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地-9超市联营招商管理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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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一般纳税人证书。
(五)商品品牌商标在国内或国外的注册证明或授权使用生产证明或转让出售证明;
(六)委托代理品牌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
(七)代理商需提供具有时效性、区域性、品类性的代理资格证明及授权代理或授权销售的协议或证明;
(八)生产厂家需提供商品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明及从事餐饮经营的还需提供卫生许可证;
(九)商品的质量检测及本地主管部门和专业技术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书;
(十)进口商品需提供海关税单,商检及卫生检验等完整的进口手续证明;
(十一)国内生产厂家需提供授权生产证明,并提供本企业生产加工等有关证明;
还需提供商品品类品种及价格、销售等资料。
三、联营厂商考核标准
(一)A级厂商
1.有良好的企业形象,极高的市场品牌知名度;
2.公司结构与管理完善,市场实践有良好而持久的营业表现,公司具有一定的;
3.国际性品牌或国际性走向;
4.品牌较难有替代性,公司不可缺少该品牌;
参考条件:
抽成15%-20%;
有保底、自行装璜设计;
其它对方提出的合理条件。
(二)B级厂商:
1.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市场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
2.公司结构与管理完善具有一定的实力,市场实践有良好而持久的营业业绩;
3.该门类市场有良好的业绩表现;
4.同行业商场有良好的业绩表现;
参考条件:
抽成18%—20%;
有保底、自行装璜设计。
(三)C级厂商
1.在该门类里市场销售上有一定的业绩,但知名度不高;
2.市场初露头角,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4.下达销售指标,利于今后柜位调整;
抽成20%;
保底、自行装璜设计。
四、租金标准
(一)根据商场布局分为一、二、三类区域;
(二)按建筑面积一类区域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不低于150元,二类区域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不低于100元,三类区域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不低于60元。
五、联合经营的结算方式
(一)联营扣率的厂家月未结算。
每月27日携销售报表到财务部对帐,在对帐无误后由厂家于三日内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交至财务部,财务部依此开据“付款通知单”,由招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付款;
(二)双方确认的租赁厂家每半月结款一次,于每月11日和26日携本月销售至财务对帐,对账无误后由财务开据“付款通知单”由招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付款。
月未付款时预交次月租金。
第三节联营合同
一、合同签定程序
(一)合同签定流程
市调
第一次谈判
相关资料审核
补充资料
NO
OK
草拟合同
供应商盖章
招商部经理签字
采购总监签字
盖本公司合同章
交纳相关费用
合同生效
(二)招商部设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各店联营上交的签约合同存档并送交财务部备案,再到ALC录入供应商编号,所有合同一式四份,由招商部、财务部、各门店联营办、联营厂家各执一份;
(三)临时合同的签定与其程序相同;
(四)合同签订人需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理解熟悉本门类销售情况的业务主管级以上人员;
(五)A级B级及特殊重点厂商的联营合同,需经理以上级人员签定;
(六)签约过程中有与合同条件不符或需签订补充合同的,需经理以上级人员签定合同,并申报采购总监审批同意;
(七)合同由签定人统一填写,字体一致、整齐,字迹清楚;
(八)合同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不得遗漏;
(九)合同一式四份,统一由黑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应统一打印成文,不得手工填写;
(十)在合同到期前15天,应按时续签合同。
二、合同变更、终止、续签及项目考核的管理
(一)联营合同的变更
合同签订生效后,若需变更或修改合同内容应以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形式实施变更或修改。
变更、修改的内容经招商部经理与联营厂家共同确认后,报经采购总监同意后方可实施。
招商部经理、联营厂商均无权擅自变更或修改合同,否则采购总监有权追究联营厂商的违约责任及追究招商部经理的违纪责任。
(二)联营合同的终止
1.联营厂商提出终止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招商部经理,由招商部经理以书面形式报采购总监批准后方可有效。
招商部要求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申请上报采购总监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联营厂家,双方认可后方可实施并填写《联营厂家撤柜申请单》一式二联,一联招商部留存,二联财务留存;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经采购总监批准,招商部有权终止合同:
经济效益较差,达不到经营指标或楼面平均经营水平的厂家。
严重违反超市经营管理制度,损害超市信誉的厂家。
严重违反联营合同有关规定的厂家。
合同终止后,由招商部经理负责联系厂家于三日内撤除进店人员、商品及设施并落实相应的善后事宜。
合同期满前1个月,楼面须对联营厂家在合同期间的经营管理全面情况作出考核。
合格的厂家经采购总监批准,核定其合同期间经营指标及相关条件,并与联营厂家洽商及办理续签事宜,不合格的厂家经招商部经理批准,并做出楼层调整计划上报采购总监,经采购总监批准后将调整意见通知联营厂家,由招商部负责,并按调整计划做好新厂家进店工作。
第四节联营商品的管理
一、联营厂家管理
(一)联营厂家必须符合入店标准,执行入店程序;
(二)厂家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按期交纳各种费用;
(三)厂家必须按联营合同签定的时间对帐、结帐;
(四)顾客投诉联营厂家或给本门店声誉带来负面影响时,每发生一起,门店对厂家罚款500—1000元。
二、商品经营管理与处罚
(一)联营品牌、门类经招商部核定后,管理员负责监督厂家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二)联营商品必须保证商品适销率在80%以上,合理控制进、销、存的比例;
(三)联营厂商销售时,必须执行开据凭证、统一收款的销货手续制度;
不得私自收款付货,一经发现处以不低于5000元的罚款或销货款的十倍罚款;
(四)联营商品必须具备齐全的产品标识,进口商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如有违规,发现一笔处罚100元;
(五)联营商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假冒伪劣、质次价高、质价不符商品,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
(六)联营商品售出后,若发生质量问题,经核实后,必须执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度及超市《商品退换货制度》无条件给予退换,并由联营厂商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不得推诿,否则招商部有权强制执行。
三、商品上柜质量标准要求
(一)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家用电器和类似用途电器、玩具、日用、化妆品、纺织品和服装、食品,按国家规定上柜应具有商品使用说明;
(三)上柜商品按规定需具有中文标识,包括:
商标、合格证、型号、规格、产地、厂名、厂址、电话、成份、保养维护、洗涤或特殊处理,储藏等说明;
(四)上柜商品按门店规定时间进行再检测,由厂家出具国家承认的质量检测报告。
四、商品上柜程序
(一)新入店厂家需交给招商部一份“商品盘点表”,携商品检测证明到物价管理员处审批、登记,统一填写物价签,经物价员签章后方可上柜;
(二)新增商品厂家营业需出示“补货单”交给主管(组长)后,携商品样品检测证明到物价管理员处审批、登记,填写物价签,经物价员签章后方可上柜;
(三)折扣商品需携厂家打折证明(签章)到办公室登记,备案,经经理批准后,经物价员签章后方可更换价签,申请POP海报。
五、价签填写标准
(一)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规范;
(二)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六项内容:
商品名称、编号、产地、等级、单位、价格);
(三)必须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四)必须盖本部门物价员章;
(五)必须注明商品等级、成份或材料,正确标明其商品的实际产地(省或直辖市)。
六、检查与处罚
(一)联营厂家商品上柜,严格自查;
(二)楼面按商品上柜要求和价签填写标准,每周进行定期检查;
(三)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由招商部下发物价检查警告通知单到柜组(附表1、附表2);
(四)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厂家一次以上,进行50元—500元的处罚(单项处罚50元);
(五)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被新闻媒界爆光的厂家对其进行3000—5000元处罚,严重影响超市声誉的厂家在处罚同时限期撤柜。
附表1:
物价、质量检查处罚单:
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店物价、质量检查处罚通知单
公司:
在今日商品质量、物价检查中,发现贵公司商品有如下问题:
1.缺少标价签;
2.缺少物价章;
3.标价签填写不规范;
4.标价签填写字迹不工整;
5.标识与实物不符;
6.无中文标识;
7.无产品使用说明;
8.无产品合格证;
9.标识内容不全不清;
10.涂改标价签。
贵公司 将被处以元罚款,请接到通知后携罚款单于三日内到财务部交罚款,逾期不交将加倍处罚。
附表2:
物价、质量检查警告单:
店物价、质量检查警告通知单
年月日
厂家名称:
商品门类:
品牌:
检查数量:
质量、物价问题摘要:
处理情况(由厂家填写):
被查厂家签字:
检查人签字:
部门经理签字:
备注:
厂家接到本通知后于次日将处理情况填写清楚反馈给招商部。
七、楼面陈列和货架陈列标准
(一)上柜商品必须每天清洁,保证所属柜组的商品看起来丰满、充实、整齐、干净;
(二)不允许将破损,有质量问题的商品陈列上柜;
(三)除必要的宣传资料外,不允许乱贴、乱挂海报、宣传画等;
(四)禁止私自挪用、挪动、遮盖、拦挡商厦高度统一设置的安全消防器材;
(五)不得在楼面、楼梯间、防火通道等场所加装设备,堆积货物和放置危险物品;
(六)商品陈列应有序,如以颜色、质地、花样、季节等陈列,要求突出美观、新颖、醒目、艺术的特点;
(七)所销售商品必须遵循一种商品、一个价签;
(八)所有商品的价格标签必须一目了然,不允许有破损、模糊不清或手写的价签存在,价签填写必须加盖本部门的物价员章;
(九)随时检查所属柜组货架是否清洁,陈列是否符合标准,价签、商品是否齐全,确保货架不存在空缺;
(十)柜组内不准码放整体商品和包装材料,柜台下面不得堆放杂物等;
(十一)有污渍、破损的商品及展示样品应及时更换;
(十二)柜组内不能出现抹布、饭盒、面盆、洗涤用具,废旧塑料袋等。
售货小票及帐本帐页应统一放置于票台内;
第五节商品结构管理
一、商品组合力求深度,不要广度;
二、每月对各区域销售额前五名、后三名的厂家、品牌进行分析,以便及时调整提高业绩;
三、在商品结构上以服装和鞋为龙头。
每三个月对商品结构进行一次调整,将销售额排名最末的三家联营厂家和品牌淘汰出局,并引进新的品牌,使商品结构像一池流动的活水,不断处以动态的变化之中;
第六节市调
一、招商部每周做一至二次单品的市调,每周以书面形式上交市调报告;
二、了解同类商品与周边商场、竞争者的价格差异,销售对比、促销活动、商品结构等;
三、市调各区域销售排名前5名的商品;
四、市调人员需详细填写“市调表”做到品名、规格型号、价格一一对应;
五、市调表应及时上交,以便对商品结构及时的进行调整;
六、把握市场动态,储备资料,为商品结构的随时调整做好准备;
第七节联营总体配套管理
一、建立并实行联营管理例会制度,由招商部按季度组织召开由管理部门和联营厂商参加的“联营管理工作会”沟通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二、每年度由招商部筹备、组织、召开一次“联营厂家座谈会”加强联系,贯彻超市联营管理精神。
三、招商部按年度作出联营管理工作总结,分析问题,采取措施,完善管理。
第八节促销活动的管理
一、促销活动要求
(一)在门店统一促销期间,不许任何厂家私自提价、变价、每发现一笔罚款500元;
(二)在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打折活动期间,任何厂家未经允许不许私自找借口不打折,每发现一笔罚款500元;
(三)任何厂家未经批准的企划活动一律不许擅自实施。
二、申报促销活动的程序
(一)由联营厂家自行提供促销方案;
(二)由招商部经理签字认可;
(三)填写统一的“POP、海报制作计划单”;
(四)报企划部制作统一的店内海报、POP等;
(五)促销活动期间及时投放广播稿件,由招商部经理签字后交客服部。
三、POP、海报制作收费标准
(一)标准POP海报:
手写:
4元/张;
(二)卡通折扣牌:
成品:
1元/张;
(三)其它特殊海报另行收费。
第九节工作程序规范、服务规范
一、营业员上岗条件
(一)厂家营业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兰州市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初中以上学历,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身高168CM以上;
(二)本市营业员需有身份证、健康证、学历证明;
(三)外地营业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和证件以外,同时还需要备暂住证、就业证(或就业登记卡)、女性还需有婚育证
二、收费标准
(一)长期上岗人员收费标准:
1.服装500元/人
2.培训费100元/人
3.工牌费60元/人
4.《员工手册》费2元/人
5.更衣柜50元/人(押金)
(二)临时上岗人员收费标准:
临时促销人员上岗只需交工牌费60元/人(其中押金50元,临时促销上岗期满后,促销员持财务部收据及工牌办理退款手续,工牌丢失,概不退还押金。
三、入店程序
(一)长期上岗人员入店程序:
1.联营厂家营业员入店上岗,需由厂方负责人或业务员带其本人持厂家介绍信和本人有关证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招商部填写《促销人员登记表》;
2.《促销人员登记表》需有厂方负责人及部门经理以上级管理人员签字,并注明费用收取标准;
3.上岗人员持部门开据的《供应商交款通知书》(一式四联)到财务部交纳相关费用,凭收费收据到招商部领取工服及更衣柜钥匙等;
4.上岗人员持招商部开据的《报到通知单》及本人工牌到办公室备案登记,手续齐全方可上岗。
(二)临时促销人员入店程序:
1.临时促销人员上岗需要厂方负责人带来其本人或厂家介绍信和本人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到楼层填写《促销人员登记表》;
2.《促销人员登记表》需有厂方负责人及招商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签字,并注明费用收取标准;
3.上岗人员持招商部开据的报到通知单及临时工牌重新到招商部办公室备案、登记,手续齐全方可上岗;
5.临时促销上岗期限为15天,超过15天视同长期人员,重新办理上岗手续,特例由经理以上人员签字认可。
四、营业员的变更
(一)长期上岗营业员规定最短期限为3个月,除违规被清场;
(二)联营厂家营业员原则上不准在厂商间相互转出转进,如特殊情况,须经双方厂家负责人及楼层经理以上级管理人员签字同意,重新审批、备案后,方可转入新厂家上岗。
五、营业员的日常管理
(一)联营区需对进店人员实行现场管理并纳入联营区日常工作管理,建立管理日记,按月作出管理总结;
(二)招商部楼面管理员对营业员的服务规范、劳动纪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每日检查不少于4次,并建立日查记录,按周做出管理总结并在每周例会进行通报,引以为戒,做好服务;
(三)营业员出现违纪,招商部有权按《营业员管理规定》给予违纪者经济处罚乃至责令下岗。
情节严重者,给华联带来负面影响时,处以500—1000元罚款。
以后不再录用。
并书面形式通知联营厂家撤出进店人员。
六、联营厂商营业员的培训
(一)营业员上岗前需参加由招商部组织的岗前培训,主要是企业文化、行为规范、消法知识、销售技巧、退换货制度、管理处罚条例等,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培训时间每月两次,每次半天。
上午9:
00—12:
00,下午1:
30—5:
00,具体培训时间由招商部经理安排。
七、营业员工作程序规范、服务规范
(一)每天早上8:
25分到岗,8:
30分——8:
45参加晨会;
(二)8:
45——8:
55做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清扫卖场,清洁整理商品,更换整理模特等);
(三)8:
55——9:
05以迎宾曲为准,在本货区以正确站姿统一着装迎接宾客;
(四)中午11:
30——13:
00、下午17:
00——18:
30为用餐时间(要求:
每人30分钟)离开所属柜组前请其它柜组营业员帮助看管和出售商品;
(五)晚上9:
25——9:
30以送宾曲为准,在本货区内以正确站姿,统一着装目送宾客。
在营业结束后,只要还有一位顾客,营业员应不催促顾客,不关灯,不急于核对销货凭证;
(六)停止营业后,营业员对所属柜组电源要及时切断,锁好物品入库,在处理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离场;
(七)工作时间必须按本公司规定统一着工装,戴工牌,服装要干净、整洁;
(八)柜台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应做到三洁、四无、五不见;
三洁:
商品洁、货柜货架洁、服务设施洁
四无:
地面无杂物、无痰迹、无瓜果皮核、无纸屑烟蒂。
五不见:
柜台内不见自用的餐具、饮水用具、抹巾、面盆及其它无关用具。
(九)接待顾客要童叟无欺,不优亲厚友,不以貌取人,不评头论足,做到主动、热情、周到细致。
服务用语要轻柔、自然、语言简洁、准确、礼貌、灵活;
(十)商品任顾客选购,不强买强卖,不刁难顾客;
介绍商品时,即不夸大,也不缩小,正确引导消费;
(十一)顾客退换商品时,要热情接待,不推诿,不刁难,处理不符合退换原则的商品时,要耐心地多做解释工作,对符合退(换)原则的商品要立即给予退(换)并说:
“对不起,让您又跑一趟”;
(十二)遇到个人难以处理的问题,应立即向本部门主管或经理汇报不得以任何形式,推拖顾客.
第十节管理处罚规定
一、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罚款50元,并记过一次。
(一)违反营业员《岗位规范》迟到早退五分钟以上或累计一个月有二次不准时到岗者;
(二)违反营业员《行为规范》着装要求,不佩戴工牌上岗者;
(三)趴、靠、蹬货柜、货架、货物者;
(四)抱肩、插兜、背手、插腰、掏耳、抠鼻、趿拖鞋、抱水杯者;
(五)在柜组内扎堆闲聊、串岗者;
(六)在营业岗位看书报、杂志、哼小曲;
(七)下晚班不关闭电源等有隐患的设施者;
二、营业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罚款100元,第二次做开除处理。
(一)在岗位吃东西、吸烟和酗酒或酒后上岗被确认者;
(二)不按规定空岗、嘻笑打闹;
(三)接待顾客出现冷落,顶撞现象引起顾客不满;
(四)违反商品退、换、修规定,故意推卸、冷落刁难顾客;
(五)不尊重特殊顾客(如:
残疾、聋哑),如围观、议论、模仿、讥笑等;
(六)抵毁同类商品恶意诽谤者。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规定清场,按规定视情节处1000—10000罚款。
(一)因处理问题不当,不及时上报,使矛盾激化,辱骂、殴打顾客;
(二)因服务态度恶劣,致使顾客投诉,情节严重,上告、被新闻媒介曝光的;
(三)因不服从商场有关部门调解、仲裁,造成顾客二次投诉,给商场造成不良影响;
(四)违反商品退、换、修规定引起顾客投诉,不服从商场有关部门调解、仲裁、被新闻媒介曝光,给商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违反商场其它规定,给商场造成损失、情节严重者。
四、发现营业员私自收银、内盗者,对其所在公司罚款5000元,营业员当场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