜小于桩长的5%,且不小于1米,保证设计标高以下的混凝土符合设计要求。

5.7.13混凝土灌注完毕后应及时割断吊筋、拔出护筒、清除孔口泥浆和混凝土残浆,桩顶混凝土面低于自然地面高度的桩孔应即回填或加盖。

5.7.14混凝土施工中应按要求进行坍落度测定。

测定次数,单桩混凝土量小于25m3的,每根桩测定2次,灌注中前后各一次;大于25m3的,每根桩测定3次,前后中间各一次。

5.7.15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块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2)试块取样应取要实际灌入的混凝土,应有代表性,同组试块应取自同车混凝土。

(3)试块脱模后应置于20°C±2°C、湿度大于90%的环境中养护。

(4)试块试验及试验结果判定应执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

5.7.16钻孔成孔要求防塌、防斜,桩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孔深允许偏差(+50mm,-0),垂直度偏差≤h/100。

5.8桩身质量检测:

根据规范要求,桩基完成并达到28强度后,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

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l%,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六、质量验收

6.1验收要求

7.1.1检验批划分

本工程以每根桩为一检验批

7.1.2监理方对桩基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应贯穿于该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对须作预审预验和同步核查的内容,应在施工前、施工中及时进行;对作为分项工程的桩基工程验收应按公司《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建理办法》执行。

7.1.3监理方除检查施工单位的有关施工记录外,应独立掌握监理核查情况,并加以记载。

7.1.4每个钻孔灌注桩施工完毕时应先作中间验收,在桩基全部完成或分段完成并开挖至设计标高后进行全面检查,在确认合格的基础上,按分部工程监理办法办理桩基工程质量验收。

6.2验收资料

施工单位应形成并提供钻孔灌注桩中间验收(逐根)和分项工程(分段或全部桩基)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

6.2.1中间验收资料

(1)钻孔施工记录;

(2)成孔检查记录(孔深、孔径、垂直度、沉淤厚度);

(3)钢筋笼隐蔽验收记录,并附制作与安装质量检查资料;

(4)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

(5)桩位检查记录;

6,2.2分项工程验收资料

(1)桩位测量放线图;

(2)原材料(钢筋、水泥、石子、砂、焊条、外加剂等)质量证明资料;

(3)中间验收(逐根)记录;

(4)混凝土试验报告;

(5)桩位竣工平面图;

(6)分项工程(钻孔灌注桩)质量检验评定表;

(7)桩的小应变、承载力试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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