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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认事物发展的原因在于事物自身的矛盾性,认为世界上的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外力作用引起的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位移。
1、形而上学用孤立、片面的思维方式看待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
形而上学看不到以事物的普遍联系,而把事物看成是彼此孤立、互不相关的。
“一叶障目,不识泰山”、“一孔之见”、“一目之罗”、“盲人摸象”,说的就是形而上学。
它们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只见局部,不见整体;
只看见孤立的个别事物,看不见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
2、形而上学用静止不变的思维方式看待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
形而上学看不到事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历史的客观联系,因而必然导致把世界看成根本上是静止不变的。
“刻舟求剑”、“守株待兔”说的就是形而上学。
在形而上学看来,一切事物的形态和种类都是永远孤立和永远不变的。
天体永远存在,江河万世流淌,物种绝对不变;
天不变,道不变;
社会制度不变,“天子”的江山永世长存。
它们只承认一种运动即机械运动,时间、空间、生物界、人类社会和整个宇宙,一切都是机械运动的过程。
它们只承认一种变化即数量的变化,即如果说有什么变化,也只能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
世界上各种不同的事物和事物的特征,从它们一开始存在的时候就是如此,后来的变化不过是数量的扩大或缩小;
一种事物永远只能反复地产生为同样的事物,而不能变化为另一种不同的事物。
在形而上学看来,世界本质上是不动的。
3、形而上学用根本否定矛盾存在的思维方式看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否认事物发展的原因在于事物自身的矛盾性。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批判过的机械唯物主义者杜林认为,客观世界本身并没有矛盾,思想中的矛盾是在“思想组合”的过程中出现的“主观错误”或“背理”,是应该排除掉的东西。
形而上学认为,数量的增减和场所变更的原因,不在事物的内部而在事物的外部。
说到社会发展的原因,它们就用社会外部的地理、气候等条件去说明。
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决定了形而上学的宇宙观存在片面性、不客观、独断论等严重的缺陷。
(二)辩证法的联系和发展观
辩证法是与形而上学相互对立的,它认为世界上的事物是普遍联系和发展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
辩证法思想在其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三个基本的历史形态,即古代朴素的辩证法,近代唯心主义的辩证法,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是辩证法思想的第三个历史形态,是对人类辩证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或说是关于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
1、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思维方式来看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
唯物辩证法客观地反映了世界的真实面貌,看到了世界是由相互联系的事物所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因而要求用全面的联系的观点来看世界的整体和部分、系统与要素、普遍与特殊等各种关系。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告诉我们,世界是由物质所构成的有机统一体。
而物质世界是由千差万别错综复杂的具体事物所构成的。
不了解具体事物作为部分、要素、特殊有其相对的独立性,显然不符合客观实际。
但是,看不到具体事物与整体及整体中的其他部分、系统及系统中的其他要素之间的联系,就看不到世界的本来面目,就会回到“旧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法”——形而上学的老路上去。
用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的思维方式看问题,就能够理解当今世界是一个开放的世界,经济问题决不是一国的现象,必须联系到国际关系来加以考察;
就能够理解对外开放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是我国长期的基本国策。
要坚持彻底的唯物主义,就必须从客观世界的实际出发,坚持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的观点。
2、辩证法用永恒发展的思维方式看待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
唯物辩证法认为,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物质世界处在永恒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中。
这些原理要求我们必须用永恒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观点看待所有的事物和现象。
不了解事物的变化发展,就无法理解生物的进化、天体的演变和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
看不到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就不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不能既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就不能解决新课题、开拓新境界、实现新飞跃,就要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
运用辩证发展的思维方式,我们就能够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科学,毛泽东思想是发展科学,作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也是发展的科学。
3、辩证法用矛盾即对立统一的思维方式来看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
与形而上学根本否认矛盾的思维方式相反,唯物辩证法承认矛盾的客观存在,承认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以及每一事物发展的全过程都自始至终存在着矛盾,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也是根本的思维方式。
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正确地认识任何一件事物,就不能正确地认识世界上的一切。
深刻地理解和把握了对立统一规律,我们就能够理解当今世界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世界,就能够理解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是充满矛盾的社会,就能够理解我国社会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也就能够理解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是我国政治生活的主题。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联系与发展观。
其对立主要表现在:
1.联系观点和孤立观点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的,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离开同其它事物的联系而绝对孤立存在的事物是没有的。
形而上学否认事物的普遍联系,用孤立的观点看待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认为世界上的事物都是孤立存在的,彼此之间井水不犯河水。
2.全面观点和片面观点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存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同一个事物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表现形态,组成事物的要素各有区别,事物的本质要通过各种现象、各个组成要素及其侧面表现出来。
因此,必须全面地认识事物。
而形而上学则往往片面地看待问题,把局部当做全局,把某一方面、某一侧面或某一部分当做整体,以偏概全;
这是孤立地看问题方法的必然结果。
3.发展观点与静止观点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这种运动、变化不仅有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而且有性质的根本变化。
发展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任何一个事物都有其发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绝对不变的事物是没有的。
形而上学则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静止不变的,即使承认事物的运动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位置移动和场所的变更,没有质的变化。
4.承认矛盾和否认矛盾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存着矛盾,矛盾是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原因,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形而上学否认事物存在矛盾,否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原因,所以不懂得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发展。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在这个问题上的对立,决定了二者在其他问题上的对立和分歧。
因而是否承认事物内部的矛盾,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和斗争焦点。
二、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0页)。
唯物辩证法要理论地再现这幅画面,就要把整个世界的普遍联系看作是自身的第一个总特征,同时也规定自身为“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
(一)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
1、普遍联系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本性
(1)什么是联系?
联系作为哲学范畴,是指一切事物、现象之间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它既包括事物之间的各种联系,也包括事物内部诸要素、诸方面的种种联系。
①世界上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或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
②任何一个事物和周围的其他事物是相互联系的
③世界上无数事物的种种联系形成一个有机统一体,任何一个事物都是这个统一体中的一个成份或环节。
(2)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的客观性指相互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性。
事物的联系不是人们主观臆造的,而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客观存在的。
物质的客观性决定了物质联系的客观性。
任何事物及其组成部分,只有在联系中才能存在和发展,才能表现出自己的性质,并为人们所理解。
如果把一个事物从它所固有的联系中单独抽取出来,孤立地加以考察,它就会失去本来的面貌。
把事物与联系割裂开来的任何设想,都会陷入唯心主义或形而上学。
(3)联系的普遍性
联系的普遍性指相互联系是物质的普遍本性。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有二方面的含义:
其一,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现象、过程都不能孤立地存在,总是要与其他事物、现象、过程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整个世界是由无数相互联系的事物所构成的统一整体;
其二任何事物、现象、过程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成分也都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任何事物都不能独立地存在,具体事物本身也存在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历史联系。
在总的联系中,每个具体事物是其中的一个成分或环节,也是其他事物联系的对象。
2、世界普遍联系的客观性已被人类的全部实践和科学发展史所证明。
(1)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宏观宇宙到微观粒子,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无不处于客观普遍的联系之中。
(2)现代科学发展进一步证实了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
①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揭示了各种物质形态之间的联系;
②天文学的研究成果及其万有引力揭示了茫茫宇宙中星球内部各部分之间以及星球、河系之间的联系;
③细胞学说和进化论揭示了生物有机体的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同生态环境之间的联系。
(3)现代科学新学科的发展丰富了普遍联系的思想。
现代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就是:
在两门或几门不同学科之间建立起使它们相互联系的中间学科;
在多门学科之间建立起把它们联系起来的综合性学科;
形成了科学的整体化趋势。
例如:
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公共关系学等。
无论是包括天体在内的宏观世界,还是由基本粒子组成的微观世界,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及其思维,都是普遍联系的。
19世纪的自然科学特别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以及20世纪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现代物理学、分子生物学、遗传学、信息学等,已经给我们揭示了世界普遍联系的许许多多特殊规律。
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表明,一切物体皆有引力;
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是与二者的质量的乘积成正比,而与二者间的距离平方成反比:
F=GmM/r2(G为引力常数)。
就生物个体而言,人们发现了生物相关律(相关变异规律),即生物体在生长发育过程中,不同部分或不同形状之间,在变异上相互关联;
生物全息律,即生物的局部可以反映生物的全体(部)器官的相关情况;
生物发生律,即个体生物的发育史反映了生物系统的发育史,也即有机体的胚胎向成熟的有机体的逐步发育同植物和动物在地球历史上相继出现的次序之间有着特殊的吻合。
每个生物都是以若干个体集合成种群,在一定地区多个种群结合成群落,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
自然生态就是指地球表层的生物群落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作用,通过质、能交换达到动态平稳的状态。
地球上的生物主要与太阳及地球表层的环境发生直接的能、质交换。
但从更大的范围看,生物的生存环境应当是整个宇宙,因为许多生物离不开月亮,甚至与一颗慧星碎片都可能发生直接的关系。
在这里我们能够看到相互联系组成的大大小小的画面。
就人与环境、人们之间的关系而言,任何个人都是社会的人,都与人类生存环境发生必然的不可缺少的联系。
在自然生态中,人类实际上只是其中的一个链条。
人类生存的环境除了复杂的自然环境以外,还涉及复杂的社会环境,即社会历史结构,其中包括政治关系、经济关系、组织管理、人际关系、社会意识形态、社会心理、文化产品等等。
所以,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联系,就其现实性而言,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关系。
用马克思主义的普遍联系的宽广眼见观察当今世界,“生产的国际关系”使世界各国的生产和消费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
世界经济、科学技术全球化的趋势,要求我国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事物的客观性和普遍联系原理,要求我们必须从事物本身的客观联系来把握事物,即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
必须以普遍联系的观点全面地看问题,防止思想上的片面性,防止因循守旧和僵化。
(二)联系的多样性
由于具体事物的性质、所处的环境条件不同,事物及现象之间的联系是极其复杂的,呈现出多样性的情形。
物质世界相互联系的普遍性并不否认事物的相对独立性。
每一事物都是与其他事物相区别的,都有自己存在和发展的历史。
仅仅看到事物的普遍联系而看不到事物的区别,或者仅仅看到事物的区别而看不到事物的普遍联系,都是不对的。
1、物质世界的无限复杂性,决定了事物联系及其形式的多样性。
(1)一切联系都不是“单线”的,而是纵横交错的;
任何事物都不是只受一个事物的作用和影响,而是受到许多事物的作用和影响。
(2)一切联系都不是“单向”的,而是相互的、双向的或多向的。
(3)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不平衡的。
各种形式的联系,其性质及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都各不相同。
2、联系的多样性是指各种各样的联系在性质与形式上的差别。
联系的多样性的具体表现主要有:
(1)按照事物联系的根据和条件分:
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
内部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如各个部分、因素、成分和环节等之间的有机联系。
外部联系是指一事物与他事物的相互联系,具有外在的性质。
(2)按照事物联系有无中间环节分:
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
直接联系是指事物和现象之间及事物内部的不同方面之间,不经过中间环节而发生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联系;
间接联系是指通过中间环节而发生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联系。
中间环节是形成联系的重要因素。
每个事物都以他事物为中间环节而与别的事物发生间接联系,同时,每个事物又都是其他事物之间发生间接联系的中间环节。
间接联系显得比较迂回曲折,其中间环节可以是一、二个,也可能是经过“千万次的转化”而发生的联系。
(3)根据事物之间联系的性质分:
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
本质联系是指事物之间内在的、有机的、稳定的联系;
非本质联系是指事物之间外在的、易逝的、不稳定的联系。
(4)依据事物之间联系有无确定的趋势和方向分:
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
必然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一定要发生的、有确定不移的趋势的联系;
偶然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不一定发生的,或者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没有稳定趋势的联系。
(5)按联系的空间规模和范围分:
全局与局部的联系、整体和部分的联系。
(6)按照时间联系的顺序可分为:
历史联系、现实联系、未来联系
(7)按照联系在事物中的地位分:
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
此外还有,因果联系、内容与形式的联系、自由与必然的联系、质与量的联系、空间与时间的联系、根本联系与非根本联系等等。
上述这些联系之间是相互交错、相互渗透的。
3、不同联系对事物的作用各不相同
(1)内部的、直接的、主要的、整体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在事物存在和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主要作用,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趋势。
因此,在实践中,我们分析事物的各种联系时,应首先把握它。
(2)外部的、间接的、次要的、局部的、非本质的、偶然的联系,在事物存在和发展中居于从属地位,能够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进程;
在一定条件下,甚至可能起极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实践中,我们决不能忽视这些联系,并要避免把联系抽象化,应当从实际出发,对不同的联系进行具体分析。
①分析、把握住决定事物性质和发展方向的联系,分清轻重缓急,避免平均使用力量。
②注意捕捉联系的中介,以便促进间接联系向直接联系的转化。
③防止顾此失彼,既要抓住主要联系,又要抓住其它联系。
总之,要求我们在实践中,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全方位的观察和分析问题,以期达到预期目的。
(三)客观联系的条件论(唯物辩证法的条件论)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
具体事物的联系总是在一定条件下的联系。
即是说,任何事物和现象的产生、存在和发展都是有条件的。
(联系的条件性)
1、什么是条件?
条件是指与特定事物相联系的,对它的产生、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各种要素的总和。
任何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任何具体事物都是有条件的,总是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存在和发展,又在一定条件下趋于灭亡。
所以,任何具体的联系都必须依赖于一定的条件。
随着条件的改变,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因素之间联系的性质和方式,也要发生变化。
这就是联系的条件性。
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离开条件,一切都无法存在,无法理解,甚至不能弄清下雨对我们是好事还是坏事这样简单的问题。
这种条件,即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外因,任何一个具体事物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产生、存在和发展,也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会趋向灭亡。
因而认识事物要从条件着眼,处理问题,也要讲一定的条件。
不讲条件、无视条件的所谓联系的“无条件论”是错误的。
2、一切联系都以条件为转移
斯大林说:
“一切以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
广义地看,时间、地点本身也就是条件。
一切联系都以条件为转移,离开条件,一切事物及其联系都无法存在,也不能被人们所认识和理解。
评价下雨与人的联系是有益还是有害,就必须要看具体条件。
所谓久旱逢甘雨,有益;
久涝盼天晴,有害。
又如:
运动与人的联系是有益还是有害,须做具体分析,即具体分析其条件。
3、条件既是具体的,又是复杂多样的。
(1)条件的复杂性概括起来主要有:
必要条件和非必要条件、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主要条件和次要条件、以及条件的条件等等。
(2)各种复杂的条件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各不相同的。
(3)具体的、全面的分析各种各样的条件,是我们弄清问题、解决问题的必要前提,对于做好一切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人们社会实践的对象、范围、目的等各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是这种性质的条件,在另一种情况下又会变成另一种性质的条件。
事物的发展是受各种条件制约的,而条件本身也受其他条件的制约。
我们只有认识到条件问题复杂多样的性质,才能避免简单化的倾向。
4、具体条件是可以改变的。
条件具有可变性。
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因此事物之间联系的条件随着事物的运动变化而发生改变,从而改变事物之间的联系的方式或形式。
在实践中,我们应当注意条件的变化而引起的事物联系形式的变化;
也要注意随着条件的变化调整我们主观能动性的作用方式。
在不利条件面前,我们不必灰心丧气,而应当越挫越奋,变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
在有利条件下,我们不能高枕无忧,而应当居安思危,防止不利条件的突然降临而措手不及。
当必要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我们既不要消极无为也不能急燥冒进;
当各方面的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我们必须抓住机遇,绝不能贻误战机。
在客观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内,人们主观努力,能对一些具体事物的具体条件加以改变。
变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或创造出以前不具备的条件。
但改变条件还必须具有一定的条件。
(四)普遍联系和系统(唯物辩证法的系统观)
普遍联系的事物是作为系统而存在的。
系统的思想能够帮助我们进一步具体地认识和把握普遍联系的深刻的内涵。
1、系统及其特征:
(1)系统是由一定数量的相互联系的部分或因素所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有的教材上的定义:
系统是指事物内部相互联结和相互作用着的若干要素按一定方式组成的统一体。
系统在许多场合又叫“体系”、“物系”或“系”,如太阳系、银河系、星系。
系统的存在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从微观粒子到宇宙天体,从单细胞生物到整个生物圈,从人体系统到社会系统及思维系统,都是以系统的形式而存在着。
(2)系统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征:
①整体性。
整体不是各部分的简单之和,而是它们的有机统一体。
系统作为整体,具有各个部分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新质。
因此,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整体性是系统最基本的特征。
系统是由一定数量的要素组成,系统作为整体同诸要素之间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整体的性质和功能不是各个要素的功能和性质的简单相加,也不能把整体的性质和功能还原为要素的性质和功能。
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是:
第一,整体与部分相互依赖、互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整体由部分组成,没有部分就没有整体。
而部分离开了整体,也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第二,整体制约部分,对部分起支配、统帅、决定作用,协调部分朝着统一的方向发展。
第三,部分的变化也要影响整体。
系统的整体性特征,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整体和部分、系统和要素的关系。
首先要树立全局观念、反对为了部分的利益损害整体的利益的倾向。
其次,又要兼顾局部,充分发挥各个部分和要素的作用。
②结构性。
结构性是指系统总是有一定的结构,即系统内部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
任何系统的要素都是按一定的秩序、比例和方式组合而成的。
系统的性质和功能不仅与要素有关、取决于它由什么要素组成;
而且取决于这些要素的组合方式,是由系统的结构决定的。
这一特征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注意系统要素的素质,更要注意要素间的结构是否合理,不断调整和优化结构,发挥系统的最佳功能。
③层次性。
层次性是指任何系统都有层次,即各个要素之间的地位与等级关系。
A.整体和部分、系统和要素之间的关系是相对的。
在一定范围内是系统,在更大的范围内可以是要素。
反之亦然。
B.系统的层次是无穷的,各个层次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
C.系统不同层次的地位,作用与功能是不相同的。
例如一个国家中央是决策与指挥层,各部委、省市是运转层,地方是操作层。
各个层次的地位、管辖的范围、职能、作用是不相同的。
这一特征,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区分和对待不同的层次,充分发挥不同层次的不同的功能和作用。
④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