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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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计划

 

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城镇体系规划4

第三章城市发展战略与目标18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20

第五章总体布局21

第六章建设用地规划23

第七章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9

第八章绿地系统规划34

第九章总体城市设计38

第十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38

第十一章旅游规划45

第十二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49

第十三章环境保护规划60

第十四章综合防灾规划62

第十五章沿江发展规划67

第十六章郊区规划71

第十七章近期建设规划73

第十八章远景发展构想79

第十九章规划实施策略与建议80

第二十章附则8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修编目的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需要,满足镇江市未来发展的要求,促进镇江市社会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对《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以下简称本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规划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XX年)

2—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

2—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

2—5《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

2—6《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

2—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2—8《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2001)

2—9《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2—10《南京都市圈规划(2002—2020)》

2—11《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2—12《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2—13《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20年)编制要点》(江苏省建设厅)

2—14《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修编要点》(江苏省建设厅)

2—15《镇江市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2—2020)》(江苏省规划设计研究院)

2—16《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2—2020)》(镇江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17《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

2—18镇江市有关本规划的决定和精神

第3条指导思想

3—1加快市域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增强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城镇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3—2研究解决城市发展的战略性和结构性问题,在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背景下,明确城市的空间发展方向、发展形态及发展规模。

3—3采用多学科合作的方法,把城市发展的方针、政策和目标溶于规划内容之中;贯穿生态环境理念,把自然山水融合于城市建设中;贯彻经营城市理念,融市场化运作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中,为城市经营创造条件。

3—4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实现城市空间布局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

3—5应用城市设计原理,塑造城市个性特色,提高城市的可认知程度,使城市形象得到最大化的丰满。

3—6在妥善处理好近、远期发展关系的前提下,加强本规划的指导性和前瞻性。

第4条规划重点

4—1与上位规划相协调

重点落实《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中对镇江的定位和发展要求,以及《南京都市圈规划(2002~2020)》对镇江城市发展的指导,协调与《苏锡常都市圈规划(2002~2020)》的相互关系等。

4—2优化城市空间结构

重点从城市形态与交通、产业、用地、空间发展等关系的角度出发,优化城市用地布局,确定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态和城市增长空间及发展方向。

4—3塑造城市空间特色

充分利用镇江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塑造具有“大江风貌、城市山林、历史文化”特色的城市空间,彰显城市个性,提升城市品位。

4—4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充分利用交通、港口和旅游资源等优势条件,巩固和壮大现有主导支柱产业;错位发展符合镇江实情、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能的新兴特色产业。

并对产业空间布局进行优化,为优势产业提供充裕的发展空间。

4—5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

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构筑城市生态与绿地系统,创建适宜的人居环境。

4—6制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策略

坚持控制远景、架构远期、落实近期的指导方针,提出科学合理的宏观战略、发展规模、建设时序和实施措施等。

第5条规划范围

5—1市域

市域范围为市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3847平方公里。

5—2城市规划区

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京口、润州、丹徒和新区,总面积1082平方公里。

5—3城市总体规划用地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划范围东起大港,西至高资,南起312国道、南环路和沿江公路,北至长江,总面积约360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期限

近期:

20XX年至20XX年;

中期:

20XX年至20XX年;

远期:

20XX年至2020年;

远景:

2021年至2050年左右。

第二章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城市化发展战略与目标

第7条发展战略

强化城市功能,加快发展县(市)城区,择优培育重点中心镇,丰富城镇发展内涵,提高市域城镇整体竞争力。

第8条发展总体目标

围绕富民强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以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制度创新和民主法制为主要手段,主要依靠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实现集约经营和规模发展,推进城市化和现代化,确保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环境整体改善、社会全面进步。

逐步建立起与时代相适应、与现代化进程相匹配,以城市为核心、城乡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第9条发展水平

近期,城市化水平达到55%,城镇人口约162万人。

中期,城市化水平达到60%,城镇人口约184万人。

远期,城市化水平达到70%,城镇人口约231万人。

第10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近期,人均GDP达到3.0万元,产业结构为5.5∶53.5∶41,财政总收入完成80亿元以上,进出口总额完成24亿美元,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6%,工业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每百人拥有主线电话50门,恩格尔系数小于42%,适龄青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社会保障覆盖率接近6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000元。

中期,人均GDP达到6万元,产业结构为4.5∶51.5∶44,财政总收入150亿元以上,进出口总额完成42亿美元,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2%,工业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5%,每百人拥有主线电话60台,恩格尔系数小于40%,适龄青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5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2000元。

远期,人均GDP达到12万元,产业结构为1.5∶49.5∶49,财政总收入320亿元以上,进出口总额达到108亿美元,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2%,工业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35%,每百人拥有主线电话70台,恩格尔系数小于35%,适龄青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社会保障覆盖率接近10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60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30000元。

第二节城镇等级规模与功能定位

第11条城镇等级规模

中期,形成1个大城市,1个中等城市,2个小城市和38个小城镇的等级结构;远期,形成1个特大城市,2个中等城市,1个小城市和27个小城镇的等级结构。

表2—1:

城镇规模等级规划(中期)

规模等级

城镇数

(个)

人口规模

(万人)

城镇名称

50~100万人

1

91

镇江市区

20—50万人

1

28

丹阳市区

10—20万人

2

28

扬中市区(12万)、句容市区(16万)

2—5万人

10

21

镇江:

辛丰、宝埝、上党丹阳:

吕城、新桥、皇塘扬中:

新坝句容:

宝华、后白、茅山

<2万人

29

16

镇江:

3丹阳:

15扬中:

1句容:

10个

合计

42

184

 

表2—2:

城镇规模等级规划(远期)

规模等级

城镇数

(个)

人口数

(万)

城镇名称

100万人以上

1

105

镇江市区

20—50万人

2

57

丹阳市区(35万)、句容市区(22万)

10—20万人

1

15

扬中市区(15万)

3—5万人

11

36

镇江:

辛丰、宝埝、姚桥、上党

丹阳:

吕城、新桥、皇塘扬中:

新坝

句容:

宝华、后白、茅山

1—3万人

16

18

镇江:

1丹阳:

8扬中:

1句容:

6个

合计

31

231

第12条城市

12—1级别

一级城市—镇江;

二级城市—丹阳、句容、扬中。

12—2镇江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的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之一。

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80万人,中期91万人,远期105万人。

12—3丹阳

以化工、机械和轻纺工业为主导的现代化工贸城市。

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23万人,中期28万人,远期35万人。

12—4扬中

以电器制造业为基础,生态环境优良的水上花园城市。

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9万人,中期12万人,远期15万人。

12—5句容

以轻工业为基础、旅游服务业为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12万人,中期16万人,远期22万人。

第13条镇

中期,建制镇数量调整至38个左右。

远期,建制镇数量调整至27个左右。

表2—3:

建制镇设置数量

城市名称

中期

远期

建制镇目标数量(个)

重点中心镇数量(个)

建制镇目标数量(个)

重点中心镇数量(个)

镇江市区(规划区)

5

5

丹阳市

18

3

11

3

扬中市

2

1

2

1

句容市

13

3

9

3

合计

38

7

27

7

第三节城镇空间组织

第14条实施区域集聚发展战略,突出重点地域和重点轴带,以城市为节点,以综合交通体系为依托,构建四个城市和两条聚合轴的城镇空间组织体系,即镇江城区、丹阳市区、句容市区和扬中市区以及新宜城镇聚合轴(镇江段)和沪宁城镇聚合轴(镇江段)。

第15条沪宁城镇聚合轴(镇江段)

以沪宁铁路、沪宁高速公路、沪宁高速铁路、沿江高速公路、沿江铁路(镇江至南翔)等构成的沪宁运输通道和沿江运输通道为主要依托,覆盖镇江市域大部分城镇,范围包括:

镇江市区(规划区),句容市的宝华镇、下蜀镇、大卓镇和东昌镇,丹阳市区和司徒镇、全州镇、麦溪镇、横塘镇、陵口镇、导墅镇、吕城镇、蒋墅镇、埤城镇、后巷镇、新桥镇、访仙镇、窦庄镇。

第16条新宜城镇聚合轴(镇江段)

以镇江—溧阳高速公路为主要依托,空间影响范围主要包括镇江市区(规划区)和句容市的白兔镇。

第四节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第17条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

17—1加强巩固第一产业

优化农业结构,以丘陵山区为重点,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提高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经营水平。

17—2优化提高第二产业

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应用先进制造技术,提升制造业水平;坚持集约经营与规模经营相结合,推进规模经济,工业布局与城镇空间组织相结合,生产力布局重点向各级各类开发园区集中,实现集聚发展。

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

17—3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继续深化传统服务业的发展;重点发展旅游服务、物流、信息、商业服务、金融保险等行业,超前发展科技教育、信息服务、房地产服务、证券服务、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使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上升,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之一。

第18条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

18—1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安全为目标,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努力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实现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良好、基础设施健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清洁、生活舒适便捷、人民安居乐业的宏伟目标。

至20XX年,全市达到《全国生态示范区验收暂行标准》要求,建成全国生态示范区。

至20XX年,全市达到《生态市建设指标(试行)》要求,建成生态市。

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加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建设力度,到20XX年全市各类保护区面积达到市域面积的17%。

18—2环境质量目标

保持地面水水质达到国家地面水域功能类别划分规定的标准,长江市区外江段保持Ⅱ类水体标准,内江力争达到Ⅱ类水体标准,古运河水质达到Ⅲ类水体标准,大运河水质保持优于Ⅲ类水体标准;市区范围内全部建成烟尘控制区,城市和建制镇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城市环境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各功能区标准。

18—3环境总量治理目标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工业企业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污水处理率95%;城市气化率98%;工业集中供热率60%以上;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近期控制在7.45万吨内;酸雨发生频率小于15%。

第19条市域空间优化利用

19—1重点开发空间

指城镇发展空间中的城市和重点中心镇以及区域性基础设施发展空间,对这类空间的开发,在建设资金上应倾斜投入,在开发时序上应优先选择。

19—2有选择开发空间

指城镇发展空间中的一般镇。

对这类空间不实行鼓励性投资政策,允许其利用自身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参与城镇发展自由竞争。

19—3控制开发空间

指农业发展空间中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空间和生态敏感空间中的旅游发展用地和林地、园地等生产性用地,对这类空间允许有一定的开发活动,但必须对开发类型、开发强度和开发规模进行严格控制。

19—4禁止开发空间

指农业发展空间中的基本农田和生态敏感空间中的城市生态绿地、水源保护地等,对这类空间必须禁止各类开发活动,维持其现状的功能要求,并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不断加以完善。

第五节基础设施协调规划

第20条信息化建设

建成覆盖市域的高速通信主干网和宽带用户接入网,各类信息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近期初步形成城市的信息化框架;中期基本实现城市的信息化;远期全面形成并完善城市的信息化。

第21条综合交通体系

21—1公路网规划

21—1—1建设完善由沪宁高速公路、南京—环太湖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南京—常州高速公路、镇江—溧阳高速公路和第二过江通道连接线构成的“两纵四横”高速公路主骨架。

拓宽改造沪宁高速公路和312国道;实施国、省道高等级化,建设完善104国道、沿江公路、滨江快速路、122省道、340省道、243省道、241省道、238省道、224省道、镇宝公路等,使之达到一级公路标准。

并将224省道(镇句公路)延伸至禄口国际机场,方便镇江与南京航空港之间的直接联系。

一般公路建设要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加强城市与乡镇以及乡镇与乡镇之间的交通联系,促进城乡空间网络的合理布局。

21—1—2进一步加强对第二过江通道(五峰山桥位)和扬中—泰州桥位两个通道位置及其大桥引线的规划控制。

21—2航道网规划

全面实施江苏省“两纵三横”规划方案和《江苏省干级航道网规划》,紧密结合全市内河航道的实际情况,建成以长江为依托以及京杭大运河和丹(阳)金(坛)溧(阳)漕河为主骨架的干支相连、东西贯通的内河水运网络。

苏南运河镇江段航道由四级标准提高至三级标准,并新建谏壁三线船闸。

“两纵三横”联络干线丹金溧漕河镇江段航道由五级标准提高至四级标准。

贯通秦淮河水系和太湖水系,按五级航道标准开通秦太运河,勾通南京秦淮河、句容河、胜利河、向阳河、香草河、苏南运河。

逐步改善句容河、香草河、九曲河等十条等级航道的技术状况,将各级各类航道建成开放型的网络,加强与相邻县(市)的联系,强化与外省航道的连接,提高航道的通达性。

近期重点加快丹金溧漕河镇江段航道整治工程的实施进程;落实苏南运河由四级提高至三级航道标准和秦太运河开发前期工作。

21—3长江港口规划

高资港区以沿江工业港区发展为主要功能;龙门港区以建设为现代化大型综合性公用港区为主;谏壁港区保持现有沿江工业港区的格局;大港港区以海江河联运、水公铁转运的内外贸港区为主;高桥港区为公用港区;扬中外江港区为大型沿江工业港区;扬中夹江两岸港区以货主码头为主。

21—4铁路规划

加速京沪高速铁路建设;对沪宁铁路实施电气化改造;加快实施沿江铁路(镇江—南翔)建设。

建设镇江与南京、苏锡常之间的城际铁路,实现“公交化”运营,并与城镇内部客运系统实现便捷换乘。

21—5航空港规划

近期实施镇句公路延伸至南京禄口机场的快速通道建设;远期规划建设旅游机场。

远景南京市及南京都市圈第二机场的选址,要充分考虑镇江的发展要求。

第22条供水、排水与防洪系统

22—1供水

实施区域供水。

22—1—1供水水源

均采用长江水,控制征润州、龙门、孩溪和扬中等四个水源集中取水口。

22—1—2水源地保护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指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100米的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内严禁捕捞、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由管理单位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

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指取水口的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二级保护区内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害化学品仓库、堆栈或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不得施用药效持久性或剧毒农药,不得从事任何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

指取水口的上、下游2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准保护区内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并按一级排放标准执行。

22—1—3供水分区

全市分西区、中区、东区三个区域供水范围。

西区范围包括镇江市区西部、主城以及句容市域,供水规模为110万立方米/日;中区范围包括镇江市区的东、南部和丹阳市,供水规模为90万立方米/日;东区范围为扬中市域,供水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

市域总供水规模为220万立方米/日。

22—1—4区域水厂

22—1—4—1西区

两座水源厂:

金西水源厂,规模为60万立方米/日;龙门水源厂,规模为90万立方米/日。

三座区域水厂:

金山净水厂和金西净水厂,合计规模为70万立方米/日,联合供水。

句容市第二水厂,规模为40万立方米/日。

22—1—4—2中区

一座水源厂:

大港水源厂,规模为180万立方米/日。

两座区域水厂:

大港净水厂,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丹阳净水厂,规模为70万立方米/日。

22—1—5—3东区

一座水源厂:

扬中水源厂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

一座区域水厂:

扬中净水厂,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

22—2污水处理

采用集中式处理,镇江城区规划七座污水处理厂,规模约66万立方米/日;句容市、丹阳市、扬中市各规划一座污水处理厂,规模分别为15万立方米/日、20万立方米/日和5万立方米/日。

乡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规模1万立方米/日以下。

农村居民点污水预处理后综合利用。

22—3防洪排涝标准

镇江城区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区域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远期力争达到50年一遇。

扬中市长江干堤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城市排涝标准近期为20年一遇,远期达到50年一遇;太平洲全岛排涝主要靠抽排,标准为10-20年一遇,远期全面达到50年一遇;丹阳市区、句容市区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区域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第23条能源系统

23—1变电所规划

近期,扩建220KV石桥变、窦庄变,主变容量均为120MVA;新建220KV城区变,主变容量为180MVA。

中期,扬中建设第二回路220KV石桥—普庆线路;丹阳新建220KV导墅变,主变容量为120MVA;句容新建220KV下蜀变,主变容量为120MVA。

远期,完善电网功能、提高供电的可靠性,扩建220KV城区变、五州变,主变容量均为180MVA;扩建220KV导墅变,新增主变容量为120MVA;新建上党500KV变电所。

23—2燃气规划

实施国家“西气东输”工程规划,以天然气逐步替代人工煤气。

在镇江城区以南设一座一级天然气门站,主要满足镇江城区的天然气调峰以及转供句容和扬中用气的需要。

天然气国家主干管线沪宁段管径为DN1000,压力为6.00Mpa;由一级门站铺设次高压干管,管径采用DN300—DN600。

其它区域采用中压环网,一般建制镇采用支状网络。

第六节区域空间管治协调

第24条区域管治协调

市域分为平原区、丘陵区、沿江区三个分区,分别制定分区管治协调规划。

在行政协调的基础上,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应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24—1沿江区

沿江区包括:

镇江市京口区、润州区、新区和丹徒区沿江各镇;扬中市全岛;句容市下蜀镇和宝华镇;丹阳界牌镇、后巷镇、新桥镇。

加强区划调整后城区空间发展的整体协调;以工业集聚和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调控城镇合并。

深化沿江开发战略,重点形成以滨江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工业体系和制造业基地。

加强镇江港与上海港群、沿江其它港群的协调,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加强沪宁高速铁路、润扬长江大桥等新建区域大通道与城镇对外交通的衔接。

24—2丘陵区

丘陵区包括:

镇江市丹徒区上会镇、宝堰镇、荣炳镇;句容市市区、东昌镇、陈武镇、白兔镇、行香乡、郭庄镇、葛村镇、茅山镇、袁巷镇、二圣镇、黄梅镇、大卓镇、后白镇、春城镇、天王镇。

充分利用丘陵岗坡地的土地资源,调整农业结构。

建设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的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风景林、经济林、防护林相结合的综合性林业体系。

调整城镇布局,优化城镇空间,加快丘陵地区的城镇发展,积极引导和推进重点中心镇建设,合理缩并小城镇。

加强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适度合理地开发茅山、瓦屋山旅游资源,避免环境负荷过重。

加强植被的保护,营造一批生态林,注重解决旱、渍和水土流失问题。

24—3平原区

平原区包括:

丹阳市市区、埤城镇、访仙镇、窦庄镇、吕城镇、运河镇、折柳镇、皇塘镇、里庄镇、蒋墅镇、导墅镇、陵口镇、横塘镇、珥陵镇、延陵镇、麦溪镇、全州镇、行宫镇、司徒镇、河阳镇。

合理保护耕地面积,巩固农业生产优势,积极推进高效、创汇农业;以丹阳市区为主体,积极发展外向型、高科技产业,进一步发展民营工业;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发展房地产业、信息服务业等第三产业。

提升城镇发展水平,优先建设重点中心镇。

加强与苏锡常都市圈和上海的衔接。

统筹规划城际铁路,处理好与南京、常州之间的衔接。

第25条重点区域管治协调

25—1沪宁城镇聚合轴(镇江段)

25—1—1长江沿岸地区

对长江岸线资源进行有效的控制与开发。

在确保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前提下,统筹安排长江岸线资源,实现长江岸线资源的持续利用和优化配置。

沿江优先安排水源地、跨江通道、排水口、码头、旅游等项目,有条件安排工业仓储项目,其他项目禁止进入;岸线腹地主要安排仓储、工业等用地,并留足发展备用地。

重点保护沿江征润洲、龙门、孩溪、扬中等水源地。

长江排污口尽量集中,实现入江河道污水达标排放。

保护沿江大堤,建设护堤林带。

港口集疏运交通应与南京都市圈建设相协调,与城市交通体系良好衔接,实现港城协调发展。

25—1—2沿沪宁交通走廊地区

处理好城市空间布局与交通走廊的相互关系;不鼓励一般小城镇发展,积极引导人口、产业向镇江城区和丹阳、句容市区集聚;城镇之间保留绿色开敞空间,避免连片蔓延;沿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主要干线两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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