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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在空间的垂直位置。

是高、海拔高度和飞行高度层的通称。

2.14二次雷达应答机和模式SSRMODE

与由SSR询问器发出的询问信号指定功级有关的规定标识符。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附件10规定了4种模式:

A、C、S和交互模式。

2.15飞行计划flyingplan

包含有航空器飞行数据的重复性飞行计划和非重复性飞行计划的通称。

2.16移交单位/管制员transferingunit/controller

把对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责任移交给沿航路的下一个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空中交通管制员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空中交通管制员(参看“接收单位/管制员”的定义。

2.17预计经过总时间totalestimatedelapsedtime

对IFR飞行而言,是从起飞至到达某一指定点上空所需的预计时间,该点利用导航设备确定,并且作为仪有进近程序的起始点。

如果目的地机场设有导航设备,则从起飞至到达目的地机场上空来计算,对VFR飞行而言,是从起飞至到达目的地机场上空所需的预计时间。

2.18航路点way-point

航空器飞行路线上特定的地理位置点。

3空中交通服务电报种类名称、标志及说明

3.1飞行预报PLN(planmessage)

飞行计划实施前一天的0800前(世界协调时),根据规定要求由相关的空中交通服务单位拍发的非重复性飞行计划电报。

临时飞行预报应在FPL报拍发前1h发出。

3.2修订飞行预报COR(correctionmessage)

用于修订飞行预报有关内容的电报。

3.3取消重复与非重复性飞行预报ABS(abolishmessage)

用于取消某日飞行计划电报。

3.4领航计划报FPL(filedflightplanmessage)

由空中交通服务单位在航空器预计撤轮档时间前45min(不应早于预计撤轮档时间6h),根据航空器运营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飞行计划数据,拍发给沿航路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单位的电报。

3.5修订领航计划报CHG(modificationmessage)

用于修订领航计划中有关内容的电报。

3.6取消领航计划报CNL(flightplancancellationmessage)

当一航空器领航计划已发出后又取消时,用于取消该航空器领航计划的电报。

3.7起飞报DEP(departuremessage)

航空器起飞后,用于通报起飞时间的电报。

3.8落地报ARR(arrivalmessage)

航空器落地后,用于通报落地时间的电报。

3.9延误报DLA(delaymessage)

当航空器预计起飞时间比原领航计划中的预计撤轮档时间推迟超过30min时,用于向各有关单位通报其延误信息的电报。

3.10返航报RTN(returnmessage)

用于向有关单位通报航空器返航信息的电报。

3.11备降报ALN(alternatemessage)

用于向有关单位通报航空器备降信息的电报。

3.12现行飞行变更报CPL(currentflightplanmessage)

当运行中的航空器的有关飞行数据(如:

目的地、航路等)发生变化时,或当一无领航计划的航空器在空中申报其飞行计划数据时,由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单位拍发的用于通报相关管制单位的电报。

3.13预计飞越报EST(estimatemessage)

用于管制单位之间通报航空器位置、高度及航路信息的电报。

3.14管制协调报CDN(co-ordinationmessage)

在管制移交发生之前,由管制接收单位收到CPL或EST报后,认为需要修改其中的有关数据而发给管制移交单位的电报。

移交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后通常以一方拍发ACP报或用话音联系方式结束此次协调。

3.15管制协调接受报ACP(acceptancemessage)

当管制接收单位同意接受先前收到的一份CPL、EST或CDN报中所包含的数据时,向拍发CPL、EST或CDN报的单位发出的认可电报。

3.16逻辑确认报LAM(logicalacknowledgementmessage)

该报只限于在装备有飞行数据处理系统的单位使用。

管制接收单位在收到一份CPL、EST或其他有关电报并加以处理后,飞行数据处理系统发出的用于通报对方,已对相应报文进行处理的电报。

3.17请求飞行计划报告RQP(requestflightplanmessage)

用于申请得到的航空器飞行数据(如:

FPL、CPL、PLN等)的电报。

3.18请求领航计划补充信息报RQS(requestsupplementaryflightplanmessage)

用于申请得到航空器领航计划中补充数据内容的电报。

3.19领航计划被充悠报SPL(supplementaryflightplanmessage)

当收到RQS后,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单位向申请单位发出的包含有航空器领航计划补充信息的电报。

3.20告警报ALR(alertingmessage)

当空中交通服务单位认为某一航空器处于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1第5章(见附录B)所规定的紧急情况时,发出的向有关单位告警的电报。

3.21无线电通信失效报RCF(radiocommunicationfailuremessage)

当空中交通服务单位获知其区域内有航空器遇有无线电通信失效时,向其他收到过该航空器飞行数据的单位通报情况而拍发的电报。

4空中交通服务电报通用数据规定

4.1高度层数据

高度层数据有4种表示方法:

a)“F”后跟随3位数,表示以100ft为单位的飞行高度层。

如飞行高度层33000ft以“F330”表示;

b)“S”后跟随4位数,表示以10m为单位的飞行高度层,如飞行高度层11400m以“S1140”表示;

c)“A”后跟随3位数,表示以100ft为单位的海拔高度。

如海拔高度4500ft以“A045”表示;

d)“M”后跟随4位数,表示以10m为单位的海拔高度。

如海拔高度8400m以“M0840”表示。

4.2位置及航路数据

4.2.1表示位置或航路,应选用下列数据规定:

a)用2至7个字符表示应飞的空中交通服务航路代号;

b)用2至5个字符表示指定给航路上某一点的代号;

c)用11个字符表示经纬度。

第1,2位数表示纬度度数;

第3,4位数表示纬度分数;

第5位“N”表示“北”或“S”表示“南”、第6,7,8位数表示经度度数,第9,10位数表示经度分数;

第11位“E”表示“东”或“W”表示“西”。

如:

3804N04001W:

d)经纬度也可以用7个字符表示。

第3位“N”情示“北”或“S”表示“南”;

第4,5,6位数表示经度度数;

第7位“E”表示“东”或“W”表示“西”。

如;

38N054E;

e)由2或3个字母代表某一导航设备的编码代号,后随6位数字。

前3位数字表示该点相对导航设备的磁方位度数,后3位表示距导航设备的海里数。

为了达到所要求的位数,可在数据前加“0”。

例如距全向信标台“FOJ”40nmile,磁方位1800的一点应以“FOJ180040”表示。

4.3时间数据

4.3.1空中交通服务电报使用世界协地(UTC),精确到分钟。

4.3.2用连续4位数字表示。

前2位表示小时;

后两位表示分钟。

0830,表示世界协调时8:

30。

4.4电报等级

4.4.1SS:

第一等级,遇险报

4.4.2DD:

第二等级,特级报。

4.4.3FF:

第三等级,加急报。

4.4.4GG:

第四等级,急报。

4.4.5除通用数据外,其它数据的使用在编组数据中规定。

5空中交通服务电报结构

5.1固定格式的空中交通服务电报报文的组成

电报报文由几个选定的数据编组按顺序排列构成,不得随意缺省;

每个数据编组则由按顺序排列的数据项目或一个单项数据构成。

5.2数据编组的标准形式

编组号及其所对应的数据类型见表1。

编组号

数据类型

3

电报类别、编号和参考数据

5

紧急情况说明

7

航空器识别标志和SS模式及编码

8

飞行规则及种类

9

航空器数目、机型和尾流等级

10

机载设备

13

超飞机场和时间

14

预计飞越边界数据

15

航路

16

目的地机场手预计经过总时间,备降机场

17

落地机场和时间

18

其他情报

19

补充情报

20

搜寻和救授告警情报

21

无线电失效情报

22

修订

5.3结构和标点

5.3.1用一个正括号“(”表示空中交通服务报文数据的开始。

5.3.2除第一编组外,在每一个编组的开始,用一短划“-”表示这编组开始的符号。

5.3.3每个编组中的不同数据项,应用一斜线“/”分开。

5.3.4用一个反括号“)”表示空中交通服务报文数据结束。

5.3.5如果空中交通服务电报用电传打字机编辑,因编组5、编组15、编组18、编组19、编组20、编组21和编组22的内容较多,一行输入超过69个字符时,在打印了机键盘上需要进行换行操作,这个操作不影响该编组的完整性。

5.4编组数据的说明

5.4.1每人个编组由一个或几个不同内空的数据项构成,如:

a,b,c……等。

5.4.2本标准使用两种结构的数据框代表不同类型的数据项。

这种封闭型数据框表示该数据项由固定数量的字符构成,此例表示该数据项中含有3个字符。

这种开放型数据框表示该数据项由非固定数量的字符构成。

此例表示该数据项中含有任意数量的字符。

5.5编组内容

5.5.1编组3电报类别,编号和参才数据

a用三个安母表示报类代号

PLN

飞行预报

CPL

现行飞行变更报

COR

修订飞行预报

GST

预计飞越报

ABS

取消重复与非重复性飞行预报

CDN

管制协调报

FPL

领航计划报

ACP

管制协调接受报

CHG

修定领航计划报

LAM

逻辑确认报

CNL

取消令领航计划报

RQP

请求飞行计划报

DEP

起飞报

RQS

请求领航计划补充信息报

ARR

落地报

SPL

令航计划补充信息报

DAL

延误报

ALR

告警报

RTN

返航报

RCF

无线电通信失效报

ALN

备降报

b电报号码

1~4个字母表示发报的空中交通服务单位,后随斜线(/),后随1~4个字母表示收报的空中交通服务单位,后随3个数字,表示所发电报的顺序号。

c参考数据

1~4个字母后随斜线(/),后随1~4个字母,后随3个数字,表示对B项回复的顺序号。

编组3一般只包括数据项“a”,只有当两个相互通信的单位使用计算机对电报进行处理时才使用数据项“b”和数据项“c”

5.5.2编组5紧争情况说明

a危险等级

不明阶段:

用INCERFA表示

告警阶段:

用ALERFA表示

遇险阶段:

用DETRESFA表示

b电报签发者

用8个字母表示,前4个字母是国际民航组织分配的地名代码,后4个字母的前3个字母是发报的空中交通服务单位代码,最后1位为X或空中交通服务单位中的部分代码。

c紧急情况的性质

根据需要加上明语短文,以便说明紧急情况的性质,各词之间用自然间隔隔开。

5.5.3编组7航空器识别标志和SSR模式及编码

a航空器识别标志

填写不超过8个字符。

当该航空器任务性质为补班飞行时,最后1个字符用英文26个字母中的1个表示。

1)航空器注册标志(如B2553、4XBCD、N2567GA);

当航空器用无线电话联络时,将以此识别标志作为唯一的呼号(如:

OOTEK),或在前面加上航空器经营部门的国际民航组织无线电话发电代号(SABENA、AIRFORCE1);

2)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分配给航空器运营人的三字代号后随航空器运行时的编号构成航空器此次飞行任务的识别标志。

KLM511、、NGA213、JTR25。

bSSR模式

字母A表示有关“c”的SSR模式

cSSR编码

4位数字表示由空中交通服务部门指定给航空器的SSR编码,并按“b”所示模式拍发。

在有关不使用二次监视雷达的区域内飞行的电报中,或当SSR编码情报未知或对接收单位无多大意义时,些编组只含有a项。

5.5.4编组8飞行规则及种类

a飞行规则

一个字母表示如下

I表示仪表飞行规则

V表示目视飞行规则

Y表示先仪表飞行规则

Z表示先目视飞行规则

注:

用字母Y或Z时,改变飞行规则的航路点应按编组15的要求填写。

B飞行种类

一个字母表示如下

S表示定期的航空运输飞行

N表示非定期的航空运输飞行

包括:

旅客包机飞行、货包机飞行。

E表示急救飞行

B表示专机飞行

G表示通用航空飞行

播种飞行、公务飞行、人工降雨飞行、护林飞行、农化飞行、物理控矿飞行等

J表示加班飞行

M表示军用运输飞行

Q表示补班飞行

X表示其他飞行

包括:

熟练飞行、校验飞行、训练飞行、调机飞行、试飞飞行等。

5.5.5编组9航空器数目、机型和尾流等级

a航空器架数(如多于一架)

此单项仅用于编队飞行中,用2位数字来表示航空器架数。

b航空器机型

用2~4个字符,按国际民航组织文件8643号《航空器机型代码》(见附录C)规定填写,如无指定的代号或在飞行中有多种机型,填定“ZZZZ”。

如使用字母ZZZZ,航空器机型应填写“其他情报”编组(见编组18)。

C尾流等级

一个字母表示航空器的最大允许起飞重量;

H重型(大于等于136t)

M中型(大于7t小于136t)

L轻型(小于等于7t)

5.5.6编组10机载设备

A无线电通信,导航及进近设备填写一个字母如下:

N表示所飞航路没有无线电通信/导航/进近设备或设备不工作

S表示当所飞航路具有标准的通信/导航/进近设备工作时1)用下列一个或多个字母,表示通信/导航/进近设备:

A(没有分配)

M奥米卡

B(没有分配)

O全向信标接收机

C罗兰C

P(没有定义)

D测距仪

Q(没有定义)

E(没有定义)

R必备导航性能型别2)

F自动方向定位仪

T塔康

G全球卫星定位系统

U特高频无线电话

H高频、无线电话

V甚高频无线电话

I惯性导航

W待由空中交通服务部门确定

J(数据链)3)

X待由空中交通服务部门确定

K(微波着陆系统)

Y待由空中交通服务部门确定

L仪表着陆系统

Z其他所载设备

1)除非有关的空中交通服务当局中规定了其他设备的组合,甚高频无线电话,自动方向定位仪,全向信标接收机,及有着陆系统都应作为标准机载设备。

2)填入字母R,表示一架航空器符合航段、航路及/或有关区域规定的必备导航性能类别。

当使用字母Z时,所载设备应在编组18中注明,并视情况冠以COM(通信设备)/及/或NAV(导航设备)/。

3)当使用字母时,应在编组18中注明所载设备冠以DAT(数据链设备),并视情况随一个或多个字母。

b监视设备

用一个或两个字母来说明所载监视设备;

二次监视雷达设备

N没有应答机

AA模式应答机(4位数――4096个编码)。

CA模式应答机(4位数――4096个编码)和C模式应答机。

XS模式应答机,没有航空器识别标志和气压高度发射信号。

PS模式应答机,具有气压高度发射信号,但没有航空器识别标声发射信号。

IS模式应答机,具有航空器识别标志和发射信号,但无气压高度发射信号。

SS模式应答机,具有气压高度和航空器识别标志的发射信号。

D具有自动相关监视能力。

5.5.7编组13起飞机场和时间

A起飞机场

起飞机场名称使用国际民航组织规定的四字地名代码,如果该机场无四字名代码,则用zzzz1)表示。

如果飞行计划数据在空中已被申报,则用AFIL2)表示。

1)如果使用ZZZZ,在编组18中填入起飞机场英文全称名称。

2)如果使用AFIL,在编组18中填入可得到该项数据的空中交通服务单位。

B表示时间

用4位数字表示如下:

在起飞前所发的FPL、DLA、PLN、CHG、COR报中填入起飞机场的预计撤轮档时间;

在“DEP”报中,填入实际起飞时间,在“CPL”中,填入航空器申报的第一个航路点的预计或实际飞越时间。

5.5.8编组14预庆边界数据

A边界点

边界点可以由以下方式表示:

用2~5个字符表示导航设备名称或地理名称、地理坐标、简写地理坐标,或距某一指定点(例如VOR)的方位和距离数据组合。

此边界点可以为一个靠近FIR边界的协议点,而并非必须固定在此物理点上。

B飞越边界点的时间

用4位数字表示飞越边界点的预计时间。

C许可的高度层

F后随3位数字,表示高度层,单位100ft,或

S后随4位数字,表示高度层,单位10m,或

A后随3位数字,表示海拔高度,单位100ft或

M后随4位数字,表示海拔高度,单位10m,

如果航空器处于平飞状态,飞越边界点表示许可高度。

如果航空器在边界点处于上升或下降状态,是表示正在朝许可高度层飞行。

注;

如航空器过管制边界点处于上升或下降状态时,应继续填写“d”、“e”。

D补充飞越数据

表示器飞越边界点时所在的高度或高度层。

E飞越条件

用一个字母表示如下:

A表示航空器过边界点时的高度在“d”中所述高度层或其上,

B表示航空器过边界点时的高度在“d”中所述高度层或其下。

5.5.9编组15航路

格式

A巡航速度或马赫数

飞行中第一个或整个巡航航段的真空速,按下列方式表示;

K后随4位数字,单位为“Km/h”表示真空速;

N后随4位数字,单位为“Knots”表示真空速。

当有关空中交通服务单位有规定时,M后随3位数字表示最近的1%马赫单位的马赫数。

B申请的巡航高度层

见本标准中4.1。

C航路

随以空格隔开的如下7个类别的数据项,不论次序如何,必须能够准确无误地说明航路情况。

必要时应加上多个“c”项,每项之前要有间隔。

c1起飞航路

从起飞机场到拟飞的已确定航路的第一个重要点的起飞航路代号。

1见本标准4.2.1中a)。

2“c1”可随“c3”或“c4”。

3仅在适当时才加上标准起飞航路。

c2空中交通服务航路代号

连接不同的航路,应在所转换航路代号前填入两条航路的连接点(航路点)的名称或代号。

2“c2”项只能随以“c3”或“c4”。

c3重要点

见本标准4.2.1中的b)、c)、d)、e)。

c4空中交通管制单位规定的强制性位置报告点

重要点(如“c3”所示)

巡航速度或马赫数、请示巡航高度层。

c5简字

VFR在飞过某点后改为目视飞行规则。

IFR在飞过某点后改为仪表飞行规则。

DCT当下一个预飞点是在指定航路以外时,用DCT表示。

除非这些点是用地理坐标或方位及距离表示。

T如果航空器的申报航路被压缩,则航路的其余部分应在其他数据中或以前发的领航计划中查找。

1“c5”只能随以“c3”或“c4”及“c6”。

2使用时,T必须是航路编组的结尾。

c6巡航爬高

字母c,随以一个斜线“/”;

然后,计划开始巡航爬高点,完全按上述(c3)表示,后随一斜线“/”;

然后按上述(a)填写在巡航爬高期间应保持的速度,随以两个高度层,以确定在巡航爬高期间拟占用的高度夹层;

每一个高度层按上述(b)表示,或巡航爬高计划在该高度层以上实施,后随以PLUS字,其间不留空格。

c7进场航路

从离开规定航路点到进近程序起始点标准进场航路的代号。

在适当时才加上进场航路。

5.5.10编组16目的地机场和预计经过总时间,备降机场

A目的地机场

使用国际民航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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