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新)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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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新)Word下载.doc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的职责,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职责;

2、职责

2.1、负责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定期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和资产原值、净值、折旧情况,按期填报资产报表;

2.2、负责搞好公司固定资产的定期清查盘点工作,并对单位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进行抽查和监督,做好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2.3、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汇总造册,对出现的盈亏、毁损要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3、范围

3.1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电子设备、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3.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4、管理部门

4.1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技术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5、固定资产编码规则

固定资产编号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编码规则如下:

(1)、编码原则:

讲究系统性、确保唯一性、突出实用性,把握及时性。

(2)、编码组成: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

资产流水号,编码3位,

资产类型,编码3位,

资产总分类,编码2-4位,

公司名称,编码2位:

详细说明如下:

①一级编码由公司名称核心汉字前两个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大写)组合而成,统一规定为“SY”;

②二级编码为资产总分类前两个汉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大写)组合而成,如电子设备为“DZ”;

③三级编码为该资产所属类型数字代码,如电子设备中的电脑代码为“001”;

④四级编码为对应资产流水号(001)

则这固定资产的编码为:

SYDZ001001.

(3)、编码要求:

①编码标签自张贴于固定资产之日起正式生效,未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损毁或变更标签相关内容。

公司范围内任何形式的固定资产异动均须通过管理部门实施完成,其他人无权决定与操作。

②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财务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每半年对管辖范围内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普查与核对,梳理规整编码,纠正违规行为,对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的固定资产要重新进行编码,对污损、遗失的标签要及时更换补贴。

③确保每项固定资产均有唯一编码与之对应,凡新购配置的固定资产,应在5日内完成编码,调拨异动的固定资产,应在3日内完成编码,弃用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在当日内注销编码。

(4)固定资产标签统一按如下式样制作:

升耀机电固定资产标签

资产名称:

型号:

资产编号:

购进日期:

使用单位:

保管责任人:

(5)固定资产信息卡(标签)粘贴要求:

1、标签粘贴范围:

资产分类中土地、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等不适宜粘贴标签的可以不粘贴标签,但在帐记录中仍需对其进行编码、标识和统计,除此之外其它固定资产原则上均需按规范要求粘贴标签。

2、标签粘贴原则:

根据物品通常摆放位置,从便于观察并易于粘贴、保管的原则出发。

6、固定资产的购置

固定资产申购流程设置

流程设置

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购置申请,申购人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看附件)提交给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审批过程中,注意①是否可以在原有的固定资产中予以调配;

②是否超出本年度财务预算的购置金额。

审批确认予以购置上报总经理审批,确认购置金额上限;

3、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遵循“询价、比价、议价”的原则,委托使用部门自行购置或者资产管理部门代为购置;

4、购置回来,购置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单”,资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登记入账,申购部门领用,财务部以之作为资产进行登记、转资手续。

固定资产申购流程图

使用部门提出购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

提报所属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审批

车辆及相关设备购置及管理由***部门管理

车辆以外的固定资产由管理部负责购置、管理

是否可在公司原有的固定资产中予以调配

予以内部资产调拨,进入调拨流程

报总经理审批,确定购置金额的上限

是否超出年度财务预算的购置金额

不予购置

遵循“询价、比价、议价”的原则

委托使用部门自行购置

资产管理部门代为购置

购置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单”

外观是否完好、性能是否优良等

申请部门领用(一联)

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登记入账

财务部门以作资产登记、及时转资手续(一联)

未批准

购置完毕

同意

7、增置及登记

 

A、增置手续

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B、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C、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8、资产送修处理

当固定资产进入预定的大修状态或者因故需要维修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及时就固定资产的大修提出申请,并由本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后交该资产的管理部门,所属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后提交财务部,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维修资金的使用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审批后,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发外进行维修。

9、出租或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会计部门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协议,副本送会计部门以备核对,协议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填写完毕各联转送给相应部门进行处理。

10、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

经核准后,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三联依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签收(盘亏部分免办缴库),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门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

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

11、工具、附属设备处理

马达仪表处理

 

(一)本项资产经验收后使用部门应每件填具“固定资产增加单”注明“附属设备管理”标识,马达或仪表如附属于机械中验收时,,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马达、仪表专用卡自订),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使用部门自存。

(二)移转时通知管理部门于“固定资产登记卡”上记载移转情况,其出入厂区内应填写“移转交运单”办理交运。

工具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需全部经由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帐。

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设立“财产保管卡”二份,一份存仓库,一份留存于资产管理部门保管。

(二)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连同资产管理部门留存的卡片向仓库领料,并在“财产保管卡”上签认。

(三)领用本项资产时,如是新领或追加领料单、如是以旧换新者须经主管部门核准凭领料单办理。

(四)移交时有关本项资产的保管清册须增写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财产保管卡”。

(五)本项资产于不用拟退回时,须呈请部门主管核准后方能办理退库,资材仓库对该退回品得例行管理。

12、固定资产清查

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12.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12.1.1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12.2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12.3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12.4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12.5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

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12.6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

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12.7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12.8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12.9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

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

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12.11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

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12.12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

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12.13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

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13、固定资产盘点

盘点范围及内容

盘点范围包括土地、建筑物、电子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建工程等。

盘点内容包括核实资产数量、型号(面积)、单价、价值;

核查资产质量,损毁情况;

核对资产手续是否完善,证册是否完备等。

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我公司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即年中、年终盘点。

由实物管理部门牵头,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

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改变方式进行。

  

(二)临时盘点

  指因特殊情况而临时决定进行的固定资产盘点。

由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做随机抽样盘点。

参与的部门、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每次盘点工作均需由总经理室牵头,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并追查盘盈盘亏的原因和提出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盘点工作并负责进行账实的核对工作。

其中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由各分公司自行指定,一般来说电子计算机类资产由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其他类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或行政部、综合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一)总盘人:

由总经理室成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

由各实物管理部门经理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

由总经理室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以及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

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具体工作,如点计数量,核查质量,核对型号、规格等。

  (五)会点人:

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

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固定资产的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临时盘点,亦应设置盘点人(或抽点人)、会点人等,其职责亦同。

盘点流程

盘点前,由实物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

盘点人员编组表"

及拟定盘点通知,呈总经理核定并签发,公布实施。

盘点人员确定后,由总盘人负责召集盘点小组成员召开盘点协调会,拟订盘点计划表,并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实物管理部门将应行盘点的实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各项固定资产卡片应依编号顺序,事先备妥,以备盘点。

盘点期间已收到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固定资产,应由实物管理部门予以标示,另行存放。

财务部门应在盘点前将各项财务帐册登记完毕,并根据明细帐制作帐内资产清单(格式自定),以备实物清点完毕后与盘存表进行核对。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帐册登记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帐的有关单据如入库单、出库单等利用"

结存调整表"

,将帐面数调整为正确的帐面结存数。

每次盘点,盘点现场至少应包括盘点人、会点人和复盘人。

盘点物品时,由盘点人提供固定资产卡片或实物清单,并以此为据进行现场盘点,包括点计数量、丈量面积、核对规格(型号)、核查资产质量、鉴定证册是否完备有效等等。

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信息,如实详尽记录于“盘点统计表上”(一式两联),并每小段核对一次,无误后与盘点人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核对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

1、房屋建筑物、土地盘点除清点数量外,尚需实地丈量面积、核对资产权证、核查使用情况等。

2、交通运输设备除清点数量外,尚需核查行驶里程、核对各种证件是否有效、鉴定车辆性能等。

3、电子计算机除清点数量外,尚需核查设备型号等。

4、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盘点应注意检查合同、发票等资料的完整有效。

5、在建工程的盘点应注意核查工程物资的数量、检查在建项目付款与工程进度的匹配情况等。

必要时可要求专业人员如项目监理等协助盘点。

6、其他资产主要盘点资产数量。

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

盘点统计表"

汇总编制"

盘存表"

一式两联,由盘点(会点)人员相互签名确认后,第一联由实物管理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财务部门收到“盘存表”后,与自己的帐内资产清单进行核对。

除计算盘亏盘赢金额、数量外,尚需检查资产的辅助信息是否完整等,并出具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送实物管理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实物管理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最后归档备案),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帐项调整的依据。

对于盘点情况及在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实物管理部门应尽快查明具体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待总经理或上级公司批复后再做处理。

原则上应在年终(中)决算前处理完毕。

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

也可由财务部门填具"

财务抽点通知单"

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使用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

将帐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帐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

盘点问题的处理

(一)帐载数量(含实物管理部门的卡片帐及财务明细帐)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或帐面记载不清者,除要求记帐人员及时补充完善外,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呈总经理室议处。

(二)帐载数字(含实物管理部门的卡片帐及财务明细帐)如有涂改而未盖章、签章、签证等进行确认,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三)固定资产资料不齐、权证过期失效、合同金额不符等情况,除责令限期整改完善外,还应追究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或经办人员的过失责任,情况严重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送总经理室议处。

(四)固定资产盘赢盘亏资产的帐务处理一定要在得到上级单位的文件批复后方可进行。

但对于盘亏的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责成专人追查原因,追索赔偿,避免造成公司更大的损失。

(五)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报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并转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本规则经呈决策会通过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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