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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考报名工作实施办法

 

内蒙教招考信发[2010]7号

关于印发《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

报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生考试办公室):

  现将《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提前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一、2011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考生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报名信息时必须携带户口簿原件和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须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各地公安部门将按《关于在各类教育招生考试中使用二代身份证的通知》(内教办字[2008]57号)为考生开辟绿色通道。

各地要提前宣传,确保考生周知。

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准备足够数量的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建议每2000名考生配备1台),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会同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学籍审查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在照相确认阶段进行。

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不在我区的考生,要打印《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审查表》,由考生网上预报名所填简历中高中阶段就读学校和该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学籍是否满两年(截至2011年4月1日)。

户籍审查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在照相确认阶段进行。

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查考生户口簿原件。

截至2011年4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两年的,要打印《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户籍审查表》,由公安部门通过户籍管理系统逐一审验。

审验资料(包括户口簿原件等)留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查。

资格审查随同报名过程一起进行,对资格审查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全部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要与往年的报名信息、公安系统的户籍信息进行校验。

同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将公示各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数据,以接受社会监督。

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校验和检举情况,对需要重新审查报名资格的考生再进行资格审查。

三、2011年我区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以下7类考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1.盟市直属高级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仅限本盟市户籍);

  2.盟市批准可跨旗县区招生的民办高中应届毕业生(仅限本盟市户籍);

  3.报考蒙授各科类的应往届毕业生;

  4.用朝语答卷的应往届毕业生;

  5.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跨盟市招收的宏志班应届毕业生;

  6.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7.五年制高职三二分段应届毕业生;

蒙语授课的往届生照相确认地点可以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朝语授课的往届生统一在乌兰浩特市招办照相确认。

其他考生一律不得跨盟市、跨旗县区报名。

四、2011年不再单独为煤炭企业优秀青年设置采矿类(实践青年),和职业高中毕业生报考的采矿类合并。

五、各地要提前做好报名各项准备工作。

各学校、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回户口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的考生要做好服务工作,安排好这部分考生的学习、生活,不得因为考生回户口所在旗(县、区)影响考生的正常学业。

六、各地要认真负责组织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资格,报名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机构负责。

1.为不符合在本旗(县、区)报名的考生照相确认信息的;

2.确认考生信息时使用考生照片扫描的。

七、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下发《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培训视频教材》,各盟市、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考生培训的组织工作。

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都必须学习培训教材,在校生的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社会考生的培训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

附件: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0年11月15日

主题词:

印发高校招生报名办法通知

抄报:

教育部学生司,连辑副主席、孙惠民副秘书长,李东升厅长、满达副厅长,钱晓颍书记

抄送:

自治区各普通高校,教育厅有关处室

附件: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

报名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1]6号)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免试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践青年、职教师资考生、民航和空军招收飞行员考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考生、非英语外语单独招生、残障考生单独招生、少年班考生、五年制高职转段考生等)报名工作实施办法。

一、职责与分工

根据我区地域辽阔、人口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及报名信息的采集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负责,盟市、旗(县、区)两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分工负责,考生所在学校积极协作。

二、报名准备工作

1、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考生参加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以下简称报名)前,应组织报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了解招生政策,明确职责、任务,熟悉和掌握报名业务。

  2、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学校要做好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查、照相、确认信息、缴费、信息汇总、核发《准考证》等各环节准备工作,提出纪律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办法和措施。

  3、要做好宣传工作,努力做到招生政策、报名办法考生皆知。

各报名地点必须明文张贴有关招生政策、报名办法及实施程序等,以方便考生查阅。

  4、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准备足够数量的二代身份证阅读器,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三、报名资格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区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经技能考核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具备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报名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本人户口不在我区者(报名结束时间(2010年12月27日)前未迁入我区者)。

  5、父亲和母亲户口均不在我区、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户口不在我区,本人户口迁入我区,截至2011年4月1日,本人户口迁入我区未满两年者或在我区实际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未满两年者。

  6、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具备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报名资格。

7、在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严重作弊(指使用通讯工具、替考、代考、雷同卷等违规行为)者。

  8、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其他不具备报名资格人员。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1年我区报名工作采取网上预报名和考生信息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

网上报名分考生在网上预报名和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照相确认信息两个环节。

报名信息分为基础信息和报考信息两部分。

基础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政治面貌、户口所在地的代号、通讯地址、考生照片等;报考信息包括考生报考类别、外语应试语种、考何种民族语言、考生照顾条件等。

考生的基础信息和报考信息同时采集。

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的报名时间为:

2010年12月15日上午8:

30至2010年12月27日下午18:

00。

考虑到部分考生(除艺术类和美工设计类考生)需要回户籍所在旗县照相确认信息的特殊情况,这部分考生需在统一报名时间完成网上预报名,待学校补课结束后在1月26日至1月27日专门安排两天照相确认信息时间,这时不再开放预报名功能。

报名的实施办法与步骤:

1、网上预报名

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

)填报本人的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同时填写本人设置的登录密码完成网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结束,系统将为考生生成《考生预报名表》,由考生打印。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进行。

2011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再单设表格,考生需持《考生预报名表》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往届生和无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交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其填写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在《考生预报名表》上做出全面鉴定,并加盖公章,同时对其真实性负责。

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评语要简明扼要,字数不得超过100个汉字。

评语分三类填写:

(1)合格

(2)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3)需要表述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政审评语由旗县区招办在照相确认期间录入报名系统。

网上预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需要牢记本人设置的登录密码,为以后查询信息、修改信息、确认信息及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

(2)考生在预报名时一定要按网页上的说明,认真细致准确地填写每一项内容,特别是报考科类、外语语种、考何民族语言这三项决定了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错误将会影响到考试及记分。

提交预报名信息时,系统会显示该考生已选择的考试科目,考生应仔细核对,若有误应返回系统重新修改,直到准确为止。

(3)录入考生姓名时,如果其中的汉字在计算机的字库中不存在,则用同音字代替,并在同音字前加上半角的问号“?

”。

(4)联系电话号码必须是能够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不得填写学校的电话号码。

如果只留一个小灵通号码,则要分别填写在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栏内。

(5)考生类别中城镇应届、城镇往届指考生户口是非农业家庭户口,农村应届、农村往届指考生户口是农业家庭户口。

(6)普文、普理、蒙文、蒙理、艺术类考生的考试类型为"秋季统考";

体育类考生若只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其考试类型为"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

体育类考生既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又准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其考试类型为"秋季统考";

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的考试类型为"高职班";

五年制高职转段考生的考试类型为"三二分段",并且须选择专科录取学校;

其他考试类型按指定要求选择。

(7)学校报名指的是学校组织照相、确认信息,招办报名指的是旗县区招办组织照相、确认信息;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完成正式报名的该项选择"学校报名",其余的选择"招办报名"。

“招办报名”和“学校报名”除了在报名过程中组织单位不一样,其他方面没有任何区别。

(8)体育类的考生在完成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同时,还要选择体育专项测试项目,专项技术测试项目有:

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男)、篮球、排球、武术,每位考生任选其中一项作为测试专项。

(9)外地上学回户籍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正式报名的考生,就读学校要组织好考生预报名工作,并对考生预报名表的内容进行审核,无误后填写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持就读学校签注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考生预报名表》回户籍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2、网上缴费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实施网上支付报考费的办法,考生需提前准备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

  无中国农业银行(简称农行)的银行卡(指金穗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也称金穗卡)的考生,需要到当地农行营业网点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并存储一定金额的钱款用于网上缴纳报考费用。

农行存折不支持网上缴纳报考费用。

  通过农行实现网上缴纳报考费有两种方式:

  a、网上银行:

在农行营业网点开通网上银行,申请办理K宝证书或动态口令卡;

  b、电子支付卡:

自行登录农行网站免费开通电子支付卡。

  相关使用说明详见中国农业银行网站。

  特别提醒考生一定要提前办理,以防因农行营业网点储备的银行卡和用于网上银行的K宝证书、动态口令卡等相关介质不足,致使当次不能够成功办理,或者长时间排队等候。

网上支付成功后将接收到缴费成功的手机短信。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正式报名手续的或者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报名资格的,一概不退款。

3、照相、确认考生信息

考生在报名期间,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考生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照相并确认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在此期间将《考生预报名表》上的政审意见录入计算机。

在为考生照相确认信息时,由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号,考生号作为考生的唯一标识,是报名时的各种统计、上报教育部的数据及考生信息查询的关键字。

考生号由14位数字组成,第1—2位是年份代码(如2011年的年份代码是11),第3—8位是地区代码(自治区、盟市、旗县各2位),第9位是考试类型代码、第10位是科类代码,第11—14位是顺序号。

原则上对一个旗(县、区)来说,顺序号范围为0001--9999,每位考生的顺序号不能重复。

但是对于考生人数较多的旗(县、区),考生号后4位要分别按照同一科类(或考试科目相同的一组科类)后4位不重复来安排考生号。

考生号是由系统根据设置的参数自动生成的。

科类代码与报考类别的对应关系如下:

报考类别

普通文科

普通理科

蒙授文科

蒙授理科

汉授美术音乐(文)

蒙授美术音乐(文)

汉授

美术音乐(理)

蒙授

美术音乐(理)

汉授

体育

(文)

蒙授体育(文)

汉授

体育(理)

蒙授

体育(理)

科类代码

1

5

1

5

3

7

4

8

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报考类别对应科类代码一律为9。

如: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考生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普通理科,顺序号为0001,其科类代码为5(普通理科),考试类型代码为1(秋季统考),其考生号应为:

“11150********1”。

如为保送生则其考生号可变为“11150********1”。

3、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查考生户口簿原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不在我区的考生,打印《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审查表》,由考生网上预报名所填简历中高中阶段就读学校和该校行政教育主管部门审验学籍是否满两年(截至2011年4月1日);截至2011年4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两年的,打印《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户籍审查表》,由公安部门通过户籍管理系统逐一审验。

审验资料包括户口簿原件留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查。

全部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要与往年的报名信息、公安系统的户籍信息进行校验。

同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将公示各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数据,以接受社会监督。

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校验和检举情况,对需要重新审查报名资格的考生再进行资格审查。

4、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库中的数据,用激光打印机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外语口试成绩登记表》、《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审核表》。

其中《报名登记表》需由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

 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查考生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包括户口所在地、民族、政治面貌、毕业类别、毕业学校、外语语种、考何民语、考试类型、报考科类、考生类别、考生特征、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信息等内容。

校对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修改,修改后再由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直到全部信息正确为止。

经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装入考生档案,《考生预报名表》留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保存备查。

本人校对、确认不认真或委托他人签字确认造成信息错误,影响考生参加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5、凡报考艺术类、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类、高职对口招生美工设计类(本科)的考生,必须凭我区统一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有关招生院校参加专业考试(其中报考美术类考生须参加全区统考,只有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到准许举办美术类校考的区外院校参加专业考试,从2011年起区内所有高校均不得对区内考生组织美术类校考,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按有关要求进行录取。

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院校美术类专业加试成绩一律不予承认),未持《专业考试准考证》的考生招生院校一律不得安排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准考证》在考生报名结束时发给考生,美术类考生的《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座位通知单》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1月6日前发放给考生本人。

6、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录取考生须持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的《单独招生加试准考证》参加院校组织的加试,录取院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信息中要包含考生号,否则不予认定。

7、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下载本盟市全部考生的报名信息。

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人数设置考场、制作考场设置数据库、编排考场。

编排考场时生成考生座位号,考试时考生按指定的座位对号入座。

座位号规定为9位数字,前4位为考场所在盟市(2位)、旗县(区)(2位)代号,后5位为顺序号。

2011年起,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均不得安排在职业中学参加考试。

盟市编排考场后,生成本盟市报名信息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

经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验收合格后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方可打印考生《准考证》、桌签、座次表及各种统计表、册。

五、体检信息的采集

所有考生均须接受体检。

学校和户籍不在同一旗(县、区)且需回户籍所在旗(县、区)报名的考生体检时间统一定于2011年1月28日进行,其他考生体检时间由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医疗机构协商决定。

体检信息的采集,按下列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

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用激光打印机套印《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统一印制)中的考生信息及照片。

第二阶段:

体检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由体检医院负责填写《体检表》有关项目并加盖公章。

为保证完整、准确、及时、高效地采集考生体检信息,体检时,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对体检医院的体检人员进行认真的培训,确保考生体检信息的准确性。

第三阶段:

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组织各盟市将《体检表》进行数字化处理。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各旗(县、区)的考生体检表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处理前,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将体检表按编号统一管理,统计清楚数量,将未交体检表考生号统一登记好,以备核实。

对废弃体检表做好登记。

第四阶段:

考生的《体检表》经过计算机处理之后,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将化验单贴在《体检表》背面。

体检信息经数字化处理后保留图像文件,不需考生本人确认签字。

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体检表装入考生档案。

六、考生政策性照顾项目上报

考生在高考报名前已经取得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在网上预报名时必须填写。

没有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在高考报名前已经确定的照顾项目考生在预报名时没有填写的一律不予承认。

享受台湾籍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奥赛省赛一等奖以上,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照顾项目的考生须在照相确认信息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要在2011年3月15日前提交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3月20日前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3月底前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其它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考生资格审核认定办法(暂行)》执行。

2011年以前参加过高考的考生不再享受限定为应届毕业生所能享受的政策性照顾分。

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表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招生考试办公平台打印。

七、考生成绩信息采集及成绩公布

考生成绩信息的采集由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在2011年6月11日-6月23日内集中完成。

2011年6月23日上午8时前采用四种方式向考生公布成绩。

第一种是通过自动语音信息台查询;第二种是通过160人工语音信息台查询;第三种为手机短信点播查分;第四种是通过互联网查询。

考生可按《准考证》上公布的方式进行分数查询。

需要高考成绩证明的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高考成绩查询的网页,加盖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公章即可。

八、考生服务

为了让考生明白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事项,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作了《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培训视频教材》,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都要接受统一教材的培训,在校生的培训由毕业学校负责,社会考生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同时开展网上咨询,安排专人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

考生也可以发短信到106288331,通过手机短信进行咨询。

也可以拨打047196718进行语音咨询。

九、考生电子档案的管理与使用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管理系统属于国家事务性信息系统,考生电子档案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专用信息,要建立岗位责任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考生电子档案仅限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向有关学校提供,其余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考生电子档案。

十、其他

对于不参加全国统考的保送生、小语种等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各类考生,必须在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否则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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