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号地块道路工程监理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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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控制细则
(一)投资控制细则
工程建设监理投资控制是在整个项目的实施阶段开展管理的活动,力求项目在满足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实现项目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1、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办法。
2、坚持对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违背合同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
3、正确处理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加。
4、对有争议的工程计量和工程款,应采取协商的办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
5、对工程量及工程的审核应在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内。
(二)投资控制办法
1、依据设计图纸,概预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工程量台帐。
2、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资金使用计划。
3、通过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制定防范性对策。
4、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情况,以实际发生值与计划控制值进行分析、比较。
(三)工程量计量
1、工程量计量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2、承包单位每月26日前,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填写月度工程进度报表。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报表进行核实,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4、对个别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由监理、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约定。
(四)工程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支付。
2、严格禁止超合同支付工程款。
3、承包单位按实际工程进度和批准的拨款计划,填报拨款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核后,报建设单位拨款。
(五)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2、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图纸、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协调。
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协商的结论,对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审核签字认可,或退回承包单位进行复核、修改、补充、完善后,再行签字认可。
4、建设单位将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竣工结算资料,委托有关单位进一步审查确认,作为竣工结算拨款的依据。
(六)投资偏差控制
1、为确保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监理工程师应定期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的比较,当实际值偏离计划值时,应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适当的纠偏措施,以使投资偏差额尽可能小。
2、对由于施工原因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3、对由于业主原因及设计原因造成的投资偏差,按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纠偏措施,力求减少经济损失。
四、进度控制细则
(一)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工期及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开、竣工日期,分阶段编制季度、月度、进度计划。
进度计划应包括施工队伍和主要施工设备的数量及调配顺序,本计划期内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各分项工程数量及投资额。
进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进度图线或形象进度图表示。
(二)进度计划的审批
1、计划的审查程序
(1)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2)提出问题与承包人进行讨论或澄清;
(3)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
(4)审查批准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
2、审查内容
(1)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
(2)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调;
(3)易受冰冻、低温、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4)对清场、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应有充分考虑并留有余地。
同时审查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所需主要材料和设备进场日期已有保证;
施工队伍进场日期已经落实;
施工测量、材料检查及标准试验工作已经安排,驻地建设、进场道路及供电、供水等已经解决。
(三)进度计划的检查
1、每日进度检查记录
每日进度检查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2)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3)当日施工停滞的时间、人力、机械数量及原因;
(4)当日施工单位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情况;
(5)当日发生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6)当日天气情况。
2、每月工程进度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总监和业主提交一份每月工程进度报告。
内容包括:
(1)概况或总说明;
(2)工程进度:
应以工程数量清单所列细目为单位,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
(3)工程图片:
应显示关键部位上或主要工程项目一些施工活动及进度情况;
(4)财务状况:
应主要反映承包商的现金流动、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工程支付及其他财务支出情况;
(5)其他特殊事项:
应主要记述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延误的因素及解决措施。
3、进度控制图表
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单位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的依据。
(四)进度计划的调整
1、当监理人员发现施工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设备与进度计划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商对原进度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
2、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业主或监理人员的原因,或遭遇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并批准延误期后,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进度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
3、进度计划的延误
(1)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承包单位拒绝接受监理人员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任务时,监理人员应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应发出书面警告,还应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建议更换承包单位
五、质量控制细则
(一)事前质量控制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参加设计交底会和图纸会审。
2、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审查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主要工种工人的资质和有关证件;
3、对工程所需材料、构件的质量检查与控制。
半成品应提供样品。
钢筋、水泥、沥青、级配砂、级配卵石、管材及构配件等不仅要有出厂合格证,而且还要现场取样按常规进行检验。
经检验合格的材料,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证明,方能进料。
4、检查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进行的测量放线成果(坐标、中线、高程)。
5、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砼配合比设计。
6、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均应审核其技术鉴定书。
凡未经试验或无技术鉴定书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均不得在移民工程中使用。
7、检查施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
8、施工单位在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后,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由总监签署开工令。
9、监理交底。
由总监或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交底,讲解监理程序和方法及本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0、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见表)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二)事中质量控制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
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协助施工单位完善工序质量控制,严格按工序进行交接检查。
3、对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和验收。
4、核查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见设计变更处理程序。
5、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由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施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合格签署隐蔽工程验收单。
6、出现质量事故要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不得隐瞒,擅自处理;
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已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5)擅自将工程转包;
(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7)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7、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8、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9、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10、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11、除封闭施工的道路,一般应加强交通管理,并采取相应的保障交通的措施。
六、市政道路、排水、照明及附属工程、给水工程施工监理
(一)市政道路施工监理
一、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
1、城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1.1施工工艺流程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图1)
1.2、监理工作流程
不同意
审核结果
同意,签发开工令
开工
城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2)
(2)、城市道路工程测量放样质量监理
2.1、工作内容
在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基础上,会同承包商、设计单位或勘测部门在现场交接中线控制桩和水准点,并指示和检查承包商对所有测量控制桩和水准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对业主提供的图纸上获得的资料,或在设计单位现场交桩获得的原始定线资料进行复核和校核,确保原始定线方位、水准点高程的数据准确无误。
③应审核和检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放样报验单及测量资料。
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及时给予书面认可;
发现有差错,应及时通知承包商重测,合格后予以书面认可。
④对承包商以加密控制点、辅助基线、临时水准点和施工放样为目的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复核并认可。
2.2、质量标准、检测频率与方法
①水准点闭合差
a、质量标准:
临时水准点与设计水准点复测允许闭合差,快速路、主、次干路为±
12
mm;
支路为±
20
mm(L为水准长度公里数);
b、检测频率:
沿路线往返各一次;
c、检测方法:
用水准仪进行测量。
②导线方向角闭合差
允许偏差为±
40
,n为测站数,单位为(″);
1个测回;
用J6级经纬仪。
③道路中心线恢复
桩距在直线段宜为15~20m;
曲线段10m。
平、竖曲线起止点和地形变化点必须加桩。
量距允许误差,小于200m为±
1/5000;
200~500m为1/10000;
大于500m为1/20000;
丈量不少于2次;
用钢尺量。
④道路横断面
直线段为路中心垂直方向;
曲线段垂直于所测点的切线方向,其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图纸的规定;
沿路线长度方向,每100m抽测1处;
(3)、路基工程质量监理
3.1、土方路基
①工作内容
a、路基挖土的开挖程序(方法),挖至路基顶面时的预留碾压沉降高度,超挖或土质松软路段的处理,压实度及外观质量;
b、路基填土的基底处理要求,用土质量(控制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度)、填土松铺厚度、压实度及外观质量;
c、不填不挖路基在遇有地下水位较高或土质湿软情况下,应控制处理措施(可采用晾晒、换土、石灰处理、设置砂垫层、砂桩等措施);
d、严格控制特殊土路基及冬、雨季的施工质量,质量标准均按《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的有关规定执行;
e、路基填挖土方在接近设计标高时,监理人员应按设计要求及时检测路基宽度,标高和平整度,对有缺陷的,应指示承包商进行整修;
f、碾压(夯击)完成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应立即测定其含水量和湿密度,计算干密度和压实度,并按重型击实标准,判断是否达到压实度标准;
g、工程结束时,必须检查填挖方路基土层标高、高度、距离及中线的位置、外形;
h、施工后,指示承包人要保持土基良好状态,最可靠的办法是禁止车辆在土基上通行。
当必须通行时,就应当经常洒水,并重新碾压。
②基本要求
a、路基挖土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弃土应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放;
b、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淤泥、冻土和盐渍土。
不同种类的土必须分段分层填筑,不应混杂。
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应清除树根、杂草,先压实再填筑;
路基穿过水网和水稻田地段时,应抽干积水。
清除淤泥和腐殖土,压实基底后方可填筑;
c.路基必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
d、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结合,勿使路基附近积水,避免冲刷边坡。
③实测项目表1
序号
项目
压实度(%)及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备注
范围
点数
1
压实度(深度0~30cm)
快速路和主干路
轻型击实
98
1000m2
3
用环力法检验
在进行新土层施工前,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认可,否则不得施工
重型击实
95
次干路
93
支路
92
90
2
中线高程
±
20mm
20m
用水准仪测量
平整度
路宽(m)
〈9
用3m直尺量取最大值
平行于行车道中心线检测
9~15
〉15
4
宽度
+200mm
40m
用尺量
5
横坡
20mm且不大于±
0.3%
6
边坡
不陡于设计
用坡度尺量
边坡顺直、平整稳定、曲线圆滑
7
外观检查
表面平整、无软弹、翻浆、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目测
3.2、石质路基
a、旁站检查石方的开挖、填筑方式、填筑施工质量、压实度、路基高程、纵横坡度及边坡基底的整修工作。
超挖回填部分,应控制填料质量;
b、检查隐蔽工程的用料、铺砌、整平和压实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字;
c、在实施爆破作业时,监理人员应检查承包人是否执行经批准的爆破施工设计文件,现行的《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的有关规定,并认真检查爆破施工的炮眼位置、深度、方向、装药量及安全防护设施。
爆破参数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d、施工完成时,应根据工程合同要求、设计图纸规定、对石质路基的外型尺寸及外观进行检查,合格应签字认可。
对工程缺陷部分,指示承包商及时整修完善,然后再进行验收检查。
a、石质路基开挖方式应符合《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CJJ44—91的规定。
超挖回填部分应分层填筑,填石粒径不得大于层厚的0.7倍,空隙应用小石块填满压实;
b、石质路基填筑应分层铺填,每层厚度宜为30~40cm,填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层厚的0.7倍,其空隙应用小石块填满找平。
石块应大面向下安放稳固,挤靠紧密,压实宜用12~15t重型振动式压路机分层碾压。
压实标准为轮迹深度不应大于5mm,表面不得有波浪、松动现象;
c、边坡填筑应选用坚硬而不风化的石料,外层应交错叠砌,叠砌宽度不宜小于1.0m。
(4)、水稳层的质量监理
5.1、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a、随时抽检使用水泥、砂、石的品质规格,检验水泥稳定级配碎石的配合比及无侧限抗压强度、水的用量,其质量、强度合格给予书面认可;
b、摊铺作业基层应采用机械摊铺,摊铺时随时检查水稳层的厚度,保证底基层成型后的路拱与路基的路拱一致;
c、摊铺底基层时,应严格控制基层的平整度和高程,特别是基层必须严格控制在评定标准允许范围内;
d、碾压作业要保证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在最佳含水量时开始碾压,并严格控制压实质量,保证底基层的压实度;
e、基层施工结束后,即开始养生7天,养生期间禁止一切车辆(包括施工车辆)通行;
工程所用材料与水泥稳定层配合比应符合规范的有关规定。
③实测项目表7
允许偏差(mm)
水泥稳定基层
无侧限抗压强度
不小于2.5Mpa
每台班
1组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厚度
I不大于10mm
12mm
用3m直尺量取最大值
不小于设计规定
用尺直量
+5mm,-15mm
0.5%
用水准仪和尺量
(5)、道路面层的施工监理
5.1、道路面层
a、应用于本工程的沥青就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并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细集料采用符合国标二类以上的机制砂,粗集料采用卵石;
b、沥青路面施工不得在气温低于10度以下以及雨天、路面潮湿的情况下施工,沥青混凝土面层宜连续施工;
c、铺筑沥青混合料前,应检查确认下层的质量,当下层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洒透层、粘层、铺筑下封层时,不得铺筑沥青面层;
d、宜使用履带式摊铺机,采用两台摊铺机前后错开10—20m呈梯队方式同步摊铺,相邻两幅之间应有30—60cm左右宽度的搭接,并躲开车道轮迹带,上、下层的搭接位置宜错开200cm以上;
(6)、道路附属构筑物质量监理
6.1、侧石、缘石、人行道
这类附属构筑物按施工方法不同,有预制与现浇两种形式:
预制件施工法:
施工放样—平整基底—安砌构件—回填—压实;
现浇施工法:
施工放样—平整基底—拌制混合料—浇筑—整形抹光(压花)—养护—回填—压实;
a、检测侧石、缘石、人行道板等预制件的半成品规格及外观质量;
b、检查施工放样及高程;
c、检查基底的平整度、整体均匀密实度;
d、检查预制件安砌的水泥砂浆规格;
e、检查现浇水泥混凝土所用水泥、集料、砂的规格及用量,并对现场浇筑的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合料的强度,配合比等进行试验;
f、安砌(或铺筑)完成后,应及时对侧石、缘石、人行道外观、外形尺寸等进行检测,发现缺陷,及进通知承包商进行修整完善。
a、运达现场的侧石、缘石及人行道板,其外观表面平整,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裂缝等现象。
彩色道块应色彩均匀,线路清晰和棱角整齐;
b、安(铺)砌的侧石、缘石及人行道的外表面:
侧石、缘石必须稳固,并应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平整无错牙,侧石勾缝严密,缘石不得阻水。
③实测项目
预制侧石、缘石允许偏差表8
混凝土抗压强度
不低于设计规定
外露面缺边掉角长度
<
20且不多于1处
外形尺寸(长、宽、高)
外露面平整度
预制道板(大方砖、小方砖)允许偏差表9
外露面缺边掉角
大方砖小于20
小方砖小于10且不多于1处
两对角线长度差
大方砖5
小方砖3
边长
大方砖±
小方砖±
注:
小方砖指边长小于30cm×
30cm的,超过此值的为大方砖。
侧石、缘石允许偏差表10
直顺度
10
100m
拉20m小线量取最大值
相邻块高差
缝宽
侧石顶面高程
粗料石缝宽的允许偏差为±
5mm。
预制块人行道质量监理表表11
压实度
路床
>
90%
用环刀法或灌砂法检验
基层
95%
用尺量取最大值
0.3%
拉20m小线量取最大值
纵缝直顺
横缝直顺
沿路宽拉小线量取最大值
井框与路面高差
每座
8
1、铺砌必须平整稳定,灌缝应饱满,不得有翘动现象;
2、人行道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1、本表压实度数值系采用轻型击实标准;
2、独立人行道工程,应增加检验高程指标,允许偏差见预制道板允许偏差。
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质量监理表表12
允许偏差
80%
用环刀法或灌沙法检验
抗压强度
混凝土强度验收的评定标准
平整度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