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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志联规章制度

青志联规章制度

篇一:

青志联·招新制度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招新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和壮大志愿者队伍,确保湖南工业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志愿服务工作的

连续性,根据《湖南工业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和《湖南工业大学注册志

愿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招新对象是指新一届的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主席团、各部门部长、

副部长、各分会主席、副主席、各班志愿者委员、本联合会干事和注册志愿者。

第三条本联合会所有干部均必须是注册志愿者,且同一干部、干事在同一职位上的任期

为一年。

第四条本联合会采取差额选举法和差额推荐法。

第二章主席团产生办法

第五条主席团的产生办法:

(一)所有主席团成员必须是上一届的本联合会干部(包括副部长和分会副主席)。

(二)候选主席团成员在作为本联合会干部期间做出大家有目共睹的成绩。

(三)候选主席团成员必须对本联合会的章程等管理制度非常熟悉,对志愿者的定位不偏差。

(四)候选主席团成员必须群众基础好,能够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五)主席团人数:

正主席一名,负责统筹整个志愿者的工作及方针的制定;秘书长一名,协助主席统筹整个青联事务;主管办公室、组织部、调研部;常务副主席一名,主管社区项目部、人文关怀项目部、青少年成长项目部、环保项目部、各学院分会;副主席一名,主管综合项目部、社会服务部。

(六)采取干部自荐和上一届主席团推荐相结合的制度,主席团的最终人选由本联合会指导老师确定。

并由校团委发予聘书。

第三章干部产生办法

第六条部长、副部长的产生办法:

(一)各部门部长和副部长的产生由主席团决定,并报请指导老师最终确认。

(二)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由本部门干事竞选产生,特殊情况的可以根据干部的能力对其职位进行相应的调动。

(三)各职能部门部长必须有统筹全局的能力,在担任干事期间是上一届部长、副部长的得力助手,副部长必须熟练掌握本部门的相关技能。

(四)各部门干部人数:

一般情况下办公室、调研部、组织部各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综合项目部、环保项目部、青少年成长项目部、人文关怀部和社区项目部各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第七条各学院分会主席、副主席的产生办法:

(一)各学院分会主席、副主席的产生由主席团决定,并报请指导老师和所在学院团总

支书记最终确认。

(二)各学院分会主席、副主席由本联合会干事、各班志愿者委员产生。

(三)各学院分会干部人数:

一般情况下只设分会主席1名,不设分会副主席,特殊情况下可以增设1名副主席。

各学院分会下设部门的干部全部由各班志愿者委员担任。

第八条各班志愿者委员产生办法:

(一)各班志愿者委员由各班公开选举产生。

(二)各班志愿者委员同时是各学院分会部门的干部,并由本联合会发予聘书。

第四章干事产生办法

第九条本联合会干事做为办公系统的有关人员,是活动的组织者和中坚力量。

第十条每学年新生入学军训后是本联合会干事的招新时间。

第十一条本联合会对干事的具体要求参照《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各部门、各分会职能》。

第十二条各部门干事人数:

青联干事做为青联办公系统的有关人员,是青联活动的组织者

和中坚力量,本着精简部门、大部门制、打造特色青年志愿服务项目的思想,原

则上,各部门人数上限不超过:

办公室——10人,组织部——10人,调研部——

16人,社区项目部——10人,青少年成长项目部——10人,人文关怀部——15人,环保项目部——10人,各学院——4人,社会服务部——15人,,综合项目管理部

——20人。

义工、注册志愿者归属青联管辖,但不属于青联的办公系统。

青联每

次活动都必须有干事参加,另外可以临时招募其他义工和注册志愿者。

原则上注

册志愿者才是各类志愿活动的主要参加者。

干事起组织和协调作用。

第十三条各学院分会如须设立常规部门,一般情况下,其所产生的干部(除分会主席和副

主席外)都由该学院的志愿者委员兼职担任,各部门之下不再招募干事。

如各班

志愿者委员换届,一般情况下,该班原志愿者委员不再做为学院常规部门的干部,改由新志愿者委员担任。

第五章注册志愿者招募办法

第十四条所有湖南工业大学在校学生均可自主报名参加注册志愿者,注册志愿者由各学院

分会和各班志愿者委员管理,具体注册、管理办法依据《湖南工业大学注册志愿

者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义工、注册志愿者归属本联合会管辖,但不属于本联合会的办公系统。

本联合会

每次活动都必须有干事参加,另外可以临时招募其他义工和注册志愿者。

原则上

注册志愿者才是各类志愿活动的主要参加者。

干事起组织和协调作用。

第十六条本联合会承接大型活动或赛事等志愿服务活动,首先招募注册志愿者,社区主任

助理、班主任助理、特校义工等常规志愿服务活动也由注册志愿者面试产生。

第六章换届时间

第十七条主席团换届选举时间为每年6月份,

第十八条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各分会主席副主席换届时间为主席团换届后的半个月内。

第十九条新生班级志愿者委员在新生第一次班级代表大会上选举,并报请所在学院分会主

席确认。

第二十条其他班级志愿者委员在各班的班级代表大会上选举,并报请所在学院分会主席确

认。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共青团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湖南工业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篇二:

青志协规章制度

第一条:

协会成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协会成员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大学生守则及校内各种规章制度。

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

第二条:

本协会以“用奉献点亮青春”为核心精神,将“学习、互助、团结、友爱”作为自身定位,探求适合当代青年志愿者的发展道路,将知识赋予到活动、工作中去,提升组织存在的价值。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

组织一批有理想、有抱负、充满热情与爱心的青年共同从事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组织和参与校园和社会的公益活动,推动校园乃至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培养青年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从而为社会输送栋梁之才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青年志愿服务使用心型图案标志:

标志的整体构图为“心”的造型,同时也是英文“YoUTH”的第一个字母Y;图案中央既是手,也是鸽子的造型。

标志寓意为青年志愿者向社会上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们奉献一片爱心,伸出友爱之手,表现青年志愿服务“热心献社会,真情暖人间”的主题。

第五条:

例会制度

1.每周召开一次志愿者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大会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传达学院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协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布署安排协会的工作。

3.开会时,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实行签到制度,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学习会议精神。

4.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协会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6.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对有关会议内容必须保密。

7.协会会议由办公室做好记录,做好存档材料,以便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8.志愿者协会的主要干部负责人每月定期召开内部会议,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成绩及不足,讨论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任务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共同决议后,在协会全体会议上宣布。

9.各个部门由负责人负责召开内部成员的交流会,回顾前段工作中的得失,并讨论决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形成一定的书面记录,并做好队员心理思想方面的工作。

10.发现问题后,能解决的应予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协会主要领导或团委老师。

第六条:

学习制度

1.协会全体成员每月学习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2.学习由协会主要负责人主持,传达国家、学院的指示会议精神,学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了解我国青年志愿者的活动情况,学习其他院校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经验学习活动,以及提高协会成员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3.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维持会场学习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及时传达学习内容及有关精神。

4.学习内容由组织部负责整理,各小队由小队长负责根据大队安排收集相关材料,必须与会前两天内交到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并与会后两天内写好工作总结交于办公室。

5.在学习中,协会成员之间要加强工作中,生活中,学习上的交流以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第七条:

考勤制度

1.协会成员,在参加内部组织的活动以及协会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如果必须请假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特殊情况则必须告知小队长并请示会长,并及时补写请假条。

2.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经会长或副会长签名方可生效,并交组织部备案。

3.如没有请假条,而会长及部长不知其详细去向者,按旷会处理。

4.协会活动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如有需要须向部长或主要负责人,请示获得允许后方可离开,归队后应及时消假。

5.在会议活动正式开始后,不再签到,后到者视为迟到,活动会议开始二十分钟后再到者视为旷会。

6.凡在活动中私自离队者,给予大会警告处分。

7.全体成员参加的活动考勤由办公室人员负责记录存档。

做为今后奖惩先进的考核项目。

各队自行开展的活动。

8.协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二次迟到或一次不到者,应写出书面检查,大会批评警告一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无故四次迟到或二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青年志愿者协会处理。

第八条:

活动制度

1.协会全体成员,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

发扬“立足校园,服务师生,走向社会,锻炼自我“的活动宗旨。

2.协会全体成员应服从协会的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协会的指示,确保协会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

3.协会全体成员应遵照学院的领导、团委的安排,协调好学院其他组织、社团之间的关系,为学院的建设积极努力工作。

4.各位成员也可利用自身的条件,发挥个人特长,积极主动的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

5.活动的准备工作:

(1)对于每一件具有可实施性的工作,须由协会的干部集体商议。

讨论通过后,方可上报团委批准,然后制定详细的计划。

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向队员公布实施。

(2)对于协会全体成员参与的活动,由组织部拟定出详细的计划方案,全体干部经研究划分好各自的职责和主要承担的工作进行合理的分派,责任分明。

(3)申请准备好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材、经费进行合理的利用。

所有物品由组织部和办公室负责。

(4)协会宣传部应充分做好活动前后宣传工作,宣传资料由协会宣传部负责自行收集整理,交于组织部审核修正后,方可见报,必须每次活动一宣传,保证以板报形式出现,也可以网站、报纸等多种形式处理。

6.活动的实施阶段:

(1)在活动实施过程中主要负责人应尽心尽力,各司其职,带动全体队员,认真、高效的开展工作。

(2)参加活动的协会成员应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协会的纪律,不得私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协会负责人申请后方可离开。

(3)在活动中,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须及时向协会负责人报告,以求妥善处理,不允许私自行动。

(4)在活动中严禁携带亲朋好友,私自顶替协会人员名额,参加协会所组织的各种活动,违反者将严肃处理,造成恶劣影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5)在活动中,在工作思路已明确的前提下,不得顶撞负责人,须按照要求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并帮助其他队员共同协作完成任务。

7.活动完工阶段:

(1)按照要求,根据分配完成自己的任务后,不得自行走动。

(2)协会成员集合后,各部长负责清点人数,组织部做最终的情况统计。

(3)各部门部长负责收齐本部门活动中所领取的帽子、队旗、臂章等物品,点清件数以交回办公室保管。

(4)各部门按照原来路线,整齐列队,直到顺利返回学校。

(5)活动结束后,组织部办公室负责书写工作总结及工作简讯,各部门单独书写部门的工作总结。

如单独开展的工作,其负责人要写一份全面的工作总结上交办公室存档。

并及时将材料送《大学生剪报》、《引航》、因特网上发表,所有报送材料需经组织部严格把关审核。

(6)活动结束后召开主要负责人会议总结本次工作中的得失。

8.活动中的应急措施:

(1)协会成员之间应相互团结,相互友爱,相互理解,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建议,避免内部成员之间发生矛盾和摩擦。

(2)严禁在值勤或活动中与其他组织社团或外界发生冲突,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部长或协会负责人联系,以免冲突扩大。

(3)在特殊情况下,应以协会的利益为重,并以注意维护全体队员的安全为首要条件。

第九条:

协会物品的借用与保管

篇三:

青志联·干部考核制度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湖南工业大学体育学院志愿者干部队伍建设是我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改革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学生干部的考核是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工作

重点之一。

为加强本联合会学生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广大学生

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实现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

化、系统化、制度化,结合我院学生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

法。

第二章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

湖南工业大学体育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各部门干事、副部

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

第三条考核人员和部门:

本联合会主席团、全体干部、干事,组织部负责本联

合会干部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考核时间:

每次会议、活动及每学期末。

第五条考核项目:

出席情况、资料上交情况、干部互评(每学期最后一次例会)、

志愿活动参加次数、财务归还情况,其他加分项,由主席团评定。

其他

加分项包括活动的开展情况、为本联合会带来良好影响的事件等。

第六条考核方法:

常规考核基本分70分,当月分数等于70分减去扣分项再加

加分项,具体考核项目参考《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干部考核表》,常规考

核占考核总分的50%;主席团将结合干部工作情况予以30%综合考核,

指导老师根据其实效对主席团工作情况予以综合考核,此项分占总分的

20%。

学生干部量化考核成绩分为四个等级:

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

(80分-90分)、及格(70分-80分)、不及格(70分以下)。

第七条考核原则:

考核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期化与制度化、定量化

与定性化相结合,同时各部门及时沟通反馈,灵活处理。

第三章常规考核

第八条出勤考核:

(一)值班、干部培训会、一般会议(各部门内部会议)无故缺席者每人每次扣2分,无故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每次扣1分。

(二)重要会议(临时紧急会议)无故缺席者每人每次扣3分,无故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每次扣2分。

(三)有事不能出席会议、参加值班、参加培训者必须提前一天向秘书处请假,经批准后将请假条交至办公室存档。

请假三次扣1分。

(四)每月会议(例会)无缺席和迟到早退现象者每人每月加2分。

每月值班无缺勤和迟到早退现象者每人每月加1分。

第九条能力考核:

(一)在活动中,未能组织好本部门工作影响到活动进一步开展者每次扣2分。

情节严重者每次扣3分,并在干部会议上公开批评,情节特别严重者直接劝退或开除出本联合会。

(二)在活动中,其行为对本联合会的发展或对活动的开展起重大作用者每次加2分,贡献特别大者每次加3分,并在干部会议上公开表扬。

(三)每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加0.5分,以此类推。

第十条态度考核:

(一)部门或分会里不能按时上交各种策划(于活动开展一周前上交)、总结(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交)、报表等,正部长和分会主席每(:

青志联规章制度)人每次扣2分,副部长和分会副主席每人每次扣1分。

活动过程中,不能按时上交各种策划书、活动总结等,第一负责人每人每次扣2分,其他负责人每人每次扣1分。

(二)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不能很好的配合其他部门或分会的工作,情节轻微者,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者,主要责任人每人每次扣2分,并在干部会议上公开批评。

对于连续3次或3次以上不配合其他部门或分会的干部,主席团有权对其作劝退处理。

第四章综合考核

第十一条主席团以外的本联合会干部的综合考核分数由主席团客观评定;主

席团的综合考评分数由指导老师评定。

第十二条政治思想考核:

(一)政治觉悟:

包括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具有奉献精神。

(二)组织纪律:

遵守学生干部的规章制度,准时出席全会,服从上级安排,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

(三)集体观念:

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做有损集体利益的事情,不搞本位主义,个人主义。

(四)政治理论学习: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民、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第十三条工作态度考核:

(一)工作责任心:

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不计个人得失,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

(二)精神风貌:

工作积极主动,能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

(三)行为规范:

遵守校纪校规,举止得体,具备学生干部的素质,在学生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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