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学》 第13版 习题答案人大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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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学》第13版习题答案人大完整版

各章节思考题答案略

第一章第二章只有思考题答案略

 

第三章增值税会计

一、计算题

1.销项税额=(800×280+500×280)×13%+60000÷(1+13%)×13%

=54222.65(元)

  进项税额=18200(元)

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00000÷(1+3%)×2%=1941.75(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54222.65+1941.75-18200=37964.4(元)

2.

(1)增值税销项税额=113÷(1+13%)×13%+[3000000+8000÷(1+13%)]×13%+150000×13%+52000÷(1+13%)×13%+33900÷(1+13%)×13%=420315.65(元)

(2)进项税额=3000×9%+100000×13%+4000×3%+200000×13%=39390(元)

进项税额转出=60000×13%=7800(元)

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9390-7800=31590(元)

(3)增值税应纳税额=(420315.65-31590)+20800÷(1+3%)×2%

=389129.53(元)

3.

销项税额=(290+300+110)÷(1+9%)×9%+106÷(1+6%)×6%

=57.8+6=63.8(万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30×(80+60+70)÷(290+300+110+106+80+60+70)=6.2(万元)

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0-6.2=23.8(万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63.8-23.8=40(万元)

二、会计核算题

1.会计分录如下:

(1)借:

在途物资——铸铁1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3400

贷:

银行存款203400

(2)借:

银行存款210000

贷:

在途物资182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7300

(3)借:

原材料3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6800

贷:

实收资本300000

资本公积106800

(4)借:

委托加工物资168000

贷:

原材料168000

(5)支付加工费。

借:

委托加工物资1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340

贷:

银行存款20340

(6)借:

半成品186000

贷:

委托加工物资186000

(7)借:

在途物资3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9400

贷:

应付账款429400

(8)销项税额=11000÷(1+13%)×13%=1265.49(元)

借:

银行存款11000

贷:

其他业务收入9734.5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65.49

(9)借:

银行存款31188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27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58800

(10)借:

主营业务收入19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740

贷:

银行存款223740

2.

购置环保设备:

借:

固定资产4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85

贷:

银行存款50.85

收到财政补助:

借:

银行存款21

贷:

递延收益21

按月计提折旧:

45.9÷5÷12=0.765(万元)

借:

管理费用0.765

贷:

累计折旧0.765

收到财政拨款:

借:

银行存款15

贷:

递延收益15

3.根据资料,编制相应会计分录如下:

(1)借:

银行存款318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30873.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926.21

(2)借:

在途物资9605

贷:

应付账款9605

(3)借:

银行存款2400

贷:

其他业务收入2330.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9.9

(4)应交增值税=926.21+69.9=996.11(元)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996.11

贷:

银行存款996.11

4.

(1)收到预收房款时:

借:

银行存款8000000

贷:

预收账款——未计提房款8000000

应预缴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9%)×3%

=800÷(1+9%)×3%=22.02(万元)

(2)预缴增值税时: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20200

贷:

银行存款220200

(3)应交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9%)×9%

=100÷(1+9%)×9%=82.57(万元)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825700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825700

(4)本月申报缴纳增值税:

82.57-22.02=60.55(万元)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605500

贷:

银行存款605500

第四章消费税会计

一、计算题

1.假设该业务发生在2016年。

财税〔2015〕16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电池及涂料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消费税,其适用税率均为4%。

但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再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与此同时,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依照财税〔2015〕1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无汞原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铅蓄电池自2016年1月1日起才开始征收消费税。

因此,该公司3月免征消费税销售收入为744万元(160+80+80+24+240+160),全部电池销售收入为1190万元(400+320+240+150+80),3月消费税应税收入为446万元,应缴纳消费税17.84万元(446×4%)。

 

2.

业务

(1)

以物易物,是特殊方式的销售,增值税按均价计算,消费税按最高价计税。

销项税=进项税=450×350×13%=20475(元)

消费税=350×550×15%=28875(元)

业务

(2)

国外进口货物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

进口香粉应交消费税=(90000+55000)÷(1-15%)×15%=25588.24(元)

进口香粉应交增值税=(90000+55000)÷(1-15%)×13%=22176.47(元)

消费税是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的;

允许扣除的消费税=25588.24×80%=20470.6(元)

进口环节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税金合计=25588.24+22176.47=47764.71(元)

业务(3)

为娱乐公司生产上妆油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销项税=500×160×13%=10400(元)

业务(4)

进项税=70000×13%=9100(元)

业务(5)

委托加工的应纳消费品,应于提货时由受托方按其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代收代缴消费税,没有同类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55000+11000)÷(1-15%)×15%=11647.06(元)

进项税=11000×13%=1430(元)

本期进项税合计=20475+22176.47+9100+1430+3902(水电)=57083.47(元)

应交消费税=28875-20470.6=8404.4(元)

应交增值税=20475+10400-57083.47=-26208.47(元)

3.

啤酒每吨出产价(含包装物及押金)在3000元以上,适用消费税税额是250元/吨;每吨出产价(含包装物及押金)在3000元以下,适用消费税税额是220元/吨。

A型啤酒的单位售价=(580000+3000÷1.13)÷20=29132.74(元/吨),适用消费税额是250元/吨,应纳消费税额=20×250=5000(元)。

B型啤酒的单位售价=(32760+1500)÷1.13÷10=2943.36(元/吨),适用消费税额是220元/吨,应纳消费税额=10×220=2200元。

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5000+2200=7200(元)。

二、会计核算题

1.

(1)2.2升以上的小轿车。

应交消费税=(160000+10000)×8%×15=204000(元)

应交增值税=(160000+10000)×13%×15=331500(元)

1.0~2.2升的小轿车。

应交消费税=(110000+6000)×5%×15=87000(元)

应交增值税=(110000+6000)×13%×15=22620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

银行存款48477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42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57500

借:

税金及附加291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91000

(2)借: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0500

贷:

税金及附加10500

借:

银行存款105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0500

借:

主营业务收入2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7300

贷:

银行存款237300

(3)应交增值税=80000×18×13%=187200(元)

应纳消费税=80000×18×5%=72000(元)

借:

长期股权投资1339200

贷:

库存商品10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7200

——应交消费税72000

(4)组成计税价格=[75000×(1+5%)]÷(1-8%)=85597.83(元)

应交消费税=85597.83×2×8%=13695.65(元)

应交增值税=85597.83×2×13%=22255.44(元)

借:

在建工程等185951.09

贷:

库存商品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2255.44

——应交消费税13695.65

(5)销售小轿车组成计税价格=120000×(1+8%)÷(1-8%)=140869.57(元)

应交增值税=140869.57×3×13%=54939.13(元)

应交消费税=140869.57×3×8%×(1-30%)=23666.09(元)

借:

原材料366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4939.13

贷:

库存商品——小轿车3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4939.13

银行存款6600

借:

税金及附加23666.09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3666.09

第五章关税会计

一、计算题

1.『正确答案』

  ①进口小轿车的货价=15×30=450(万元)

  ②进口小轿车的运输费=450×2%=9(万元)

  ③进口小轿车的保险费=(450+9)×3‰=1.38(万元)

  ④进口小轿车应交关税:

  关税的完税价格=450+9+1.38=460.38(万元)

  应交关税=460.38×60%=276.23(万元)

  ⑤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460.38+276.23)÷(1-9%)=809.46(万元)

  应交消费税=809.46×9%=72.85(万元)

  ⑥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增值税:

应缴纳增值税:

809.46×13%=105.23(万元)

2.按照关税条例规定,通过报明海关运往境外修理的设备复运进境,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估定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6000+1500)×6=45000(元)

应交关税=45000×7%=3150(元)

二、会计核算题

完税价格=(20000×15+3000)×6÷(1-0.3%)=1823470.41(元)

关税=1823470.41×12%=218816.45(元)

(1)外贸单位向委托单位收取关税和手续费时。

借:

银行存款371755.27

贷:

代购代销收入——手续费80000

应交税费——进口关税291755.27

(2)委托单位承付关税及手续费时。

借:

材料采购371755.27

贷:

银行存款371755.27

第六章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

一、计算题

1.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75×6×(13%-11%)-25×6×(13%-11%)

=6(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80×13%-(26-6)-5=-14.6(万元)

免抵退税额=75×6×11%-25×6×11%=33(万元)

应退税额为14.6万元

二、会计核算题

1.

(1)购进出口商品时。

借:

物资采购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0

贷:

银行存款226000

(2)商品入库时。

借:

库存商品200000

贷:

物资采购200000

(3)出口商品时。

借:

银行存款(20000×6)12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120000

不予退税额=26000-160000×11%=8400(元)

借:

主营业务成本84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400

应退税额=160000×11%=17600(元)

借:

应收出口退税——应退增值税176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7600

(4)实际收到退税款时。

借:

银行存款17600

贷:

应收出口退税——应退增值税17600

2.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80×(13%-11%)=36000(元)

当期应纳税额=130000-(350000-36000)=-184000(元)

免抵退税额=1800000×11%=198000(元)

退税额=184000(元)

抵税额=198000-184000=14000(元)

(1)内销时:

借:

应收账款113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36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6000

(2)货物出口时:

借:

应收账款180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1800000

(3)申报出口免抵退税时:

借:

应收出口退税——应退增值税18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4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8000

第七章资源税会计

一、计算题

1.

原油、天然气从价计征资源税。

应交资源税=5000×20×5%=5000(万元)

2.

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该煤矿应交资源税=1400000×600×7%+900000×950×85%×7%

=10967.25(万元)

3.

该煤矿当月应交资源税=18000×920×80%×5%=662400(元)

二、会计核算题

(1)

对外销售原煤及洗煤应纳税额=900000×560×8%+350000×80%×560×8%

=5286.4(万元)

借:

税金及附加5682.4

贷: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5682.4

(2)

1)生产天然气对外销售应纳税额=(10-4)×8%=4800(元)

借:

税金及附加48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4800

2)用于职工生活的天然气应纳税额=4×8%=3200(元)

借:

管理费用32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3200

(3)精矿销售额应交资源税=3000×4500×4%=540000(元)

借:

税金及附加540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540000

第八章企业所得税会计

一、计算题

1.

会计利润=5000+80-4100-700-60=220(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220×12%=26.4(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是26.4万元。

应交企业所得税=(220+50-26.4-30)×25%=53.4(万元)

2.

(1)利润总额=5800+900+40+30+100-4200-680-300-780-200-260

=450(万元)

(2)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所得额40万元。

(3)技术开发费调减所得额=60×50%=30(万元)

(4)按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60%计算=70×60%=42(万元)

按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5800+900)×5‰=33.5(万元)

按照规定税前扣除限额应为33.5万元,

实际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33.5=36.5(万元)

(5)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6)捐赠扣除标准=450×12%=54(万元)

实际捐赠额是38万元,小于限额,不需要纳税调整。

(7)应纳税所得额=450-40-30+36.5-30=386.5(万元)

(8)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86.5×25%=96.625(万元)

3.

成本费用无法核实,按照应税收入额核定计算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额=(50+4)×15%×25%=2.03(万元)

4.

应纳税所得额=90000-70000+650-500+400-400=20150(万元)

应交企业所得税=20150×25%=5037.5(万元)

5.

(1)境内所得应纳税额=100×25%=25(万元)

(2)境外A、B两国的抵免限额

  A国抵免限额=50×25%=12.5(万元)

  (A国已纳税额10万元,抵免限额10万元,补缴差额2.5万元)

  B国抵免限额=30×25%=7.5(万元)

  (B国已纳税额9万元,抵免限额7.5万元,不退超限额)

(3)我国应交所得税=25+2.5=27.5(万元)

二、会计核算题

1.

反映应交所得税:

借:

所得税费用966250

贷: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966250

实际上缴所得税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966250

贷:

银行存款966250

2.

第2年12月31日。

资产的账面价值=100-10=90(万元)

资产的计税基础=100-20=80(万元)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90-80=1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10×25%=2.5(万元)

 借:

所得税费用     25000

   贷: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00

3.

对于筹建期间的费用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0与其计税基础400万元之间产生的40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企业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递延所得税资产(4000000×25%)    1000000

   贷:

所得税费用        1000000

4.

(1)计算年度当期应纳所得税。

  应交所得额=12000000+600000+2000000-[5000000×150%-(5000000-

3000000)]+1000000+300000

=10400000(元)

  应纳所得税额=10400000×25%=2600000(元)

(2)计算年度递延所得税。

该公司某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及其计税基础如下表所示。

单位: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存货

8000000

8300000

30000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6000000

6000000

减:

累计折旧

12000000

600000

减: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0

0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4800000

5400000

600000

无形资产

3000000

0

3000000

其他应付款

1000000

1000000

总计

3000000

900000

递延所得税费用=3000000×25%-900000×25%=525000(元)

(3)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

所得税费用=2600000+525000=43125000(元)

借:

所得税费用        3125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50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6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50 000

第十章个人所得税会计

一、计算题

1.

(1)工资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4300-5000)×10%-210=860(元)

(2)出售房产取得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800-1.5-450)×20%

=697000(元)

出售使用超过5年的非唯一房产,取得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从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股息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50%×20%=1000(元)。

(4)专题讲座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2×5000×(1-20%)×20%=1600(元)。

(1)2.假定两次稿酬应纳税额为X,则

(33000+X)(1-20%)×(1-30%)×20%=X

X=4162.16(元)

即唐欣宇两次取得税后稿酬收入是33000元,则倒推税前稿酬应为37162.16元。

(2)唐欣宇当年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纳税额为:

18000(1-20%)×20%=2880(元);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2100元,低于抵免限额2880元,可以全额扣除,并需在中国补差额部分的税款,计780元(2880-2100)。

(3)唐欣宇当年从B国取得利息收入应纳税额为:

13000×20%=2600(元);在B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1950元,低于抵免限额2600元,可以全额扣除,并需在中国补差额部分的税款,计650元(2600-1950)。

唐欣宇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35000+37162.16×0.8)-5000×12=104729.728(元)

唐欣宇当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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