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4433031 上传时间:2023-05-03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9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Word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Word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Word格式.docx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Word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Word格式.docx

(一)有利于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依法合规操作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实施,要求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必须统一规范,实现标准化操作。

制定养老转接国标,有利于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依法合规操作,促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准确高效履行职责,维护参保人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推动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社会公平与和谐。

(二)有利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流程

虽然200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附件2: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以下简称部187规程),在全国层面上统一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流程,但由于各地养老保险起步不一,具体政策、信息化程度和经办实际均有差异,而且此规程起草时间较早,政策支撑和业务操作中存在许多亟需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因此,制定养老转接国标,有利于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流程,规范操作环节,明确操作口径,推动各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

(三)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效能

随着养老转接国标的制定和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统一管理、规范操作和信息化手段,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效能,从而进一步方便参保人顺畅流动,促进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编制原则

(一)规范性

养老转接国标严格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现有政策和法规为框架,以GB/T27768-2011和已经形成送审稿的国家标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总则》为基础,以部187号规程为依据,吸取了各地各级经办机构的经验和教训,用标准的语言和格式,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业务流程、服务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规范性阐述。

(二)服务性

标准注重体现“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理念,正文中多处出现“告知”、“指导”、“通知”等字样,体现了服务参保人的理念;

为体现公开透明的办事原则,我们完善了有关经办表单,如在表B.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中增加重要提示内容,增加表B.2《个人放弃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欠费承诺书》等,将参保人在开具凭证与放弃欠费补缴时的注意事项列入其中,切实保障和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和知情权。

(三)统一性

一是考虑社会保险经办标准体系内的统一性,诸如术语和定义、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和经办流程,对已发布和待发布的标准,我们尽量引用,而不是重新定义或另辟蹊径;

二是与部187号规程的统一性,本标准的制定原则上在部187号规程的框架内起草,对部187号规程存在的一些不足和各地经办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三是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第2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国家标准的统一性,第1部分和第2部分都是由江苏省省级社保经办机构牵头,由无锡市社保中心具体起草,所以在把握两个部分的统一性上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在章节设置、术语和定义、词汇运用和流程描述上经过多次反复认证和协调,求同存异,基本达成一致;

四是考虑到各地政策规章、信息化程度的限制,兼顾全国范围内各地区和统筹区的经办差异,我们只在主要流程和经办表单上加以细化完善,而在其他方面不作过分强调。

如在关系转接时特殊问题的处理上,我们对办理时限(2个“15个工作日”)作出了明确要求,避免经办机构之间相互推诿而影响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又如在接续受理时,若参保人离开转出地时未开具凭证的,我们建议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联系转出地经办机构,但对补办的方式未作硬性规定。

(四)实用性

养老转接国标的起草不同于各类总则、规范等标准的起草,是一个很典型的流程型标准,所以在标准的撰写上,我们注重易读、可操作、能扩展等功能性和实用性。

如我们通过流程描述和流程图示意两种方式展现养老保险关系转接的流程以加深理解;

通过细化流程、优化表单来规范操作;

增加了在转移接续过程中出现信息有误情况下的处理规则,统一了特殊情况的处理规定。

(五)前瞻性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理念、范围和手段在不断创新发展,标准的起草如果仅仅限于目前的操作办法和手段,在未来两至三年内会被新的经办流程所替代,无法跟上形势的发展,所以,我们在起草时注重未来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发展形势和未来五年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流程变化趋势,兼顾电子化、信息化和自助服务等形式。

如缴费凭证的出具,除规定经办机构柜面出具外,又兼顾信息化程度高的地区可通过自助一体机、网上等方式完成凭证打印;

又如在关系转接办结后的通知方式上未作统一规定,由经办机构自行处理。

四、编制过程

养老转接国标起草工作在2014年4月正式启动,到目前为止共召开了六次工作组会议。

工作组全体成员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技术框架,收集梳理养老转接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程,充分借鉴GB/T×

×

《社会保险术语》和GB/T×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总则》的编写工作经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论证达成一致。

同时,编写过程中还注重与整个社会保险标准体系保持协调,并借助标准化专业机构力量,确保标准编制质量。

本标准的编制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

2014年4月初,成立养老转接国标编写工作组,启动该标准的编制工作,确定任务目标、方向和编写方案,形成养老转接国标初稿草稿。

4月25日,在山东济南召开的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国家标准制定启动会暨标准制定工作组第一次会议期间,工作组成员单位对养老转接国标初稿草稿进行讨论,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

(二)讨论修改阶段

工作组分别于2014年5月29日、8月15日、10月15日在江苏省南京市、甘肃省酒泉市、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会议,对标准内容进行分析,并就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经办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展开讨论,达成共识,确定标准整体框架及参保人不分账户类别统一一套流程的具体方案。

期间,人社部社保中心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多次到会指导。

为统一标准的格式和规范用语,使标准中的经办流程更符合和贴近经办实际,牵头单位江苏省社保中心两次召集省内主要省辖市市级经办机构业务骨干对养老转接国标进行讨论,并邀请江苏省标准化院、江苏省质量监督局标准化业务专家,对标准进行现场指导和初次论证,使标准的结构层次更清晰、流程描述更规范、语言用词更准确。

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也在广泛征求本地区经办机构意见基础上,积极反馈修改意见和建议(共108条)。

标准起草单位无锡市社保中心不断对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数易其稿,于2014年11月12日形成较为成熟的征求意见稿和标准编制说明。

(三)征求意见稿报审阶段

2014年11月26日及12月25日,工作组分别于北京市和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了第五次和第六次会议,邀请长期从事社会保险研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和人社部养老保险司、人社部社保中心业务处室领导对养老转接国标进行剖析和论证。

工作组的前期工作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和领导们的充分肯定,同时指出标准中有关业务流程、经办表单与部187号规程间的差异,要求工作组认真分析对照,提交请示说明。

与会国标委专家亦对标准的框架结构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2015年2月13日,人社部社保中心针对工作组请示作出《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国家标准制定有关问题的复函》,因涉及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相关政策、业务规程和信息系统的调整和完善,建议养老转接国标的制定在国家现有政策框架内完成。

工作组认真研究并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及建议,对标准进行了流程补充和细节修改,形成正式的征求意见稿,于2015年3月报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

五、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共10章,规定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临时缴费账户、业务流程、审核要素、业务档案、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每章的主要内容概述如下:

(一)范围

本章介绍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章给出了本标准中引用的5项国家标准。

(三)术语和定义

本章定义了本标准中出现的申请人、转出地、转入地、转移资金、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5项术语。

(四)基本要求

本章明确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养老转接业务过程中所应达到的要求、具备的条件和提供的服务,共分经办要求、业务系统、材料交换、机构信息、查询服务和信息备份6项内容。

(五)临时缴费账户

本章明确了参保人临时缴费账户的建立、调整及转移接续条件等特殊规定。

(六)业务流程

本章明确了养老转接的具体流程、主要环节、服务内容和办理时限等内容。

(七)审核要素

本章明确了经办过程中应注重审核的事项。

(八)业务档案

本章规范了经办过程中业务档案的归档要求。

(九)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本章明确了不同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理的要求。

(十)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

本章提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养老转接业务时的监督、评价与改进应符合GB/T27768的要求。

六、关键技术问题的处理

(一)标准定位问题的确定

本标准定位于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具体业务的指导性标准,立足全面,统一规范,明确流程,便于操作,并以此为前提,在术语定义、业务流程的表述和经办表单的完善中,充分考虑了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兼顾欠发达地区经办的实际。

本标准还强化了养老转接过程中经办机构的职责,明确了各业务环节办理的时限及服务要求。

(二)转移接续业务流程的细化

为了方便参保人,明确经办职责,统一办理时限,规范经办行为,保障转移接续工作顺畅,我们在综合各方意见基础上,立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部187号规程进行细化,明确了每个经办环节的具体步骤、处理口径、审核要素及办理结果等,对涉及的经办表单进行优化完善,还对临时缴费账户人员转接流程提出唯一性要求(6.3),从而避免了以往经办实际中发生的责任划分不清晰、处理口径不一致、机构间沟通不及时、办理时限长、工作量大等弊端,使养老转接流程更符合经办实际。

(三)业务经办表单的完善

部187号规程中业务经办表单虽经多年使用实践,发挥了很大作用,但由于发布时间较早,有些业务表单当初未列入而无法满足经办需要,而表单本身也存在表内项目名称不统一、关键信息未列入、表内字段表述与即将发布的一些社保术语不吻合等不足,故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我们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尊重原有表单设计基础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未来发展及维护参保人和经办机构合法权益的需要,兼顾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对标准所涉及表单的种类进行补充,对表内项目、内容进行优化和完善,力求统一、规范、合理、便于操作,目前征求意见的大部分地区均能接受。

(四)突出临时缴费账户的特殊性

国家针对临时缴费账户人员,在建账对象、转移条件和转移资金规模等方面作了特殊规定,因此,我们将临时缴费账户作为术语(3.5)列入并单独成章(第5章),在有关经办表单(表B.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表B.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中加入“账户类别”以区分,有利于指导和规范经办机构开展转移接续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