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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办法

食堂承包经营管理办法

为加强食堂管理,提高员工生活水平,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对食堂的监督管理

1、要求食堂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及公司的所有规定,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体检,并领取有关部门颁发的饮食行业健康证明。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3、用餐时间:

除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用餐时间以外,其他均执行以下时间:

夏季午餐:

11:

30—12:

00,晚餐:

18:

00—19:

00

冬季午餐:

11:

30—12:

00,晚餐:

17:

00—18:

00

4、工作人员应搞好辖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

食堂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供应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干净,工作时间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5、食堂工作人员要端正服务态度,服从企管部工作安排,接受员工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公司上班期间须有开水供应。

6、严禁出售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厨房用品、餐具严格实行清洗和消毒规程。

7、根据季节变换变化员工食品,冬季让员工吃上热饭热菜,夏季制作绿豆汤等防暑降温饮品。

8、食堂人员要虚心接受公司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对公司提出的合理建议或职工意见作出整改。

9、如因为食品安全卫生责任造成员工生病或食物中毒,工作人员要作出经济赔偿,公司对责任人员也要进行严肃处理。

三、卫生管理

1、搞好区域环境卫生和餐厅内卫生,保持内外环境清新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滋生条件。

卫生死角要做到三天扫一次,其余地方要做到一天扫一次,用餐环境要随时打扫。

2、食堂所用消毒剂、洗净剂应对人体无害。

餐具、饮具、直接存放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要洗净、消毒,用后及时清洗。

3、做好库房管理,经常通风,内部整洁干净。

防止食物霉烂,保证食品安全。

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库房和操作间。

四、食堂的监督考核

1、对菜品的考核:

由工作人员提前订出每周菜谱,核算好成本,并根据菜谱提前准备好各种材料、蔬菜等。

2、对环境卫生的考核:

工作人员在就餐环境及食品卫生方面保持清洁且始终如一。

3、对服务水平的考核,工作人员应真正具备服务意识,在做饭,烧水,刷卡,及其它各方面做到及时,到位,广告文明。

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八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作出安排和分工,公司各部门应当提案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统一使用的办公楼、宣传设施、会议室、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专人或志部门清扫。

各部门使用的设施、办公室等,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条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一条排水沟、下水管道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二条必须按公司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个,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

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十五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和柜内。

第十六条奖罚

1、行政部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先进检查。

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依据公司奖惩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为加强宿舍管理,给员工提供一个清洁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公司为员工提供住宿场所,房间及物品由行政事业部统一分配和管理,公司相关领导因工作需要有权进入员工宿舍。

员工应服从公司的管理和调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

2、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及放高音乐音量扰乱他人休息,同事之间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晚上22:

30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3、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行为。

4、最迟应于23:

30分返回宿舍(特殊情况除外):

严禁无正当理由外宿。

5、各宿舍人员应按照宿舍卫生管理规定的标准,把宿舍卫生做好。

6、爱护宿舍公共设施、物品,做到宿舍物品责任到人,如有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严禁往宿舍墙上砸钉子,有需在墙上挂东西的,可使用白粘胶贴挂钩或吸盘挂钩。

7、严禁擅自撬门及擅自更换宿舍门锁。

宿舍钥匙由行政事业部保管一把,如有员工丢失钥匙的,可到行政事业部借取。

8、公共区域内衣着整齐文明,请勿衣冠不整走出房间或在盥洗室洗涮。

9、养成文明、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在宿舍区域抛弃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在室内饲养宠物,不随地大小便,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0、节约用水、用电,使用完毕后关好水龙头和电开关。

11、注意防盗,出入随手关门,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

12、为防火灾,宿舍内禁止超负荷用电、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使用明火炉具,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烟灰、烟蒂不得随意丢弃,严禁在宿舍区储存易爆物品。

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及行政事业部:

(1)发现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生病,病情严重者。

14、员工离职时应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并上缴宿舍钥匙,由行政事业部验收完毕后方可进行办理其它离职手续。

离职员工应于三日内迁出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15、公司员工凡是购买了公司公寓楼的,公司不再为其在职工宿舍安排床位。

16、外来人员及员工亲属,不经上级领导及行政事业部批准不得进住职工宿舍。

合同及法务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合同档案、诉讼案卷及非诉讼案法律文档的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法务部全权负责公司的采购、销售合同的存档保管工作。

2.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2.1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指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已经履行完毕或基本履行完毕而转交法务的采购、销售合同及合同附件等资料。

采购合同包括原材料采购合同、辅助材料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包括莠灭净销售合同、扑草净销售合同、废旧销售合同等。

2.2合同档案资料的移交

2.2.1计划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月的25号,将本月所有正式签署合同正本原件及合同附件资料移交法务部门。

2.2.2计划管理部内勤人员移交前,要根据移交表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填具移交表格,内勤整理的合同资料由归属部门负责人审核,移交表移交人处分别由部门负责人及内勤的确认签字。

2.2.3移交人要将合同的附件资料一并移交,附件资料包括:

合同改选过程中的变更、补充、封存的样品、会谈纪要、勘察记录、录音录像、照片、电子邮件、QQ交谈记录等。

2.2.4法务部指定专人接交,接交人员必须认真对照交接表内容进行审查,核对无误签字确认交接。

2.2.5部对移交来的合同档案分门别类的进行理事、归档,并制作归档资料目录的电子文档。

必须保护档案资料的编号清楚明了,资料完整无损,保管规律有序,便于查阅。

2.2.6各部门如有需要可在法务部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卷宗的,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到法务部申请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卷宗资料必须出具借阅证明并在法务部进行登记,按照借阅期限及时归还,如有资料遗失、毁损,视情节给予处罚。

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损坏合同档案材料,否则视情节予以处罚。

2.2.7合同文档的要注意防火、防潮、防蛀、防腐蚀等措施,以确保合同文档资料的安全。

3.诉讼案卷及非诉法务案卷的管理

3.1公司诉讼案卷档案是指已经诉讼、仲裁结案和尚在诉讼、仲裁中的所有涉案资料;非诉案卷是指导未经过国家执法部门的法务处理案件,如内部责任事故、安全保卫事件、违章违规调查处理等。

3.2法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由法务专员负责,档案实行一案一卷的立卷原则,同一标的法务案件可合并立卷。

3.3诉讼案卷材料包括:

当事人诉讼文书、法院和仲裁机关的法律文书、调查笔录、庭审笔录、书证材料、无证材料、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非诉法务案卷资料包括:

当事人的陈述材料、调查笔录、证据材料、公司会议研究纪要、处理决定等。

3.4诉讼卷宗及非诉法务卷宗一律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查阅者,经法务部负责人同意后在法务部门查阅。

4.档案保管期限

4.1法务部所经管的档案资料,保管级别按“普通案卷”、“重要案卷”、“机密案卷”三类划分,划分原则由法务部确定后报总经理批准。

4.2普通案卷保管期限为五年,重要案卷保管期限为十年,机密案卷保管期限为永久。

5.制度实施

5.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5.2本制度由公司法务部负责解释。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一、法律事务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指导思想

以“依法治企”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公司本身,把追求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障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有效预防控制法律风险为根本目的,使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尽快融入新的市场经济时代。

(二)工作基本原则

1、法律预防为主,法律救济为辅。

2、按照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独立履行职责。

3、以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经营风险控制和管理、预防法律风险为工作重点。

4、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5、以公司利益为己任,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严密审慎,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法律事务管理的总体目标

(一)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建立健全并完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一整套公司规章制度及保障其有效执行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规范员工经营管理活动和有效控制经营管理权力的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依法防范、事间依法跟踪、事后依法完善的现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方式,最终实现公司决策、经营、管理工作的合法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建立企业法律风险认识、评估、管理制度,并将其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及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中。

(三)建立公司员工普法制度,加强员工法律意识,使员工能够基本熟悉与自身本职工作相关联的法律知识和公司的全部规章制度,作到学法、知法、守法。

三、法务工作的具体内容

(一)强化合同等文件管理

1、统一合同文本,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合同签署和审查效率,便于对同类合同建档管理;加强履行合同监管,建立并不断完善集团合同数据库,并与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审核签订合同、监控合同,保障合同全面正确的履行,对合同的全程进行监督管理。

对重大合同要与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并有针对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2、起草、审核合同及相关文件。

法务部负责起草公司各类合同文书及相关文件,并针对实际情况对已有合同文书进行相应调整;审核公司合同文书,出具口头或局面法律意见。

(二)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

1、全程参与办理公司章程的修改,针对股东大会出具的公司章程修改意见,提出相关法律论证,并出具详实的局面法律意见书,为公司决策层做好法务参谋;

2、全程参与公司投资、参股、转让、兼并等重大决策,为公司提供相关法律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规避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保证公司的正常稳定的发展;参与商务谈判,适时的向公司提出法律论证,从法律方面维护公司利益。

3、建立公司内部承诺担保制度,预防内部员工的不良行为给公司经营造成风险。

(三)完善案件等法律事务处理流程

法律事务管理系统业务管理流程可分为接收程序、调查程序、处理程序、归档程序、总结反馈程序,具体流程分解如下:

1、受理法律事务:

法律事务的处理由公司领导交办或由有关职能部门、公司规定的程序移交。

2、确定经办责任人:

法务部接受法律事务后,应根据待处理法务的具体情况立即指定经办责任人。

经办责任人负责对该法律事务的处理。

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则还需按照规定及时向公司高层会议汇报,听取领导批示。

3、进行调查、收集资料:

经办责任人对法律事务进行分析后,对法律事务的有关事实进行全面调查、收集资料。

收集的资料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a)归口部门提供的交易或交往局面资料及物证、视听资料;

(b)当事各方主体情况资料;

(c)有关事实的间接证据材料;

(d)其他与法律事务处理有关的资料;

(e)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条文;

4、集体讨论:

经办责任人在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后,应对有关事实进行详细分析,向法务部负责人口头报告初步处理意见。

法务部负责人在收到该意见后,视情况组织集体讨论,形成集体讨论意见。

5、反馈意见和补充调查、收集资料:

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经集体讨论并形成集体意见后,经办责任人应将该意见及时反馈给公司高层会议,并根据公司领导的批示,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6、进行处理:

经办责任人及法务部负责人在全面掌握有关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同时,着手处理法律事务。

在处理过程中,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尽可能维护公司利益。

7、签署局面意见和上报或提交:

所有局面文件在正式上报或提交有关第三方(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他部门)以前,必须经法务部负责人审阅。

8、案卷整理和归档:

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后,经办责任人应全面悼念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并归档。

9、每一件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必须在一周内进行总结,提出局面结案报告,分析发生原因提出内部责任追究建议,并视情况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行。

(四)建立健全监督监察机制

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监察机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行使监督权,加大《公司法》、《刑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

要把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置于法律监督、经委监督和民主监督之下,并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程序。

在公司内部落实纵横两套监督机制,一套是自上而下的“逐级负责”的纵向监督体系;一套是横向的部门间的监督体系。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以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五)制定并实施普法宣传规划,开展普法教育。

1、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尤其是公司管理人员,使其熟知与自己所主管的业务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能自觉遵守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形成公司法律风险认识、评估、管理制度,并将其融入公司经营管理及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中。

坚持对公司新入职员工进行普法教育与规章制度学习,使其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和规章,从一开始就给职工建立法律观念。

2、采用多种形式实施普法教育。

根据普法规划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形式多样、做出实效,通过法制宣传工作有效的提升公司干部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3、不定期的编制法律知识手册,注重平时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的潜移默化。

(六)注重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公司(包括下属公司)所拥有的商标、专利、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

公司对所拥有的商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知识产权,该申报的一定要及时申报,发现外单位侵权的一定要主动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七)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1、制定并实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将需要立、改、废、存的具体规章制逐项填写《建章立制申报表》,对列入立项计划的规章制度,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应根据公司发展形势,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修改条文,法务部参与审核,并对所有已完成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汇编。

2、清理老规章。

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逐步完善的新形势,以及公司下一步的发展带来的对公司的竞争挑战,具体对不适应市场竞争形势、公司发展规划与国家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相悖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一定的修改和废止,进行清理,确保对内政令统一,对外与时俱进。

3、进行规章制度汇编,完善公司规章制度。

按照基本框架制定并完善必须的规章制度,形成公司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保证公司的各项活动有章可循。

并逐步将公司各部门、各方面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在形式牙完善规章制度体系。

4、严格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章可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公司会计档案工作受本市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主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薄类: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

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三、公司应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一)会议档案的立卷、归档

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

1、公司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

(注:

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财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2、移交本公司档案室保密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人员应当会同财务部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具体保管期限见附表。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三)会计档案的查阅

公司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应经总经理(厂长)批准,方可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填写查、借阅档案申请单(注明会计档案内容、借阅时间、借阅人),办理借阅手续,由档案室负责催还。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查、借阅档案申请单应定期装订成册,与会计档案共同保存。

(四)会计档案的销毁

1、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由公司档案室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董事长(厂长)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公司档案人员和财务部门人员共同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董事长(厂长)。

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6、若公司正处于项目建设期,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7、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全套会计电算化系统文档视同会计档案管理,保管期截止至该系统停止使用或重大修改后三年。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

15年

2

记帐凭证

15年

3

汇总凭证

15年

会计帐簿类

4

总帐

15年

包括日记总帐

5

明细帐

15年

6

日记帐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7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年

8

辅助帐薄

15年

财务报告类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9

月、季度财务报告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10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其他类

11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4

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15

银行对帐单

5年

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一、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负责人(董事长、厂长、经理)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三部分构成。

(一)会计报表。

分对外提供和内部管理需要两种报表

1、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

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等。

2、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

包括:

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明细表、主要产品生产成本表、主要存货明细表、制造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明细表等。

(二)会计报表附注。

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1、不各个领域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2、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5、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6、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

7、重大投资、融资活动的说明;

8、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9、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情况说明书。

主要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

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4、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1、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2、应当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3、按照制度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延迟。

4、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前,应当开展全面的财产清查和财务清理,核实各项债权债务。

对在清查中发现盘盈盘亏和资产损失,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企业的董事会或相应机构审批,并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轧入年终决算。

5、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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