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筹备处机电设备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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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电科设备管理职责
⑴、负责筹备处机电设备的采购计划上报、挑唆、接收、保管、发放及现场利用的监管,并做好与集团公司设备管理有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
⑵、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统一编号,记录台帐、成立卡片和微机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3)、制定各类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4)、增强与利用单位的协调与沟通,确保设备管理规范化;
(5)、负责对设备进行大、中、小修理。
(6)、踊跃引导推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3、经管部是监督管理单位。
主要负责申报设备计划、非统管理设备外修的招标、兑现设备修理费;
经营管理部作为监督考核单位还负责考核结算设备中小修理费,参与设备的维修鉴定及报废鉴定工作。
4、机电科按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设备管理工作,及时做好设备管理的总结、分析、汇总通报设备管理及奖罚情形。
五、机电科负责机电设备的完好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缺点;
安监处负责机电设备安全设施及安全利用的监督检查。
五、设备的日常管理
(一)、计划与采购
一、机电科按照筹备处中远期装备计划和近期机电安装任务,出具设计院技术规格书或设计蓝图,编制采购计划报处招投标办公室,由招投标办公室安排设备订购工作,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联系或订购设备。
二、设备的订购,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筹备处招标办统一安排,机电科协助办理。
设备在订购前必需签定《技术协议》,以肯定设备参数、性能、利用环境、工作条件、安装配套形式及尺寸等。
《技术协议》为合同必备附件。
3、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
(二)、入库管理
一、成立设备入库验收小组,由机电科、经营管理部、政工部、办公室等单位组成,分管机电的处领导任组长。
二、设备到货需入库时,机电科及时通知验收小组成员单位派人参验。
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
设备的外观检查和质量检查、查验“三证一标”、随机附件、易损备件、专用工具和利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新设备资料交机电科保留。
机电科要及时对新设备进行记录、编号,成立帐、卡。
3、新进设备或修复的设备,必需入库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寄存和保管闲置设备。
4、验收合格的设备,入库前机电科要填写机电设备入库验收单,参加验收人员一路签字。
不合格或技术资料不齐的设备严禁入库。
五、验收合格后,设备入库验收单填写完毕,库房管理员资料核验齐全签字后方可入库。
六、机电科要成立设备入库管理档案,分类记录,记录要工整规范,内容须包括:
入库时刻、设备名称、编号等,损坏送修设备要注明修理次数。
7、入库设备要分类摆放并挂牌管理,标明设备的型号、用途、送修或进库日期、完好状况等,并妥帖保管保养,维持库内设备整洁。
八、大型固定设备机电科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负责配、备件计划编制上报及图纸资料搜集,并做好验收确认工作,重要备件需按集团公司要求备足。
(三)、设备的领用
一、领用设备时,要持批复的施工安装技术办法提前办理申请手续,持筹备处领导签字的设备领用单,不然不予发放。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与正常的设备管理程序。
各领用单位要按完好标准要求安装和利用设备,机电科负责监督检查。
3、设备出库时,利用单位、机电科、经管部现场监督鉴定、实验,保证
零部件齐全,需入井的设备贴防爆证后、填写入井证,三方签字后方
可出库,坚决杜绝不完好的设备投入利用。
4、各单位所领设备利用地址必需和领用单据填写的利用地址一致,台帐必需和现场一致,不得闲置寄存。
五、井下需要转用、借用设备时,利用单位必需通知机电科,并及时办理转用手续,不然对利用单位进行惩罚。
(四)、设备的利用跟踪管理
一、地面固定车间、井上下的设备,贴上设备标志牌,统一编号、登卡、建帐,实行微机管理,机电科按期巡查随时了解设备的润滑、日检记录、配件、防腐等利用状况。
二、各单位领用设备后,要精心利用和保护,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管理。
出现违章利用、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及打运设备进程中造成损坏的,按照情形对设备领用单位进行原值补偿。
3、新型设备投入运行前,各利用单位应制定出操作规程、维修制度、检修标准,组织操作、保护人员学习。
4、运转中的设备,必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交交班制度。
主要生产车间的设备应认真填写运转日记及交交班记录。
锅炉力容器、起重、运输设备应严格依照国家特种设备管理规定要求利用管理,必需按规定周期由技术监督局进行查验,得合格证由利用单位挂在设备本体上,检测报告归档。
机电科责建卡、设档和跟踪落实。
五、库存设备必需成套领出和利用,严禁拆套。
特殊情形急需配件而库房又无货时,利用单位写出申请报告,经机电副总,分管副处长指示后,由利用单位人员在机电科和经营管理部监督下拆套。
拆套后的设备由利用
单位负责按期恢复。
6、机电科要做好发放的台帐记录工作,严禁白条发放。
如因安全生产等原因急需,由信息中心出具证明,筹备处主值班签字后发放,领用单位第二天补办手续。
(五)、安装移交与验收:
一、设备安装完毕,安装单位要及时申请验收,由分管机电的副处长、机电副总组织信息中心、机电科、经营管理部、安监处、监理单位等进行初验。
初验合格后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3、机电科按照发放数据,核算现场设备数量与领用数量是不是相符,安装期间丢失、损坏的一概由安装单位按设备原值补偿。
六、大型设备外委安装
所有外委设备安装要严格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机电科为具体业务主管部门,各设备利用单位为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施工全进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监管;
安监处对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筹备处大型设备外委安装必需由分管机电的副处长或机电副总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告知承揽方要最终达到的效果并以技术协议或合同的方式进行书面记录。
筹备处提供原材料时,留有发放记录,同时对拆除的材料经机电科组织验收后移交保管,施工结束后统一验收、鉴定、处置,以备工程验收结算。
因未移交或保管不力造成丢失,由承揽单位负责一切后果。
承揽单位必需提供以下资料:
⑴、工程动工报告;
⑵、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概况;
⑶、工程完工报告;
⑷、工程完工验收证书;
⑸、施工记录;
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⑺、移交设备明细;
⑻、工程质量检查记录;
⑼、接地电阻实验报告(有电气时);
⑽、设备试运转记录;
⑾、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⑿、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⒀、单位工程质量事故处置记录;
⒁、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⒂、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以上项目认真执行,最终形成资料交给档案室存档。
(七)利用与保护
一、利用单位应成立、健全设备利用和保护的规章制度。
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转,严格执行日常维修、保养制度和按期检修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与安全运行。
二、设备保护要责任到人,所有设备及设施必需悬挂机械或电气责任牌。
3、所有机电职位要有职位责任制;
主要设备要实行包机制;
重要设备的保护保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交交班制度、机电负责人制度都要一一完善。
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对“三违”人员有相应的惩罚规定。
4、各类设备司机必需通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设备司机要求做到懂业务、懂构造、懂性能。
会操作、会保护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严禁超负荷、超规范利用设备。
五、所有机电设备都要依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利用与保护。
六、各单位要有设备保护保养和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
要按设备状态合理肯定检修时刻和检修内容。
踊跃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检测的各类新技术,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保养时刻。
7、设备、电缆、专用工具、由机电科实行卡、牌板、图板、编号、档案管理,末经机电科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挑唆和外借。
不然按有关规定罚款。
八、各利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利用单位对本单位所有设备的安装运转、保护、中修、小修、完好负直接责任。
九、需要在井上拆卸、下井再组装的设备,队组安装完毕后,未经机电科验收,不准投入运行。
凡出库后投入利用的设备,都由利用单位负责管理,机电科负责监督。
10、设备在交回时不准缺少配件,如有缺件按规定罚款。
1一、各利用单位要弄好设备的平时保护保养,认真执行定检计划,及时依照检修周期对设备进行改换检修保养。
1二、设备需要调配或移交它用的,设备调动,有关单位必需要及时在机电科办理挑唆移交手续,在台帐上注销。
14、各利用单位的设备必需维持完好状态,放置在安全或无积水地址,摆放要整齐。
1五、设备由于利用不妥、保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利用单位要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机电科,筹备处将按规定组织事故追查查事故单位管理,查责任者,按照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惩罚。
1六、各利用单位的设备实行包机制,并挂牌注明包机人。
八、设备的修理
(一)组织机构
筹备处成立机电设备维修鉴定领导小组
组长:
分管机电的副处长、机电副总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科,机电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修前鉴定、修中监督、修后验收等工作。
(二)设备修理程序
1.利用单位提出设备的维修申请交机电科,机电科统一组织修前鉴定,经营管理部、政工部、办公室等门参加,肯定设备的维修方式(大修、中修、小修)。
并拿出具体方案,按月度出具外委修理报告,经分管机电的副处长、筹备处处长审签同意后,方可组织招标竞价及鉴定维修合同。
2.机电科要按照不同设备召集相关单位技术人员参与修前鉴定、修中监督、修后验下班作。
3.设备修好后,外委修理厂家通知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经营管理部、利用单位及机电专业鉴定人员进行验收鉴定并签署验收意见。
不合格、不完好的设备需要从头进行修理。
4.已验收合格的内修或外修的设备设备库必需确认验收单后入库寄存。
机电科要对外委修理的设备实行建帐管理,台帐要详细注明送修设备的数量、编号、送修时刻、修理厂家、合同金额等内容。
5.修理结束后,经管部必需按照维修合同验收记录等相关手续,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结算、付款。
九、非统管设备的报废管理
1.机电科每一年按集团公司要求,按照设备利用年限、报废期限、设备状况及利用情形别离编制固定设备报废清单及报表,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与处主要领导审核、鉴定、批准后方可实施设备报废;
2.强化修旧利废管理,报废残体能够利用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形下要尽可能保留。
3.材料性设备(包括及以下电机、120A及以下防爆开关、及以下水泵、减速机等)因失爆及主要配件损坏等原因造成确无修理价值需要报废的,由机电设备质量验收小组鉴定,出具报废鉴定报告,经分管副副主任审核、主任审批后方可报废。
4.材料性设备报废后,能够利用的配件拆下后备用,其它部份能够充抵报废的固定备残体。
5.统管设备的报废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十、其它规定
(一)机电科每一个月底将机电设备在籍、当月投入、回收、备用数汇总报相关领导及相关部门。
(二)机电设备外借或集团公司挑唆,须经分管机电的副处长审核、筹备处处长审批后,承办单位方可办理外借或挑唆手续。
(三)特殊情形下需紧急修理的设备,由筹备处主值班领导签字,承办单位必需补办手续,不然矿不予结算修理费用。
(四)在设备修理进程中,严禁擅自拆套、报废。
确无修理价值的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后方可报废,残体上交。
如发觉擅自报废设备,按原值补偿。
(五)机电科设备组要保证充沛的备用设备,以知足生产需要
(六)有关安全的管理依照《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安全惩罚规定》机电部份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淮北矿业煤矿机电管理规定》、《淮北矿业集团公司井下电气管理规定》、集团公司《大型固定设备和矿灯的管理规定》执行
注释:
一、“3C”指国家安全认证()、入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CCIB)、中国电磁兼容认证()
二、“三证”指查验合格证、产品计量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入井时矿上开具的是入井证明不是设备的主证)。
3、“一标”指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即“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