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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事故的分类及产生原因

建筑工程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其原因

2012-01-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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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其原因

建筑工程常见安全事故的类型

一、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1。

按事故的原因及性质分类

从建筑活动的特点及事故的原因和性质来看,建筑安全事故可以分为四类,即生产事故、质量问题、技术事故和环境事故。

(1)生产事故

生产事故主要是指在建筑产品的生产、维修、拆除过程中,操作人员违反有关施工操作规程等而直接导致的安全事故。

这种事故一般都是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发生的次数比较频繁,是建筑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

目前我国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是针对生产事故。

(2)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主要是指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或施工达不到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建筑结构实体或使用功能存在瑕疵,进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方面,主要是一些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私自出图和设计本身存在安全隐患。

在施工达不到设计要求方面,一是施工过程违反有关操作规程留下的隐患;二是由于有关施工主体偷工减料的行为而导致的安全隐患。

质量问题可能发生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建筑实体的使用过程中。

特别是在建筑实体的使用过程中,质量问题带来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如果在外加灾害(如地震、火灾)发生的情况下,其危害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质量问题也是建筑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

(3)技术事故

技术事故主要是指由于工程技术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技术事故的结果通常是毁灭性的。

技术是安全的保证,曾被确信无疑的技术可能会在突然之间出现问题,起初微不足道的瑕疵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很多时候正是由于一些不经意的技术失误才导致了严重的事故。

在工程技术领域,人类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技术灾难,包括人类和平利用核能过程中的俄罗斯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美国宇航史上最严重的一次事故—“挑战者”号爆炸事故等。

在工程建设领域,这方面惨痛失败的教训同样也是深刻的,如1981年7月17日美国密苏里州发生的海厄特摄政通道垮塌事故。

技术事故的发生,可能发生在施工生产阶段,也可能发生在使用阶段。

(4)环境事故

环境事故主要是指建筑实体在施工或使用的过程中,由于使用环境或周边环境原因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使用环境原因主要是对建筑实体的使用不当,比如荷载超标、静荷载设计而动荷载使用以及使用高污染建筑材料或放射性材料等。

对于使用高污染建筑材料或放射性材料的建筑物,一是给施工人员造成职业病危害,二是对使用者的身体带来伤害。

周边环境原因主要是一些自然灾害方面的,比如山体滑坡等。

在一些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应该特别注意环境事故的发生。

环境事故的发生,我们往往归咎于自然灾害,其实是缺乏对环境事故的预判和防治能力。

2。

按事故类别分类

按事故类别分,可以分为14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透水、爆炸、中毒、窒息、其他伤害。

3。

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可以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类。

二、伤亡事故

1。

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的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件。

当前伤亡事故统计中除职工以外,还应包括企业雇用的农民工、临时工等。

2。

建筑施工企业的伤亡事故,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危险有害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工伤、中毒、爆炸、触电等,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各类伤害。

3。

根据国务院1991年3月1日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伤亡事故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三人以上)。

4。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把伤亡事故分为,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建筑工程最常发生事故的类型

根据对全国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

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事故,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五种事故,近几年来已占到事故总数的80%~90%以上,应重点加以防范。

建筑工程常见安全事故的原因

一、人的不安全因素

人的不安全因素可分为人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两大类。

1。

个人的不安全因素

(1)心理上的不安全因素,是指人在心理上具有影响安全的性格、气质和情绪,如懒散、粗心等。

(2)生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包括视觉、听觉等感觉器官,体能、年龄及疾病等不适合工作或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因素。

(3)能力上的不安全因素,包括知识技能、应变能力、资格等不能适应工作和作业岗位要求的影响因素。

2。

人的不安全行为在施工现场的类型

(1)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在机器运转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没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包括:

(1)防护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

(4)施工生产场地环境不良,现场布置杂乱无序、视线不畅、沟渠纵横、交通阻塞、材料工具乱堆、乱放,机械无防护装置、电器无漏电保护粉尘飞扬、噪声刺耳等使劳动者生理、心理难以承受,则必然诱发安全事故。

三、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也称管理上的缺陷,主要包括对物的管理失误,包括技术、设计、结构上有缺陷、作业现场环境有缺陷、防护用品有缺陷等;对人的管理失误,包括教育、培训、指示和对作业人员的安排等方面的缺陷;管理工作的失误,包括对作业程序、操作规程、工艺过程的管理失误以及对采购、安全监控、事故防范措施的管理失误。

建筑工程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控制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施工企业应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现场环境保护,做到和谐健康发展。

一、建筑工程施工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1。

建筑工程施工应从噪声排放、粉尘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废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置、潜在的油品化学品泄漏、潜在的火灾爆炸和能源浪费等方面着手进行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

2。

建筑工程施工应根据环境影响的规模、严重程度、发生的频率、持续的时间、社区关注程度和法规限定等情况对识别出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价,找出对环境有重大影响或潜在重大影响的重要环境影响因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控制,减少有害的环境影响,降低工程建造成本,提高环保效益。

二、建筑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常见影响

1。

施工机械作业,模板支拆、清理与修复作业,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作业等产生的噪声排放。

2。

施工场地平整作业,土、灰、砂、石搬运及存放,混凝土搅拌作业等产生的粉尘排放。

3。

.现场渣土、商品混凝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原材料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遗洒。

4。

现场油品、化学品库房、作业点产生的油品、化学品泄漏。

5。

现场废弃的涂料桶、油桶、油手套、机械维修保养废液废渣等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排放。

6。

城区施工现场夜间照明造成的光污染。

7。

现场生活区、库房、作业点等处发生的火灾、爆炸。

8。

现场食堂、厕所、搅拌站、洗车点等处产生的生活、生产污水排放。

9。

现场钢材、木材等主要建筑材料的消耗。

10。

现场用水、用电等的消耗。

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1。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登记。

3。

施工期间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

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4。

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

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

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5。

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要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政管理部门签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

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二次使用或排人市政污水管网。

施工现场泥浆、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人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6。

施工现场存放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渗漏,污染土壤水体。

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

7。

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卫部门申报登记,分类存放。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与所在地垃圾消纳中心签署环保协议,及时清运处置。

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运送到专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中心消纳。

8。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

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授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9。

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

必须采用相应的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10。

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班盖等措施。

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1。

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12。

在居民和单位密集区域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除按规定报告申请批准外。

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有关的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取得协作和配合书对施工机械的噪声与振动扰民,应有相应的措施予以控制。

13。

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

应由发包人在施工前通知承包人,标出位置。

加以保护。

14。

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6。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

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事先告示,并设有标志。

施工现场卫生与防疫

施工企业应加强现场的卫生与防疫工作,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防止施工过程中各类疾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键康和生命安全。

一、施工现场卫生与防疫的基本要求

1。

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3。

施工现场应结合季节特点。

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各项工作。

4。

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贵现场日常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

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灭蚊、灭蝇、灭蜂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灭虫、消毒药物。

5。

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

施工现场生活区内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捅。

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安全卫生要求。

二、现场宿舍的管理

1。

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

严禁使用通铺。

2。

现场宿舍内应保证有充足的空间。

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3。

现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门口应设置垃圾桶。

4。

现场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

三、现场食堂的管理

1。

现场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

现场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3。

现场食堂的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铺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作硬化和防滑处理,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

4。

二现场食堂储藏室的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

2m,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作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5。

现场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潜水桶,并应及时清运。

6。

现场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人制作间。

四、现场厕所的管理

1。

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2。

现场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

3。

现场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五、现场淋浴间的管理

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蛊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蛊洗池,并应使用节水器具。

六、现场文体活动室的管理

文体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七、现场食品卫生与防疫

1。

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购买和出售变质食品。

2。

施工作业人员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要在2h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3。

施工作业人员如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企业对外的“窗口”,直接关系到企业和城市的文明与形象。

施工现场应当实现科学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有序施工。

一、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

1。

抓好项目文化建设。

2。

规范场容,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

3。

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生产的条件。

4。

减少对居民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基本要求

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做到围挡、大门、标牌标准化、材料码放整齐化(按照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集中码放)、安全设施规范化、生活设施整洁化、职工行为文明化、工作生活秩序化。

2。

建筑工程施工要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不扰民、现场不扬尘、运输无遗洒、垃圾不乱弃,努力营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

三、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控制要点

1。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大门内应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制度牌。

2。

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管理,现场出入口应设门卫室,场地四周必须采用封闭围挡,围挡要坚固、整洁、美观,并沿场地四周连续设置。

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3。

施工现场的场容管理应建立在施工平面图设计的合理安排和物料器具定位管理标准化的基础上,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进行所负责区域的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和管理。

4。

施工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与围挡、模具、施工临时道路、各种管线、施工材料制品堆场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堆放区、变配电间、消火栓、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临时设施等的布置,均应符合施工平面图的要求。

5。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

6。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盟洗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7。

施工现场应设置畅通的排水沟渠系统,保持场地道路的干燥坚实,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施工场地应硬化处理,有条件时,可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8。

施工现场应建立现场防火制度和火灾应急响应机制,落实防火措施,配备防火器材。

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制度。

高层建筑要设置专用的消防水源和消防立管,每层留设消防水源接口。

9。

施工现场应设宣传栏、报刊栏,悬挂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牌,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宣传。

10。

施工现场应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服务工作,建立现场治安保卫制度,落实好治安防范措施,避免失盗事件和扰民事件的发生。

建筑工程职业病防范

一、建筑工程施工主要职业危害种类

1。

粉尘危害。

2。

噪声危害。

3。

高温危害。

4。

振动危害。

5。

密闭空间危害。

6。

化学毒物危害。

7。

其他因素危害。

二、建筑工程施工易发的职业病类型

1。

矽尘肺。

例如:

碎石设备作业、爆破作业。

2。

水泥尘肺。

例如:

水泥搬运、投料、拌合。

3。

电焊尘肺。

例如:

手工电弧焊、气焊作业。

4。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例如:

手工电弧焊作业。

5。

氮氧化物中毒。

例如:

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气焊作业。

6。

一氧化碳中毒。

例如:

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气焊作业。

7。

苯中毒。

例如:

油漆作业、防腐作业。

8。

甲苯中毒。

·例如:

油漆作业、防水作业、防腐作业。

9。

二甲苯中毒。

例如:

油漆作业、防水作业、防腐作业。

10。

中暑。

例如:

高温作业。

11,手臂振动病。

例如:

操作混凝土振动棒、风镐作业。

12。

接触性皮炎。

例如:

混凝土搅拌机械作业、油漆作业、防腐作业。

13。

电光性皮炎。

例如:

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作业。

14。

电光性眼炎。

例如:

手工电弧焊、电渣焊、气割作业。

15。

噪声致聋。

例如:

木工圆锯、平刨操作,无齿锯切割作业,卷扬机操作,混凝土振捣作业。

16。

苯致白血病。

例如:

油漆作业、防腐作业。

三、职业病的预防

(一)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防护与管理要求

1。

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

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

现场施工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

有配套的卫生保健设施。

5。

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二)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卫生防护与管理要求

1。

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2。

要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具、用品。

防护用具、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

应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材料。

4。

应书面告知劳动者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5。

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6。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组织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7。

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8。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9。

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专款专用。

(三)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

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

2。

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

3。

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

4。

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具、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利。

5。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有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6。

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作业的权利。

7。

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绿色建筑与绿色施工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

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一)《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特点

1。

是我国第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多目标—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运营;

多层次—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综合性—最终定级是在分别考虑各目标的基础上综合制定,集成了规划、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建材、智能、环保、景观绿化等多专业知识和技术。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

目前已发展至对学校、医院、场馆乃至工业建筑绿色建筑标识的评定。

3。

评定时段

绿色建筑定义中突出全寿命周期,含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修、拆解及废弃物处理各过程,评价标准提出了对规划、设计与施工阶段进行过程控制。

实际操作是按不同工程进展阶段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评价处于规划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的住宅与公建)。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价已竣工并投人使用1年以上的住宅与公建)。

4。

适用性

发展绿色建筑的初衷是针对面大量广的建筑,而不是高端建筑,所以标准强调的是适用技术、常规产品,造就的绿色建筑不是高科技的堆砌,涉及的成本增量是有限的。

如节能设计就注重被动设计,强调建筑朝向、体型、窗墙比,再生能源注意太阳能与地热的利用;节水强调节水器具、设备和非传统水源(雨水和中水)的利用:

节材强调利用商品混凝土、高强度钢、高性能混凝土、建筑垃圾等。

5。

指标体系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

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

绿色建筑评价的必备条件应为全部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

8)控制项要求。

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

6。

评价方法

通过条数L撇法,评出最后的等级。

方法简单易用。

六大指标相对独立,不能串用。

评价结果体现出在六个基本绿色性能方面一定的均衡性。

具体要求见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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