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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行业技术标准

《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编制组

2012年6月

行业技术标准《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

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标准编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我国是世界上海洋灾害最严重、最频发的少数国家之一,海洋灾害对沿海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相当严重,已成为沿海开发规划实施和经济建设的制约因素之一。

近年来,超强台风、风暴潮、海浪、海冰等灾害频发,海平面持续上升,局部地面沉降量加大,海岸环境变化加速,而我国现行沿海大型工程防御海洋灾害的评价技术标准与海洋灾害风险面临的态势不相适应,严重制约着沿海经济社会的发展。

2011年日本“3?

11”强烈地震引发海啸并导致严重核泄漏事故,引起了全世界对海洋灾害的强烈关注。

沿海国家纷纷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海洋灾害的防御。

我国沿海地区集中了核电、油气、石化等大型工程和人口密集的滨海城镇,也存在海洋灾害风险考虑不足、特别是海啸灾害风险设防薄弱等诸多问题。

因此,开展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是有效提高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和减少海洋灾害损失的关键技术方法之一,可为海洋灾害防御决策与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编制《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是落实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对科学论证和评价沿海大型工程的海洋灾害风险,提出减轻或防御海洋灾害风险的对策措施,合理开发利用海洋,促进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沿海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导则》的编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防灾

—1—

减灾的要求,以保障沿海大型工程生产安全、减轻海洋灾害对生产和生活的威胁为目的,以海啸、风暴潮、海浪、海冰为海洋灾害要素,以成熟、实用的技术方法为依据,以实现业务化评价为运行模式,结合海洋灾害的特点,采取数据资料收集、补充勘察、分析计算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工程的海洋灾害设防技术参数和设防标准,分析判断工程的灾害风险脆弱性,提出预防或减轻海域灾害影响的对策措施。

《导则》主要内容包括:

分析和评估海啸、风暴潮、海浪和海冰致灾因子的特征,分析多灾种叠加及次生灾害风险评估方法的成熟度,提出评价大型工程风暴潮、海啸、海浪和海冰灾害风险的技术方法,提出改进大型工程海洋灾害设防技术参数和预防措施的对策建议。

二、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计划项目编号、参加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1、任务来源、计划项目编号和参加单位

任务来源: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2012年海洋预报减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海预字,2012,279号),计划项目名称:

重大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技术标准。

标准的编制任务由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承担,国家海洋预报中心、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和相关技术单位参加编制。

2、主要编制工作过程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与参加单位于2011年7月组成了标准编制组,着手开展编制工作。

标准编制组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要求,拟订了工作计划,开始资料收集、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大纲编写、初稿编写等项工作。

2011年底前年陆续收集了国内外有关海洋灾害风险评价资料和数据,特别是沿岸核电工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工程、沿岸石化炼化工程和沿岸大型海堤防护工程

—2—

方面的资料;收集了相关的技术标准,包括《海洋预报和警报发布》、《海洋灾害调查技术规范》、《海滨观测规范》、《海洋监测规范》、《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海港水文规范》、《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核电厂设计中的质量保证》、《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砌体结构设计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围堰设计导则》、《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港口工程混凝土设计规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港口工程荷载规范》、《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港口工程地基规范》、《港口工程桩基规范》、《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海岸与河口潮流泥沙模拟技术规程》、《波浪模型试验规程》、《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冷却水工程水力、热力模型试验规程》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

编制组在对上述资料、文献进行分析、对比、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以往的海洋灾害分析、评估和海洋工程调查评价经验,初步拟订了《导则》编制大纲,于2011年8月召开了专家讨论会。

同时,先后征求了大连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交通部天津水运科学研究所、中海石油研究中心等单位有关专家的意见,就大纲及具体范围、内容等问题进行了咨询、讨论和修改。

编制组在充分考虑各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沿海大型工程海

洋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编制大纲,于2011年9月在北京召集了编制组成员工

作会议,就工作内容和编制分工进行了讨论,明确了编制工作要求。

—3—

2011年2月至5月,编制组先后召开了5次专家讨论会,就《导则》初稿编制中的具体技术问题开展了充分研讨,《导则》编制经历了十余次的反复修改和完善,于2011年6月形成了初稿。

3、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王健国,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导则修订的大纲起草,第1章至第4

章、第5章、第6章、第8章、第9章和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E的起草、修改,负责、初稿汇总、修改等工作。

潘新春,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负责第2章、第3章、第5章、附录B的起草、修改。

向友权,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负责导则修订的大纲起草,第1章至第4章、附录A的编制、修改。

叶琳,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负责第6章、第7章、附录B的起草、修改。

许富祥,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负责第6章、第7章、附录C的起草、修改。

陈国森,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第4章、第5章的起草、修改。

牟林,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负责第7章、附录E的起草、修改。

李鸣,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负责第3章、第6章、附录A的起草、修改。

三、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1、标准编制原则

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是建立在物理海洋学、海洋观测预报学和海域工程学等学科基础上的、具有鲜明实用特征的科学技术方法,是人类可持

—4—

续开发利用资源,发展海洋经济的前提和保证条件之一;它是综合应用海洋科学各分支学科知识,结合社会、法律、经济因素,预防和减轻海域灾害风险的一门综合性的新兴实用技术。

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遵循的技术原则包括:

1.遵循自然规律,客观公正地分析评价海洋灾害及其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2.按照海洋灾害属性、分布特征和规律,科学确定沿海大型工程的海域灾害脆弱性和风险程度;

综合考虑海洋灾害的危害程度,客观、科学分析和评价海洋灾害对沿3.海经济社会发展、工程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为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海洋灾害风险评价应服务于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保障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海洋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目标;

5.充分注重评价技术方法的普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采纳和集淬成熟的技术方法;认真吸纳修改意见和建议;

6.求实创新,博采众长,萃取和吸纳国内各相关行业在海洋灾害预测预报、防灾减灾等方面获取的成熟的评价技术和方法;

7.总体上体现技术标准的作用:

一定要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定要与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湘适应的原则,不盲目追求技术指标、技术标准和技术方法的最前沿、最热点和最高水平。

8.《导则》的编制,采用专题调研,资料收集、大纲起草、初稿起草、征求意

见稿起草和征求意见、送审稿起草和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报批稿的方法;同时,在

大纲编写至报批稿形成的各阶段,都采用国内行业专家审查把关的技术路线。

—5—

2、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1)风险评价内容的总体要求

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设计重现期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与评价,超设计重现期水位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与评价,可能的增减水极值水位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与评价,海啸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与评价;工程设计重现期状况下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工程超设计重现期水位状况下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工程可能的增减水极值水位状况下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工程海啸状况下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工程灾害和次生灾害危险性和损害评估;发生海洋灾害时工程对周边其他海洋工程或区域的影响分析评价等内容。

通过上述分析评价内容,阐述工程的海洋灾害风险脆弱性,评估防御能力极其安全性。

(2)海啸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与评价

依据日本311大地震的海啸经验教训,开展我国近海海啸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评价是是否必要的。

主要内容包括:

分析海啸特征值(波高、波长、周期、持续时间、行进速度等);分析海啸与多风、浪、潮叠加与叠加频率;分析与评估工程附近的海平面变化、地面(工程)沉降参数;预测分析海啸灾害特征;分析海啸灾害危险性与风险;海啸状况下工程次生灾害损害评估;工程防御海啸灾害的建议与对策。

(3)关键分析评价参数的评估、评审

超设计重现期水位、可能的增减水极值水位等状况下的设计重现期、设计参数、多种极端自然事件叠加内容与频率、分析预测方法等,是海洋灾害风险分析、评价的关键参数,需要通评估、评审后,作为工程超设计重现期水位、可能的增减水极值水位等状况下分析与评价的依据。

—6—

工程海啸灾害下海啸特征值(波高、波长、周期、持续时间、行进速度等)的分析、预测;工程设计基础数据资料代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海平面变化、地面和工程沉降等关键数据的分析、取值,也需要通过评估、评审后使用。

(4)设计重现期状况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

设计重现期状况下工程防御海洋灾害能力,是分析评价的重点。

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工程基本概况,包括建设项目名称、性质、规模及地理位置;工程的建设内容、平面布置、主要防御设施的结构和尺度;明确工程的主要防护设施与结构现状,包括防护工程的外形外貌现状,防护工程结构和块体现状,防护设施设备现状,防护堤坝顶高程,取排水建(构)筑物现状、安全防护设施现状等;工程采用的设计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包括设计采用的气象、海浪、风暴潮、海冰等数据资料;设计重现期状况下设计基准和相关设计参数分析,包括工程(厂址标高防波堤、护岸、取排水建(构)筑物、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设防设计基本参数和特征;工程主要防护结构的设计重现期、设计依据和设计参数等;设防工程设计的变化情况等;工程采用的设计基础数据资料评估,包括设计采用数据资料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分析;工程的主要防护设施安全性分析与评估,包括防波堤、护岸基础的稳定性,结构和护面块体的稳定性分析,取排水建(构)筑物基础设施的完整性分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维修、保全状况分析;防御海洋灾害的设备、材料、工具现状等;工程设防设施设备的安全评估,包括工程现有安全防护工程和设施设备的安全

性评估;设计重现期状况下工程海洋灾害防御能力评估;工程防御设计重现期状况下海洋灾害的建议与对策。

(5)数据资料的收集数据资料是实现海洋灾害风险评价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

历史数据资料——最新的气象、海浪、风暴潮、海冰、海平面变化、地面沉

—7—

降、工程沉降等长系列观测数据;工程基本概况资料——建设项目名称、性质、规模及地理位置;工程的建设内容、平面布置、主要结构和尺度等数据资料;工程正常状况下原设计基准和相关设计参数数据资料——工程(厂址标高防波堤、护岸、取排水建(构)筑物、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设防设计基本参数和特征;工程主要防护结构的设计重现期、设计依据和设计参数等;设防工程的设计指标变化情况等;工程的主要防护设施与结构现状数据资料:

包括防护工程的外形外貌现状,防护工程结构和块体现状,防护设施设备现状,防护堤坝顶高程,取排水建(构)筑物现状、

安全防护设施现状等;工程建成后安全观测与记录数据资料——地面沉降和设防设施沉降观测记录,工程建成后遭受海洋灾害记录等;工程建成后安全观测与记录数据资料、工程的主要防护设施与结构现状数据等。

(6)数据资料的可靠性、有效性用于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评价的所有现状资料和历史资料,应具备可靠性和有效性,均应是有海洋调查、监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有效数据,有条件时均应提供以计量认证形式出具的分析测试报告(即有CMA字样的分析测试报告)或实验室认可形式出具的分析测试报告(即有CNAS字样的分析测试报告)。

无条件提供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形式的分析测试报告时,数据资料均应注明出处,详细列出提供数据资料的机构或单位名称,提供数据资料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的证明材料,明确提供单位的名称、时间和观测、监测的站位、内容、项目(要素和因子)、时间(季节)、要素和因子等基本内容。

以保障用于分析评价基础数据资料的可靠性。

7)现场勘测与调查(工程需要开展必要的现场勘测与调查工作,以满足海洋灾害风险分析、评价的要求,一般包括:

工程附近现场调查内容包括防护工程的外形外貌现状、结构安全性、稳定性及耐久性,防护工程结构、护面和护脚、护岸、护

—8—

滩、抗渗现状,防护设施设备(水闸、水泵、滞洪区等)现状,防护堤坝顶高程及防浪墙顶高程等勘测调查;水深地形测量,海流测量,泥沙调查与测量,地质勘察;岸滩冲淤和稳定性调查和测量等。

(8)专题研究成果和数据资料的采信

科研、设计、勘测单位为工程设计和建设提供的数学模型,物理模型,气象、水文、地形地貌、泥沙运动等专题研究成果和数据资料、研究报告等,应明确成果和数据提供的单位、提供时间、成果和数据资料的责任签署的完整性等,并提供通过相应的技术审查的依据。

9)评价工作成果(

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工作成果为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报告书主要章节

内容包括:

1概述

1.1评价工作来由

1.2评价的法规和技术依据

1.3评价技术程序与方法

1.4评价范围

1.5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

2工程概况

2.1建设项目名称、性质、规模及地理位置

2.2工程的建设内容、平面布置、主要结构和尺度

2.3工程的主要风险防护设施、结构与特征

2.4工程主要防护结构设计参数与分析

2.5工程周边主要风险防护设施与特征分析基础数据资料收集与分析3

3.1工程设计采用的原基础数据资料收集

—9—

3.2评价用的基础数据资料收集

3.3评价用的现场勘测调查数据资料收集

3.4评价用数据资料的代表性、有效性与可靠性评估3.5评价用数据资料的采用

3.6评价用专题研究成果的采用

3.7评价用数据资料与设计采用的原基础数据资料的比较分析4设计重现期状况下工程防御海洋灾害设计与防御能力分析评估4.1设计重现期状况下工程设计参数分析

.2风暴潮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4

4.3海浪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

4.4海冰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

5超设计重现期状况下海洋灾害设计与防御能力分析评估5.1超设计重现期状况下设计重现期、多种极端自然事件叠加内容和分析预测方法

5.2风暴潮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

5.3海浪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

5.4海冰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

6海啸灾害状况下设计与防御能力分析评估

6.1海啸灾害下的水下地震特征(位置、震级、地震类型等)分析6.2海啸特征值(波高、波长、周期、持续时间、行进速度等)与分析预测方法

6.3海啸状况下工程设计参数分析

6.4海啸灾害状况下工程风险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

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估

7.1工程海洋灾害危险源种类

7.2工程海洋灾害危险强度评价

7.3潜在次生灾害影响评估

8工程海洋灾害风险防控评价

8.1工程抵御多灾种叠加灾害的现状及能力评估

8.2

工程抵御次生灾害的现

状及能力评估

8.3工程海洋风险防控工程措施合理性评价

8.4工程选址、工程规模与防御设计合理性评价

8.5

工程减缓与防范海洋灾

害的对策措施

8.6工程海洋风险防控应急预案

9结论与建议

9.1评价结论

9.1.1基础数据资料分析结论

9.1.2防护工程设计重现期下设计参数分析结论

9.1.3设计重现期下工程海

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评估结论9.1.4防护工程超设计重现期状况下设计参数分析结论9.1.5超设计重现期状况下工程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评估结论9.1.6超设计重现期状况下海洋次生灾害危险性和损害评估9.1.7海啸状况下特征值(波高、波长、周期、持续时间、行进速度等)

预测分析

9.1.8海啸状况下工程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评估结论9.1.9海啸状况下海洋次生灾害危险性和损害评估9.1.10工程的海洋灾害脆弱性评价结论

9.1.11工程海洋风险防控工程措施合理性评价结论9.1.12工程选址、工程规模与防御设计合理性评价结论9.2工程海洋灾害设防和预防的对策与建议

—11—

(10)专题报告和附件鉴于报告书涉及评价内容的复杂性、重要性和不确定性,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成果还应包括下述关键专题报告和附件:

超设计重现期水位、可能的增减水极值水位分析;工程采用的基础数据资料有效性、可靠性评估报告;工程防御设计参数(特征值计算分析)清单;工程超设计重现期水位的分析、结果与特征值报告;工程可能的增减水极值水位的分析、结果与特征值报告;工程可能的风暴潮和海浪状况下的特征值分析、结果与特征值报告;工程海冰状态下的分析、结果与特征值报告;工程海啸状态下的海啸特征值(波高、波长、周期、持续时间、行进速度等)及海啸与多种极端自然事件叠加内容与频率的分析报告;海啸与其他海洋灾害要素的组合分析评估报告;海啸波与构筑物相互作用(包括冲击力、波压力、构筑物前壅水、波浪爬高、越浪量等)及其破坏机理的分析评估报告;工程海啸状态下的工程防御设计基准和设计参数清单;工程设计重现期水位状态下的次生灾害分析评估报告;工程超设计重现期水位状态下的次生灾害分析评估报告;工程可能的增减水极值水位状态下的次生灾害分析评估报告;工程海啸状态下的次生灾害分析评估报告。

3、新旧标准的对比

本标准是首次编制。

四、主要技术经济论证和预期的经济效果

1、主要技术经济论证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每年建设的数以千计的海洋工程和其他涉海工程中,沿海大型工程约占40%以上,建设内容涉及沿海核电站工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工程,沿海石油化工(炼化)基地工程,沿海石化储藏基地工程,沿海机场,重要海堤防护工程,大型港口码头工程、沿海钢铁基地工程、

—12—

大型沿海能源工程、大型跨海桥梁工程等。

因此,本标准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在促进沿海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发展,促进沿海大型工程建设的科学决策等方面,能起到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技术保障作用。

本标准的颁布实施,将在各行业的沿海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灾害风险评价

实践中获得了更加成熟、更加丰富的经验。

由于沿海大型工程具有海洋灾害环境条

件的高度复杂并且灾害后果的潜在风险高的特点,本标准的实施,对沿海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灾害风险评价的科学性,促进海洋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推进沿海社会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内海、领海以及我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和海岸的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灾害风险评价工作,区域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涉海建设项目的海洋灾害风险评价可参照执行。

沿海大型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单位、沿海海洋环境预报和减灾的各级管理部门均可应用本标准。

预计本标准(修订版)在全国11个沿海省市和各个涉海行业和部门中应能得到

广泛应用,在规范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灾害风险评价的内容、范围、技术方法和技术要求等方面,能起到技术引导和指导的作用,为预防和减轻海洋灾害的不良后果起到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为沿海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灾害风险监督管理起到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的作用。

2、标准化应用效果预测

本标准全面系统的界定了沿海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灾害风险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成果要求,规范了沿海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灾害风险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阶段划分,规范了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内容、范围、要求和格式;系统阐明了评价应采用的技术标准、质量指标和技术方法等,预期可达到同类技术标准的国际先进水平。

—13—

在全国范围内,目前每年约有近500个沿岸大型工程需要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价工作;同时,导则的实施在带来显著的海洋灾害的防灾减灾效益的同时,能够有效的提高沿海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防御海洋灾害科学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五、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本标准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重要技术基础之一,是分析判断工程的海洋灾害风险脆弱性,分析和评估海啸、风暴潮、海浪和海冰致灾因子的特征,分析多灾种叠加及次生灾害风险评估方法的成熟度等风险评价的技术依据,是科学论证和评价沿海大型工程的海洋灾害风险,提出减轻或防御海洋灾害风险的对策措施,保障沿海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技术基础。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和国情的差异,沿岸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灾害

风险评价评价方面的技术标准难以直接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六、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是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的一项具体

技术标准,是满足海洋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和管理需求的一个技术标准,也是我国沿海大型工程的海洋灾害风险评价和管理中急需的技术标准。

本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与现行的国家和行业的海洋环境预测、预报、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没有冲突,填补了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领域现行技术标准的空白。

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导则》编制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分歧意见。

—14—

八、贯彻该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标准颁布后,在标准颁布至实施期间(约2个月—4个月),对全国11个沿海省市的各个涉海行业和部门中,采用有组织的分期分批专题培训的方法,宣贯《导则》。

标准实施后,采用每年在岗分批培训方法宣贯新标准。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无。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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