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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13〕26号),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加强对“三农”、中小企业、城镇化建设、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就业等民生工程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规范等方面的金融服务工作。
2月8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就加强中国与新加坡金融服务领域合作的相关安排,经过评审,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担任新加坡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3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3〕58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政策,进一步发挥支农再贷款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功能,同时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
3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续签了中新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1500亿元人民币/300亿新加坡元扩大至3000亿元人民币/600亿新加坡元,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3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69号),允许符合条件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3月2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部署,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3〕78号),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有效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尤其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合理金融需求,改进和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
3月25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银行间黄金询价远期交易品种。
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巴西中央银行签署了中巴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900亿元人民币/600亿巴西雷亚尔,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南非储备银行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南非储备银行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
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3年第一季度例会。
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签订《关于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
新加坡及中国的金融机构除可通过代理行渠道为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外,也可通过清算行渠道为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签订了关于新加坡人民币业务的合作备忘录。
4月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宣布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澳大利亚元交易方式,开展人民币对澳大利亚元直接交易。
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3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
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105号)。
5月5日,为支持守法合规企业开展正常经营活动,防范外汇收支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0号),加强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进出口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分类管理以及外汇检查等。
5月9日,发布《2013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5月31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黄金、白银和铂金周五夜市交易,进一步与国际黄金市场交易时间接轨。
6月14日,发布《2012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
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3年第二季度例会。
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英格兰银行签署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200亿英镑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为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13]142号),要求银行系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本着尽可能方便高校毕业生享受政策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际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合理调配金融资源,优化信贷结构,不断改进和完善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6月28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政策措施的工作部署,引导信贷资金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中国人民银行增加再贴现额度120亿元,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投放。
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3〕第8号公告,要求银行间市场全部债券交易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系统达成,交易一旦达成不可撤销和变更,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结算行为,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3〕168号),简化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放宽了账户融资的期限和额度,规范了境内非金融机构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和对外提供人民币担保等业务。
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3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
一是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二是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
三是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
四是为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
7月25日,商业银行开始在银行间市场试点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用于满足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需求。
天津滨海农商行首家在银行间市场试点发行15亿元二级资本债券。
8月2日,发布《2013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8月15日,国务院以国函〔2013〕91号文批复建立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参加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8月26日,为切实做好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的通知》(银办发〔2013〕186号),要求人民银行各相关分支机构按14个片区分别建立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因地制宜,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信息共享、政策宣传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8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3〕第12号公告,强化银行间债券市场券款对付结算要求,防范市场风险,提高市场效率,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8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
根据会议要求,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9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匈牙利中央银行签署了中匈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3750亿匈牙利福林,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9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冰岛中央银行续签了中冰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亿元人民币/660亿冰岛克朗,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9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阿尔巴尼亚中央银行签署了中阿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358亿阿尔巴尼亚列克,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9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机构人民币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225号),对境外投资者在境内新设、并购和参股金融机构等业务使用人民币结算进行了规范。
9月24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是由金融机构组成的市场定价自律和协调机制,旨在符合国家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金融机构自主确定的货币市场、信贷市场等金融市场利率进行自律管理,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指引》、《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规则》,选举了首任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主任委员。
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3年第三季度例会。
10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银行续签了中印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000亿元人民币/175万亿印尼卢比,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10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签署了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3年前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10月25日,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
贷款基础利率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
在报价行自主报出本行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指定发布人对报价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形成报价行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并对外公布。
贷款基础利率机制是市场基准利率报价从货币市场向信贷市场的进一步拓展,为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定价提供重要参考。
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扩大深化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263号),将农业银行江苏、浙江、湖南、云南、江西、陕西、广东7个省、538个县的县域支行纳入到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并延续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监管费和营业税减免等扶持政策。
11月5日,发布《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11月25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银行间黄金询价掉期交易品种。
1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20号),规范同业存单业务,拓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促进货币市场发展。
12月12日至13日,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分别发行了首批同业存单产品,发行总量为340亿元,期限涵盖1个月、3个月和6个月。
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3年第四季度例会。
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世界银行集团成员组织国际金融公司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国际金融公司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
12月27日,金融债券开始跨市场发行,进一步促进场内和场外市场互联互通。
国家开发银行首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金融债券120亿元。
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2013年第21号公告,进一步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行为,明确发起机构可以灵活方式保留基础资产信用风险,特别是发起机构可以采用垂直型风险自留。
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后续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3〕318号),明确了发行前和存续期间对发行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在内控制度、报告报送等方面的要求,并提出了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进行后续监督的内容,确保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用于小微企业贷款。
2012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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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阿联酋中央银行签署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200亿迪拉姆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1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23号),明确参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体不再限于列入试点名单的企业,对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名单管理。
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扩大至1800亿元人民币/900亿林吉特,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月15日,发布《2011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2012年中国农业银行改革试点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2]24号),在原有农业银行四川、重庆、湖北、广西、甘肃、吉林、福建、山东8个省563家县支行的基础上,将黑龙江、河南、河北、安徽4个省379家县支行纳入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覆盖范围,对涉农贷款投放较多的县支行执行比农业银行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
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2年2月24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12]32号),要求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信贷原则,加强和改进对旅游业的信贷管理和服务;
积极推动直接融资工具创新,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和方式;
改进和完善旅游业支付结算服务,支持发展旅游消费信贷。
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土耳其中央银行签署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30亿土耳其里拉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2]51号),要求金融机构大力创新符合水利项目属性、模式和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引入多元化融资主体,创新项目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积极探索建立金融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风险分散和政策保障机制。
3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支持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12]58号),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100亿元,支持春耕备耕;
要求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牢固树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思想,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支持扩大涉农信贷投放。
3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22次例会决定,对海南省等2个省辖内乐东县等3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2.13亿元。
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蒙古银行签署中蒙双边本币互换补充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50亿元人民币/1万亿图格里特扩大至100亿元人民币/2万亿图格里特。
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澳大利亚储备银行签署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00亿澳大利亚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3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2年第一季度例会。
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认真组织落实2011年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政策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政策激励约束措施的通知》(银发[2012]86号),自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对经考核达到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政策考核标准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执行低于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
对同时达到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政策和专项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政策标准的536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和78个村镇银行,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300亿元。
4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RQFII试点额度扩大500亿元人民币,专门用于发行在香港上市、投资境内A股指数成分股的ETF产品。
4月14日,为顺应外汇市场发展的要求,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2]第4号,决定自2012年4月16日起将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五扩大至百分之一。
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2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4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世界银行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国际开发协会(IDA)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
5月10日,发布《2012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2年5月18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5月17日,为进一步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管理制度,扎实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2]127号)。
5月2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宣布自2012年6月1日起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日元交易方式,发展人民币对日元直接交易。
5月31日,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重启发行。
6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的函》(银办函[2012]381号),至此,境内所有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依法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
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5%下调到3.25%;
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6.56%下调到6.31%;
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同时,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1)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
(2)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
6月8日,发布《2011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
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乌克兰国家银行签署金额为150亿元人民币/190亿格里夫纳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为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6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2年第二季度例会。
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7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其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25%下调到3%;
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31个百分点,由6.31%下调到6%;
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同时,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
7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2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7月31日,为加强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183号)。
8月2日,发布《2012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8月23日,为深入贯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支农再贷款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开展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试点的通知》(银发[2012]207号),决定在黑龙江省、陕西省辖内开展试点,将支农再贷款的对象由现行设立在县域和村镇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拓宽到设立在市区的涉农贷款占其各项贷款比例不低于70%的上述四类机构。
8月31日,两岸货币管理机构签署《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
双方同意以备忘录确定的原则和合作架构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
9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共同编制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公开发布。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续签《关于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2年第三季度例会。
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2年前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11月2日,发布《2012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1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增加2000亿元人民币,RQFII投资额度累计达到2700亿元人民币。
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23次例会决定,对天津等2省(直辖市)辖内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11.18亿元。
12月11日,根据《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相关内容,经过评审,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台湾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2]第18号)。
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2年第四季度例会。
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监管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的备忘录》,立足于发挥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覆盖面广的优势,弥补地市级、县级证券期货监管力量的不足,着力提升金融监管效能,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2011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2012-02-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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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引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1月6日,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发布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银行和企业可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
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0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1月30日,发布《201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75%提高到3%;
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5.81%提高到6.06%;
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2月14日,为进一步丰富外汇市场交易品种,为企业和银行提供更多的汇率避险保值工具,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8号),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组织开展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