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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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荣成市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来源:

荣成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查看次数:

1012

 

(荣政办发〔2009〕26号)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分类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专家组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2应急处置

3.3恢复与重建

3.4信息发布

4监督管理

4.1应急演练

4.2宣传和培训

4.3责任与奖惩

5附则

5.1预案修订

5.2预案解释

5.3发布实施

6附件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做好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主要依据《气象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管理办法》、《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和《荣成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分类分级

气象灾害性天气主要包括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十四类。

按照气象灾害性天气的强度标准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将其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包括:

(1)影响我市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

(2)我省或包括我省在内的多个省(区、市)范围内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我市处于影响区域内。

Ⅱ级(重大)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3)造成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Ⅲ级(较大)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

(3)造成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

Ⅳ级(一般)包括: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气象灾害性天气。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荣成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技、及时预报,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公众参与、军民结合的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市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气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海事处、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广电局、公路局、畜牧局、气象局、水务集团公司、高虹电力集团公司、荣成联通公司、荣成移动公司、荣成电信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

统一指挥全市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收集气象灾害有关信息,分析发展态势,提出应对措施,按规定程序报告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成员单位执行预案情况;完成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

组织做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2)市经贸局:

指导和组织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3)市教育局:

组织排查和整改校园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思想情绪。

(4)市科技局: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加强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的科学研究,宣传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实施科学防控。

(5)市公安局:

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6)市民政局:

收集、汇总、核实、评估、报告、发布有关灾情;储备救灾物资,组织救灾捐赠;筹集、分配和管理救灾资金和物资。

(7)市财政局:

筹集和拨付应急处置所需资金。

(8)市国土资源局:

做好地质灾害预报、预防和处置工作。

(9)市建设局:

指导建筑行业安全施工;做好供气、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排险和恢复工作;搞好城市防汛等工作。

(10)市交通局、公路局:

指导、监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修复毁损的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

(11)市水利局:

做好防汛抗旱等工作。

(12)市农业局:

指导开展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害预防工作;参与农业灾情评估,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有关保险理赔工作。

(13)市林业局:

做好森林火灾、有害生物灾害预报、预防和处置工作。

(14)市海洋与渔业局、海事处:

组织做好海上渔业和交通安全的预报、预防工作。

(15)市卫生局、畜牧局:

及时了解灾情信息,做好气象灾害性天气情况下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16)市环保局:

做好空气质量、污染指数等方面的预报工作。

(17)市安监局:

负责组织企业落实应急措施,防范因灾害性天气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18)市广电局:

及时发布气象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号。

(19)市气象局:

发布气象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调查、评估、鉴定气象灾害,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服务和宣传教育工作。

(20)市水务集团公司:

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21)高虹电力集团公司:

保障电力供应。

(22)荣成联通公司、荣成移动公司、荣成电信公司:

保障通信畅通。

2.2办事机构

市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作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市气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是:

做好气象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号的制作发布工作;开展灾情调查,对灾情做出全面评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监测设备、作业器材、交通及通信工具等;评估灾情防御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完成指挥部交办的有关工作。

2.3专家组

根据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的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建立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专家库。

主要职责是:

为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建立气象灾害性天气信息监测网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辖区气象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工作。

3.1.1预测预警系统

建立气象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进行分析预测和发布预警信号。

3.1.2预警级别及发布

(1)依据气象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将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划分为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将沙尘暴、高温、雷电、大雾、道路结冰划分为三个级别: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依次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将霜冻划分为三个级别:

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将干旱、冰雹划分为两个级别: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依次用红色和橙色表示;将霾划分为两个级别:

Ⅱ级(严重)、Ⅲ级(较重),依次用橙色和黄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界定,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规定执行。

(2)发布权限:

市气象局负责本辖区预警信号发布、解除与传播的管理工作。

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配合气象局做好预警信号的发布工作。

(3)预警信息内容:

包括气象灾害性天气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或解除通告。

(4)发布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息、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1)报告责任主体:

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预警信号,通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当同时出现或者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时,可以同时发布多种预警信号;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灾情的调查收集、分析处理,并按规定程序向指挥部、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灾情信息。

(2)报告时限:

发现气象灾情时,各有关单位必须立即向市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报告。

市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派人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指挥部。

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威海市有关部门,在灾情确认后30分钟内向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

(3)报告程序:

报告、传送紧急灾情时,应当采用网络传输形式,同时将书面材料以最快方式逐级上报。

(4)报告内容:

气象灾害性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及发展趋势;预警信号发布情况;受灾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2.2先期处置

当预计或已经出现气象灾害性天气并造成灾害后,市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开展防灾减灾,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灾情。

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灾区生产、生活安排,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当气象灾害性天气造成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灾害时,市政府分管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对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和上报。

3.2.3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报请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报请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Ⅲ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启动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启动相关预案,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2.4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批准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作出终止执行相关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3.3.2社会救助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性天气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进行救助。

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及慈善团体要积极开展捐助、心理援助等社会救助活动。

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3.3.3调查和评估

应急结束后,指挥部要及时做好气象灾害性天气的调查工作,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相关建议,书面报告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3.4信息发布

按照《荣成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4监督管理

4.1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原则上每年演练1次。

4.2宣传和培训

(1)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气象灾害性天气防御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2)定期组织对应急处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救援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3责任与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附则

5.1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原则上每两年修订1次。

5.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5.3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附件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附件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一、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三)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四)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二、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三)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四)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三、暴雪预警信号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二)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三)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四)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四、寒潮预警信号

寒潮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5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二)寒潮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三)寒潮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四)寒潮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五、大风预警信号

大风(除台风外)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二)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三)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四)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六、沙尘暴预警信号

沙尘暴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二)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三)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七、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三)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八、干旱预警信号

干旱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一)干旱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二)干旱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九、雷电预警信号

雷电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二)雷电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三)雷电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十、冰雹预警信号

冰雹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一)冰雹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二)冰雹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2小时内出现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十一、霜冻预警信号

霜冻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一)霜冻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48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者已经降到0℃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影响,并可能持续。

(二)霜冻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可能持续。

(三)霜冻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将持续。

十二、大雾预警信号

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二)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三)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十三、霾预警信号

霾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黄色、橙色表示。

(一)霾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续。

(二)霾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续。

十四、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二)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三)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略)

标准:

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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