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料质量快速反应机制处理及审批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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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炼胶车间的现场管理员应每隔一个小时去一次快检室,查看胶料的快检情况,对门尼不合格和欠硫的胶料进行原因分析,工艺班长(质量监督员)每班至少两次去快检室对不合格的胶料进行审批(急需使用时立即审批),保证当班的不合格快检胶料全部审批完,避免合格胶先用完后单独使用剩下不合格胶的问题发生,具体审批细则如下(技术质量部2009年的第230号会议纪要已作明确规定,再次重申):
1)ML:
在原公差范围的基础上放宽±
10%.
2)MH-ML:
5%.
3)门尼粘度:
2.
4)比重:
0.005.
5)硬度:
2。
6)、达到处理规范内的非批量不合格胶料(这里的批量数量为当批产量的30%或以上)
A、门尼粘度、ML项目:
与合格胶料按1:
1比例搭配使用,同时反馈炼胶车间进行门尼粘度控制;
B、MH-ML、比重项目:
1比例搭配使用;
C、T50、T90项目:
不作让步,报工艺技术人员审批;
D、硬度项目:
观察或安排胶料硫变、比重试验结果(若硬度不合格该份胶料有做硫变和比重试验,观察其结果即可,若无做这两项试验即要求安排不少于三份胶料做试验),若结果均合格,则与合格胶料按1:
1比例搭配使用。
7)、达到处理规范内的批量不合格胶料,要求炼胶车间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A、门尼粘度、ML偏高:
翻炼处理;
B、门尼粘度、ML偏低:
与合格1:
1搭配使用;
C、MH-ML、比重项目:
安排快速、常规物性、比重试验,若试验结果均合格,则与合格胶料1:
2比例搭配使用;
观察或安排胶料硫变、比重试验结果(若硬度不合格该份胶料有做硫变和比重试验,观察其结果即可,若无做这两项试验即要求安排不少于五份胶料做试验),若结果均合格,则该批胶料审批“可以使用”
7)、超出处理规范的非批量以及批量不合格胶料或现场没有合格胶料与不合格胶搭配处理时,试生产胶料报研发部技术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1)审批并通知相关质量监督员跟踪使用情况,正常生产胶料报技质部工艺技术人员审批。
5、为了更好的控制门尼粘度,试验室应确保在天然胶、合成胶入库后1天内检出门尼,并将其门尼粘度结果OA梁锦盛、聂继、和苏普文,炼胶车间按照提供的门尼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控制段数以便控制门尼)。
6、当快检发现送检胶料的编号与卡片不一致、胶料卡片标识错误、漏取样时,必须立即通知当班的炼胶现场管理员,由现场管理员对胶料标识进行核实并纠正错误,如果出现漏取样时必须由现场管理员重新取样(避免操作工随便取样)。
8、快检存在不合格而需要复检时,快检员应在发现不合格后10分钟以内反馈当班的质量监督员,质量监督员在30分钟以内将所需试样取到快检试验室,避免下工序由于检验不及时导致的待胶情况发生。
9、快检应将胶料每日、当前累积的一次合格率统计数据每天以OA的形式发给聂继、苏普文、梁锦盛,同时确保每批数据检验完成后10分钟内复制到共享的文档中,便于了解胶料的实时质量情况。
三、生产过程出现不合格胶料时的快速反应机制
当过程出现不合格品时,炼胶现场管理员应立即分析清楚不合格的产生原因,同时注明处理意见,工艺班长(或炼胶质量监督员)在半小时之内按照附件2中的审批规定对胶料进行审批,便于不合格品得到及时处理,避免由于事故胶料处理不及时而导致小料过期的情况发生。
四、返回胶出现异常(超过发生率或单胶重量超过5吨)时的快速反应机制
1、由返回胶管理员分析清楚原因;
2、工艺管理员对不能达到产掺平衡的胶料进行处理(返回胶管理员必须分析清楚原因,否则不予处理)。
五、建立胶料质量快速反应小组
1、成员:
聂继、苏普文、梁锦盛、龙国明、贺建浩、陈志强、庞小惠、曹晖、王志远、黎宁、花琳、杨向荣、诸志刚、李博
2、活动时间:
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
3、活动地点:
快检试验室
4、职责:
1)聂继、苏普文负责跟进会议中提出的问题,并将问题按照人员、设备、材料等原因进行分类,并指定问题的负责人及完成时间;
2)龙国明负责作会议记录,并在每日的12:
00之前将会议内容发给各组员及相关领导;
3)其他成员负责对自己所辖区域存在问题的工作进行改进。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送:
徐总工、董副总工
发:
炼胶车间、技术质量部、研究开发部
批注:
因快检增加硬度检验,故审批细则增加硬度审批细则(增加内容见本文中的粉色字)苏普文2010.6.28
附件1:
相关人员联系方式清单
部门
姓名
工作岗位
班次
手机号
集群网号
办公号
研发部
李博
配方研发
/
13760601702
661702
2033
王志远
13763376729
666729
黎宁
13316198735
2032
庞小惠
13928885182
无
曹晖
13828494506
陈志强
13535283192
设备管理部
贺建浩
炼胶设备主管
13570218837
668837
2200
炼胶车间
梁锦盛
炼胶生产主管
13822156191
666191
2211
严伟
炼胶现场管理员
日班
18926227940
姚支任
甲
15920391388
钟华海
乙
13512769100
朱成强
丙
13662354758
技术质量部
胶料工艺管理
13600039865
689865
2218
诸志刚
试验室管理
13610090615
2262
杨向荣
快检管理
13660419243
刘玉琳
快检员
13533248857
668857
方丹
13660283247
663247
黄海洋
15202098580
张铠
13428869994
李深
13725325921
李朋举
15814852852
龙国明
胶料质量管理
13512742866
662866
2341
钱仕生
工艺班长
13527668367
698367
邓转友
13620416246
676246
何新峰
13610336783
696783
宋思贺
轮班
13760835813
695813
杨华峰
炼胶质量监督员
13719131690
671690
钟红军
15913148260
668260
李美周
39655309
廖建全
13560116860
谭龙辉
13910354905
664905
龙森华
13535110770
660770
花琳
返回胶管理
13610136910
666910
2202
苏普文
13556180215
660215
附件2:
生产过程不合格胶料审批细则
胶料种类
不合格的原因
审批方法
母炼胶或再炼胶
1、胶料、炭黑、油及小料任何一种出现超出允许公差100%以内的胶料
生产下一段时和正常胶料1:
1供胶使用。
2、胶料、炭黑、油及小料任何一种出现超出允许公差100至200%的胶料
3供胶使用。
3、多加炭黑的量超过允许公差200%以上的胶料
1、如果胶料断面、外观及手感正常,则生产相同胶料时掺用10kg/份;
2、如果胶料表面有炭黑粉、手感较硬,则要求重新出片并检查胶料断面、外观,正常则生产相同胶料时掺用10kg/份,异常另行处理(多加炭黑时容易产生炭黑粒子,处理不当容易导致批量质量事故,如果断面及外观异常时一定要由工艺管理员处理)。
4、少加炭黑、油料的量或多加油料的量超过公差的200%以上的胶料
1、如果知道少加炭黑、油料的量是多少时,按标准重量补加不足的部分,然后该胶料和正常胶料按1:
3供胶使用生产下一段;
2、不知道少加炭黑、油料的量和多加油料的量,如果胶料的断面及外观正常,则生产相同胶料时掺用10kg/份,异常报工艺管理员审批处理。
5、比重试验不合格
检查外观及断面,正常则生产相同胶料时掺10kg/份,异常则报工艺管理员处理。
6、胶料混合出片
报工艺管理员审批处理。
7、排生胶
重新出片后检查胶料外观及断面,正常则生产相同胶料时掺10kg/份,异常由工艺管理员审批处理。
8、混炼时间异常
首先检查混炼曲线并询问当班的人员,了解清楚时间异常的原因
1、未塞胶时,混炼时间比该批胶料混炼时间的平均值多或少50-60秒的,如门尼及胶料外观正常,可以审批和正常胶料生产下一段时至少1:
1供胶使用;
2、混炼时间比平均值多或少超过60秒以上的及不合格品数量超过5份的,应报工艺管理员审批;
3、出现塞胶时应将混炼总时间减去处理塞胶的时间后得到的有效混炼时间与混炼平均时间作比较,然后按上两条的要求审批处理。
9、高温排胶
检查胶料外观及断面,正常则生产相同胶料时掺10kg/份,异常由工艺管理员处理
终炼胶料
1、胶料快检MH-ML、ML、门尼、比重不合格
1、非批量时:
在让步范围内的可以批可用(下工序和正常胶料至少1:
1供胶使用);
2、批量或超过让步范围的由工艺管理员或研发人员审批处理。
2、供胶过程中部分小料倒泻
生产相同胶号时10kg/份掺用。
3、胶料有熟粒
1、熟粒较少并且较大时先人工挑选后再出片挑选或在18寸开炼机挑选,挑选干净熟粒后可以作返回胶掺用(一定要确保熟粒挑选干净,否则容易导致批量质量事故);
2、熟粒无法挑选时报废处理。
4、排生胶
重新出片后检查胶料外观及断面,正常则生产相同胶料时掺10kg/份或作返回胶掺用,异常由工艺管理员审批处理。
5、高温排胶(超过设定排胶温度5℃的)
1、一般胶料的排胶温度未超过110℃时,如快检及胶料外观正常,则可以发往下工序按1:
2、一般胶料的排胶温度超过110℃但小于115℃时,按快检项目正常检验,并检查胶料的外观,如果都符合要求则可以发往下工序与正常胶料按至少1:
2供胶使用(如必要,要求分切);
3、一般胶料的排胶温度超过115℃时,应检验门尼焦烧时间,并检查胶料的外观,如果都符合要求则生产同种胶料时掺用10kg/份或作返回胶掺用;
4、钢丝胶FP397/8、FR877/8、TQ667的排胶温度未超过105℃时,如快检及胶料外观正常,则可以发往下工序按1:
1供胶使用,超过105℃的由工艺管理员审批;
5、高温排胶导致胶料有熟粒时按熟粒胶的要求审批处理。
6、混炼时间异常
1、未塞胶时,混炼时间比该批胶料混炼时间的平均值多或少50-60秒的,如快检及胶料外观正常,可以审批和正常胶至少1:
1供胶使用(下工序不能双片供胶的胶种可以报工艺管理员处理);
2、混炼时间比平均值多或少超过60秒以上的及不合格品数量超过5份的,应报工艺管理员审批;
3、出现塞胶时应将混炼总时间减去处理塞胶的时间后得到的有效混炼时间与混炼平均时间作比较,然后按上两条的要求审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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