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化工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档格式.docx
《南通市通州区化工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通市通州区化工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档格式.docx(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一)整治对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办发〔〕号)文件精神,整治对象为区经信委认定的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含规模以下)、安监和交通运输部门认定的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码头。
(二)整治重点:
根据我区化工企业实际情况,环保整治重点为“关闭一批”中环保不达标、风险突出且无法有效控制的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项目选址不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办发〔〕号)、《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年)》管控要求的。
.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经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
.卫生防护距离内有环境敏感目标且无法整改到位的。
.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环保“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环保设施长期运行不正常且限期整改不达标的。
特别是沿江化工企业污水不达标或超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配套不完善、运行不正常、恶意偷排的。
.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三个一批”中未按期完成清理整改任务的。
.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或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
.实际年产危废量吨以上且当年均未落实处置去向或企业内危险废物累计贮存吨以上的,要求限期安全处置,逾期末完成的。
.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且难以整治到位的。
.存在环保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达标或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危化品码头。
三、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成立化工行业环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陶洋局长任组长,曹锡江副局长、袁晓娟副局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室、污染防治科、环境监察大队、法制宣教科、综合计划科、核与辐射科、环保分局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
具体分工如下:
纪检监察室:
负责对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督察。
污染防治科:
对化工行业环保整治工作总牵头。
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调度工作进度,完成工作总结;
负责组织实施化工企业专项治理及化工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核定;
指导企业规范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联系区其他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对全区化工企业开展调查,建立一厂一档;
负责现场执法监督检查;
牵头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后督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及时查处违法案件;
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法制宣教科:
负责涉及化工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审查。
综合计划科:
负责加强生态红线和长江岸线的保护和利用;
对不符合生态红线保护区管控要求的化工企业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
核与辐射科:
负责化工企业危险废物的转移审批与审核。
环境监测站:
牵头开展日常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等工作。
负责联系上级监测部门和合规的检测机构落实有关监测工作。
环保分局:
负责开展辖区内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部署
(一)制定方案。
结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中化工行业“四个一批”与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行动要求,制定通州区化工行业环保整治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任务分工,严格时限要求。
(年月日前完成)
(二)摸清实情。
围绕是否落实环评和“三同时”要求、是否满足生态红线要求、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危险废物是否合法处置、近三年存在突发环境事件及环保行政处罚数量、卫生防护距离内是否有居民、近三年环保信访投诉数量等个方面,环境监察大队对区经信委认定的家化工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一企一档”。
污染防治科对化工行业污染物总量进行测算。
(年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