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资料之十一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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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就业再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落实,增进广大群众民生福祉;
办好扶贫、解困、助残等利民惠民实事,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
二、改进调查研究
(三)注重调研实效。
调查研究必须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
紧紧围绕影响和制约全省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问题、全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掌握群众的真实需求,在切实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跟踪督办基层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调研工作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注重总结新鲜经验,推广好的典型。
考察调研现场不提前准备,要真实,不能弄虚作假。
汇报工作要讲真话、报实情。
(四)健全调研制度。
坚持和完善重要决策调研论证、蹲点调研等制度,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避免同时到一地考察调研。
要结合分管工作,亲自主持重大课题调研,每年都要撰写对全局工作有指导作用的调研报告。
(五)坚持轻车简从。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到市(地)和部门考察调研,省直有关部门陪同人员不超过5人,市(地)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
其他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到市(地)考察调研,省直有关部门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市(地)陪同的负责同志为1人,市(地)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
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所到县(市、区)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
考察企业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六)改进警卫工作。
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减少扰民。
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和参加公务活动不部署警卫勤务,不进行交通管制,不清场,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精简会议活动
(七)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
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予以合并。
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统筹安排。
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省性会议,每年度一般不超过1次。
减少会议活动参加人员,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人数一般不超过200人,时间不超过2天,不安排各市(地)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
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
可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出席的活动,一般不邀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出席。
会议活动一般不安排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八)提高会议活动实效。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
全省性会议可视情况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地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
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确保讨论质量。
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会见内、外宾的形式、地点可灵活安排,注重实效。
(九)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
省直各部门提出召开的省级工作会议需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报批。
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参加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活动。
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参加活动不题词、不题字。
四、精简文件简报
(十)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和篇幅。
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
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
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
脱离实际,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文件,一律不发;
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在部门会议上的讲话,由相关部门印发。
能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的不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发文;
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或转发。
除印发省党代会、省委全委会议、省委常委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人代会、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和重大工作部署的文件外,其他普发类文件要严格控制篇幅。
各部门报送省委、省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确有特殊报送需要的综合性部门,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核准,可增加1种。
部门会议简报及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简报,不报送省委、省政府;
部门专项工作简报,只报送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
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
(十一)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
文件要突出思想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简报要有参考价值,避免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运转效率。
凡报送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简报,应由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批,具体分送范围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核定,报文部门不得自行确定,未履行报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规范出国(境)管理
(十二)合理安排出访。
按照必要、合理、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每年出访一般不超过1次;
分管外事、商务的领导同志出访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安排;
其他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1个任期内出国(境)不得超过2次或2年内出国(境)不得超过1次,3年内已经连续出国(境)人员不再予以审批。
(十三)严格控制出访规模及时限。
除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外,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出访,团组人员总数不超过6人,严禁拆分组团或组织“团外团”;
出访1国不超过5天、2国不超过8-9天、3国以上不超过10天(均含过境天数),无特殊情况,不得出访4个国家。
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
省外办负责统筹协调出国(境)活动,有关单位原则上不临时安排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出访。
六、简化接待工作
(十四)从简安排接待。
考察调研不搞礼仪性迎来送往,不在辖区边界或火车站、飞机场、收费站组织迎送活动。
不悬挂或张贴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插挂彩旗,不摆放花草。
不安排宴请,一律安排工作餐,有条件的地方尽量安排自助餐,不具备安排自助餐的地方可安排桌餐,但要注意节俭,以当地家常菜肴为主,不上高档菜肴和高档酒水,不备香烟。
正常工作餐外,不得再另行安排其他宴请。
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不安排专场文娱活动。
接待上级和外省来人,要根据工作分工限制参加接待人数,不安排名贵菜肴和酒水;
出席涉外宴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办法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七、改进新闻报道
(十五)简化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
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活动不作报道。
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
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相关活动的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经济、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
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省电视台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十六)精简全省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
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新闻报道的数量、字数和时长。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举办的全省性会议活动,除重大会议活动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出席的,文字稿一般不超过1000字,省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
其他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500字,省电视台新闻联播视新闻价值作报道,也可在其他新闻节目播出。
省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
特殊情况下需作报道的,须报省委批准,并严格控制字数和时长。
除省委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等活动外,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展览、一般性演出及其他文艺活动,不作报道。
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作报道。
(十七)规范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
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省直媒体报道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活动,除重大考察调研事项外,文字消息通稿一般不超过1000字,省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3分钟,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
其他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考察调研活动如需公开报道,文字消息通稿不超过600字,省电视台新闻联播视新闻价值作报道,也可在其他新闻节目播出。
(十八)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
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深入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省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
上述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后,省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一般只综合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不单独报道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参加活动或讲话,改由其他新闻节目报道,文字稿不超过500字,其他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十九)加强新闻报道统筹。
探索运用网络等新手段加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与群众的直接联系。
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新闻报道工作由省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导省直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
涉及省委、省政府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由省委宣传部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统筹安排。
领导同志身边工作人员不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报道的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有关要求可按省委规定,由省委宣传部向新闻单位提出或由新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八、厉行勤俭节约
(二十)牢记“两个务必”。
在日常生活和各项工作中,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
(二十一)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严格预算支出管理,控制一般性支出,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
认真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不搞特殊化。
(二十二)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
举办会议活动,要厉行节约,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配发高档生活用品,严禁组织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九、加强读书学习
(二十三)加强理论武装。
坚持把理论武装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把读书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带动全省干部形成崇尚读书学习的浓厚氛围。
坚持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组织集体学习不少于4次,每年讲党课、作专题辅导不少于2次。
(二十四)大力弘扬优良学风。
坚持理论与实际结合、学习与运用统一,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的决策、改革创新的思路、破解难题的举措、化解矛盾的方法。
科学统筹办班培训,选择有利时机,确保培训学习管用、实用、有用。
合理确定参训人员范围,处理好学习培训和实际工作的关系,避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
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贯彻落实办法,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每年年底,各地各部门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省委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情况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和常态化工作来抓。
审计部门每年对各地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同志及其他省级领导同志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