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WORD1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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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WORD11页
鼎政办〔2009〕66号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福鼎市人民政府
公文格式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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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该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为了使各乡镇行政机关、市政府各部门制发的公文进一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从2009年7月1日起,凡行文关系不正
确,格式不规范的上行文,特别是“请示”“报告”类公文,我办将严格实行退文制度,并将错情予以通报。
二OO九年六月十三日
福鼎市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
一、总则
(一)为保持福鼎市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的统一、严肃、整洁,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并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的福鼎市人民政府公文包括福鼎人民政府制发的发文机关代字为:
“鼎政”、“鼎政综”、“鼎政外”、“鼎政地”、“鼎政干”、“鼎政函”的文件和《福鼎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福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福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等,以及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发文机关代字号为“鼎政办”、“鼎政办函”的文件和《内部情况通报》等。
(三)本细则适用于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可参照执行。
二、印刷格式
(四)公文纸一律采用国际标准A4型(规格210mm×297mm),左侧装订。
文字一律从左向右横排。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
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
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五)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字。
(六)本细则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它包括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部分;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它包括公文标题、公文抬头、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时间、印章、附注、附件等部分;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它包括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部分。
三、机关代字为鼎政、鼎政综、鼎政地、
鼎政干、鼎政办公文格式
(七)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公文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八)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九)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即发文机关位置应自上页边起留出天头62mm。
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即上行文发文机关标识距上页边为117mm。
发文机关标识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
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一般应小于22mm×15mm(高×宽)。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行政机关与同级或相应的党的机关、军队机关、人民团体联合行文,按照党、政、军、群的顺序排列。
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见附件格式四)。
(十)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的位置,规定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发文机关标识与红色反线之间的距离。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行政机关之间联合行文,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与其他机关联合行文原则上应使用排列在前机关的发文字号,也可以协商确定,但只能标注一个机关的发文字号。
(十一)上报的公文(请示、报告、意见)必须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联合发文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排列,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距离为4mm。
发文字号应始终放在红色反线之上的最后一行,公文主办单位的签发人要始终放在最上面的位置;其他签发人或会签人在主办单位签发人之下按发文机关标识的顺序排列,最后的签发人或会签人要与发文字号同处一行平行排列;如果3行位置放不下,将红色反线下移,但排列顺序和原则不变。
(见附件格式二)
(十二)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要内容、公文种类组成。
标题文字应力求扼要简短。
标题中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但标题中的法规名称要加书名号。
公文标题置于红色反线下空2行位置,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十三)公文抬头,即公文的主送机关,应左顶格置于正文之上、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主送机关可以用全称,也可以用规范化简称。
对不同系统的机关,应根据主送或抄送对象,按照党、政、军、群、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的顺序分行排列。
没有抬头的公文,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
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十四)公文正文自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开始,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
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十五)公文如有附件,应有附件说明。
即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并注明附件全称,附件如超过一件,应标识序号,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
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的序号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1”)。
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见附件格式二)
(十六)成文时间一般用领导人最后批准日期。
如领导人批准后,因故不能及时送印,时间耽搁超过20天的,成文时间可由承办单位确定。
成文日期应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
(十七)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并加盖机关印章。
成文日期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见附件格式一)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印章用红色。
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
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见附件格式四)。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或套印在其上。
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行政机关联合向上行文,为简化手续和提高效率,由主办单位加盖印章即可。
(十八)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和印章之下,版记之上(见附件格式三)。
(十九)转发国务院、省政府、省直部门文件时,被转发的公文,应隐去发文机关标识和版记,在标题下标明发文字号,在该公文的落款处写上机关名称。
(二十)被批转或转发的非规范性公文,应隐去发文机关标识和版记,其标题一般不冠机关名称,在标题下面注明机关名称和日期,并用括号括起来(见附件格式三)。
(二十一)主题词,应从国务院办公厅1997年12月修订的《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中选用。
主题词标引在公文分送栏之上,按类别词、类属词、区域、文种的顺序排列,除类别词外,最多选用数量不超过5个。
“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见附件格式一)
(二十二)公文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一行;左右各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按照党、政、军、群所列的顺序排列。
如抄送多类别机关时视其类别应分行排列,同类别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见附件格式一)
(二十三)印发机关栏,设在公文末页最后一行,用3号仿宋体字。
印发机关统称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日期右空1字。
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面,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公文的篇幅如果在一个折页(即有四面)以上,这时公文的页数一般应是4的倍数,此时版记也一定要放在最后一面,而不管前面的空白有多少。
若公文的篇幅可在二面内表述,可缮印在一张A4纸上。
若超过二面,低于四面,则需印在一个折页上。
如果附件是公文,该公文后面也有版记,此时被转载公文的版记不能代替正式公文的版记,正式公文还应当标识自己的版记。
四、其他公文格式
(二十四)发文机关代字为“鼎政函”、“鼎政办函”的公文,发文机关名称上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有小标宋体字;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
每行居中排28个字。
首页不显示页码。
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
发文字号置于武文线下一行版心右边缘顶格标识。
发文字号下空一行标识公文标题。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或紧急程度,可置于武文线下一行版心左边缘顶格标识。
两线之间其他要素的标识方法从本细则相应要素说明。
(见附件格式五—六)
(二十五)市政府的各类会议纪要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
发文字号由年份和序号组成,放在横线之上居中。
专题会议纪要一般要有反映会议内容的标题,置于横线之下、正文之上。
秘密等级置于首页右上角,收文机关置于分栏中。
(见附件格式七—九)
(二十六)市政府办公室编发的《内部情况通报》,发文字号用“第××期”。
横线之上的左侧印“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右侧印成文时间。
密级置于公文名称之上的右侧。
标题置于横线之下,领导人讲话时间放在标题下面用括号括起来。
收文机关置于分送中,排列顺序。
如需加按语,应排在正文之上、标题之下。
按语用楷体,两端各少排两个字。
(见附件格式十—十一)
(二十七)发文机关代字为“鼎政办外”的公文为表格形式。
主送机关置于表格左上方,发文字号置于表格右上方。
公文名称为《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附件:
公文格式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