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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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制
度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大气污染防治,人人有责。
为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本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确保施工现场每一个扬尘污染源、每一个扬尘污染行为都有人管、有人负责,必须坚持扬尘污染防治“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标准,从问题点入手,强抓薄弱环节,集中精力解决当前本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扬尘污染防治达标,特编制本制度。
一、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
为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达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要求,成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质安组。
×××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机构图
二、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和控制措施
(一)扬尘污染防治目标
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
2、物料堆放100%覆盖。
3、出入车辆100%冲洗。
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必须打围作业。
2、必须硬化道路。
3、必须设置冲洗设施。
4、必须及时洒水作业。
5、必须落实保洁人员。
6、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7、必须坚持湿法作业。
8、不准车辆带泥出门。
9、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
10、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
11、不准场地积水。
12、不准粉尘材料不入库。
13、不准裸土不进行覆盖。
14、不准现场焚烧建筑垃圾。
三、扬尘治理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应确保扬尘防治费用投入到位。
2、负责组织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环保意识。
3、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各部门传达扬尘污染防治任务,对完成各项防治任务负责。
4、合理安排施工任务,协调各区域之间作业关系,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5、制止一切扬尘违规行为,并提出整改要求。
6、杜绝扬尘污染投诉事件,组织协调好周边关系,及时处理项目施工中的扬尘污染问题,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和利用先进技术把扬尘污染降到最低,以确保作业人员及周边居民的健康安全。
(二)生产经理
1、全面协助项目经理搞好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扬尘控制方案在施工现场中的实施情况及各级责任制在生产中的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2、根据各施工班组及分包队伍的作业范围,检查涉及扬尘控制的措施是否有效,如不能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立即责成整改。
3、制止一切违规违章行为,对违章操作造成扬尘污染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实施处罚。
4、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协调各工种之间作业关系,防止交叉作业、重复作业造成扬尘重度污染。
5、严格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和先进技术把扬尘污染降到最低,确保无扬尘污染投诉事件。
(三)技术负责人
1、负责组织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督促方案在生产中落实。
2、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各个环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是否到位。
3、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改进扬尘防治措施,不断提高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4、制止一切扬尘违规行为,并提出整改要求。
(四)施工员
1、严格按《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中的各项措施执行,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实施有效控制,并负责搞好现场交底工作。
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员是分管区域扬尘防治第一责任人,各自负责好分管责任片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检查跟踪落实情况。
3、制止一切违规违章行为,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对违章操作造成扬尘污染者实施现场处罚。
4、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改进防治措施,确保作业扬尘可控,确保无扬尘污染投诉事件。
5、发现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及时制止和向项目负责人报告,提出改进或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结果。
6、制止一切扬尘违规行为,并提出整改要求。
(五)环保员
1、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各项措施,定期检查并记录。
2、负责扬尘控制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传达、发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督促检查方案在施工现场中的实施情况及各级责任制在生产中的落实情况。
3、制止一切违规违章行为,建好影相资料和记录,并对违章操作造成扬尘污染者提出处理意见。
4、发现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及时制止和向项目负责人报告,提出改进或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结果。
(六)施工班组
1、根据《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中的防治措施,结合本工种施工内容,对本工种施工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实施有效控制。
2、认真传达项目部有关扬尘污染控制的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根据“谁施工、谁负责;谁污染、谁处理”的原则,负责搞好本施工班组现场教育工作,提高工人环保意识。
3、严格按要求做好文明施工,不乱堆乱放,保持作业场地每天清洁干净(湿法作业),防止尘土飞扬。
4、根据本工种的施工要求,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改进防治措施,力求把扬尘污染控制到最低。
5、出现不可避免造成扬尘污染问题,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等整改结果符合要求后再作业。
6、杜绝本班组出现扬尘污染投诉事件。
四、扬尘防治逐级技术交底制度
1、逐级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向施工班组长、施工班组长向作业人员分别逐级进行交底。
2、交底内容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交底内容可为:
扬尘防治目标、职责、措施等。
3、交底的内容应针对施工时作业人员可能产生扬尘的问题和相应的防范措施。
4、应优先采用新的扬尘防治技术措施,交底应采用口头详细说明
和书面交底确认(交底人、被交底人双方签字)相结合的形式。
5、交底必须在开始施工以前,不能后补。
五、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制度
1、作业人员上岗前,项目部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作业人员经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作业。
2、各级扬尘防治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次的扬尘防治教育培训。
3、接受教育人员必须履行签名手续,不准他人代签。
4、扬尘防治教育、培训可采取多种形式,使教育、培训方式多元化。
5、扬尘治理教育、培训应形成记录,建档备查。
6、教育、培训内容应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如相应作业的扬尘治理措施等。
六、扬尘防治检查制度
1、每周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各区域工长、环保员、班组长对施工现场进行扬尘防治检查;项目部环保员和机操班组、人事后勤主任,每日对现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相关责任班组整改。
2、扬尘治理相关制度和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
3、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必须采取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
4、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围挡封闭。
市区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检查围挡是否完好,有无损坏。
5、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
6、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7、施工现场土方及砂石等散体材料是否集中堆放、严密覆盖、固定牢靠,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
8、施工现场是否明确扬尘治理的人员和责任。
9、建筑垃圾是否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
12、施工现场是否有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现象。
10、施工现场内是否有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现场。
11、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发布大气污染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七、保洁制度
1、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实行区域、班组包干,各区域、各班组负责所施工区域扬尘治理工作。
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生活垃圾丢弃到垃圾桶内,每日清运。
确保作业区保持环境整洁。
2、合理设置临时厕所,不得随地大小便,厕所内设置冲洗设施。
厕所每日早上、中午、傍晚各冲洗一次。
3、保护好施工区域内的树木、绿化,防止损坏。
在办公区、施工区流出空余地方,合理布置绿化设施,做到美化环境。
4、材料门岗处设置车辆重新设施,车辆做到净车出场,避免在场内外道路上“抛、撒、滴、漏”。
5、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车辆运转频率较大时,增加保洁人员。
6、保洁人员定期清理沉淀池、排水沟,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7、保洁人员应确保临时道路干净整洁,无烟头、果皮、纸屑,边沟无积水淤泥。
8、保洁人员应每日冲洗临时道路,保证道路不扬尘,实施湿法作业,定时开启雾泡、喷淋。
八、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1、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用相关规定要求的运输车辆,车辆要求八成新以上,并采取密封胶带方式,保证车辆密封性。
2、渣土运输车辆进场时,现场保安必须检查车辆运输登记证及车辆完好性;渣土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有专人检查其封盖是否严密,保证装载渣土后不会产生“抛、撒、滴、漏”现象。
3、渣土运输车辆装车时,必须有专人监督,做到平斗装车,且装载渣土重量不得超过其核定载重。
4、渣土运输车辆出场前,必须经洗车台冲洗,门岗保安和保洁必须检查其车帮、车底、车轮不得附着泥土;车身不得有严重污迹或灰垢;不得有外溢现象,确保容貌整洁、净车出场上路。
5、渣土运输车辆出场后,必须按照审批线路行驶到指定弃置场地运输卸倒;运输途中行驶速度不应超过50km/h,车速平稳,且应遵守各项交通规则。
6、渣土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应互相监督,发现前车有撒漏现象,应第一时间通知前车以及渣土运输责任人。
7、渣土运输分包责任人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刻落实人员,第一时间清洗受污染路面。
8、渣土运输作业完成后,由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沿线检查,若发现有污染污染路面情况,立即清理。
9、分管领导应负责督促渣土运输企业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车辆管理,认真做好渣土运输车辆日常维护维修,避免车辆因机械故障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0、项目部责任人及分管领导,必须深入落实渣土运输管理制度各项规定,若出现渣土污染路面及清理不及时的情况,项目部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与相应责任人处罚。
九、施工现场出入口管理制度
1、车辆冲洗工作由值班门卫人员或指定的专人进行车辆冲洗工作,所有车辆均需到统一洗车点洗车,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水洗车。
洗车人员应本着节约用水、用电的原则,洗车时要严格控制用水量。
2、冲洗人员使用高压水枪对车辆表面进行冲洗,不得遗漏车轮、车轮挡泥板、门下沿等位置。
3、冲洗台沟必须排水通畅,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沉淀池要定期清理,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4、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配合车辆冲洗工作,严禁未经冲洗干净车辆强行驶出工地,严禁带泥土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建筑工地,违者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罚款。
5、值班门卫或专职冲洗人员因冲洗工作不到位或工作不尽职,使带泥车辆外出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必须立即冲洗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6、对屡禁不止或整改行动缓慢的冲洗人员,责令调换工作岗位,并加重处罚,或给予退场处理。
7、工地大门口的文明卫生和外出车辆冲洗监督工作,由项目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监督管理,当班门卫全天候值班看管,因车辆未冲洗或冲洗不到位驶出工地,造成城市道路污染的由当班门卫负直接责任。
十、扬尘治理处罚制度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应坚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即“六个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个不准”,即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粉尘材料不入库、不准裸土不进行覆盖;“六个百分百”,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如有违反,将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的单位、班组或个人采取处罚措施。
1、因扬尘治理措施执行不到位,被主管部门通报的,视情节轻重,对其处罚200-2000元不等;被主管部分处罚的,该处罚由责任单位(班组)承担。
2、挖机土石方作业未采取湿法作业或未检查“一机、一人、一雾泡”措施,对责任单位(班组)处罚500元/处。
3、基坑开挖和绿化场坪阶段,应坚持湿法作业和随挖随盖措施。
大面裸土未进行覆盖,对责任单位(班组)处罚500元;局部裸土覆盖不到位,对责任单位(班组)处罚200元;揭开或损坏已覆盖裸土遮阳网,作业后又没有进行恢复的,处罚100元/处。
4、车辆未冲洗干净出场或运渣车辆未覆盖的,处罚100元/次;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护卫和保洁,纳入月度考核。
5、各工序施工过程,当天施工作业面不清理或工完场不清的,处罚200元/处。
6、材料未按区域规划区域堆放整齐,不使用的材料没有遮盖措施,处罚200元/处。
7、高空抛洒建筑垃圾,处罚500-1000元/次。
8、使用层板铺路,处罚100-500元/次。
9、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围挡;如因施工确需拆除围挡的,应搭设临时围挡,未按要求设置围挡的,处罚500元/次。
10、石材切割无抑尘措施或抑尘措施不到位扬尘高度超过1500mm的,处罚200元/处。
11、工程机械或车辆在场内道路移动污染道路,没有第一时间冲洗或打扫的,处罚200元/处。
12、施工现场围挡、基坑临边防护上未设置或恶意损坏喷淋系统的,处罚1000元。
13、垃圾未装袋、未集中堆放、未集中堆放、未采取遮盖措施的,处罚200-500元/处。
14、场内车辆转运材料未采取覆盖措施的,处罚100元/次。
15、损坏脚手架密目网的,处罚50元/处;脚手板上建渣未及时清扫或清扫时未提前洒水湿润的,处罚200元/次;拆除脚手架时,脚手板、密目网未提前湿润,直接采用掀起、拍打等方式拆除的,处罚500元/次。
16、在施工现场煎熬沥青、焚烧垃圾的,处罚500元/次。
17、在施工现场打磨作业,未使用自带灰尘收纳打磨机的,处罚100元/次。
18、施工现场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未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的,处罚500元/次。
19、沉淀池、排水沟未按期清理;临时道路未按时打扫、场区积未打扫的,纳入保洁人员月度考核。
20、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处罚500元/次。
21、重度污染天气不按相应等级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的,处罚200元/次。
十一、蓝天保卫战目标责任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系统治理2018年—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宾市建设工程扬尘控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通知要求,×××项目制定了扬尘治理专项施工
方案,为确保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蓝天保卫战管理目标
1、“六个百分百”
(1)施工工地100%围挡。
(2)物料堆放100%覆盖。
(3)出入车辆100%冲洗。
(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
(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2、具体要求
(1)、全封闭施工。
施工现场应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设置硬质密闭围挡(主干道高度不低于2.5m,一般道路高度不低于1.8m),并保持卫生整洁。
主体结构施工时,外立面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且封闭应与结构施工流水同步进行,并保持平整清洁。
(2)、场地坪硬化。
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场内道路,以及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场所地坪,应采用混凝土硬化覆盖,并确保路面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
(3)、车辆冲洗、运输。
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冲洗平台、截水沟、沉淀池等车辆冲洗设施,并配置高压水枪或工具式冲洗设施。
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覆盖措施,宜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装载不得冒出车辆栏板,防止道路遗撒。
(4)、混凝土、砂浆使用。
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必须采取封闭、降尘、降噪等措施。
(5)、易扬尘物质处置。
施工现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等易扬尘的物料,以及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的,应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
(6)、施工湿法作业。
在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进行土方施工、爆破、拆除、切割作业时,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7)、烟尘排放控制。
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不得在施工现场洗石灰、熬煎沥青、焚烧各类废弃物,工地生活燃料应符合相关规定。
不得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工程车辆、大型施工设备等,严禁违规使用劣质柴油等不合格油品。
(8)、建筑垃圾处理。
施工现场应建立保洁制度,按需要配足保洁人员,定时清扫建筑垃圾,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室内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设备运输,或设置专用的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密闭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遇风速较大时,应停止易产生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二)“六必须”
1、必须围挡作业。
2、必须硬化道路。
3、必须及时洒水作业。
4、必须落实保洁人员。
5、必须设置冲洗设施。
6、必须定时清扫现场。
(三)“六不准”
1、不准车辆带泥出门。
2、不准裸土不进行覆盖。
3、不准高空抛洒建筑垃圾。
4、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
5、不准场地积水。
6、不准粉尘材料不入库。
(四)工长、班组长扬尘治理责任制
1、工长扬尘治理责任
(1)、严格按《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中的各项措施执行,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实施有效控制,并负责搞好现场交底工作。
(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员是分管区域扬尘防治第一责任人,各自负责好分管责任片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检查跟踪落实情况。
(3)、制止一切违规违章行为,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对违章操作造成扬尘污染者实施现场处罚。
(4)、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改进防治措施,确保作业扬尘可控,确保无扬尘污染投诉事件。
(5)、发现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及时制止和向项目负责人报告,提出改进或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结果。
(6)、制止一切扬尘违规行为,并提出整改要求。
2、班组长扬尘治理责任
(1)、根据《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中的防治措施,结合本工种施工内容,对本工种施工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实施有效控制。
(2)、认真传达项目部有关扬尘污染控制的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根据“谁施工、谁负责;谁污染、谁处理”的原则,负责搞好本施工班组现场教育工作,提高工人环保意识。
(3)、严格按要求做好文明施工,不乱堆乱放,保持作业场地每天清洁干净(湿法作业),防止尘土飞扬。
(4)、根据本工种的施工要求,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改进防治措施,力求把扬尘污染控制到最低。
(5)、出现不可避免造成扬尘污染问题,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等整改结果符合要求后再作业。
(6)、杜绝本班组出现扬尘污染投诉事件
(五)处罚制度
1、因扬尘治理措施执行不到位,被主管部门通报的,视情节轻重,对其处罚200-2000元不等;被主管部分处罚的,该处罚由责任单位(班组)承担。
2、挖机土石方作业未采取湿法作业或未检查“一机、一人、一雾泡”措施,对责任单位(班组)处罚500元/处。
3、基坑开挖和绿化场坪阶段,应坚持湿法作业和随挖随盖措施。
大面裸土未进行覆盖,对责任单位(班组)处罚500元;局部裸土覆盖不到位,对责任单位(班组)处罚200元;揭开或损坏已覆盖裸土遮阳网,作业后又没有进行恢复的,处罚100元/处。
4、车辆未冲洗干净出场或运渣车辆未覆盖的,处罚100元/次;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护卫和保洁,纳入月度考核。
5、各工序施工过程,当天施工作业面不清理或工完场不清的,处罚200元/处。
6、材料未按区域规划区域堆放整齐,不使用的材料没有遮盖措施,处罚200元/处。
7、高空抛洒建筑垃圾,处罚500-1000元/次。
8、使用层板铺路,处罚100-500元/次。
9、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围挡;如因施工确需拆除围挡的,应搭设临时围挡,未按要求设置围挡的,处罚500元/次。
10、石材切割无抑尘措施或抑尘措施不到位扬尘高度超过1500mm的,处罚200元/处。
11、工程机械或车辆在场内道路移动污染道路,没有第一时间冲洗或打扫的,处罚200元/处。
12、施工现场围挡、基坑临边防护上未设置或恶意损坏喷淋系统的,处罚1000元。
13、垃圾未装袋、未集中堆放、未集中堆放、未采取遮盖措施的,处罚200-500元/处。
14、场内车辆转运材料未采取覆盖措施的,处罚100元/次。
15、损坏脚手架密目网的,处罚50元/处;脚手板上建渣未及时清扫或清扫时未提前洒水湿润的,处罚200元/次;拆除脚手架时,脚手板、密目网未提前湿润,直接采用掀起、拍打等方式拆除的,处罚500元/次。
16、在施工现场煎熬沥青、焚烧垃圾的,处罚500元/次。
17、在施工现场打磨作业,未使用自带灰尘收纳打磨机的,处罚100元/次。
18、施工现场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未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的,处罚500元/次。
19、沉淀池、排水沟未按期清理;临时道路未按时打扫、场区积未打扫的,纳入保洁人员月度考核。
20、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处罚500元/次。
21、重度污染天气不按相应等级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的,处罚200元/次。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