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4422684 上传时间:2023-05-03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30.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5页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5页
亲,该文档总共2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Word下载.docx

1、工程造价及其计价特征

(一)工程造价的含义(一词两义)

工程造价通常是指工程的建造价格。

由于所站的角度不同,工程造价有不同的含义。

含义一:

从投资者(业主)的角度分析,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从这个意义上讲,建设工程造价就是建设工程项目固定资产的总投资。

含义二:

从市场交易的角度分析,工程造价是指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以及工程承发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

显然,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是指以建设工程这种特定的商品形式作为交易对象,通过招投标或其他交易方式,在进行多次预估的基础上,最终由市场形成的价格。

承发包价格是工程造价中一种重要的、也是较为典型的价格交易形式。

是在建筑市场通过招投标,由需求主体和供给主体共同认可的价格。

(二)工程计价的特征(考核的频数低)

由工程项目的特点决定,工程计价具有以下特征。

(单件性、多次性、组合性、多样性、复杂性)

1.计价的单件性:

产品的单件性决定了每项工程都必须单独计算造价。

2.计价的多次性(七次)

(1)投资估算。

是指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通过编制估算文件测算和确定的工程造价。

投资估算是建设项目进行决策、筹集资金和合理控制造价的主要依据。

(2)概算造价。

是指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设计意图,通过编制工程概算文件预先测算和确定的工程造价。

与投资估算造价相比,概算造价的准确性有所提高,但受估算造价的控制。

概算造价一般又可分为:

建设项目概算总造价、各个单项工程概算综合造价、各单位工程概算造价。

(3)修正概算造价。

是指在技术设计阶段,根据技术设计的要求,通过编制修正概算文件预先测算和确定的工程造价。

修正概算是对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造价的修正和调整,比概算造价准确,但受概算造价控制。

(4)预算造价。

是指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施工图纸,通过编制预算文件预先测算和确定的工程造价。

它比概算造价或修正概算造价更为详尽和准确,但同样要受前一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5)合同价。

是指在工程招投标阶段通过签订总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以及技术和咨询服务合同所确定的价格。

(6)结算价。

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按合同调价范围和调价方法,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增减、设备和材料价差等进行调整后计算和确定的价格,反映的是工程项目实际造价。

结算价一般由承包单位编制,由发包单位审查,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7)决算价。

是指工程竣工决算阶段,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应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

决算价一般是由建设单位编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3.计价的组合性:

工程造价的计算是分部组合而成的。

这一特征和建设项目的组合性有关。

4.计价方法的多样性:

工程的多次计价有各不相同的计价依据,每次计价的精确度要求也各不相同,由此决定了计价方法的多样性。

例如,投资估算的方法有设备系数法、生产能力指数估算法等;

计算概、预算造价的方法有单价法和实物法等。

5.计价依据的复杂性

由于影响造价的因素多,决定了计价依据的复杂性。

计价依据主要可分为以下7类:

⑴设备和工程量计算依据。

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等。

⑵人工、材料、机械等实物消耗量计算依据。

包括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等。

⑶工程单价计算依据。

包括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材料运杂费、机械台班费等。

⑷设备单价计算依据。

包括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进口设备关税等。

⑸措施费、间接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依据。

主要是相关的费用定额和指标。

⑹政府规定的税、费。

⑺物价指数和工程造价指数。

工程计价依据的复杂性不仅使计算过程复杂,而且需要计价人员熟悉各类依据,并加以正确应用。

二、工程造价相关概念

(一)静态投资与动态投资

静态投资是以某一基准年、月的建设要素的价格为依据所计算出的建设项目投资的瞬时值。

静态投资包括:

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以及因工程量误差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减等。

动态投资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预计投资需要量的总和。

它除了包括静态投资所含内容之外,还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投资方向调节税、涨价预备费等。

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的内容虽然有所区别,但二者有密切联系。

动态投资包含静态投资,静态投资是动态投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动态投资的计算基础。

(二)建设项目总投资与固定资产投资

建设项目按用途可分为生产性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

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两部分;

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只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不含流动资产投资。

建设项目总造价是指项目总投资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固定资产投资是投资主体为特定目的,达到预期收益的资金垫付行为。

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种。

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也就是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二者在量上是等同的。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也就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二者在量上也是等同的。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工程造价两种含义的同一性。

(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亦称建筑安装产品价格。

从投资的角度看,它是建设项目投资中的建筑安装工程部分的投资,也是项目造价的组成部分。

从市场交易的角度看,建筑安装工程实际造价是投资者和承包商双方共同认可的、由市场形成的价格。

第二节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和基本内容

一、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涵

(一)工程造价管理(对造价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等过程)

工程造价管理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

二是指建设工程价格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既涵盖了宏观层次的工程建设投资管理,也涵盖了微观层次的工程项目费用管理。

1.工程造价的宏观管理

在宏观层次上,是指政府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利用现有的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监控工程造价的系统活动。

2.工程造价的微观管理

是指工程参建主体根据工程有关计价依据和市场价格信息等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工程造价的系统活动。

(二)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包括全寿命期造价管理、全过程造价管理、全要素造价管理和全方位造价管理。

1.全寿命期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全寿命期造价是指建设工程初始建造成本和建成后的日常使用成本之和,它包括建设前期、建设期、使用期及拆除期各个阶段的成本。

2.全过程造价管理

全过程造价管理是指覆盖建设工程策划决策及建设实施各个阶段的造价管理(不包括移交以后)。

其中,建设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阶段、招标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3.全要素造价管理(要素)

影响建设工程造价的因素有很多。

为此,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不仅仅是控制建设工程本身的建造成本,还应同时考虑工期成本、质量成本、安全与环境成本的控制,从而实现工程成本、工期、质量、安全、环境的集成管理。

全要素造价管理的核心是按照优先性的原则,协调和平衡工期、质量、安全、环保、与成本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4.全方位造价管理(主体)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不仅仅是业主或承包单位的任务,而应该是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业主、设计方、承包方以及有关咨询机构的共同任务。

尽管各方的地位、利益、角度等有所不同,但必须建立完善的协同工作机制,才能实现建设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系统(新版增加,未考过,留意)

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组织包含三大系统,该三大系统是指:

(1)政府行政管理系统

(2)企事业单位管理系统(3)行业协会管理系统

1.政府行政管理系统(注意一下,区别)

(1)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规、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2)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制订、修订本部门经济定额;

3)监督指导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本部门经济定额的实施;

4)制定和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及其资质管理工作;

5)制定全国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准入标准,并监督执行。

(2)国务院其他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包括:

水利、水电、电力、石油、石化、机械、冶金、铁路、煤炭、建材、林业、军队、有色、核工业、公路等行业的造价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是修订、编制和解释相应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有的还担负本行业大型或重点建设项目的概算审批、概算调整等。

(3)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修编、解释当地定额、收费标准和计价制度等。

此外,还有审核国家投资工程的标底、结算、处理合同纠纷等职责。

2.企事业单位管理系统:

企事业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属微观管理的范畴。

3.行业协会管理系统:

三、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原则

(一)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

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费用支出。

(1)工程策划阶段,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投资估算,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为拟建项目策划决策的控制造价。

  

(2)工程设计阶段,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而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概算,将作为拟建工程项目造价的最高限额。

  (3)工程发承包阶段:

进行招标策划,编制和审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确定投标报价及其策略,直至确定承包价。

  (4)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工程量和工程款支付管理,实施工程费用动态监控,处理变更和索赔,编制和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处理工程保修费用等。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三原则)

(1)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全过程(不是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前期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投资决策完成后,控制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

(2)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

调查-分析-决策基础之上的偏离-纠偏-再纠偏的控制是一种被动控制。

工程造价控制不仅要反映投资决策,反映设计、发包和施工,被动地控制工程造价;

更要能动地影响投资决策,影响设计、发包和施工,主动地控制工程造价。

(3)技术与经济相结合。

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要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从组织、技术、经济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考核频数高)

从组织上采取的措施,包括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造价控制者及其任务,明确管理职能分工;

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包括重视设计多方案选择,严格审查监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从经济上采取措施,包括动态地比较造价的计划值和实际值,严格审核各项费用支出,采取对节约投资的有力奖励措施等。

第三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管理制度(重点章节)

一、造价工程师管理制度

(一)造价工程师的素质要求和职业道德:

1、造价工程师的素质要求:

(复合型、技术、人文、观念技能)

(1)造价工程师应是复合型的专业管理人才。

(2)造价工程师应具备技术技能。

(3)造价工程师应具备人文技能。

(4)造价工程师应具备观念技能。

(5)造价工程师应有健康体魄。

造价工程师要有健康的心理和较好的身体素质,以适应紧张、繁忙和错综复杂的管理和技术工作。

2.造价工程师的职业道德:

(从来未出题)诚信,公正,精业,进取,守法

(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执业

1.执业资格考试

2.注册

(1)注册管理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作为造价工程师注册机关,负责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作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省级注册、执业活动初审机关,对其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专业部门作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部门注册初审机关,负责对有关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注册条件与注册程序

1)注册条件。

(关注,3条)

a)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b)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c)没有不予注册的情形。

2)注册程序。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

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决定。

(频数高)

对申请变更注册的、延续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

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做出决定。

3)初始注册。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熟悉一下)

a)初始注册申请表;

b)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c)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d)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e)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f)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g)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4)延续注册。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延续注册申请表;

b)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d)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e)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5)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变更注册申请表;

c)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d)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e)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f)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6)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凭证,应当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注册机关核发。

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补发。

7)不予注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关注,经常出多选题)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b)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c)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d)前一个注册期内造价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e)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f)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g)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h)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3年的;

i)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消,自被撤消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j)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8)注册证书失效、撤销注册及注销注册。

a)注册证书失效。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失效:

①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

②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③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④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b)撤销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或其上级行政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

(违法行为)

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注册许可的;

②超越法定职权准予注册许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准予注册许可的;

④对不具备注册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许可的;

⑤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c)注销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①有注册证书失效情形发生的;

②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③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④受到刑事处罚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9)重新注册。

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者,在具备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0)暂停执业。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因特殊原因需要暂停执业的,应当到注册初审机构办理暂停执业手续,并交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执业

(1)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业务范围。

(考试重点)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2)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3)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

4)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2)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

1)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2)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5)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6)参加继续教育。

(3)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4)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

5)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

修改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进行。

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修改,并签字盖章;

修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对修改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继续教育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组织。

5.法律责任(至少出1分题)

(1)对擅自从事造价业务的处罚

●未经注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所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经济处罚)

(2)对注册违规的处罚

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

●2)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由注册机关撤消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4)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仍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千元以下的罚款。

(3)对执业活动违规的处罚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执业过程)

1)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

2)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3)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4)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5)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

6)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7)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8)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9)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4)对未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专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节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一)资质等级标准(每年考1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两类

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均需要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5)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6)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兵器核科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