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急救紧急呼叫及处理作业标准规范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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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医院员工(医生、护医技、行政后勤、工人等)。
3权责:
参照本规范内权责执行。
4.定义:
凡医院内发生突然意识丧失、急性循环或呼吸功能严重障碍等危及生命征象之状况,现场医护人员判断是否启动全院急救紧急呼叫。
5.作业内容:
5.1院内急救医疗团队组长为分管医疗副院长;
执行秘书由医务部或护理部指派。
5.2急救医疗小组运作方式:
猝死用24小时值班制,岗位负责制。
5.3急救医疗权责:
5.3.1病人的主诊(管)医师为紧急救治的责任医师,其他员工均有义务主动参与协助救护工作。
5.3.2如医护人员判断不需要启动全院急救紧急呼叫时,现场医护人员负责抢救,若行CPR,请记录《心肺复苏记录单》,必要时可请相关科室协助,按照急会诊制度执行。
5.4通报系统:
5.4.1总机应急专线:
急救代码:
地点十999,总机广播呼救讯息:
地点十999
5.4.2总机值班人员应确保应急专线通畅,响铃3次内必须接起电话,
即刻发出呼叫。
5.4.3现场医务人员应及时组织抢救;
支援人员5分钟内到达现场,急救小组携带轻便急救箱5分钟内到达现场抢救。
5.5责任区分配(除医院监护单元即ICU、NICU、SICU、胸外监护、心脏大血管监护、CCU、ER、OR、麻醉科以外的区域)
5.6支援人员
5.6.1在病区发生需紧急抢救的情况,同一楼层及上下各一层病区的医护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到达事发病区参与抢救,并向所在病区报到。
5.6.2花园、急诊中心、放射楼、医院大门、脑科一楼大厅由急诊科医护人以支援,要求在5分钟内抵达。
5.6.3门诊大楼需每层制定特定的岗位作为支援,该岗位需确保每天有医务人员,接到呼救讯号后应立即支援本楼层及上下各一层,要求在5分钟内到达。
5.7急救车设置地点:
5.8急救事件记录:
5.8.1启动999紧急呼叫时,心肺复苏记录单和急救事件资料收集表由急救小组护士负责完成。
不启动999紧急呼叫的,《心肺复苏记录单》由责任护士完成。
5.8.2心肺复苏记录单一式二份、急救事件资料收集表,医师签名后,心肺复苏记录单(白色)一份留存病历,(蓝色)一份和急救事件资料收集表送回本小组执行秘书统计分析。
5.9院内急救医疗团队职责:
5.9.1每年举行院内急救紧急呼叫及处理演习,并进行持续质量改进。
5.9.2每年举行高级或基础心肺复苏急救培训。
5.9.3急诊科二唤医师、中心监护室二唤医师、脑科重症二唤医师和麻醉科二唤医师均需具有ACLS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