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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应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及时掌握编制情况主动解决问题,统一各部门的意见,缩短编制审批期。

二、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开工前编制、并审批,开工后按此执行,未经审批工程不得开工(特殊情况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限期补上)。

工地的施工活动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

三、如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引起施工方案有较多的变更,应按分工及时修改补充,经批准后,按修改后的方案执行。

四、单位工程负责人是组织实现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进行施工活动和检查施工的计划时,应对照施工组织设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违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而造成事故者必须追究责任。

五、施工组织设计一般编制五份,公司生产技术科、质安科一份,项目部二份,监理(建设)单位一份。

 

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根据浙建建[2003]35号文件规定,工程开工前,公司技术部门除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外,对下列工作内容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必须有编制,审核审批人逐一签字负责,公司技术负责人最终承担技术责任。

(一)深基坑围护及浓度超过2米的土方开挖工程。

(二)承重支撑架搭设和拆除。

(三)爬模(滑模)施工。

(四)外脚手架搭设和拆除。

(五)施工临时用电系统。

(六)大型机具安装和拆除。

(七)装配式结构及大型构件吊装。

(八)新技术、新工艺应用。

(九)可能影响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施工的工序。

(一十)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实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及时作补充完善。

三、安全技术措施就落实到整个工程的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全面、具体、细致。

四、经企业技术负责任审查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经原编制、审批人员输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五、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的交底。

六、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应列入施工日程,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衽验收制度。

七、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物情况的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到位。

八、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必须建立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

九、项目部应确立以项目经理为总负责人,由施工员、安全员、其他管理人员分工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等向项目部全体员工进行详细交底。

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向作业队(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三、两个以上施工队(班组)配合施工时,项目经理、施工员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四、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五、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包括作业面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六、季节性施工、特殊作业环境等施工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门注意安全事项的安全技术咨询交底。

七、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架体搭设、设备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由项目经理会同施工员、安全员及有关人员一起验收,验收时必须有主管审批架体、设备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技术与安全部门人员参加并填写验收单,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履行签字手续。

二、验收时,要检查架体与设备所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标准及有关规范的规定,是否符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求。

三、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四、架体搭设,设备安装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效待种作业上岗证。

五、架体、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挂上安全主管部门统一的合格牌和机械操作规程牌,方能使用。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一、各种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二、施工机具都必须按用电规范要求,就做好用电器具金属外壳接地保护外,安装单机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三、处在运行或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

四、实行定人、定机、定岗责任的“三定”原则。

五、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和附属安全装置的完好,努力降低消耗,提高机具利用率。

六、要及时准确地填写机械设备的各项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地抽查,发现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机械严禁使用。

 

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是:

预知危险,消除隐患。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是:

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防护、查隐患。

三、安全检查的周期是:

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天一次。

四、安全检查方法是:

“看”、“量”、“测”、“动作试验”。

“看”,查看安全技术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检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四口”防护情况,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生活设施和现场文明施工等。

“量”:

主要用尺进行实测、实量,如脚手架各杆件间距、电箱安装高度、工程与临近高压线安全距离。

“测”:

用仪器、仪表进行实测,如用水平仪测纵、横向倾斜度,用接地电阻仪测接地电阻值等。

“动作试验”:

对各种限位装置检验其实际动作灵敏度,如塔吊力距限位、行走限位、超高限位、物料提升机的超高、停层、防坠限位保险装置,漏电保护器等。

检查的重点是:

架体、设备、施工用电、“三宝”使用、“四口”防护和现场防火等。

五、项目部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除进行每周安全检查外,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坚持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填写工地安全日记等。

六、除定期安全检查外,不要进行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针对夏季(雨季、台风期)、冬季可能给施工现场安全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为防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进行的安全检查。

七、安全检查中,对施工现场有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的就立即停工整改;对一般事故隐患必须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做好整改。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是: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培训。

三、新职工上岗必须实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结束后有签字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四、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为主。

五、对新工艺流程和换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上岗前必须进行新工艺和换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作业。

六、施工现场应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七、对安全教育人员要进行登记注册。

 

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一、项目工地职工伤亡事故报告是安全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项目工地发生伤亡事故,包括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急性中毒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

三、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和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门)。

四、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必须用快速办法(电话、电报、电传等)立即向主管部门和辖地劳动、公安、检察院、工会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发生事故的项目工地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六、发生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组成检查组,进行调查。

七、发生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劳动、公安、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按照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书,为实现安全管理责任制目标,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各施工管理售货员,各施工班组,使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各班组共同为安全责任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泥工班长、砼工班长、钢筋工班长、架子工班长、电工班长、电焊工班长。

(二)、考核人:

项目经理。

(三)、考核期:

每月。

(四)、考核形式:

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考核评价:

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下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六)、考核奖罚:

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适时给以奖罚兑现。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二、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教育,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工具、服从工作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的施工机具、电气设备,增强安全生产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不违章、不冒险作业。

三、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与其它工种的配合等。

四、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隐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种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下岗检查:

落手清工作如工清、料清、场清。

五、坚持每月开展班组进行活动,并将班组讲评活动的内容,认真详细地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中。

六、听从项目安全员的指导,接受安全检查,协助工地落实整改方案,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七、认真落实项目安全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无安全措施的作业环境,工人有权拒绝操作,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一、凡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一律佩戴由项目部颁发的工作卡。

二、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说明情况或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方可进入。

三、外一人员请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四、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五、外运材料须有项目经理签字,方可放行。

六、门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时向工地领导报告。

七、门卫人员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时处理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值班室和巡逻护场体系,配备治安保卫人员,门卫人员应佩戴执勤标志,实行凭工作卡出入的制度。

二、要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掌握每人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非施工人员不得留宿,特殊情况要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同意。

三、治安保安人员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月组织治安保卫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治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记录在册。

四、教育所属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施工现场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从事盗窃、窝赃、销赃、赌博、酗酒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六、随带民工家属,须经项目部保安人员同意,方可住宿,严禁将小孩带入现场,严禁招用留宿来历不明人员和男女混居。

七、凡工地招用外来人员,必须查验三证(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女性持计生证),证件不齐或无证人员一律不得招用。

八、违反制度情节轻微者,按《治安保卫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制度

一、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二、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度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按口。

三、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四、乙炔瓶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五、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阀、表等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得使用。

六、施工现场进行大面积或特殊的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设立监护人。

七、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工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适合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数量、种类适合的灭火器。

八、发生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九、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一十、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必须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制度

一、施工现场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或保健急救人员为卫生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卫生工作,贯彻执行施工现场责任制,搞好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生活卫生、食堂卫生等。

二、生产场所的噪音、粉尘、有毒有害作业、施工工业污水处理等应符合国家工业卫生规定,定期测试,落实防范措施。

三、生活区域应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和责任包干区,施工现场五小设施齐全(有宿舍床铺、食堂、厕所、浴室、学习娱乐场所等)、设置合理,施工现场应无积水。

四、生活区内应做到排水通畅,无污水外流堵塞排水沟现象,有条件的现场应有绿化布置,要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孽生。

五、宿舍日常生活用品应按统一放置整齐,办公室、厕所、生活区等经常打扫,保持整齐清洁。

六、食堂内应整齐清洁,没有积水,装设纱门纱窗;食具要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现场茶水供应,茶具要消毒,应符合卫生要求。

七、炊事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八、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配置冷藏设备,严禁生热食品同共贮。

九、施工现场有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和急救措施等。

一十、施工现场应每半个月由卫生负责人组织对食堂、宿舍、厕所和生活区、现场周围的卫生抽查,并记录在册。

施工现场不扰民措施

一、施工现场应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建筑楼层清理建筑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三、在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的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五、凡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应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场排污管线或用于洒水降尘。

六、施工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七、凡在居民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应防止施工噪音污染,必须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夜间22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音措施,报经所在地环保局许可后公告周围居民群众,方可施工。

八、对人为的施工噪音就在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扰民。

九、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夜间施工照明不得直射居民住宅区,现场住宅内夜间不得大声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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