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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工程开工准备

3.1.1会同综合办公室、技术部、质量部、商务部、安保部等部门,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物资设备需求计划,劳动力需求计划。

3.1.2对施工现场做总体平面规划设计,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建设临时设施。

3.1.3参与对分承包方的选择评审。

3.1.4办理各种开工手续,开工前进行自查和对分包方的施工准备和施工组织实施检查。

工程开工管理规定具体见集团公司《工程开工管理程序》。

3.2施工过程管理

按照施工合同、业主或监理的要求及各项施工目标计划组织施工,加强施工过程进度、物资、设备和劳动力的管理与控制,对分包方实施全面管理和监控,确保工程施工有序,保质、按时交付工程。

3.2.1季节性施工管理

3.2.1.1施工准备

在季节性施工前,根据《雨期施工方案》和《冬期施工方案》及抢险预案,各分包单位对现场进行自查并记录,填写《季节性施工检查记录表》。

总包工程部会同技术部、质量部、安保部督促、检查相关各分包单位方案落实情况,并填写《季节性施工检查记录表》。

3.2.1.2过程管理

分包单位按照《雨期施工方案》和《冬期施工方案》及抢险预案,总包项目部防汛检查和季节性施工检查提出的要求,认真部署,责任到人,对施工过程加强控制,严格检查并记录,及时填写《季节性施工检查记录表》。

3.2.2文明施工管理

3.2.2.1.现场布置严格按照现场施工平面图布置,各分包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管理工作。

3.2.2.2施工总平面责任区域的划分

总包工程部根据总平面图和不同施工阶段现场实际情况,负责对现场场地的协调和调整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各分包的管理区域。

各分包负责各自区域内的文明施工,总包负责督促、检查。

3.2.3现场物资、设备、机械管理

3.2.3.1物资、设备、机械根据计划要求及时组织进场、出场;

3.2.3.2工程部负责督促安装单位按照合同和计划要求完成现场安装工作,安装完成后工程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

3.2.3.3物资、设备、机械根据现场平面布置图地进行存放和场地管理,工程部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进行场地调配;

3.2.3.4物资、设备存放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进行管理。

3.2.4成品保护管理

成品保护执行《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办法》。

3.2.5开工、停工与复工

3.2.5.1开工

正式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供原材料试验报告等,分包单位向总包项目部工程部递交《开工报告书》,经总包项目部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分项工程及非实体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报总包项目部工程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3.2.5.2停工

因工程资金、设计或设计变更、停水、停电等原因导致局部区域或部分工序无法连续施工,分包单位向工程部递交《工程暂停施工报告书》,根据停工原因按照相关程序逐级报送。

因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伤亡事故或违反现场施工管理程序,总包各相关部室可勒令停工,签发《工程暂停工通知书》。

3.2.5.3复工

针对“停工”第1条,在具备继续施工的条件后,分包单位向总包项目部递交《工程复工申请书》,经总包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执行。

针对“停工处理”第2条,分包单位在组织落实整改意见,具备继续施工的条件后,向总包项目部递交《工程复工申请书》。

总包项目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经总包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恢复施工。

3.3工程竣工管理

配合技术部、质量部对工程竣工实施监督与管理,并对竣工工程实施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具体执行《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办法》。

3.4会议制度要求

适时召开年初施工生产安排会和年终施工生产总结会,项目施工中每周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施工管理,根据工程特点,适时召开工程项目阶段(或部位)的施工生产总结会,参加由业主召开的工程监理会。

工程例会具体执行总包项目部《工程例会管理办法》。

三、工程例会管理办法

为确保XXXXX工程各参施单位统一部署,协调一致,特制定本制度。

1.会议时间:

每周一下午13:

30

2.会议地点:

总包会议室

3.会议内容:

3.1工程例会:

主持人:

总包项目经理

参加会议人员:

总包:

副经理、总工、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分包:

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3.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会议需要,可邀请分包单位的公司领导参加。

4.各分包于每周五下午16:

00时以前将以下资料以书面形式报总包工程部:

4.1上周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周报(含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4.2本周(本周一至周日)施工进度计划(按照总包单位要求的统一格式,内容含进度计划,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情况,完成计划所需的条件);

4.3需总包项目部、业主协调解决的问题。

如分包单位不能按时提交以上文件资料,按照奖罚办法执行。

5.各分包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到会,迟到者、无故缺席者按照奖罚办法执行。

6.请假制度:

分包项目经理有事提前一天向总包经理请假,分包与会其他人有事提前二小时向总包项目部工程部请假。

7.会议程序

7.1落实上次会议布置的施工任务及要解决的现场问题完成情况(工程部根据上次会议纪要逐条落实,如没有完成,分包单位要提出正当理由并确定什么时间完成,工程部对分包单位的解释及重新完成时间要确认,对分包单位因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任务没有完成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罚)。

7.2各分包项目经理依次汇报所承担工程上周完成的情况和下周的计划,并提出需要总包单位及其它分包单位解决的问题,并确定具体解决时间。

7.3工程部布置下周主要任务完成要求及完成时间。

7.4总包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等各部门提出施工现场存在的具体问题,要求各分包单位解决的时间。

7.5总包项目部负责人总结发言并提出要求。

8.会议纪要及周施工进度计划由总包工程部整理,于会后第二天下午下发给各部门、各分包单位。

9.工程调度会、生产碰头会、其它专题会:

具体开始执行时间及视工程具体情况由分管领导适时召开。

四、施工进度计划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XXXXXX工程计划管理,满足施工总承包合同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特点制定本办法:

1.分包单位必须设一名专职计划管理人员负责计划管理工作。

2.工程进度(计划)编制程序

2.1见附图

(一)。

3.报送资料内容

3.1工程周施工进度计划,按总包要求的统一格式编写,含编制说明,书面和电子文档一起上报;

3.2工程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按总包要求的统一格式编写,用PROJECT编制,含编制说明,书面和电子文档一起上报;

3.3工程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用PROJECT编制,含编制说明,书面和电子文档一起上报;

3.4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用PROJECT编制,含编制说明,书面和电子文档一起上报;

3.5总包工程部要求上报的其它资料。

4.报送资料要求

4.1所有的进度计划和相关资料须按总包要求统一格式,同时须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经理部的印章;

4.2周施工进度计划周期起止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周期起止时间为本月26日至下月25日;

4.3编制进度计划时,各分包单位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并要经过各单位主要有关人员进行充分的论证;

4.4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有详实的编制说明;

4.5在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时,应将上次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文字说明,其中包括工程的实际进度与计划的比较、周计划与月计划的比较、月计划与阶段计划的比较、阶段计划与总计划的比较;

4.6各分包单位在月计划中要将上月完成的工程量一起上报,由总包工程部统一汇总上报监理。

5.资料报送时间要求

5.1周施工进度计划的报送

5.1.1分包单位周计划于每周五下午16:

00前报送总包工程部。

5.1.2总包计划人员根据分包单位周计划,汇总编制总的周计划,于周二下午17:

00时之前及时上报监理。

5.2月度、阶段、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报送

5.2.1总包工程系统管理人员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编制月度施工进度控制计划,于每月23日前将下发给各相关分包单位。

5.2.2分包单位每月25日前将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报到总包工程部。

总包工程部审核、汇总后上报给业主、监理。

5.2.3阶段施工进度计划和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报送时间按要求上报。

5.2.4各类报表报送时间如遇节假日报送时间提前。

6.各分包单位要根据总包下达的各项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无特殊原因各项施工计划不得拖延,否则将按照合同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7.各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详细的施工日志,如遇影响工期方面的因素要及时上报总包工程部。

8.工程进度计划实施控制程序

8.1见附图

(二)。

9.工程日志内容

9.1工程日志封面应填写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施工单位,工程日志起始时间,开竣工日期,填写者姓名,职务等。

9.2简要记录工程主要特点、概况,建设及设计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以便及时处理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9.3简要记录工程水文地质、设计勘测、水准点和建筑物位置、高程等。

9.4简要记录隐、预检验收和设计变更内容。

9.5记录主要项目施工方法,工程进度,机械施工以及有关指示、要求等。

9.6每日施工部位,形象进度,劳动力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情况。

9.7主要项目施工试验结果,重要砼结构拆模以及预制构件、结构安装时间和强度等。

9.8混凝土、砂浆开盘浇筑情况。

9.9各专业之间配合以及成品半成品保护情况。

9.10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情况。

9.11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9.12有关工程技术、质量会议及重要决策纪要。

9.1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情况及结果。

10.工程日志填写要求

10.1工程日志应按单位工程划分,总包项目部工程部逐日填写总体工程施工日志,各分包单位按施工区域划分,工程负责人逐日填写,不得有时间间隔,每一单位工程至少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工程日志。

10.2工程日志填写,字迹必须工整,不得潦草,使用两本以上者,必须按册编号。

 

附图

(一):

工程进度(计划)编制程序

附图

(二):

工程进度计划实施控制程序

五、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办法

成品保护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现场文明施工重要组成部分,是降低工程成本的有效措施。

成品保护工作关系到最终的工程质量,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及完毕后均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专门的成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落实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

同时加强成品保护教育工作,使现场全体人员都应树立成品保护意识,成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并形成成品保护记录,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2.成品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

2.1建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各分包项目经理部建立执行小组:

成员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保负责人、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工长等组成。

2.3各分包单位根据总包要求对成品保护责任进行细化,并落实到岗、到人;

制定成品保护的重点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计划;

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制定切实可行的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和成品保护方案,制定成品保护检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

3.成品保护职责和要求

3.1总包项目部负责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检查各分包方编制成品保护方案及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分包方负责按成品保护方案及相关制度实施。

3.2现场材料设备保护

各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建立管理制度,并责任到人,按有关要求进行标识。

3.3基本要求

3.3.1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向总包上报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同时上报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方案必须明确成品保护的范围,成品保护的措施,成品保护人员的岗位和职责,报总包技术部审批后,作为施工过程中必须执行的重要技术文件实施。

3.3.2各分包单位应对自己施工的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有效的保护,同时,也有义务保护其它分包单位、其它工序的成品。

3.3.3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20人以上,必须设兼职成品保护员一名;

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上时,必须设专职成品保护员一名。

成品保护员的姓名、职称、职务等详细资料必须报总包工程部备案。

3.3.4各分包单位正式进入作业面施工前,必须在总包统一协调下办理工序交接手续,工序交接双方在工序交接表上签字后,下道工序施工队伍才能进入作业面施工,同时下道工序施工队伍正式承担起对本作业面上前一道工序成品的保护责任。

3.3.5各分包单位若没有办理工序交接表,强行进入作业面施工的,若该施工区域内发生任何成品损坏,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则由强行施工者负全部责任。

3.3.6各分包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教育本施工操作人员,不但有责任保护自己的成品,还要保护上一道工序的成品。

如损坏将按照损失进行赔偿,并按成品保护奖罚细则进行处罚。

3.3.7各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上道工序成品影响本道工序施工,必须进行拆改的,首先应用书面形式申报总包技术部门,取得技术部门的同意,并签发准许拆改的证明单,方可进行拆改。

若强行拆改,分包人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按奖罚细则进行处罚。

3.3.8各分包单位工序施工完,退出施工区域前,必须与下道工序施工方办理工序交接手续,逐一清点工序成品,详细填写工序交接表,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退出施工区域。

3.3.9根据具体情况,各分包适时成立成品保护队,对所辖区域认真做好成品保护工工作。

4.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4.1对于成品和半成品,应制定专门措施,防止出现二次污染、损坏或丢失。

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成品保护人员应经常巡视检查,发现有损坏的要及时恢复。

4.2施工现场设置专用通道,使人流、物流与作业面隔离,并将通道进行覆盖保护。

4.3工序交接全部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分别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和成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确认,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的污染、损坏或丢失负直接责任。

5.建立成品保护奖罚制度(见奖罚办法)。

5.1室内精装修施工完后,如需要进入室内维修者,必须向成品保护人员递交允许施工号牌,成品保护人员将室内所有成品向维修人员逐一清点,填好交接表,维修人员工作完后,必须报成品保护人员复验,成品保护人员检查没问题后,再退还施工号牌。

附表一施工拆改许可证

附表二成品保护检查记录表

施工拆改许可证

工程名称:

拆改部位

申报单位

申报负责人

拆改原因:

拆改施工期限

批准人

拆改区域

成品现状

接收人

拆改区域文

明施工现状

拆改后成

品现状

成保员

拆改后文明

施工现状

说明:

本表一式二份,拆改单位一份,成品保护员一份。

拆改施工完毕,表上所有内容填写完后,成品保护员的一份交到总包技术部门存档备案。

成品保护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检查部位

施工单位

检查内容与结果

处理意见

责任人:

年月日

复查核对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六、大型机械使用及交叉施工管理办法

1.大型机械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大型建筑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1施工现场的塔吊、外用电梯等大型机械的调度使用由总包工程部统一管理。

1.2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1.3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1.4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1.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1.6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1.7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1.8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9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10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2.交叉施工管理办法

2.1本工程现场施工作业面由工程部统一管理,按照各区域作业特点将施工现场划分为若干责任区。

各责任区由该区责任单位进行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对其责任区内的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等管理负直接责任。

2.2当施工单位进入其它单位责任区施工时,应向责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允许后方可进入施工,施工完成后有义务将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安全防护、消防、临时水电等设施恢复原状。

责任单位有权对进入其责任区施工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有义务向总包汇报现场作业情况。

2.3同一作业面有多家(两家及以上)单位施工时,各单位间应协调错开作业时间或作业部位,避免相互干扰,确保施工安全、有序进行。

如各单位间无法协调,将由总包工程部进行统一协调,各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安排。

七、劳务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进一步规范XXX工程劳务管理及劳动用工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企业合法利益,杜绝工资拖欠现象,确保施工人员相对稳定,同时进一步夯实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基础,提高本工程综合管理能力,根据市政府和市住建委有关政策、规定以及XXXX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中央电视台电视文化中心工程建设、施工的所有参与方。

1.3劳务管理原则是:

“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2.建立劳务及规范用工管理体系

2.1建立、健全项目劳务管理体系和劳务管理制度;

成立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劳务和用工管理工作组”、“工程款、劳务费结算配合组”和“工程款、劳务费支付配合组”。

2.2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劳务及规范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监督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劳务管理制度,落实劳务管理主体责任,共同开展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劳务用工、工资发放、资料归档、隐患排查等工作。

2.3各参建单位劳动力管理员为“劳务及用工管理工作组”成员,负责本单位各项劳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和付诸实施。

2.4“工程款、劳务费结算配合组”和“工程款、劳务费支付配合组”分别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项目商务和财务负责人组成,负责相关工程款、劳务费的结算和支付工作。

3.劳务管理责任

3.1建设单位管理责任

3.1.1建设单位须监督其直接分包(甲直)、指定分包(甲指)单位在入场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管理协议》,将其劳务管理工作一同纳入总包管理;

对甲直、甲指分包工程,建设单位须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配合下,落实相关企业的劳务管理工作。

3.1.2建设单位须严格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施工过程中及时完成变更、洽商确认,按进度审核工程量,按时、足额拨付工程进度款;

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制定付款计划并严格执行。

3.1.3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费支付困难的,由建设单位专项支付,并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及劳务分包单位将该笔资金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

3.1.4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建设单位负责人要在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及时赶赴现场解决问题。

3.2施工总承包单位执行责任

3.2.1总承包单位对所使用的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总承包单位应当设置劳务管理机构,所属项目应当建立劳务管理保障体系,设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履行劳务管理职责。

3.2.2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对劳务费结算支付承担直接责任,对所使用的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日常用工管理、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负有监管责任。

3.2.3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要在进场前依法(规)签订《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劳务费结算方式、支付时间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3.2.4施工总承包单位禁止向包工头或班组长支付任何款项。

3.2.5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洽商变更或合同外增量,施工总承包单位须依法(规)及时予以确认。

3.2.6施工现场出现群体性纠纷,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须立即向行业主管、劳动保障等部门及上级公司汇报;

项目负责人须立即赶赴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处理问题。

3.2.7每月30日前,向呼家楼街道办事处城建(规划)科报送当月《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附件CYLW-GD-ZB-01)、《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管理台帐》(附件CYLW-GD-ZB-02)。

3.2.8每月定期召开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月度工作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附件CYLW-GD-ZB-03)。

3.3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管责任

3.3.1农民工进场3日内,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核实每名农民工《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情况,并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交《班组承包协议》,并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3.3.2总承包单位须在每月25日前收取、备案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的《花名册》(附件CYLW-G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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