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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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

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

1总则

1.0.1为满足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投资管理需要,规范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及管理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内河水域及入海河流口以上水域新建、扩建、改建的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内河航运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内河港口工程、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内河航道疏浚工程、航运枢纽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和其他航道附属设施工程以及内河修造船厂水工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支持系统的水运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内河航运建设工程应按下列规定编制概算预算。

1.0.3.1编制单位工程概算预算工程费用时,应按下列原则执行:

(1)一般水工工程、陆域构筑物工程、堆场道路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设备及大型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设备购置、机修和其他生产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工程等,执行本规定配套定额和附录C中的费用计算标准;

(2)对于入海河流以潮汐影响为主(潮流界以下)河段的上述工程,其单位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可参照执行《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及相应配套定额和施工取费标准;

(3)疏浚工程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疏浚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标准;

(4)其他专业工程,分别执行有关专业的直接费用定额和相应的工程费用计算标准

1.0.3.2计算建设项目总概算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留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时应执行本规定。

1.0.3.3对于内河航运工程建设项目中需要单独组织实施或需要地方及其他行业管理的配套项目等,应按相关规定、标准,单独编制专项概算,并应汇入总概算。

1.0.4本规定配套定额主要包括《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内河航运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及砂浆材料用量定额》等

1.0.5内河航运工程概算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设计单位编制;内河航运工程预算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设计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从事内河航运工程概预算的主要编制、审查和管理人员应具有交通运输部认定的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职业资格。

 

2术语

2.0.1工程概算

以初步设计图纸、说明等为依据,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依据,对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进行的概略计算。

2.0.2总概算

以初步设计图纸、说明等为依据,在单位工程概算的基础上计算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的成果文件。

2.0.3施工图预算

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依据,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依据,在工程施工前对工程项目的工程费用进行的预测与计算。

2.0.4定额直接费

以设计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应定额计算的、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

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船舶机械使用费。

2.0.5施工取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及利润的总和O

 

3概算预算编制及管理

3.1总概算编制及管理

一般规定

3.1.1工程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

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的构成和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计价标准编制建设项目总概算。

3.1.2概算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设计及施工方案,合理选用定额、费用标准和价格等各项编制要素;编制依据应有效准确,概算应完整、正确、客观、合理地计列建设项目概算的各部分费用项目及内容。

3.1.3总概算应控制在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总估算范围内。

3.1.4由多个设计单位共同承担建设项目设计工作时,应由总体设计单位负责协调确定概算的编制原则和依据、统一材料价格水平,汇编总概算,并应对全部概算的编制质量负责;参与设计单位应对所承担设计对应范围内的工程概算负责。

3.1.5使用外币的建设项目,应根据本规定编制全部折算内币后的概算,需要时尚应同时编制内币和外币概算。

外币汇率应以概算编制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

概算编制

3.1.6概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章、规程等;

(2)初步设计文件的有关内容;

(3)本规定及有关定额和相关计价依据;

(4)生产厂家的设备价格;

(5)工程所在地的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及各种设备器材的市场价格;行业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材料信息价格和相关规定等;

(6)有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资料。

3.1.7建设项目总概算应包括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建设费用。

3.1.8概算文件主要由封面、扉页、目录、编制说明、概算表格及附件等组成。

文件格式及内容应按附录A中相应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1.8.1封面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及编制日期;扉页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编制负责人、审定人姓名及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印章,参加人员姓名、技术职称及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号等;目录应按概算表表号顺序编排。

3.1.8.2编制说明主要应包括项目概述,推荐及比选方案的项目总概算,资金来源,总概算计算范围,多方案总概算对比分析情况,编制原则和依据,费率、指标及指数,汇率及利率,有关说明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3.1.8.3概算表格根据管理需求分为主要表格和辅助表格,主要表格是概算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应随概算文件一并报送;辅助表格可作为辅助性概算文件根据管理需要一并报送;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概算主要表格包括总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其他费用分项概算表、主要材料汇总表、主要材料单价表等。

(2)概算辅助表格包括单项工程概算汇总表、主要设备单价表及补充单位估价表等;

(3)初步设计有多个设计方案时,需提供各总体方案的主要表格和辅助表格,以及各主要专业工程比选方案的主要表格和辅助表格。

3.1.8.4附件应包括相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概算管理

3.1.9项目管理单位应认真执行项目总概算。

如单项或单位工程必须增加投资时,可在工程费用范围内调剂解决,调剂确有困难时,应分析原因,按相应程序办理,使用预留费用解决。

3.1.10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政策调整、不可预见因数、重大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原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必须突破总概算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编制调整概算。

3.1.11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总概算,做好投资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对各项工程经济资料的收集和分析。

3.2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管理

一般规定

3.2.1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

进行施工图设计时,可根据设计划分的单位工程编制预算。

3.2.2预算可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编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能力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3.2.3预算编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根据施工图设计,客观考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合理选用定额、确定费用标准和价格等各项编制要素,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内容。

3.2.4按预算承包的工程,其预算应是确定工程造价、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和办理工程结算的基础。

实行施工招标的工程,预算可作为编制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或标底的基础。

在设计单位内部,预算应是考核施工图设计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3.2.5预算应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范围之内。

如单位工程预算突破相应概算时,应分析原因,对施工图设计中不合理部分进行修改,对其合理部分可在总概算范围内调剂解决。

预算编制

3.2.6预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章、规程等;

(2)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

(4)本规定及有关专业工程定额和相关计价依据;

(5)工程所在地的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及各种设备器材的市场价格;行业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信息价格和相关规定等;

(6)有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资料。

3.2.7预算文件有封面、扉页、目录、编制说明、预算表格及附件等组成。

内容及格式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2.7.1封面包括工程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及编制日期;扉页包括建设项目名称、主编、审定人员姓名及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印章,参加人员姓名、技术职称、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职业资格证号等;目录应按预算表表号顺序编排。

3.2.7.2编制说明主要包括项目概述,工程预算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编制原则和依据,采用的定额、费率及计价标准,主要施工工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3.2.7.3预算表格可分为主要表格和辅助表格,主要表格是预算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应随预算文件一并报送。

辅助表格可根据需要一并报送。

预算表格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主要表格包括工程预算汇总表、单位工程预算表、单位工程施工取费明细表、单位工程施工取费汇总表、主要材料汇总表及主要材料单价表;

(2)辅助表格包括单位估价表、补充单位估价表、施工船机汇总表、主要施工船机单价表及主要设备单价表。

3.2.7.4附件包括相关文件资料等。

预算管理

3.2.8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按相应技术标准对预算文件进行审核。

 

4概算预算费用及项目组成

4.1建设项目总概算费用组成

4.1.1建设项目总概算应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留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及专项概算组成。

各项费用组成见表4.1.1。

建设项目总概算费用组成表4.1.1

建设项目总概算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建设用地费

建设用地征用费

建设用地使用费

其他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开办费

建设单位经费

前期工作费

可行性研究费

研究试验费

勘察观测费

其他

勘察设计费

勘察费

设计费

设计文件第三方技术咨询费

其他

监理费

研究试验费

招标费

引进技术和设备材料其他费

生产准备费

联合试运转费

人员培训及提前进厂费

办公和生产生活家具购置费

竣工验收前相关费

竣工前测量费

实船试航试验费

航道整治效果观测费

断航损失补偿费

其他

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部分预留费用

基本预备费

物价上涨费

建设期贷款利息

专项概算

4.2工程费用

4.2.1概算及预算工程费用系指构成内河航运建设项目工程实体及设备购置安装所必须的投资以及为完成工程采取的各类工程措施等费用。

工程费用应由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组成,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4.2.1.1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用项目组成见表4.2.1。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用项目组成表4.2.1

费用项目

费用项目组成

单位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直接费

定额直接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施工船舶机械使用费

其他直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冬季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加费

材料二次倒运费

施工辅助费

施工队伍进退场费

间接费

规费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排污费

其他

企业管理费

利润

税金

专项费用

4.2.1.2设备购置费有设备原价、运杂费等费用组成。

4.2.2对于列入专项概算项目的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应按照相应规定计列。

4.2.3工程费用的各项费用内容及计算应按附录C执行。

4.2.4内河航道工程的单位工程项目应按表4.2.4划分。

内河航道工程单位工程项目划分表表4.2.4

序号

专业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名称

内容

航道工程

(一)

疏浚工程

1

疏浚工程

航道及锚地疏浚工程

航道及锚地挖、吹、运、卸泥等

2

炸礁工程

炸礁工程

爆破、清渣、弃运及附属工程等

 

续表4.2.4

序号

专业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名称

内容

3

航标工程

岸标、浮标、标志、航行水尺等设施,遥测监控系统等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附属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级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4

配套工程

航道管理、维护设施工程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配套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5

临时工程

弃(纳)泥区围堰及施工导标工程;吹泥站工程;临时供电、供水工程;施工期水上安全监控措施;测量定位设施;其他施工保障措施等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配套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拆除、恢复工程;各类施工措施等

6

其他工程

 

 

(二)

航道整治工程

1

疏浚工程

航道疏浚工程

航道挖、吹、运、卸泥等

2

炸礁工程

炸礁工程

爆破、清渣、弃运及附属工程等

3

整治建筑物工程

堤坝工程

堤坝基础、主体及附属工程等

4

护岸工程

护岸基础、主体及附属工程等

5

固滩工程

护底、护滩、护坡及附属工程等

6

航标工程

岸标、浮标、标志、航行水尺等设施,遥测监控系统等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配套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7

信息工程

宽带网络接入与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工业电视系统,安全防护系统,综合传输线路系统等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级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8

车船购置

管理车辆、船舶购置

管理车辆、船舶购置

9

管理维护措施

航道管理、维护设施工程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配套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10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

环保处理、管理、监测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期环保措施等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配套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11

水土保持工程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配套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续表4.2.4

序号

专业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名称

内容

12

临时工程

施工导航表、围堰、降排水工程;临时预制场及施工场地、仓库等工程;临时交通工程(码头、道路等);临时供电、供水、供暖、通信工程;防汛、防水设施等防护工程;施工期水上安全监控设施工程;测量定位设施;其他施工保障设施等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配套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级配套构筑物工程等;拆除、恢复工程;各类施工措施等

13

建设期维护工程

各类整治建筑物建设期维护工程

交工至竣工验收期内整治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配套设施的维护性工程

14

其他工程

 

 

(三)

通航建筑物工程

1

疏浚工程

上下游引航道及锚地疏浚工程

挖、吹、运、卸泥等

2

炸礁工程

炸礁工程

爆破、清渣、弃运及附属工程等

3

整治工程

堤坝、护岸、固滩等工程

地基处理、基础、主体及附属工程等

4

水工建筑物工程

上下游引航道护岸、导航、靠船建筑物工程等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附属工程等

5

船闸、升船机工程

建(构)筑物基坑开挖、基础、船闸闸首、闸室、工艺廊道、泵房等主体、墙后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6

输水系统工程

输水系统工程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7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闸阀门、升船机承船箱、系船柱、拦污栅等金属结构工程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8

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

闸阀门启闭机,升船系统,移动系缆、拖动系统,起重设备工程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9

电气控制工程

动力与照明系统;变配电站(所)及供电照明工程等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10

电气控制工程

控制系统工程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11

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

厂区车间、仓库、调度及办公用房,输水、控制、供电照明、消防系统等,食堂、单身宿舍、围墙、大门等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辅建区道路场地等

建筑物基础、主体及配套工程和附属设施工程等

 

续表4.2.4

序号

专业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名称

内容

12

土石方工程

土石方工程、护坡工程等

土石方工程

13

通信工程

自动电话、有线生产调度电话、无线通信、消防专用通信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14

给水、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

给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工程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15

采暖通风、空调工程

采暖通风、空调及动力系统工程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16

交通工程

厂区道路、桥梁工程等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附属工程

17

消防工程

消防系统工程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18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

环保设施、管理、监测设施工程,施工期环保措施,景观绿化工程等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附属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19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配套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20

导助航工程

电子导航、助航工程等;岸标、浮标、标志、航行水尺等设施、遥测监控系统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附属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21

铺地与锚泊服务区工程

锚地与锚泊服务区工程

建筑物基础、主体及配套工程等;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22

信息工程

宽带网络接入与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工业电视系统,安全防护系统,综合传输线路系统等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

23

机修及车辆船舶

机修设备购置安装;生产及管理、车辆、船舶购置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生产及管理车辆、船舶购置

24

临时工程

施工导标、围堪、降排水工程;临时预制场及施工场地、仓库等工程;临时交通工程(码头、道路等);临时供电、供水、供暖、通信工程;防汛、防冰设施等防护工程;施工期水上安全监控设施工程;测量定位设施;其他施工保障措施等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配套-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拆除、恢复工程;各类施工措施等

25

其他工程

 

 

续表4.2.4

序号

专业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名称

内容

(四)

航标工程

1

航标工程

灯塔、岸标、浮标、标志、航行水尺等设施、遥测监控系统等工程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配套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2

航标站工程

航标站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配套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3

机修及设备购置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车辆船舶购置

4

临时工程

临时施工场地、仓库等工程;临时交通工程(码头、道路等);临时供电、供水、供暖、通信工程;防护工程;施工期水上安全监控设施;施工期环保设施;其他施工保障措施等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配套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拆除、恢复工程;各类施工措施等

5

其他工程

 

 

航运枢纽工程

(一)

挡泄水建筑物工程

1

挡水建筑物工程

土石坝、棍凝土坝等挡水建筑物工程

建(构)筑物基础与防渗处理、主体及附属工程等

2

泄水建筑物工程

节制闸、水闸等泄水建筑物工程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附属工程等

(二)

通航建筑物工程

1

疏浚工程

上下游引航道及锚地疏竣工程

挖、吹(运)卸泥等

2

炸礁工程

炸礁工程

爆破、清渣、弃运及附属工程等

3

水工建筑物工程

上下游引航道护岸、导航、靠船建筑物工程,锚地等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附属工程等

4

船闸、升船机工程

建(构)筑物基坑开挖、、基础,船闸闸首、闸室、工艺廊道、泵房等主体、墙后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5

输水系统工程

输水系统工程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6

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

闸阀门启闭机,升船系统,移动系缆、拖动系统,起重设备工程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及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续表4.2.4

序号

专业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名称

内容

7

电气工程

动力与照明系统的变配电站(所)及供电照明工程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级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8

控制系统工程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级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9

导助航工程

航标工程;电子导航、助航工程等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级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三)

电站与其他工程

1

引水建筑物工程

发电引水明渠、进水口、调压井、高压管道等建(构)筑物工程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附属工程等

2

电站厂房与开关站工程

地面、地下各类发电厂(站)厂房、开关站(变电站、换流站)、尾水等建(构)筑物工程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附属工程等

3

其他建筑物工程

溢洪道、泄洪道、冲沙孔(洞)、放空洞等泄洪建(构)筑物工程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附属工程等

4

其他建筑物工程

堤防及库岸的筑堤、围护、整体垫高、护岸等建筑物工程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附属工程等

5

筑坝、护岸、固滩、炸礁等整治工程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附属工程等

6

鱼道建筑物工程

建(构)筑物基础、主体及附属工程等(与拦河坝相结合的,可作为其组成部分)

7

水利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

水轮机、电动机、主阀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基础级配套构筑物工程等

8

辅助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

起重设备、油、气、水、量测等系统设备及安装

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和附属工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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