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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应优先发展能源合作

中俄应优先发展能源合作

林治华

  中俄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已逐渐从论证阶段转入实施阶段,合作机遇在增加,正朝着互利双赢的方向发展。

2006年3月俄总统普京访华期间,中俄签署联合声明指出,中俄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是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向高水平发展,对进一步深化双边经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能源合作是新时期中俄合作的重要标志

  普京总统访华将中俄能源合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俄罗斯驻华大使拉佐夫指出,在中俄总体关系当中,军事合作并不是最重要的层面;在双边经贸关系中,发展能源领域的石油、天然气合作是一个优先发展方向。

他认为,中俄能源领域的合作“前景美好,前途光明”。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为保障全球能源安全,我们应该树立和落实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新能源安全观。

新能源安全观以共同安全为基础,以合作为核心,以互利共赢为目标。

这一新能源安全观是基于对全球能源安全状况的估计,又着眼于未来的发展而提出的对策。

能源合作是中俄合作的一个重要领域,符合双方的利益。

能源合作是新时期中俄合作的重要标志。

  俄罗斯驻华大使拉佐夫强调,为实现两国元首制定的到2010年把中俄双边贸易额提高到600亿~800亿美元的重大目标,双方将大胆提出深化和发展双边合作的新建议,而在能源领域,如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是一个优先发展方向。

  2006年3月中俄元首会晤期间,双方签署了多项能源合作协议,并已开始在经济和技术层面对中俄石油管线铺设工程的可能性进行谈判;有关公司正在拟定俄向中国出口天然气的协议;俄罗斯有意参与中国政府制定的原子能发展计划。

从此,两国能源合作结束了彷徨和摇摆,进入到实质性的项目落实阶段。

这标志着中俄能源合作又前进了一大步。

  

(二)中俄能源合作互利共赢

  众所周知,俄罗斯是一个能源大国,对全球能源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俄罗斯国土面积相当于世界疆域面积的13%,人口不到全球总人数的3%,但拥有全球34%的天然气和13%的石油探明储量。

俄罗斯还是世界第二大石油和石化产品出口国。

俄罗斯得天独厚的能源资源是一‘种巨大的优势。

  俄罗斯对能源出口战略做出调整,改变能源出口主要面向西方国家的战略,要“把东方视为一个战略方向”,以便能参与到经济快速发展的亚太地区经济活动中去。

俄罗斯学者鲁巴诺夫指出:

“欧洲并不是最吸引人的买家,其能源需求增长缓慢,竞争激烈,价格低于东北亚。

因此,我们必须考虑能源销售多元化,考虑增加对东亚地区的出口”。

“中国是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对能源的需求增长将是长期的。

如果俄罗斯真的想成为世界能源大国,就必须进入这个市场,源源不断地获得的资金将增强俄罗斯在全球经济中的分量。

否则,俄罗斯将在能源领域失去主动性。

”目前,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但中国的常规能源并不丰富,特别是石油。

近年来,中国经济对石油需求的年增长速度已达到16%左右,远远超过世界6%~7%的平均水平。

在2004年世界石油需求的增幅中,中国就占大约30%,日均石油消费增加90万桶,且74.1%的石油进口来自中东和非洲,对中东地区的石油依赖程度远远超过了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

预计到2010年、2015年和2020年,石油进口依存度将分别上升到45.3%、50.1%和55.4%,自给率将分别下降到54.7%、49.9%和44.6%。

中国的天然气可采资源量约为8.8万亿立方米,累计探明储量为3.62万亿立方米,剩余可采储量为1.51万亿立方米。

  未来油气资源的相对不足,已成为中国的一个基本国情。

俄罗斯学者鲁巴诺夫认为:

“能源合作是俄中关系中的一个关键课题,对两国都非常重要。

而对俄罗斯来说,中国方面的意义怎么评价都不为过”。

因此,俄罗斯新的能源出口战略既有利于俄罗斯实现能源出口多元化,也有助于中国实现能源进口多元化战略。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国际能源格局加速调整的大背景下,一方面,世界各大石油生产国积极实行能源出口多元化政策,在世界寻找可靠的能源销售市场;另一方面,世界各大石油消费国积极实行能源进口多元化政策,在全球积极寻找稳定的能源供应来源,这无疑为中俄两国开展能源合作提供了历史机遇。

  独特的地缘优势为中俄两国开展能源合作奠定了基础。

中俄两国山水相连,漫长的边界线把两国紧紧地连在了一起。

俄目前已探明的石油资源大多靠近中国。

依据区域经济学理论,选择能源丰富而距离较近的地区作为能源供应地,可大大节省能源运输时间、提高物流速度、降低运输成本、增加经济效益。

  共同利益构成了推动两国能源合作的最佳杠杆。

从发展战略上看,两国战略相互接轨、资源与市场互补的巨大优势可为两国的能源合作提供重要支持。

从安全战略上看,两国的战略利益基本一致,在国际与地区稳定和发展问题上立场相近,能源合作具有互为支撑、互为依托的巨大优势。

因此,相互借助、相互支持、共同维护亚洲的地区安全和能源安全成为两国外交政策的必然选择。

  两国能源合作具有政局、政策稳定的优势。

普京的强国战略、“能源兴国”战略,中国“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立足国内,开拓海外”的能源发展战略,均是从各自国家利益出发,因此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总之,在世界油气供需的匹配和竞争中,中国与俄罗斯的合作最具优势。

  (三)中俄能源合作提升经贸水平

  中俄两国能源合作具有很大的潜力,在双边经贸关系中的地位将日益提升。

中俄两国均是快速成长的经济体。

两国市场容量大,产业结构互补性强,经贸合作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合作机制日趋完善,投资贸易环境不断改善。

加快建设中俄油气管道,进行油气田上游开发和下游加工产业合作是中俄双边经贸合作的重点领域。

中俄能源合作提升经贸水平的理由为:

第一,俄罗斯油气资源丰富,是目前世界第一大能源出口国,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也是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石油需求旺盛。

这是中俄双方能源合作的基本条件,未来中俄的能源合作潜力巨大,它将有力地扩大两国的经贸规模并提升其水平。

  第二,作为能源出口大国,俄罗斯推行能源出口多元化政策,在全球积极寻找销售市场,而中国作为能源消费大国也在实行能源进口的多元化政策。

中俄两国互为近邻,扩大能源合作可以互惠、互利,且政治上最安全。

  第三,俄罗斯能源出口战略东移对中俄能源合作产生了积极影响。

俄罗斯科学院远东研究所副所长奥斯特洛夫斯基说,俄能源战略“东方取向”给两国能源合作带来巨大潜力。

如果“俄罗斯天然气:

工业股份公司对亚洲的出口量占总出口量的20%~30%,那么,就可摆脱对单一进口商的依赖,在与欧洲谈判新的天然气项目时,立场可以更加强硬。

”加强中俄区域合作,实施能源优先战略,开创平等、多元、开放、互利的地区合作新局面,必将大幅度提升两国的经贸水平。

二中俄能源合作进程

  俄工业和能源部部长赫里斯坚科预测,到2020年俄对亚太地区的油气出口在俄出口总量中所占比重将由目前的3%和5%提高至30%和25%。

中俄在能源合作方面取得的进展主要有:

  

(一)加强石油贸易,收购俄石油公司股份

  2005年俄罗斯向中国出口石油1280万吨左右,2006年增加到1597万吨。

2006年8月10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了俄乌德穆尔特石油公司96.86%的股份,交易总额达35亿美元,这标志着中国公司首次进人俄石油开采领域。

两家公司表示,将合作开发位于俄马加丹地区、北冰洋海域大陆架和东西伯利亚等地区的油气田。

俄罗斯石油公司允许中国公司参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属的中油国际购买了俄罗斯石油公司股票。

2006年两国总统会晤期间,双方还签署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关于从俄罗斯向中国供应天然气的谅解备忘录》。

  这份文件规定,俄罗斯将从2011年开始通过东西伯利亚与西西伯利亚两条线路向中国供应天然气,每条线路的年出口量约为300亿—400亿立方米。

  

(二)修建石油管道

  2006年4月28日俄通往太平洋沿岸的远东输油管道一期工程建设已开工,年输油能力可达3000万吨,计划2008年9月完工并向中国供油;另据俄塔社2006年8月15日消息,中俄达成建设俄远东石油管道支线意向,将在俄阿穆尔州修建远东石油管道支线,从斯科沃罗季诺到中国黑龙江右岸设计了5个铺没方案和3个水下通过方案,任何一个方案都不穿越自然保护区。

  (三)勘探油气,论证天然气管道方案

  2006年8月7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利用中国“勘探—3号”海洋钻井平台在俄远东“萨哈林—3号”油气开发项目区钻探石油。

俄罗斯计划修建东线、西线两条管道,其中西线从俄罗斯西西伯利亚经阿尔泰边疆区进人中国新疆,最终与中国的“西气东输”管道连接。

东线有两个气源,分别从萨哈林和科维克塔向中国修建输气管道。

东线和西线两条管道的年输气能力为680亿立方米。

目前,俄中专家小组正在对俄中天然气管道西线方案进行详细的投资论证。

  (四)合作建设核电机组

  中俄在完成田湾核电站两台机组建设后,准备合建另外两台机组。

中俄在核能合作方面潜力很大,江苏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为中俄今后在这一领域的进一步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按中国发展核电站的计划,今后15年至少要修建30座核反应堆,俄准备积极参与竞标。

  目前,俄原子能建设出口公司正与美西屋公司和法海法公司竞标中国四座核反应堆丁程。

  (五)双方准备进行电力合作

  中国有关方面正在探讨输入俄电力的可能性。

双方签署了《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与俄罗斯统一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面开展从俄向中国供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协议》。

今后双方电力方面的合作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扩大边境输电规模,到2008年由俄远东向中国黑龙江省输电,年输送36亿~43亿千瓦时;第二阶段,到2010年向中国辽宁省输电,年供电量为165亿—180亿千瓦时;第三阶段,到2015年由俄远东向中国东北、华北地区输电,年输电量为300亿千瓦时。

此外,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与俄统一动力系统股份公司于2005年签署的合作协议已进入实施阶段,俄正加紧研究向中国供电的可行性,一些中俄边境城市已经开始建造输电线路。

  (六)俄将参与中国下游炼化项目建设

  俄石油公司拟进军中国加油站,中俄在石油领域的合作正从上游拓展到下游,这是两国经济合作优势互补的一种方式。

据报道,在2006年年底前,中俄已结束在两国境内建立联合石油企业各项文件的协商工作。

两家联合企业一家在俄罗斯,另一家将建在中国。

在俄注册的石油联合企业可获得自然资源勘探及开采许可,在中国注册的石油联合企业将在中国从事石油产品加工与零售。

另据俄《生意人报》报道,俄卢克石油公司正与“中石油”进行谈判,探讨共同在中国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建设100多个加油站的可能性。

双方拟定未来在为加油站供应石油的前提下,还将进一‘步探讨在“中石油”下属的大庆炼油厂加工俄卢克石油公司开采的石油。

2006年3月,俄罗斯石油公司与“中石油”签署协议,双方商定建立合资企业,合作投资20亿美元,在俄开采石油,并在中国境内兴建炼油厂,向中国市场零售石油产品。

该合资公司预计每年可提炼1000万吨原油。

三中俄能源合作的困难及对策

  中俄能源合作出现的新变化说明两国能源合作在向前发展,预示着良好的前景。

但另一方面亦应看到,一些项目的落实还任重道远,如在石油管道建设与天然气合作等方面,目前双方只是处在投资方案的论证及可行性研究阶段,而已签订的一些文件仅仅是原则性的框架协议。

当前,中俄能源合作的重要任务是把已经签汀的协议落实好,使其切实结出成果。

因此,对中俄能源领域合作的前景既不能一味悲观,也不能盲目乐观。

  

(一)中俄能源合作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俄方人士认为,俄中天然气合作仍存在其他不确定性。

例如,目前俄方不能确定中国经济对天然气的长期需求量。

另一方面,俄方希望向中国北部和西北地区提供管道天然气,但不能确定中国对天然气的需求缺口是否全部由俄罗斯来弥补,因为中国在与俄罗斯商讨天然气供应问题的同时,还与土库曼斯坦签署了进口天然气协议。

虽然2006年以来中国对俄石油领域投资取得了——些进展,但中国公司参与俄石油资源开发的规模还非常有限。

俄能源政策研究所所长米洛夫在《俄罗斯与中国21世纪》一文中指出,俄政府正在制定相关法律,对外资进入俄油田开发等战略领域实施限制,这一法律将影响中国公司大规模进军俄石油开发领域。

米洛夫认为,对俄罗斯来说,扩大中国公司参与俄石油开采规模的前提条件是,中国允许俄能源公司以零售形式直接向中国消费者提供能源产品。

  米洛夫还指出,在可预见的未来,俄罗斯每年将向中国出口600亿—800亿立方米天然气。

其中初期供应规模为每年300亿~400亿立方米,天然气将来自西西伯利亚气田。

但是目前还不清楚,西西伯利亚的天然气是否可以同时满足中国和欧洲对俄天然气的需要。

因为目前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在西西伯利亚的大型气田开采能力不断萎缩。

为使亚马尔半岛上的新天然气田投产,需要的投资将不少于700亿美元,开发期也将持续5~7年。

  

(二)协议虽好落实难

  中俄能源合作目前面,临最棘手的三大难题是:

(1)中俄双方在油气价格上存在较大分歧;

(2)中俄天然气管道的具体实施问题悬而未决;(3)中俄石油企业在销售环节的合作还没有—个成熟的模式。

在天然气合作方面,俄方最为关注的是天然气的价格问题以及销售后如何结算的问题。

俄虽然希望与中国保持良好的关系,但不希望把所有的石油天然气开采完,也不会全部供应给中国,目前对俄来说最重要的市场还是欧洲。

另外,由于目前俄在中国还没有设立专门的金融机构,所以,俄公司面临着如何将油气销售款汇回俄罗斯的问题。

  (三)中俄电力合作需过价格关

  俄罗斯在加强与中国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合作的同时,还将电力领域视为双方能源合作的另一个优先发展方向。

俄方准备扩大对华电力出口,并希望利用本国设备参与中国的电站建设,但是价格问题仍然是俄对华电力出口的主要障碍。

  中俄能源合作涉及两国政治、经济、安全利益和体制改革等—系列重大问题,能源合作又不同于—般意义上的经贸合作。

因此,合作的道路不平坦,而且充满变数。

为了使中俄能源合作真正取得实效,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首先,建立政治互信,密切政府间的协调与磋商。

当今世界,能源是各国激烈争夺的战略物资。

因而,能源合作不是单纯的经贸合作,而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政治合作;在具体领域的项目合作也不是单纯的企业行为,而是国家政府行为。

因此,中国在开展与俄罗斯的能源合作巾,尤其要注重加强与俄政府间的协调与磋商,争取首先在政府层面建立政治互信并达成共识。

能源合作因涉及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安全,且具有长期性,因此政府间的政治互信尤为重要。

除此之外,还应加强与俄有关主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强化对有政府背景的能源机构和能源公司的游说和公关,规范和协调中方企业在俄油气领域的投资行为,从大局出发,切忌急功近利。

  其次,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企业对俄资源领域投资创造条件。

向俄油气领域投资关系到中国的经济安全与地缘政治利益,因此,有必要拨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序地在俄开展投资,合作开发资源。

应加紧实施中俄两国间业已立项的资源开发项目,加大现有政策性资金的支持力度,为企业“走出去”进行资源开发创造条件。

俄罗斯学者尼古拉耶夫认为,俄罗斯能源勘探、开发以及管道铺设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大量投资,“如果不建立俄中投资金融机构,那些合作项目的实施仍将面临很多困难。

”再次,充分利用上海合作组织这个平台,开展多边能源合作。

为了应对美国欲建立“石油政治单极世界”的挑战,中俄还应利用上海合作组织这个平台和中亚国家境内在苏联时期建成的油气管线网络,加强一体化框架内的多边能源合作,使能源合作真正成为保障本地区政治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可靠基础。

多元化有利于能源安全,中国和俄罗斯都采取能源多元化战略,这是出于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的理性选择。

  对俄罗斯来说,资源再多,如果没有市场,资源也就没有任何价值。

俄罗斯在寻求稳定可靠的能源市场时认为,中国是重要的、潜力很大的市场,应该利用好这个市场。

所以,在能源合作方面,俄罗斯向中国表达厂强烈的意愿,正如普京总统在会晤胡锦涛主席时所说的,“两国经贸合作势头良好,特别是能源领域的合作取得了扎实成果。

俄方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以积极的姿态推进两国经贸领域特别是能源、机电领域的合作。

  (责任编辑:

农雪梅)《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7年第5期

  作者系大连大学科技处处长、教授、经济学博士。

《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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