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方案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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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方案5篇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方案5篇

  

  第一篇:

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我局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功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局领导、机关科室巡查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巡查机制,工作日内,局领导每日分组轮流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城区和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进一步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巡查分组

  成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巡查小组,共分五组:

  三、巡查对象

  四个城区为巡查重点。

  四、巡查内容

  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情况,主要包括道路、绿化带清扫保洁、果皮箱设置清洗、垃圾收集、垃圾转运站卫生、校园及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卫生;占道经营治理、街道容貌治理、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违法建筑查处、渣土运输管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物业管理小区、江河沿线驳岸卫生保洁;城管队员错时上班在岗工作情况,环卫工人履行职责情况;招牌灯箱规范管理、非法小广告清理情况等。

  五、督查组织

  每个巡查小组每次负责两天的巡查活动,各小组按顺序循环安排,具体巡查日期以当月巡查排班表为准。

巡查小组由1名带队领导和1名科室或二层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各组人员可轮流自行组配,巡查点位自行确定。

周一至周四每日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周五只上午巡查一次。

巡查车辆和照相器材等设备由各组安排。

  各巡查小组要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建立巡查工作档案,对存在问题的文字、影像资料要整理保存,记录在案。

  每周五下午16:

00在市市容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一周巡查工作汇报会,局领导全部参加。

各组汇报本周市容环境卫生巡查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步工作建议。

局综合管理科对各组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存档。

  局办公室负责局领导月巡查排班表的制作、分发和领导巡查临时调整工作,做好每周五下午巡查工作汇报会的会务工作。

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参加当日巡查的局领导、机关科室,要及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办公室负责做好人员调整工作。

  对各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城区和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整改情况要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对要求整改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经督促仍整改不到位的,给予相关城区的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并在市里有关新闻媒体上曝光。

  第二篇:

市容局作风效能提升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着力解决局“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显著提升机关效能,强力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根据《市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大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局决定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局系统开展为期8个月的“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大行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大行动,切实解决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文风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成果,努力实现局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提升大行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要求

  转变机关作风

  1.工作内容

  重点整治党员干部队伍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坚决反对“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突出整改“六病”、“五化”、“五缺乏”等方面的不良表现。

“六病”,即“软骨病”、“冷漠病”、“浮躁病”、“享乐病”、“梗阻病”、“懒散病”;“五化”,即宗旨意识淡化、进取精神退化、工作推进虚化、履职能力弱化、生活追求奢化;“五缺乏”,即缺乏服务精神、缺乏实干精神、缺乏担当精神、缺乏创新精神、缺乏进取精神。

  重点检查各级各单位在贯彻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中存在的作风突出问题。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要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美丽、清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清理整治“两违”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以解决影响工作推进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改进窗口服务功能为重点,存在什么问题,就立马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抓什么问题。

通过“解剖麻雀”,抓好整改,确保局党组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重点督促各单位各科室完善制度促整改提高。

督促各单位各科室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查找“四风”、“六病”、“五化”、“五缺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务求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首问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结办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作风效能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2.措施要求

  认真抓好自查自纠。

各单位各科室要联系实际,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阶段,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影响工作落实的突出问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四风”、“六病”、“五化”、“缺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强化督促检查,以整改提高的实际成效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四风”方面,重点查找:

不重实效,图虚名、务虚功、工作不抓落实等形式主义;办事推诿扯皮多,效率低下、不作为,不负责任等级官僚主义;安于现状、贪图安逸,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等享乐主义;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

  “六病”方面,重点查找:

不负责、执行力弱的“软骨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冷漠病”;弄虚作假、浮夸冒报的“浮躁病”;铺张浪费、贪图玩乐的“享乐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梗阻病”;得过且过、平庸无为的“懒散病”。

  “五化”方面,重点查找:

群众观点不牢、群众感情淡薄、无视群众呼声、不管群众疾苦、叼难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宗旨意识谈化问题;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无所用心;因循守旧、平庸无为、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纪律松懈、自由散漫等进取精神退化问题;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热衷表面文章、花拳绣腿,作风漂浮、落实不力,虚报浮夸、欺上瞒下等工作推进虚化问题;岗位业务不精、本领不强,服务群众和群众工作水平不高,解决问题办法不多等履职能力弱化问题;艰苦奋斗精神缺失、向往享乐奢华,讲究排场、铺张浪费,情趣低俗、玩心过重,弄权贪腐、谋取私利等生活追求奢化问题。

  “五缺乏”方面,重点查找:

群众观点不牢、群众感情淡薄,高高在上、衙门作风,整天坐在机关,不接地气,官气十足,不愿倾听呼声不了解群众疾苦;工作方法简单,习惯于发号施令,爱干“监督员”,乐做“管理员”,不当“服务员”,肠梗阻现象严重,办事效率低下等缺乏服务精神问题;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搞花架子行为,会上头头是道,会后缺少实招,抓而不力、劳而无果、忙而无功等缺乏实干精神问题;怕担风险、患得患失,当好好先生,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遇到矛盾不敢抓,碰到问题不敢管,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遇事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怕接触矛盾,碰到问题绕着走等缺乏担当精神问题;满足于照抄照搬,习惯用旧思维、老办法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破解难题的办法不多、措施不活,墨守成规有余,开拓进取不足,只求看摊守业保险,不担改革创新风险,缺乏大手笔、大气魄、大举措,闯不出新路子,打不开新局面等缺乏创新精神问题;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因循守旧、平庸无力,精神颓废、不思进取,纪律松懈、自由散漫,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小富即安,不愿与强的比、向高的攀等缺乏进取精神问题。

  切实抓好督促检查

  强化督查力度。

局纪检组会同相关科室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座谈与走访群众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抓好对各单位各科室作风效能建设的面上督查,对行政执法单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及窗口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认真检查在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服务方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受理投诉举报。

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及时受理各类投诉,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通过受理投诉、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推诿扯皮、不敢担当、执行不力、效率低下、作风粗暴、态度冷硬、不勤不廉等行为。

  3.工作牵头、配合单位和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为局办公室,配合单位为局办党办、综合业务科、法规监督科。

  ①局办公室:

细化机关各科室职能职责,规范机关人员上下班、呈文办事制度,建立考勤登记,拟制局机关人员管理规定,加强人员日常管理等。

完成时限:

5月底前。

  ②执法监督科:

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和处置各类群众投诉,处理各类涉法问题等。

时限:

贯穿全年。

  ③综合管理科:

规范各类审批程序、规范窗口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结办制、服务人员行为规范等。

完成时限:

5月底前。

  ④局党办:

组织征求意见建议、明确领导责任分工,协调搞好对照检查活动,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呈办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等。

完成时限:

群众路线教育对照检查阶段结束前。

  ⑤纪检组:

完善和落实首问责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查考评,纠治不良歪风。

时限:

贯穿全年。

  改进文风会风

  1.工作内容

  整治文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文件报送不够规范、格式不够标准、内容不够精练;二是随意提高发文规格、不符合行文规则;三是办文不及时,人为造成急件;四是发文仓促,不符合办文程序和时限要求。

  整治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会议较多、时间较长,科室以局名义发文较多;二是不按要求指派或组织人员参会;三是不按要求参会和执行请销假制度,迟到早退,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四是不能按照会议要求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措施要求

  文风方面

  严格控制发文总量。

以局名义发文每年原则上不超过40件,业务性发文不超过50件,各类通知不超过100件。

  严格规范公文报送。

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市委及市委办公室常用公文格式样本》的要求报送公文,做到行文规范、格式标准、文字精练、条理清晰、表述准确。

以局名义印发、转发或批转的文件,一般性公文控制在3000字以内,确有需要的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请示性公文控制在1500字以内。

  准确把握发文依据。

各科室发文应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发文,不得以发文先例或外单位文件作为发文依据,向局党组、领导汇报工作时捆绑夹带发文事项,不作为发文依据,必须按照程序重新审核报批。

  严格控制重复发文。

对同一事项或关联度高、体例相同的事项,提倡一次性发文,不搞重复发文。

  严格控制发文规格。

未经局党组批准,各科室不得向局属单位发布指示性公文,上级文件已经发至局属单位要求明确具体的,一般不另发文件,确需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的,发文规格与上级文件对应,并要有具体贯彻措施,不得照抄照搬,业务科室能够发文解决的,不以局名义发文。

  严格公文报送时限。

各科室向局党组报送的请示,应经分管领导审签。

需要报送局党组研究决定的事项,原则上提前7个工作日报分管领导审签。

  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

收到上级来文后,要认真阅读来文内容,弄清来文要求和明确要求完成的时限,严格按照领导分工及时呈办,因业务线上工作需要局主要领导审签的事项,由分管领导签批意见建议,并督促及时呈阅,局办公室要第一时间根据局领导审签的意见,呈送到相应科室具体呈办。

各科室对上呈办的文件,严格按照逐级把关的程序进行呈办。

  从严控制各种简报。

除综合整治办、“两违”办根据需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简报外,局原则上不再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简报。

  减少文件印发数量。

充分运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络传输文件,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降低办公运行成本。

除印发少量需要报送局领导和存档外,尽可能减少印发纸质文件。

  会风方面

  严格会议审批。

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应提前制定年度计划,在每年1月底前经局办公室报请局党组审批,确需要临时召开全系统性会议的,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减少会议数量。

加大会议协调力度,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力争局年度会议比去年减少20%以上,简化会议内容,局组织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1-2名局领导讲话,减少印发会议材料。

  严格控制会议时间。

缩短会议时间,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非紧急会议,不安排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召开。

  严格按要求指派相应人员参会。

对于市要求的参会事项,必须严格按要求报名参会。

局里组织会议,要按照规定要求通知相关人员按照参会,未经批准不得替会。

  严格做好会议准备。

牵头呈办局系统性会议,原则上会前5个工作日准备好相关会议材料报局领导审核,会前将相关会议材料印发与会同志,会议内容必须充分协商协调,会议议题必须完成征求意见和部门协调程序、情况清楚、问题明确,涉及部门之间职责权限问题,由主办科室负责协调,经主办科室负责人出面沟通协商未果的事项,方可报请局领导出面协调,会务不充分的不开会。

  严格会议请假制度。

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凡已明确参会人员的,必须按要求参会。

如遇自行安排会议和活动与参会有冲突的,原则上应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及时调整,确保正常参会,特殊情况确请假的,要向会议主办部门报告事由,并明确代会人员,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

  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参会人员原则上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迟到或早退,进入会场前,要自觉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

进入会场时,不得高声喧哗,明确座位安排的,按指定位置就座。

严禁随意离开会场或在会场外长时间停留甚至聚集喧闹。

不准在会场内及周围吸烟,不准在会场来回走动,不准随意交头接耳,不准接听和拨打手机,不准使用手提电脑、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不得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报刊、资料,不得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在会场打瞌睡,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后按要求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落实工作。

  加强会风监督。

由局纪检组组织实施,负责通报会议纪律,会议精神落实等情况,并将结果纳入各单位各科室的年终考核内容。

  3.工作牵头、配合单位及责任分工

  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各科室配合。

  ①局办公室:

于5月底前牵头组织进行一次对照清查,拟制规范局文件呈办和管理规定,拟制改进局会风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5月底前,把关领导:

易理冬。

  ②其他科室:

配合搞好清查整改工作。

  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1.工作内容

  整治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二是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等;三是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和公车私用,顶风违纪公款购车入私户情况;四是弄虚作假核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或者支出范围不符合规定,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等问题;五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的调整存在未严格按程序报批的问题;六是在其他经济分类科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七是存在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的行为。

  整治公务接待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务接待费用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支,没有实行接待开支总额控制制度,超标准列支;二是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三是存在公款相互吃请、公款高消费娱乐、公款旅游及公款送礼行为;四是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五是以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2.措施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单位各科室要把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纳入厉行节约反对“四风”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每季度向一定范围公开“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计财科要加强对“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执行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局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及时处理违纪问题。

  强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和完善“三公”经费管理、机关资产管理、公务用车配备和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措施,细化有关定额和标准,努力构建结构完整、内容全面、形式规范、层次分明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增长的长效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力。

  强化纪律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把“三公”经费管理监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绩效考评范围,纳入经常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要在今年5月底前和11月底前分别组织一次自查自纠,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认真自查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要对照规定、落实责任、及时整改,推动“三公”经费检查落到实处。

  3.工作牵头、配合单位及责任分工

  局办公室牵头,局计财科配合组织实施

  ①局办公室:

5月底组织前对我局“三公”经费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清理,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马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列出整改的时限、责任人、整改措施。

在此基础上,会同局计财科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完善局“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完成时限:

5月底前。

  ②计财科:

严格按要求做好“三公”经费列支预算,清理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列支,会同局办公室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规定。

完成时限:

5月底前。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市干部作风建设“十个不准十个一律”规定》,对在机关作风建设、文风会风、“三公”经费等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提醒。

针对机关干部职工队伍中发现的一般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切实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约谈。

对不主动履行岗位职责,不主动落实中心工作,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作为,慢作为,搞变通,情节较轻的,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通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在局属单位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责成所在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问责。

属于作风效能范围,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任公开道歉、诫勉谈话、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解聘或辞退。

  惩处。

属于违纪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篇:

城市容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我市城市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观,但是市区主要节点、旅游通道、主要街道仍然存在各类广告标志牌乱象、绿化带植被缺损、城市照明总体亮度水平不高及设施破旧等影响市容观瞻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市容市貌水平,为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和美丽创造良好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城市容貌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城市容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二、整治内容

  广告标志牌整治。

  1.拆除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标志牌、指示牌。

  2.拆除或更新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错漏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标志牌。

  3.清理整治临街门面不符合规范要求,影响市容观瞻的招牌、灯箱、张贴、小广告等。

  绿化带植被整治:

补种主要街道绿化带影响市容观瞻的植被。

  城市照明整治:

更换和改造陈旧损坏的灯杆及昏暗光源,对遮挡路灯,影响道路照明的园林树木进行修剪。

  三、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范围:

  次重点整治范围:

其它路段。

  四、整治时间

  第一阶段

  1.广告标志牌整治。

  拆除或更新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错漏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标志牌。

清除临街门面立柱、台阶、地面、墙面、玻璃门、窗等处的张贴广告。

  各城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拆除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在各自所属、所管辖的公有产权或土地、设施等上面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标志牌、灯箱;拆除不能正常使用的电话亭;拆除绕城高速出入口及周边错漏交通标识牌,并及时予以完善。

  2.绿化带植被整治:

  3.城市照明整治。

  第二阶段

  1.广告标志牌整治。

  专项整治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提出全市门店招牌改造方案,报指挥部审查。

  各城区全面完成重点整治范围内的以下工作:

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标志牌、指示牌的拆除;拆除或更新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错漏的各类广告牌、指示牌、标志牌。

清理整治临街门面不符合规范要求,影响市容观瞻的招牌、灯箱、张贴、小广告等。

对不易清除的门店立柱张贴广告应使用硬质材料覆盖,要求色调相对统一,安装平整,保持整栋楼门面的外观协调。

玻璃窗内张贴广告面积不超过窗的三分之一、统一纸张式样、张贴高度。

  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完成各自的任务。

  2.绿化带植被整治:

  3.城市照明整治。

  第三阶段

  1.巩固第一、二阶段整治成果。

  2.开展次重点整治范围整治工作。

  五、职责分工

  广告标志牌整治。

  1.各城区指挥部是本辖区整治城市容貌的牵头单位,各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乱象进行整治,协助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

  2.市市容局负责对大型违法户外广告的查处,配合各城区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做好各类违法广告、不规范店牌的拆除工作。

  3.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标志牌、指示牌,设置在市直部门、区直、中直部门产权范围上的,由产权部门牵头组织拆除,不在上述产权范围内的,由各城区政府组织拆除。

  绿化带植被整治:

市园林局负责组织补种主要街道绿化带的缺损植被。

  城市照明整治。

  1.市园林部门负责对整治路段树枝进行修剪。

  2.市市政局负责更换陈旧路灯和路灯灯杆刷油漆工作。

  六、整治标准

  广告标志牌整治

  1.各类广告、标志牌、指示牌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壮族自治区城乡容貌标准》、《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和《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的规定,并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设置。

路名牌的设置应当符合《地名标志》的要求。

  2.各类广告要求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保持安全牢固、整洁完好。

陈旧、破损、灯光显亮功能不完整的,必须及时进行翻新或拆除。

  3.临街门面的招牌广告应当按照一店一牌、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的要求规范设置,不应多层设置,宜在一层门檐以上、二层窗檐以下设置。

同一建筑物外立面上广告的高度、大小、色调应协调有序,且不应超过屋顶设置,不应遮盖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窗户,不得影响该建筑物的轮廓线,不得对周围居民产生光污染。

  4.各类设施、各建筑物、临街店面台阶、立柱、地面、墙面、玻璃门窗,保持完好和整洁,无张贴广告、小广告。

  5.无不能正常使用的电话亭。

  绿化带植被整治:

保持街道绿化带植被基本完好。

  城市照明整治: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应符合建设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和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技术规程》的要求。

要达到主干道亮灯率≥98﹪,小街小巷亮灯率≥96﹪,照明设施完好率≥85﹪,灯杆、灯具保持整齐美观,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的标准值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七、工作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整治、整体推进”的要求,全面启动城市容貌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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