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与动植物检验检疫法复习重点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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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通过进出口检疫繁殖危险性病虫害的侵入,使农业稳产、高产、保证产品质量的一个关键。

⏹为此检疫部门应对出口生产基地、专厂(场)进行检疫监督,定期向出口生产单位通报疫情,监督并检查出口产品生产、储存、运销等环节是否符合检疫要求的规定,发现疫病后要配合生产部门及时采取防止措施。

(3)合格的动植物检疫证书,是农产品顺利通关、结汇的重要凭证

⏹输出国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书,不仅是动植物及其产品卫生健康状况的凭证,也是通关和结汇的主要依据。

因此在对外贸易中使用检疫证书,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惯例。

⏹某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已建立了严格的证书确认登记制度,以防伪造假冒,确保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符合本国(地区)的检验要求。

⏹检疫证书的内容是依据贸易国家双方所签订检疫协定、有效的检验证书,经双方检疫部门检查确认后,产品才能通关和结汇。

(4)动植物检疫结果,是货主对外进行索赔的重要依据

(5)动植物检疫有助于打破某些国家多年设置的对一些动植物及其产品禁止入境的法令,为农产品的出口开辟更广阔的市场

⏹各国政府,出于保护本国农业产品的目的,都根据本国的国情,在有关动植物检疫法规中,制定和公布禁止进境或从哪些国家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以防止危险性病虫害的传入,这本是无可非议的。

⏹但是有些禁止输入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并没有经过科学的,严密的论证,常常是基于历史上某些特殊情况沿袭下来的。

因此就使一些目前已经无害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口受到了不应有的限制。

⏹检疫工作者如能对这些不当的禁令进行科学的论证,必然有助于取消这些禁令,为农产品的出口开辟更加广阔的市场。

(二)国际贸易推动动植物检疫向更高层次发展

⏹随着国际贸易中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数量、品种的不断增多和市场的日益拓宽,必然增加危险性病虫害传播的速度和范围,从而对动植物检疫无论从技术上、管理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检疫工作者只有不断地了解各种信息,尤其是别国检疫法规和检疫标准的要求,并在技术和管理上有所创新,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否则就会陷入被动的局面。

4.动植物检疫法规的发展规律

(一)动植物检疫法规在与动物疫病和植物有害生物的长期斗争中应运而生;

(二)动植物检疫法规由单项禁令向综合性法规方向发展

随着经济贸易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逐步认识到带有“禁令”特征的法令,即禁止疫区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输入以防止危险性疫病和有害生物的入侵、传播,确有一定的局限性,

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国家贸易的发展,

另一方面忽略了人类本身对危险性疫病和有害生物的控制能力。

于是,动植物检疫从笼统的“禁运”发展到对疫病和有害生物的检验、检测与处理,动植物检疫法规也由最初的单项禁令向针对性、灵活性统一的综合性法规方向发展。

(三)动植物检疫法规由个别国家法规向国际性法规方向发展

最初检疫法规一般由某个国家根据本国自身的需要而制定。

随着人类对动植物检疫认识的深入,一些双(多)编协定以及国际公约形式的国际性动植物检疫法规逐步出现。

生物地理区域的概念使人类认识到属于同一个生物地理区域的国际其疫情是紧密相关的,必须努力将该区域作为整体设法免受某种疫病和有害生物的危害,才能使区域内各个国家的农业生产、人类健康得到有效的保护

(四)动植物检疫法规的不断补充和完善

6.关贸总协定基本原则 

1自由竞争原则。

以市场经济为基础,自由竞争为基本原则,价格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积极主张自由贸易,开放门户。

2互惠原则或对等原则。

贸易关税减让要有给有取,互惠互利,对发达国家是总体减让对等。

发达国家在作出贸易减让时,不应期待发展中国家给予对等的回报。

3非歧视原则。

它包括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关税为唯一的保护手段。

关贸总协定允许对国内工业进行保护,但只能利用关税进行保护,不可采用非关税壁垒的办法。

5贸易壁垒递减原则。

主要采取关税减让的办法。

缔约方之间相互约束部分或全部产品的关税税率,三年内不许提升。

三年后如果提升还要同当初进行对等减让谈判的国家协商,用其它产品的相当水平的减税来补偿提升关税所造成的损失。

公平贸易原则。

主要是指反对倾销和反对出口补贴。

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

一般来说实行进出口数量限制都是违反总协定基本原则的。

但是,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允许的数量限制必须遵循非歧视原则。

8透明度原则。

即贸易政策法规的全国统一实施和透明。

7.乌拉圭回合

⏹1986年9月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举行了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决定进行一场旨在全面改革多边贸易体制的新一轮谈判,故命名为“乌拉圭回合”谈判。

⏹这是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次贸易谈判,历时7年半,于1994年4月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结束。

⏹谈判几乎涉及所有贸易,从牙刷到游艇,从银行到电信,从野生水稻基因到艾滋病治疗。

参加方从最初的103个,增至谈判结束时的125个。

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的背景

⏹关税与总协定前七轮谈判,大大降低了各缔约方的关税,促进了国际的发展。

⏹但70年代开始,特别进入80年代以后,以政府补贴、双边数量限制、市场瓜分和各种非关税为特征的保护主义重新抬头。

⏹为遏制保护主义,避免全面的战争发生,美、欧、日等缔约国共同倡导发起了此次多边谈判,决心制止和扭转保护主义,消除扭曲现象,建立一个更加开放的、具有生命力和持久的多边体制。

⏹1986年9月,关贸总协定部长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举行,同意发起乌拉圭回合谈判。

⏹1986—1994年的乌拉圭回合(UruguayRound)在世界贸易史上具有特别的意义。

关贸总协定的成员们确定以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取代关贸总协定(GATT)。

⏹成员国达成了在农产品贸易政策上采取新的规定来减少农产品贸易壁垒的协议,这是乌拉圭回合最为重要的成果之一。

8.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立

⏹1993年11月15日,由111个国家和地区在日内瓦达成了一个关于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草案)(最初曾定名为多边贸易组织)。

⏹1994年4月15日,摩洛哥,109个国家签署乌拉圭回合贸易谈判最后文件的同时,97个国家的部长们签署一份附加文件,宣布成立世界贸易组织。

⏹新的世界贸易组织在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经过近50年的临时生效,终于功成身退,由世界贸易组织接棒,最后圆了成立世界贸易组织的梦。

9.TBT协定

⏹即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是一个国家为了国家安全、人体健康、动植物健康、生态环境、产品质量、防止欺诈等采取一系列技术性措施。

⏹包括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检验检疫系统,包装、标签,信息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

⏹技术壁垒表现形式貌似合理,但最难对付,已成为当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实施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

⏹技术壁垒虽是基于保护国家的基本安全、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合法目标,但在实施过程中往往被直接或间接地对工农业产品的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障碍,如环境壁垒、标签壁垒、绿色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动植物检疫壁垒等等。

10.农产品国际贸易中技术壁垒的形式

⏹为了保护本国产业不受外来冲击,许多国家采取了较严格的技术措施来限制别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在农业方面惯用的形式有:

1强化对动植物病虫害的检疫,发现问题立即采取限制进口的措施;

2以风险分析为借口,不断地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无端地延长解禁的时间甚至停止进口;

3提出名目繁多的检验检疫项;

4制定苛刻的检验检疫标准;

按农产品的品种和产地逐个解禁;

5以保护人体健康、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转基因产品可能对人体、农业和生态环境的危害为借口阻止农产品进口;

6以人力资源不足为借口,限制进口数量;

要求出口国先解决检疫处理方法,经确认后才允许进口。

11.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加入世贸组织将有利于扩大中国的出口。

“入世”后,世贸组织的100多个成员都将给中国以最惠国待遇,而且也不必在最惠国待遇问题上遭到美国一年一度的非难,中国的出口有望大幅度增长。

⏹其次,加入世贸组织有利于中国在平等的条件下参与世界竞争,有利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给外商实行国民待遇后,将有利于改善中国的投资环境,对引进外资和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及自身的活力都有好处

⏹第三,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作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将可直接参与21世纪国际贸易规则的决策过程,摆脱别人制定规则,中国被动接受的不利状况,而且参与制定规则,有利于使中国的合法权益得到反映;

同时,可把国际贸易争端交到世贸组织的仲裁机关处理,免受不公正处罚。

⏹第四,加入世贸组织,世贸组织成员中的主要贸易大国将不得不减少、取消对中国的纺织品等商品实行的不同程度的贸易歧视措施。

⏹第五,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的进口关税将降低,有利于人民提高生活水平。

⏹当然,加入世贸组织,也将带来一些压力和挑战,如会给国内的部分企业带来更大的竞争压力。

但专家们指出,这些压力将促使企业加速技术改造,改进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在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下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进入良性循环状态。

12.SPS协定

●即乌拉圭回合所制定的《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其内容涉及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食品的进出口检验检疫国际规则。

●建立在有关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风险评估、适当的卫生与植物卫生保护水平、病虫害非疫区、病虫害低度流行区等基本定义基础之上的。

●宗旨概括为:

1一是同意各成员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人类、动物、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但这些措施不能对情形相同的成员构成任意不合理的歧视,也不能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限制;

2二是通过建立多边规则指导各成员制定、采用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3三是实现对贸易的消极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序。

13.SPS措施的运用对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些发达国家和新兴的工业化国家根据SPS协定有关条款,凭借其贸易大国的地位和技术优势,通过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和相对苛刻的技术标准,控制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出口贸易。

●同时他们趁WTO目前未对国际贸易中关于环境保护问题做出明确规范打“擦边球”,以保护环境为由,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歧视。

●因此,当SPS措施作为一种新的非关税保护措施时,便为发达国家进一步控制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开了绿灯。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一方面由于技术落后产品难以达到进口国标准、检测手段落后难以实施高精度检测项目,致使出口产品常常受阻或遭退货;

●另一方面,一些发达国家通过SPS措施来实行严格而又繁琐的认证、检疫制度,为农产品贸易设置了层层障碍,增高了农产品贸易的门槛,使发展中国家处于明显的被动地位。

14.研究转基因生物到底安全还是不安全?

大家认为转基因生物有风险。

风险的来源。

●一是毒素,基因破坏了或者其不稳定性可能会带来新的毒素,引起急性的或慢性的中毒。

●二是,外来基因产生新的蛋白质可能会引起人类的过敏反应。

●三是,转基因产品的营养成分变化了,可能使人类的营养结构失衡。

●四是,转基因生物目前还不能够确定它的安全。

●五是,破坏生物多样性。

15.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确定主要依据:

(1)国内尚未发生或虽有发生,但分布不广并正在由官方控制的有害生物

(2)危险性大的有害生物(主要指对国计民生危害大;

本国、本地区的生态条件适宜该病虫的生存、繁衍以致猖獗、流行;

一旦传入则难以根除)

(3)能随动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的有害生物

●对本国尚未发生的病虫,要确定其危险性的大小,主要是根据它们在其他已发生的国家中的危害情况来判断。

●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确定是一件严肃、慎重的事情。

该定的没定,或不该定的又定成了检疫性有害生物,都会给农、林、牧业和对外贸易等带来不良影响,也会给动植物检疫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还要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及时地予以补充和修订。

16.检疫性有害生物类别

(一)进境检疫性有害生物

(二)出境检疫性有害生物

(三)双边检疫协定中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四)外贸合同中约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五)国内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六)进境植物检疫潜在危险性病、虫、杂草

(七)人畜共患病

17.双边检疫协定中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协定双方具体确定进出境动植物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双边协定优于国内法,凡双边协定中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即使国内法中没有规定为检疫性有害生物,仍须作为检疫性有害生物实施检疫

(2)协定一方国家规定为检疫性有害生物,但双边协定中没有规定为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不能作为双方动植物进出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但是,协定中规定有相互尊重对方国家的法律规定的除外

(3)双边协定中另一方国家未规定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中国向该国家出口检疫物时,适用双边协定中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18.检疫有害生物与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有害生物是泛指危害或可能危害动植物及其产品的任何有生命的有机体。

●根据有害生物的发生分布情况、它的危害性和经济重要性、在植物检疫中的重要性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的不同,有害生物可以区分为限定的有害生物和非限定的有害生物两种。

●非限定的有害生物,是已经广泛发生或普遍发生的有害生物,有些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他们在植物检疫中没有特殊的重要性,有些危害性很大,但是各国都有发生,且大多为气流传播,一旦有少量发现,一般也不必采取检疫措施来处理,如果数量较多,也可进行除害处理,

●因此可称为“一般的有害生物”或非检疫的有害物质。

●限定的有害生物: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未发生或虽然发生但分布未广、且正在进行官方控制的、有潜在经济重要性的有害生物,即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对其采取限制措施的有害生物。

●限定的有害生物又包括

1.检疫性有害生物:

是指对某一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在该地区尚未存在或虽然存在但其分布未广,并正由官方控制的有害生物。

2.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是一种在进口国虽然有广泛分布,但存在进境的种植材料上,并将对其原有用途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害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因而进口方的法律、法规可以规定对其采取限制措施。

19.根据检疫性有害生物分布与否、发生和危害的严重程度,又可分为

●疫区:

是指由官方划定的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存在与危害,并且由官方采取措施控制中的地区。

疫区可以是一个国家的全部或部分地区,也可能是几个国家的全部或部分地区。

●有害生物低度流行区:

是经主管当局认定,某种有害生物发生水平低,并已采取了有效的监测、控制或根除措施的地区。

●控制区:

指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确定为防止特定有害生物从疫区扩散所必需的最小的限定区域。

●保护区:

国家植物保护组织为有效保护受威胁地区而确定的必需的最小的限定区域则称为保护区。

●非疫区:

有科学证据证明未发现某种特定的有害生物分布,并由官方维持这种状况的地区。

●缓冲区:

是指特定有害生物未发生或处于低度流行区并加以官方控制的、为防止有害生物扩散而采取植物检疫措施的地区。

它可以包围或者毗邻疫区,或非疫区、非疫产地与非疫生产点。

20非疫产地、非疫生产点与非疫区的区别:

●非疫区比非疫产地大得多。

它包括许多个产地,也可能包括整个国家或几个国家的全部或部分。

●一个非疫区可能被一个天然屏障或通常被一个相当大的缓冲区所隔离。

但一个非疫产地可能位于一个有关有害生物普遍发生、但被隔离的区域内,一般在毗邻的地方建立一个缓冲区。

●非疫区一般可保持许多年,而非疫产地的状况可能仅保持一个或几个生长季节。

●作为一个整体,非疫区常由输出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来管理,而非疫产地则是在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监管和负责下由生产者独立经营管理。

●若在非疫区内发现有害生物,整个区域都会被认为有问题;

若在非疫产地内发现有害生物,该产地丧失其非疫状况,但同一区域内实施同一体系的其他产地则不受直接影响。

●非疫产地与非疫区的区别同样适用于非疫生产点

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等有关规定,制定处理原则和要求。

(1)处理原则

●经检验发现输入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感染三类有害生物,有有效处理方法的,做除害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放行;

●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但通过限制措施能达到防疫目的的,采取限制措施;

●感染特别严重或因感染失去使用价值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具体处理要求

●下列情况之一须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经检疫发现三类有害生物,感染特别严重,或因感染已失去使用价值的;

无有效处理方法,通过限制措施达不到防疫目的的

下列情况之一须作熏蒸、喷药、冷热等除害处理:

1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发现三类有害生物、有有效处理方法的;

2输入植物种子或种苗等繁殖材料,经隔离检疫发现三类有害生物,有条件作除害处理的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能通过限制措施达到防疫目的,采取下列限制措施:

3改变用途;

限制使用范围、使用时间、使用地点;

限制加工地点、加工方式、加工条件等。

22根据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危险程度和检疫处理的区别,将其划分为三类,即

●一类有害生物、

●二类有害生物

●三类有害生物

一类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的制定原则和依据:

1该类病虫害在我过尚未发生或分布不广,能严重危害农林牧业生产,其主要受害作物是国家重要资源

2该类病虫害繁殖力、抗逆性强,适应性广,能经多种途径传播,一旦传入能导致重大损失。

3目前尚无有效的检疫、除害处理和防治方法。

二类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的制定原则和依据:

该类病虫害在我国尚未发生或局部发生,能严重危害农林牧业生产,其主要受害作物是国家或地区性资源

1该类病虫害繁殖能力强,适应性广,一旦传入,能造成严重损失

2有一定的除害处理方法,但防治困难

三类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

在过去曾经提出的《国内尚未分布或分布未广的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基础上,依照FAO制定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原则和世界植物有害生物疫情现状以及目前我国口岸检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潜在危险性病、虫、杂草(三类有害生物)共368种。

23.FAO组织的宗旨是

1提高营养和生活水平;

2改善农、林、渔业一切粮食和农业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分配;

3促进乡村发展和改善农村人口的生活条件,确保人类免于饥饿,从而为发展中的世界经济作出贡献。

4它是联合国系统内负责乡村发展的领导机构。

24.《植保公约》如何在国际贸易管制方面发挥作用?

缔约国可以拒绝不符合植物检疫标准的植物或植物产品入境。

但是它只能采用技术上合理并与所涉风险相一致的措施。

它还必须确保所采取的是限制性最低的现有措施,对贸易造成的影响最小。

一旦某个国家采用了一种植检措施,它必须立即将有关要求通报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另一方,并根据要求提供采取这种措施的理由。

此外,植检措施只能针对限定有害生物,即如果某种有害生物已经在本国存在而国家又没有根除计划,那么就没有理由对可能包含该种有害生物的进口产品采取限制行动。

该《公约》是WTO《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规定制定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的机构。

作为缔约国

1共享其他缔约方提供的有害生物信息,

2参与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及相关规则的制定,

3参与检疫争端的合理解决,

4在审议通过国际标准规则、措施和相关方案时行使表决权,维护我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25.WTO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GeneralAgreementonTariffsandTrade),1948年1月1日起临时生效。

到2001年11月12日,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多边贸易组织,该组织目前成员已达143个,其贸易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90%。

世贸组织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被称为当今世界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

WTO的三大原则:

a)非歧视原则:

所有参加WTO的成员,都必须相互提供永久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b)市场开放原则;

c)公平贸易或叫公平竞争原则。

总部瑞士日内瓦

●WTO的三大职能:

●一是制定国际多边贸易规则;

●二是组织多边贸易谈判;

●三是解决各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

26.加入WTO以后,对我国哪些类型工业发展较为有利?

哪些类型工业的发展较为不利?

为什么?

1对我国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如纺织、服装、鞋、帽等发展较为有利。

因为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且工资水平较低,发展劳动密集性工业,生产成本较低,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

2对我国现在基础仍较差的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新兴工业如电子工业、高档汽车工业、精密仪表工业等较为不利。

因为我国在这些行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还不多,这些产业普遍存在规模小,管理水平不高,生产成本较高,在国际市场上竞争能力不强等特点,将面临国外同类行业的严峻挑战。

27.区域性植物保护组织(theregionalplantorganization,RPPO):

负责协调有关IPPC的活动。

包括:

1欧洲和地中海区域植物保护组织(EPPO)

2北美植物保护组织(NAPPO)

3亚太区域植物保护委员会(APPPC)

4加勒比海区域植物保护委员会(CPPC)

5南锥体区域植物保护组织(COSAVE)

6太平洋植物保护组织(PPPO)

7泛非植物检验理事会(IAPSC)

8中美洲国际农业卫生组织(OIRSA)

9卡塔赫拉协定委员会(CA)

28.植物检疫的范围

1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进境、出境、过境)

2运输工具检疫(车、船、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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