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文学课件(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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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文学课件(三).ppt

韩非子,韩非其人,史记老子韩非列传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

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

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

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

非见韩之削弱,数以书谏韩王,韩王不能用。

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任贤,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

以为儒者用文乱法,而侠者以武犯禁。

宽则宠名誉之人,急则用介胄之士。

今者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

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shunn十馀万言。

人或传其书至秦。

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

“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李斯曰:

“此韩非之所著书也。

”秦因急攻韩。

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

秦王悦之,未信用。

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

“韩非,韩之诸公,子也。

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

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

”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

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

韩非欲自陈,不得见。

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评法批儒,评法批儒的主要观点:

在奴隶制度过度到封建社会的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是代表落后的奴隶主阶级的,是保守落后的,是维护已经落后的奴隶社会的,而法家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是前进的,是变革的。

西汉后期以后,随着封建统治秩序的稳定,地主阶级日益走向保守和僵化,地主阶级中出现了代表大地主利益和中小地主等不同派别集团,法家往往成了代表下层地主利益坚持改革路线的代表。

韩非子其书,韩非的著作为后人所辑。

汉书艺文志著录韩子五十五篇,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十卷,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或以为刘向七录)也说“韩子二十卷。

”篇数、卷数皆与今本相符,可见今本并无残缺。

自汉而后,韩非子版本渐多,其中陈奇猷(1917-2006)韩非子集释、梁启雄(1900-1965)韩子浅解多为今人所重。

法家的社会背景,西周封建社会遵循两条原则:

“礼”和“刑”。

礼是不成文法典,以褒贬来控制“君子”即贵族的行为。

刑则只适用于“庶人”或“小人”即平民。

此即礼记所云: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这样做是可行的,因为小国封建社会的结构比较简单。

天子、诸侯和大夫都是以血亲或姻亲互相联系着,如果有什么事情要处理,遵循的是他们不成文的“君子协定”。

这就是说,他们是遵礼而行。

天子、诸侯高高在上,不直接与百姓打交道。

具体的事情交给大夫们处理,每个大夫统治着自己领地内的百姓。

大夫的领地通常都不大,人口也有限。

所以贵族们统治他们的百姓,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个人为基础。

于是采用刑罚,以保证百姓服从。

由此可以看出,在先秦封建社会,人的关系,无论尊卑,都是靠个人影响和个人接触来维持的。

周朝的后几百年,封建制度逐步解体。

君子和小人的社会区别不再是绝对的了。

在孔子的时代,已经有一些贵族丧失土地和爵位,又有些平民,凭着才能和运气,成为社会上、政治上的显要人物。

社会各阶级原有的固定性被打破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侵略和征服,大国的领土越来越大。

为了进行战争,这些国家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高度集中的政府,其结果就是政府的机构和功能比以前复杂多了。

新的情况带来了新的问题,自孔子以来诸子百家共同努力解决的就是这些问题。

可是他们提出的解决方案,多半不够现实,不能实行。

各国诸侯需要的不是所谓仁政的理想纲领,而是如何应付新情况的现实方法。

当时有些人对现实的实际政治有深刻的理解,如果他们的建议行之有效,他们往往就成为诸侯相信的顾问,这样的顾问就是所谓的“法术之士”。

他们之所以称为法术之士,是因为他们提出了治理大国的法术。

这些法术把权力高度集中于国君一人之手。

他们说这些法术就是愚人也能懂会用。

照他们所说,国君根本不需要是圣人或超人,只要忠实地执行他们的法术,哪怕仅有中人之资也能治国,并且治得很好。

还有些“法术之士”更进一步,将他们的法术理论化,作出理论的表述,于是构成了法家的思想。

由此可见,法家思想与法律、审判并无多大联系。

用现代的术语说,法家所讲的是组织和领导的理论和方法,属于政治学、管理学的范畴。

有谁若想组织民众,充当领袖,就会发现法家的理论与实践仍然很有教益,很有用处,但是有一条,就是他走的可能是极权主义的路线。

法家代表人物有:

管仲、李悝(ku)、商鞅、申不害、慎到、韩非等评法批儒时期被硬拉入法家名单的人物有:

荀子、王充、范缜、柳宗元、刘禹锡、刘知几、沈括、陈亮、李贽、王夫之、龚自珍、魏源、严复、章太炎当时认定法家人物,依据的标准是:

唯物主义、反对儒家,韩非:

法家的集大成者,在韩非以前,法家已经有三派。

一派以慎到为首,推崇“势”(权力威势)。

另一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政治手腕)。

再一派以商鞅为首,最重视“法”(规章制度)。

韩非认为,这三者都不可缺少。

八经篇云:

“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

天则不非,鬼则不困。

”(明主像天,因为他依法行事,公正无私。

明主又像鬼,因为他有用人之术,用了人,人还不知道是怎么用的。

这是术的妙用。

)他还有权威、权力以加强他的命令的力量,这是势的作用。

三者“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定法),如何实施君主的权力?

韩非提出:

“明主之所道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

二柄者,刑德也。

何谓刑德?

曰:

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

”(二柄)二柄之所以有效,是由于人性趋利而避害。

韩非说: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

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

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八经),韩非像他的老师荀子一样相信人性是恶的,但是他又与荀子不同。

荀子强调人为,以之为变恶为善的手段。

他对善有相当强烈的兴趣和追求。

韩非则对此不感兴趣。

在韩非和其他法家人物看来,正因为人性是人性的原样,法家的治道才有效。

法家提出的治国之道,是建立在假设人性是人性的原样,即天然的恶,这个前提上;而不是建立在假设人会变成人应该成为的样子,即人为的善,这个前提上。

韩非的理论相当深刻。

他看问题,比儒墨两家透彻。

在他看来,儒墨两家鼓吹的“贤人政治”,根本就靠不住。

世袭的君主,能保住中等水平就不错了。

实际的情况,只怕是一代不如一代。

当然,儒墨两家主张领导人德才兼备,愿望不能说不好。

问题是这样一种理想,不要说君主的时代做不到,就连民主的时代也未必就能做到。

韩非眼中的“仁”内储说上:

魏惠王谓卜皮曰:

“子闻寡人之声闻亦何如焉?

”对曰:

“臣闻王之慈惠也。

”王欣然喜曰:

“然则功且安至?

”对曰:

“王之功至于亡。

”王曰:

“慈惠,行善也。

行之而亡,何也?

”卜皮对曰:

“夫慈者不忍,而惠者好与也。

不忍则不诛有过,好予则不待有功而赏。

有过不罪,无功受赏,虽亡,不亦可乎?

”,显学:

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

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

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

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

韩非眼中的“义”外储说右下:

司城子罕谓宋君曰:

“庆赏赐与,民之所喜也,君自行之;杀戮诛罚,民之所恶也,臣请当之。

”宋君曰:

“诺。

”于是出威令,诛大臣,君曰:

“问子罕也。

”于是大臣畏之,细民归之。

处期年,子罕杀宋君而夺政。

外储说左上:

夫婴儿相与戏也,以尘为饭,以涂为羹,以木为胾(z大块肉),然至日晚必归饷者,尘饭涂羹可以戏而不可食也。

夫称上古之传颂,辩而不悫,道先王仁义而不能正国者,此亦可以戏而不可以为治也。

夫慕仁义而弱乱者,三晋也;不慕而治强者,秦也,然而未帝者,治未毕也。

非仁、非义,重计、重利饰邪:

君臣异心,君以计畜臣,臣以计事君,君臣之交,计也。

害身而利国,臣弗为也;害国而利臣,君不为也。

备内:

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

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

外储说左上:

夫卖庸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每食,调布而求易钱者,非爱庸客也,曰:

如是,耕者且深,耨(nu锄草)者熟耘也。

庸客致力而疾耘耕者,尽巧而正畦畤者,非爱主人也,曰:

如是,羹且美,钱布且易云也。

法家的“冷酷无情”,备内:

人主之患在于信人。

信人,则制于人。

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

故为人臣者,窥觇(chn)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弑主也。

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

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

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

且万乘之主,千乘之君,后妃、夫人、适子(嫡子)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蚤死者。

何以知其然?

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

语曰:

“其母好者其子抱。

”然则其为之反也,其母恶者其子释。

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妇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

以衰美之妇人事好色之丈夫,则身死见疏贱,而子疑不为后,此后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

唯母为后而子为主,则令无不行,禁无不止,男女之乐不减于先君,而擅万乘不疑,此鸩毒扼昧(阴谋杀害)之所以用也。

二柄:

昔者韩昭侯醉而寝,典冠者见君之寒也,故加衣于君之上,觉寝而说,问左右曰:

“谁加衣者?

”左右对曰:

“典冠。

”君因兼罪典衣与典冠。

其罪典衣,以为失其事也。

其罪典冠,以为越其职也。

非不恶寒也,以为侵官之害甚于寒。

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陈言而不当。

越官则死,不当则罪,守业其官所言者贞也,则群臣不得朋党相为矣。

外储说右下:

秦大饥,应侯请曰:

“五苑之草著:

蔬菜、橡果、枣栗,足以活民,请发之。

”昭襄王曰:

“吾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赏,有罪而受诛。

今发五苑之蔬果者,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也。

夫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者,此乱之道也。

夫发五苑而乱,不如弃枣蔬而治。

”一曰:

“令发五苑之蓏(lu)、蔬、枣、栗,足以活民,是使民有功与无功互争取也。

夫生而乱,不如死而治,大夫其释之(放弃发苑活民的提议)。

”,法家的历史哲学,中国人尊重过去的经验,这个传统也许是出自占压倒多数的农业人口的思想方式。

农民固定在土地上,极少迁徒。

他们耕种土地,是根据季节变化,年复一年地重复这些变化。

过去的经验足以指导他们的劳动,所以他们无论何时若要试用新的东西,总是首先回顾过去的经验,从中寻求先例。

这种心理状态,对于中国哲学影响很大。

所以从孔子的时代起,多数哲学家都是诉诸古代权威,作为自己学说的根据。

孔子的古代权威是周文王和周公,墨子诉诸传说中的比文王、周公早一千年的禹,孟子走得更远,回到尧、舜时代,比禹还早。

道家诉诸伏羲、神农的权威,据说他们比尧、舜还早若干世纪。

他们虽然分属各家,但是都同意这一点,就是人类黄金时代在过去,不在将来。

自从黄金时代过去后,历史的运动一直是逐步退化的运动。

因此,拯救人类,不在于创新,而在于复古。

法家是鲜明的例外。

他们充分认识到时代变化的要求,又极其现实地看待这些要求。

他们虽然也承认古人淳朴一些,有德一些,然而他们认为这是由于物质条件使然,不是由于任何天生的高尚道德。

照韩非的说法是,古者“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

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

”(五蠹),由于这些全新的情况和问题,韩非认为,只有用全新的方案才能解决。

只有愚人才看不出这个明显的事实。

韩非用“守株待兔”作比喻,说明这种愚蠢。

韩非之前的商鞅已经说过类似的话:

“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

”(商君书开塞)这种把历史看作变化过程的观点,在现代人看来,不过老生常谈。

但在当时,实在是一种革命性的观点。

法家的“现实主义”,法家与其他三家的区别在于:

儒墨道都有历史使命,法家只有现实使命。

法家是现实主义者,也是忠君-爱国主义者,他只考虑一个问题,就是辅佐君主,使国家强盛,其他的不管。

为了国家的强盛,他可以不顾一切,不择手段,他可以把人民当刍狗。

说难:

弥子名瑕,卫之嬖大夫也。

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

卫国之法:

窃驾君车者刖。

弥子瑕母病,人间往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以出。

君闻而贤之,曰:

“教哉!

为母之故,亡其刖罪。

”异日,与君游于果围,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

君曰:

“爱我哉!

亡其口味以啖寡人。

”及弥子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

“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馀桃。

”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

故有爱于主则智当而加亲,有憎于主则智不当见罪而加疏。

韩非认为,法应具备三个特点:

一,固,显。

“一”有两个含义:

一是统一,二是惟一。

“固”就是固定,一个法立了以后,不要轻易更改,至少在相当一段时间里,要保持稳定。

“显”就是公开,韩非说法莫如显,使民知之。

法律一定要公开,让老百姓都知道。

法家所主张的法律基本原则是“忠孝”。

忠孝篇认为人生有三件事不得“恍惚”:

“臣顺君、子顺父、妻顺夫”。

儒家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要求人们做到自己所处的地位所应当具备的品德。

至于如果君不象君,臣是否应该无条件地效忠?

孔子对此并没有明确的结论,只是强调在父不父的情况下,为子的仍应该尽孝。

而孟子提倡臣在君不象君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离开,甚至是可以反抗,放逐暴君。

这或许就是儒家在战国时期不被统治者接受的一个主要原因。

20世纪新法家概念的提出,1904年,梁启超在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指出:

“故自今以往,我国不采法治主义则已,不从事立法事业则已,苟采焉而从事焉,则吾先民所已发明之法理,其必有研究之价值,无可疑也。

”,1935年8月,陈启天、常燕生在同一期国论杂志上分别发表了题为先秦法家的国家论和法家思想的复兴与中国的起死回生之道的两篇文章。

常燕生指出两千年来法家和法家人物被攻击、埋没是“一件大冤狱,是我们必须要平反的”,齐法家重要人物“管仲是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恩人”。

在法家思想的复兴与中国的起死回生之道一文的结尾他得出结论说:

“中国的起死回生之道就是法家思想的复兴,就是一个新法家思想的出现,对于这个结论,我可以毫不犹疑的向全国民胞保证”。

陈启天和常燕生都不是主张完全照搬古代法家思想的。

陈启天认为,“近代法家复兴的倾向,并不是要将旧法家的理论和方法完完全全再行适用于现代的中国,而是要将旧法家思想中之可以适用于现代的中国的成分,酌量参合近代世界关于民主、法治、军国、国家、经济统制等类思想,并审合中国的内外情势,以构成一种新法家的理论”。

常燕生则认为,“二千年前的法家,他们的时代,他们的环境,他们的问题,和我们今日中国未必都一一相同。

因此,他们的理论,不是绝对无条件一一可施行于今日的。

然而他们的根本精神,一个法治的权力国家却是今日中国一副最适宜的良药”。

屈原与楚辞,楚辞屈原其他楚辞作家,楚辞,楚辞是战国时代由楚国诗人(主要是屈原)吸收南方民歌、上古神话传说精华,融合诗经南下的影响,创造出的一种韵文。

“楚辞”的名称,最早见于西汉前期。

史记酷吏列传:

“始长史朱买臣,会稽人也。

读春秋,庄助使人言买臣,买臣以楚辞与助俱幸。

”又,汉书王褒传:

“宣帝时修武帝故事征能为楚辞九江被公,召见诵读。

”,关于楚辞的特征,宋代黄伯思在校定楚辞序中概括说:

“盖屈宋诸骚,皆书楚语,作楚声,记楚地,名楚物,故可谓之楚辞。

”(见宋文鉴卷九十二)刘向辑录屈原、宋玉等人的作品,编成楚辞一书,共十六卷,今已失佚。

后来王逸增入己作九思,成十七篇,并为全书作注,成书楚辞章句。

今存王逸楚辞章句中,还保存了西汉人贾谊、淮南小山、东方朔、庄忌、王褒、刘向等人的作品。

晋代郭璞有楚辞注三卷。

明刊本楚辞章句四库全书本楚辞章句,屈原,元张渥屈原像,元赵孟頫屈原像,明弘治间屈原像,明陈洪绶屈子行吟图,刘旦宅屈原,刘旦宅屈原,刘旦宅屈原,刘旦宅屈原,刘旦宅屈原,白伯骅屈原,王明明屈原,吴光宇屈原,潘絜兹屈原,华三川屈原,江恩莲屈原,戴敦邦屈原大夫,戴敦邦屈原,梁岩屈原,任重屈原,蒋兆和屈原,颜梅华屈原,单柏钦屈原造像,马瑔屈原,王西京屈原,朱乃正国魂屈原颂,毛浦先屈原像,天炜屈原颂,刘凌沧屈子行吟,萧玉磊屈原行吟,肖玉磊屈原行吟,任梦龙屈子行吟,范曾屈原,范曾屈子行吟,范曾屈子行吟,韩伍屈原行吟,刘旦宅屈子行吟,范曾渔父,范曾卜居,张亚力屈原的传说,雷宪和屈原像,山西师大屈原剪纸,李彰庆屈原木雕,岳阳学海书社石刻屈原像,汨罗屈子祠屈原塑像,武汉东湖公园屈原塑像,溆浦县屈原庙屈原像,景德镇产屈原瓷像,关于“屈原否定论”,在清朝末年,学术界出现一股疑古思潮,认为凡是没有出土文物证实的历史,都可以怀疑,史学界将其称之为“疑古派”。

到清末民初,这一思潮影响到屈原研究领域。

始作俑者是四川今文学者廖季平(又名廖平),他在楚辞新解和楚辞讲义等著述中,认为“屈原并没有这个人”,楚辞是秦博士所作的仙真人诗,是汉人恶秦而归之于屈原名下,说离骚开篇“帝高阳之苗裔”是秦始皇的自述。

从而否定了屈原及其作品。

紧随其后的是胡适。

他在读楚辞一文中提出:

“屈原是谁?

这个问题是没有人发问过的。

我现在不但要问屈原是什么人,并且要问屈原这个人究竟有没有。

”他认为“史记本来不很可靠,而屈原贾生列传尤其不可靠。

”“屈原是一种复合物,是一种箭垛式的人物”,是后人根据需要而塑造出的“传说”式的人物。

此论一出,追随者不乏其人,许笃仁、何天行、卫聚贤、丁迪豪等先后撰文响应。

上世纪50年代初,朱东润在光明日报上连续发表了楚歌及楚辞、离骚底作者、淮南王安及其作品、离骚以外的“屈赋”等四篇文章,全面否定了屈原及其作品的著作权。

“屈原否定论”从一开始就受到众多学者的驳斥。

首先是谢无量,他在1923年5月,也就是胡适发表读楚辞八个月时,出版了专著楚辞新论,从四个方面驳斥了廖平和胡适的“屈原否定论”。

1950年代,针对“屈原否定论”,学术界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讨论。

陆侃如、游国恩、郭沫若、周而复、姚雪垠、郑振铎、唐弢、林庚、何其芳、詹安泰、李嘉言、李易、王运熙、虞愚、陳思苓、淦之、俞平伯、方孝岳、丁力、邓国基、孫作云、浦江清、张汝舟、阿英、沈之方、宋云彬、褚斌杰、以及前苏联科学院院士费德林等,纷纷撰文,或驳斥胡适、朱东润的论点,或肯定屈原及其作品。

经过1950年代这场辩论,“屈原否定论”在国内基本消声匿迹。

而这一观点却为部分日本学者继承并发挥。

1965年冈村繁楚辞和屈原关于男主人公和作者之间的分离认为离骚哀郢等作品,“是屈原死后,对其记忆犹新的时候的人的作品。

”“能够创作楚辞那样需要高度修辞技巧的文学作品才能的诗人”,“恐怕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存在着好几位。

”这实际上是廖平和胡适旧论的翻版,却开了日本学术界否定屈原的先河,紧随其后的有铃木修次、白川静、三泽铃尔等学者。

自1980年代初开始,中国学者为此展开反驳,代表性成果有毛庆的论“屈原否定论”的方法性错误,赵逵夫的屈原与他的时代,陆永品的评“屈原否定论”者的研究方法,陈守元的屈原问题考辩商榷,刘建芬的离骚是诗国的新开拓评三泽铃尔的“神话”论与“民族歌谣”论等。

这一场辩论至今仍余波未了。

“屈原否定论”的主要理由:

第一,先秦典籍中没有提到屈原的名字。

但是,不见于先秦史料,不能成为先秦时无屈原其人的铁证。

史记中言孙殡有兵法行世,而其名不见于先秦任何典籍,至1972年孙殡兵法与孙子兵法同时出土,疑案才得以了结。

鹖冠子尉缭子六韬,其作者皆不见于先秦典籍,近代学者断为伪书,几成定论。

然而马王堆汉墓出土了帛书鹖冠子、银雀山汉墓出土了竹简尉缭子、六韬,证明这三部书都是先秦古书。

以刘安为离骚作者,其依据是汉书载武帝使刘安“为离骚传”,其后荀悦汉纪孝武皇帝纪、高诱淮南子叙皆将离骚传写成离骚赋。

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一号汉墓出土了离骚与涉江的残简。

墓主夏侯灶卒于汉文帝十五年(前165)。

据汤炳正考证,其时刘安不过十四五岁。

而汉书载刘安作离骚传在武帝建元二年(前139),时间晚了26年。

所谓刘安作离骚之说因此而告终结。

另外,赵逵夫在屈原和他的时代中指出,战国策的张仪相秦谓昭雎章和孟尝君出行五国章中其实都提到了屈原其中给昭滑写信要求面见楚王,赞同齐楚联盟的“有人”和劝孟尝君勿受象牙床、担心因此影响六国抗秦联盟的“郢之登徒”,就是屈原。

此说虽未得到学界普遍认可,但亦可备一家之言。

第二,资治通鉴未载屈原事迹。

这一点其实亦不足为据。

司马光本人有五哀诗屈平一诗云:

“白玉徒为洁,幽兰未谓芳。

穷羞事令尹,疏不怨怀王。

冤骨消寒渚,忠魂失旧乡。

空余楚辞在,犹与日争光。

”可见司马光并非不相信屈原其人的历史存在,也并非对屈原或其作品有所批判。

至于资治通鉴未收屈原的原因,赵逵夫认为:

“屈原之受谗被疏因于制定宪令进行变法,而保守派攻击王安石,也就在于其制定新法。

而且王安石在此期间因保守派的强烈攻击而两次罢相,与屈原的被疏被放颇为近之。

司马光是崇敬屈原的,他不愿意天下后世由屈原而联想及王安石,将王安石看作伏清白而死直的贞臣,而将自己放到谗邪党人的位置上去。

资治通鉴中略去屈原,相当程度上是司马光作为一个保守派人物的心理的反映。

”,屈原其人,与屈原生平有关的资料1、第一个提到屈原之名的是西汉贾谊吊屈原赋。

2、第一篇传记是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3、西汉刘向新序节士写到了屈原。

其中大多与史记吻合,“屈原两次使齐”和“张仪三次至楚”等为史记所不载。

4、东汉王逸楚辞章句。

这是第一部整理、注释屈原的作品,王逸在其注释中涉及了屈原的生平情况,如任三闾大夫、作天问九歌。

5、民间传说。

如端午节的传说、唐代沈亚之屈原外传。

6、屈原自己的作品,主要是离骚九章。

7、汉代的楚辞作品。

有关屈原其人的若干问题1、关于屈姓溯源。

根据司马迁的记载,屈原的先祖与楚王室同宗,本姓熊。

王逸楚辞章句云:

“其(按:

指莫敖)孙武王求爵于周,周不与,遂僭号称王,始都于郢。

是时生子瑕,受屈为客卿。

因以为氏。

”这一支王室成员便以屈为姓,是为屈瑕,及至屈原出生已是400年了,所以屈原的家庭只是一支没落的王室家族而已。

但是很多学者不同意屈瑕是武王之子的说法,如赵逵夫屈原与他的时代:

“左传中屈瑕并无王子或公子之称,更没有说他是楚武王的儿子。

”“王逸以前的典籍都没有说过屈瑕是楚武王的儿子,而且古今任何记载都没有能指出屈瑕受封的这个屈地在什么地方。

”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屈氏在屈瑕以前就已经存在了,而并非由于屈瑕受封于屈,因以为氏。

”,2、关于屈原的父亲。

离骚云“朕皇考曰伯庸”,“朕”即“我”,父死曰考,所以他的父亲叫“屈伯庸”。

或谓其父名“庸”,“伯”是在众兄弟中的排行。

还有人认为“伯”是爵位,屈原的父亲可能在洞庭湖一带任过州长,故称“伯庸”。

也有人根据礼记內则“凡父在,孙见于祖,祖亦名之。

”和离骚“皇览揆余初度兮,肇赐余以嘉名。

”认为伯庸应该是屈原的祖父或曾祖父。

3、关于屈原的诞生地。

屈原、司马迁皆未言。

后人有湖北秭归、湖北江陵、河南南阳、湖南汉寿、湖南临湘、湖南岳阳、湖南汨罗、四川奉节等说。

4、关于屈原的生卒年月:

离骚云:

“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摄提”一般认为是“摄提格”的简称,战国时代是根据岁星(木星)的运行纪年,木星绕日一周约十二年,以十二地支来表示,寅年名摄提格。

贞即正,孟陬即正月,依照夏历正月是寅月,这两句表明屈原生于寅年寅月寅日。

“三寅”重合,表明了诗人的尊贵不凡。

后人的推算:

清代刘梦鹏:

楚宣王四年(前366)正月-清代曹耀湘:

楚宣王十五年(前355)正月-清代邹汉勋:

楚宣王二十七年(前343)正月二十一日-,近代学者刘师培、钱穆、张汝舟、姜亮夫同此清代陈玚:

楚宣王二十七年(前343)正月二十二日-,郭沫若:

楚宣王三十年(前340)正月初七日-李延陵:

楚宣王八年(前362)正月初一日-浦江清:

楚威王元年(前339)正月十四日-胡念贻:

楚宣王十七年(前353)正月二十三日-,任国瑞同此说周文康:

楚宣王十九年(前351)正月初五日-,黄崇浩同此说,汤炳正:

楚宣王二十八年(前342)正月二十六日-陈久金:

楚宣王二十九年(前341)正月庚寅日-,潘啸龙同此说,但他考虑“周正”置闰的特点,“周正”(前341)正月初二实际上是“夏正”(前342)十二月初二谢元震:

楚威王四年(前336)正月朔日-,黄任轲先生同此说林庚:

楚威王五年(前335)正月初七日-,关于卒年陆侃如:

顷襄王九年(前290)姜亮夫:

顷襄王十六年(前283)郑鸿之:

顷襄王二十年(前279)聂石樵:

顷襄王十四年(前285)郭沫若:

顷襄王二十一年,即秦将白起破郢这一年,即前278年五月初五日,5、关于屈原的任职。

屈原列传中说屈原“为楚怀王左徒”,楚朝廷以令尹为最高职掌,郭沫若考证左徒“地位仅次于令尹”,“也就是令尹的副职”,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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