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西电安全生产责任制33签字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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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工作,必须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为加强各级人员、各级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西来峰发电厂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含助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各部门、各级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量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量安全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员除应履行本责任制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
各级领导人员负责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各级人员和各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安全职责履行较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应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单位规定及本责任制追究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本责任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三)《国家监察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第11号令》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九)《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十一)《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十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制定。
旨在强化厂安全主体意识,深化风险预控和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进一步推动国华西来峰发电厂管控体系的执行,不断提高电厂厂安全管理绩效。
第六条国华西来峰发电厂所属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本责任制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岗位设置和职能分工的实际,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真正做到“安全工作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执行到位、凡事结果有效”。
抓基础、抓体系、抓隐患、抓落实,确保安全责任体系的有效运作,切实将风险预控、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落在实处。
第七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国华西来峰发电厂。
第八条调整或补充:
本厂机构发生变动后,根据机构调整后的情况适时补充或增订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九条定期监督检查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
1.上一级管理者负责对直接下级管理者进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检查。
2.事故分析调查时应检查事故所在部门或有关部门以及有关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第十条责任落实
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责任的管理人员,应根据其性质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落实责任,可以采取:
1.由考核管理部门考核;
2.由直接上级管理者个别谈话;
3.由直接上级管理者提出批评;
4.行政处分。
第二章西来峰发电厂各级领导的安全职责
厂长的安全职责
1.厂长是本厂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对安健环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2.组织建立健全完善本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监督其有效运作,确保生产安全与人身健康的统一。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组织策划本厂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有关安全文件及奖惩办法。
在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坚决贯彻安全一票否决原则。
5.把安全生产政绩作为选拔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要条件之一,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协调本厂各职能部门党、工、团组织,各负其责,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对事故责任部门领导负用人失察的责任。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单位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组织本单位有关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7.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坚决做到“四不放过”;
对性质严重或典型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8.亲自批阅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9.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健环管理部门的汇报。
10.组织制定厂安全生产事故紧急应变预案,对实施的依从性和效果负责。
11.根据本厂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调配厂资源,确保人、财、物的有效投入与使用,确保“两措”资金到位。
12.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按照“五定”原则落实隐患管控责任,组织实施。
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
13.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负责落实会议要求。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健环情况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14.每年年初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15.定期巡视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重大运行操作与检修项目应到场。
16.每月深入基层班组,参加所属部门、班组的安全活动,了解基层安全管理现状,并予以指导。
17.组织建立健全本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其有效运作,检查反馈,实现持续改进。
18.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齐抓共管和全员参与。
19.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生产副厂长的安全职责
1.生产副厂长协助厂长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向厂长负责。
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作,保证实际效果。
2.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贯彻落实,明确本厂生产安全规程与标准。
3.组织开展厂各种季节性和阶段性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
5.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6.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7.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周”、“安全月”活动。
组织开展本单位重大隐患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协调资金保证,防止隐患重复发生。
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
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8.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健环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职责。
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9.参加上级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参加或主持(行政正职不在时)本企业每月一次的安健环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0.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
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部门或班组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夜间巡视。
11.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负责组织本单位生产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四不放过”和“按责论处”的原则,明确事故致因,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杜绝重复性事故;
12.组织开展人身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科学安全管理标准强化对人员行为的管控,强化各类人员的技术技能培训,杜绝人员违章造成的事故。
突出对承包商的人身安全管理。
13.组织建立物资采购监管机制,对物资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保证生产的安全应用。
14.组织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掌握各种不安全现象和设备缺陷规律,实现预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
提升对厂安全工作的辅助管理决策水平。
15.组织落实生产区域防火工作机制,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组织定期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防火演习,支持防火委员会工作。
16.直接领导本厂的安全技术部、设备维护部、发电生产部、综合生产部进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审批安健环人员或其他人员提出的有利于厂安全生产的各类措施、建议。
17.重大运行操作和检修项目应到场组织和监督。
18.主持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
19.审批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
20.负责组织现场规程规定的编制,审批非标运行方式、重大试验措施和重大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
21.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安全监督体系的协调配合,负责本单位生产调度系统的顺畅运作,对生产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
22.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3.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经营副厂长的安全职责
1.经营副厂长是本厂经营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分管经营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厂长负责。
2.组织所属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把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列入计划,并组织实旋。
3.负责筹措资金,确保“两措”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到位。
4.根据生产、施工需要,及时组织供应合格、数量充足的物资。
5.组织搞好生活后勤部门工作,保证职工在医疗保健、食品卫生、生活福利方面待遇的落实,为安全生产做好后勤服务。
6.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多种经营管理的规定,把安全指标做为经营承包中一项重要指标,分解、落实责任。
7.组织劳资部门制订合理的工资晋升,奖金分配及工资测评办法,做好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劳动保险工作。
8.深入生产现场和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部门,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所属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9.执行上级有关承包商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规定。
10.参与重大安全问题的决策,对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和物资提出使用意见。
11.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本单位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实施本单位员工职业健康管理。
12.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党委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
1.从厂的实际情况出发,督促、检查厂行政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政府部门颁发的及厂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在厂思想政治工作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
3.领导厂党、团、工会组织,围绕厂的安全生产形势,采用各种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敬业精神、诚实守信和遵章守纪等厂文化教育,建立厂安全文化氛围。
4.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5.领导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对厂的车辆安全管理进行指导。
6.在工会组织中建立、健全本厂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为安全生产服务。
7.针对厂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现场,掌握员工思想动态,保证员工队伍的思想稳定。
8.组织领导厂安全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形态。
9.将安全生产政绩作为各级干部选拔、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10.建立、实施厂消防管理体系,对消防管理体系运作有效性负责。
组织落实分管区域防火工作机制,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1.参加厂安全会议及重大安全活动。
12.参加本单位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3.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厂生产技术的应用安全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建立本单位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技术管理体系,推动体系的有效运作,保证安全生产。
2.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贯彻落实。
3.组织开展本单位技术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实施告警。
4.组织健全厂技术档案管理体系,保证档案、资料准确、完整、齐全。
5.组织春、秋检和安全性评价等安全大检查活动。
6.组织建立、推动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对厂安全工作的辅助管理决策水平。
7.协助生产副厂长领导本厂的安全技术部、设备维护部、发电生产部、综合生产部、进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8.严格技术管理和风险预控,对技术改进、技术优化的安全性和可行性负责;
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引进的安全性和实效性负责。
9.领导和组织本单位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编制、执行和效果反馈。
10.负责本单位重大隐患、重大安全问题的技术管理。
11.参加上级单位安全生产会议。
12.审核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13.审批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
14.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制定措施,并督促实施。
15.主持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
16.负责组织现场规程规定的编制,审批非标运行方式、重大试验措施和重大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
17.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重要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18.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副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副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分管部分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技术上向总工程师负责,行政上向生产副厂长负责,承担分管工作的安全职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年度“两措”计划,审批非标准运行方式、机组启停、重大试验措施和重大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4.协助总工程师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批现场规程、标准和规定,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5.参加并协助生产副厂长召开好每月一次的安健环情况分析会和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碰头会,经常听取安健环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参加或组织研究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对自己签发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6.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
主持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
7.负责组织并参加检修、运行的未遂及异常分析;
参加并协助生产副厂长主持安全性评价及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并对查评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计划。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10.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11.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第三章西来峰发电厂各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安全技术部的安全职责
1.监督厂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计划,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2.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隐患监察督促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3.负责组织制定厂年度安反措计划,审定年度安、反措计划,并组织实施;
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4.组织各有关部门搞好春检、防雷防汛、防暑降温、防寒防冻、防火防灾等季节性工作,负责组织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及安评工作。
5.审查大、小修及危险性检修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专业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
6.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协助厂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7.协助厂领导组织和进行安全检查,并监督整改计划的实施。
8.组织厂月度安健环联席会;
组织安全网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安健环专责人的监督作用。
9.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和意见;
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10.在各项检查评比活动中,与有关部门配合突出安全检查,把安全摆在首位。
严格坚持安全考核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11.参加新建、扩建工程的审查和验收,监督实现“三同时”。
审定厂环保治理计划并监督完成,大力降低生产过程的危险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员工身健康。
12.对全厂设备的检修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审核有关规程、图纸、资料,对检修系统安全负领导责任。
13.审查大、小修及危险性检修作业的安全措施和各项专业试验的技术措施,负责开展技术监督工作。
14.及时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隐患,对生产薄弱环节组织专业人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15.组织厂生产设备及其附属系统的更新改造及重大修理项目的立项审查,编制、会审可行性报告并组织实施工作。
16.负责事故调查分析,负责提出技术分析和防范对策,会同部门技术人员共同写出事故分析报告。
17.负责全厂检修、运行技术管理工作,审定全厂运行规程、制度并提出考核意见。
18.全面负责厂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技术监督网的正常运作。
19.执行计量器具定期检定标准,对与安全生产有密切关系的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重点落实。
20.对金属和压力容器进行管理,组织进行金属部件的异常现象分析,对出现的重大设备难题组织进行技术攻关。
21.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核,监督备品配件管理和物资管理的执行情况。
22.跟踪、评价设备检修项目实施情况,确保检修项目按时、高质完成。
人力资源部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
2.及时了解职工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及在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培训工作。
3.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检查制度,对违纪、影响安全生产的职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按有关规定做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工作。
5.严格执行对运行、检修、试验人员、新员工及大中专毕业生培训步骤和许可独立工作的规定。
6.搞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及时办理取证换证工作。
7.组织全厂有关人员的安规、法规、现场规程等有关安全制度的学习与考试。
8.对生产岗位变动作好风险评估并培训。
对员工的选拔和聘用应符合安健环要求。
9.负责员工工伤或长期疾病后的康复管理工作。
10.对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给予考核。
综合管理部的安全职责
2.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意见、建议,如实迅速报主管领导,及时研究解决。
3.参加有关生产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4.对厂法律、许可证的准确性、适应性及时更新。
5.负责接收上级机关、行业主管、地方政府部门下发的安全文件后,按本厂文件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接收登记手续,确保安全生产文件准确、及时地传送到相关部门。
6.按厂管理制度规定,保证安全文件及时得到主管领导签发,并及时下发或传阅。
7.负责传阅后的安全文件存档工作。
8.负责全厂治安、交通、保卫的安全管理工作。
经营财务部的安全职责
2.按时编制现金流量预算、合理筹措安排资金,在降低财务费用前提下,保证厂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
3.进行税收筹划,及时进行税收申报和缴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4.每月根据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比较分析,以揭露矛盾,挖掘潜力、改善经营管理,避免生产经营中潜在的风险。
5.对厂财务预算的执行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确保厂各项预算指标的顺利完成。
6.各项工作严格遵守《厂财务治理系统》及各项内控制度的要求,最大限度降低财务风险。
7.根据厂统一部署,对厂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费用提供资金支持。
8.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月度工作计划,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计划中。
9.在落实生产计划的同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0.检查生产计划进度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11.严格审核外包工程队伍有关安全资质,并汇总外包项目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依据安健环协议进行考核。
设备维护部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部及公司(厂)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指示及其它有关技术法规,严格执行发电管理系统的各项要求。
2.认真贯彻推行设备检修制,建立健全检修标准、台帐及相关安全规定、标准,组织制定和修订各类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3.对厂生产设备的检修工作进行检查、计划、实施、总结评价,保证检修维护质量,逐步提高机组运行健康水平。
4.编制计划检修、抢修及危险性检修作业的安全措施和各项专业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技术监督工作。
5.搞好防雷防汛、防暑降温、防寒防冻、防火防灾等季节性工作,组织实施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及安评的具体工作。
6.及时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隐患,对生产薄弱环节组织专业人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7.加强对外用临时工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安全生产的指示。
8.按厂规定认真组织部门的定期安全活动,充分发挥部门各级安健环专责人的监督作用,及时总结分析出现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9.参与年度安、反措计划的制定,具体落实实施。
10.参与生产系统技措项目的审核、竣工验收工作。
物资部的安全职责
1.贯彻《合同法》和厂有关采购制度,确保物资采购工作的安全性。
2.物资采购过程中坚持质量第一,以质量保安全。
3.加强物资入库验收,防止不合格物资流入生产现场。
4.审查仓库大型作业活动的安全防护措施。
5.定期检查物资保养计划执行情况、报警器运行情况,防止在库物资霉烂变质或失盗。
6.为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提供物资保障。
发电生产部的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厂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厂有关规章制度。
2.服从上级的指挥;
保质保量的完成厂交给的工作任务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