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开展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建设高水平运动范文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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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评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及《评审指标体系》要求,组织专家组对“已批准学校”和“新申请学校”上报的各项目自评报告及相应的支撑材料进行初评。
专家组原则上由5人以上组成,由学校体育教育、训练、管理方面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组成。
专家组依据本通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个评审项目进行全面、客观、细致的评价,并进行量化赋分,投票决定初评合格学校,然后按同一运动项目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后于2010年6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自评表》、《省(区、市)“已批准学校”项目评审汇总表》(附件3)、《省(区、市)“新申请学校”项目评审汇总表》(附件6),以及学校自评报告与支撑材料(附电子版)一式8份,一并报送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3.综合评审
(1)专家网评
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初评的基础上,教育部组织各运动项目专家组依据《评审指标体系》对各校自评报告、支撑材料通过网络进行评审,并按同一运动项目对所有参加本次评审的高等学校进行排序。
(2)会议评审
教育部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意见、网评意见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经综合评审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按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规定招生。
五、有关要求
1.有关高等学校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据《评审指标体系》,实事求是撰写自评报告;
申报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有备案可查。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省级初评工作,组织专家严格执行评审标准,保证评审公平、公正进行,合理布局,防止一哄而上,省级评审不合格学校不得上报。
3.我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和各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自评和初评结果进行监督和抽查,对违反评审工作要求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纠正其评审结果。
4.各地和各高校要利用本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审工作的契机,进一步加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加大运动项目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检查与评估的机制,切实推动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科学、健康的发展。
教育部体卫艺司联系人:
王龙龙、刘海元,电话(传真):
010—;
电子邮件:
******************.cn。
附件:
1.“已批准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评估表
2.“已批准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3.省(区、市)“已批准学校”项目评审汇总表
4.“新申请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申报表
5.“新申请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6.省(区、市)“新申请学校”项目评审汇总表
教育部
二○一○年二月三日
附件1
“已批准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评估表
省(区、市)
学校名称
学校代码
学校地址
邮编
评估项目
学校领导
姓名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手机
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另附)
自评得分
学校意见
学校签章
二○一○年月日
专家组评估意见(请另附详细意见)
专家签名: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评审分数
评审名次
签章
二○一○年月日
附件2
“已批准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
主要观测点及评估内容
分值分配
得分
组织领导(5分)
校领导重视
有校领导专门负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2
组织机构
设有专门机构,人员配备完备,分工明确。
发展规划
发展目标及规划符合学校实际。
1
运动队管理(10分)
招生管理
严格遵守有关招生政策;
相关的规章制度、处罚条例等管理文件齐全;
网上公布招生办法、招收项目、招收人数等;
群众举报登记及相应处理备案材料齐全。
2.5
学籍管理
有专门的高水平运动员学籍管理文件,学籍管理档案(包括个体化培养方案、参加训练和比赛的有关规定、违纪行政处分规定、办理离校请假规定、住宿管理规定等);
历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册以及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注册等配套材料齐全;
“在校、在读、在训”运动员比例达到90%。
训练竞赛管理
有严谨、科学、规范的训练计划、训练比赛总结;
训练时数达到10小时/周以上;
日常管理
高水平队伍配备专职领队、辅导员;
有完整的伤病、事故、奖惩记录等。
教练员队伍建设(10分)
编制与结构
有专职教练员队伍编制;
教练员队伍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
建设与管理
有引进优秀教练员和特殊人才优惠政策;
教练员工作量计算办法合理;
教练员业务档案齐备;
有教练员竞争上岗,职称晋升和奖励相关文件。
教练员素质
教练员政治可靠、工作认真、业绩突出、爱护运动员;
重视科研,人均学术成果(学术论文、学术报告文章、著作、编著、材料等)数量达1篇/年以上。
培训与提高
有提高教练员素质的培养规划,培训方案、经费支持和考核材料完善。
续表
条件保障(15分)
训练场馆设施
具有专门的训练场馆设施,能够保障高水平运动队训练需要。
4
训练辅助设施
辅助训练设备齐全、完善,能够保障运动员身体健康、运动恢复、医务监督的需要。
经费投入
年度经费预算稳定,数额充足,能够满足运动员训练和比赛的需要;
人均经费额数达1.5万/人/年。
7
教学与训练效果(50分)
教学效果
高水平运动员遵守校纪校规,学习认真、作风良好,在学校中享有很好的声誉,获得各种奖项(优秀学生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奖学金等);
高水平运动员达到95%的毕业率、85%学士学位获得率;
有保送研究生的相关办法并能达到一定升学比例。
5
参赛情况
近四年曾1次以上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及以上比赛(包括奥运会、世界大运会及国内外各单项比赛)(10分)。
近四年曾2次以上参加全国大学生单项协会组织的体育比赛(8分)。
近四年曾3次以上参加省级大学生体育比赛(6分)。
近四年曾2次以下参加省级大学生体育比赛或市级大学生体育比赛(4分)。
10
比赛成绩
奥运会、世界大运会、全国运动会取得前8名。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取得前3名及国内外各单项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和名次(35分-31分)。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取得前8名及全国大学生单项体协比赛取得前3名(30分-26分)。
省级大学生运动会取得前8名及省级大学生单项体协比赛取得前3名(25分-21分)。
省级大学生单项体协比赛取得前8名(20分)。
地市级比赛中取得前8名(10分)。
35
学校群体工作状况
(10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率100%,合格率85%以上,每年按要求将测试数据上报教育部。
(如测试率为90%以下,合格率为70%以下,该项则得1分)。
学生群体性课外体育竞赛
早操和课外体育活动、竞赛形成制度,阳光体育运动落实有力,学生体育俱乐部和学生体育协会覆盖面广,学生参与率高。
附件3
省(区、市)“已批准学校”项目评审汇总表
支撑材料详细网址
排序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人:
电话: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签章
二〇一〇年月日
附件4
“新申请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申报表
教育部已批准运动项目
申报项目
姓名:
电话:
体育院(系、部)负责人
电话(手机):
该项目主教练基本情况
职称:
年龄:
原运动经历和执教经历:
该项目助理教练
基本情况
该项目组师资状况
1.现从事该项目在职教师数量:
2.现从事该项目在职教师姓名、年龄、职称:
3.现从事该项目在职教师的运动训练经历和执教经历:
开展该项目运动训练竞赛已具有的场馆设施、器材条件
开展该项目运动训练竞赛每年可提供保障的经费状况
开展该项目运动训练竞赛能否对运动员采取针对性强、时效性明显和富有特色的教学训练与学籍管理规定
近三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状况(按年度测试数据填写,限200字)
近三年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情况(限200字)
学校签章
二○一○年月日
专家签名:
二○一○年月日
附件5
“新申请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分值
分配
学校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定期研究学校体育工作和课余训练有关问题
学校体育组织机构建全,责任权限清晰,管理制度完备
学校运动训练竞赛发展目标明确,符合学校实际情况
教练员队伍建设(20分)
现从事该项目的专任教师数量
≥5人
≥3人
3
≤2人
主教练员基本情况
教授(国家级教练)
副教授(高级教练)
讲师(中级教练)
原运动经历和执教经历
原该项目专业运动员(曾获得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或执教该项目专业队训练2年以上
该项目任课教师
助理教练员基本情况
场馆设施(15分)
完全具备从事该项目训练竞赛的场馆设施和器材条件
15
基本具备从事该项目训练竞赛的场馆设施和器材条件
可提供的保障经费(10分)
能保证运动员每人每天20元以上的训练补贴,且具有充足的训练装备和参赛经费支持
能保证运动员每人每天15元以上的训练补贴,且具有充足的训练装备和参赛经费支持
8
能保证运动员每人每天10元以上的训练补贴,且具有充足的训练装备和参赛经费支持
6
能保证运动员每人每天5元以上的训练补贴,且具有充足的训练装备和参赛经费支持
教学管理(10分)
完全能够采取针对性强、时效性明显和富有特色的教学训练与学籍管理规定
基本能够采取针对性强、时效性明显和富有特色的教学训练与学籍管理规定
该项目已取得的竞赛成绩
(20分)
近三年曾3次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体育比赛该项目前3名成绩
20
近三年曾3次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体育比赛该项目前8名成绩
近三年曾1次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体育比赛该项目前3名成绩
近三年曾1次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体育比赛该项目前8名成绩
国家学生健康体质标准实施状况(10分)
近三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率100%、及格率85%以上,并且每年已将测试数据上报教育部
近三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率90%、及格率80%以上,并且每年已将测试数据上报教育部
近三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率80%、及格率70%以上,并且每年已将测试数据上报教育部
学生阳光体育实施情况(5分)
学校已成立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组织领导机构,制度健全,广泛开展学生课余体育活动,效果显著
学校已成立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组织领导机构,制度健全,广泛开展学生课余体育活动,效果较好
其他(5分)
根据申请书、相关辅助申报材料和学校所处地域情况等整体内容予以评判
总得分
附件6
省(区、市)“新申请学校”项目评审汇总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〇一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