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2篇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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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度前所未有,要利用三年时间,动员全社会力量打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扫的是黑恶势力,展现的是我们党和人民雷霆万钧的气势、必战必胜的决心!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这场铲除黑恶的“大扫除”,就是要扫出一个窗明几净、扫出一个风清气正、扫出一个朗朗乾坤、扫出一个人民满意!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骆惠宁书记、楼阳生省长指示要求,深刻领会和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忻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二、肩负政治责任,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各部门必须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全市发展的新战略、新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们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推进全面脱贫、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决不允许黑恶势力形成任何干扰破坏,决不允许黑恶势力侵蚀我们的基础、侵吞我们的成果,肩负好这个政治责任,营造一个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事关新战略的实施,事关改革的成败,事关全市老百姓的福社。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置于市委“123~456”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面脱贫、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
要切实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重要问题。
党政“一把手”是扫黑除恶的第一责任人。
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协调重大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为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撑腰打气,为深挖“保护伞”排除阻力。
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认识和完成,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果断重拳出击,迅速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连续部署,连续作战,惩处了一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行霸、市霸、路霸,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净化了发展环境,有力维护了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看到,我市黑恶势力犯罪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呈现出组织性、隐蔽性、凶残性、对抗性、“软暴力”等特点,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黑恶势力犯罪仍然难以根除,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
有的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和“保护伞”。
有的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以表面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犯罪行为。
有的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等软暴力谋取非法利益,一些“村霸”和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
特别是农村恶势力犯罪问题较为突出,我们也发现个别地方存在黑恶势力幕后操纵基层政权、贿选等举报线索,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任其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面对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当前扫黑除恶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有的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存在松懈麻痹、畏难思想和厌战情绪;
有的部门担当精神不够,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会打、不深打;
有的行业、领域监管不到位,源头治理薄弱,黑恶势力蔓延滋生;
有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甚至存在腐败问题,导致黑恶势力边打边发、屡打不绝;
有的地方扫黑除恶专业力量薄弱,打击处理能力不强;
有的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强大合力,离党和人民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通知》,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全省在上述10类基础上确定12类打击重点(增加了盗掘古墓葬、打击保护伞2项)。
我们既要做好“规定动作”,也要做好“自选动作”。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黑恶形势,准确把握黑恶犯罪新规律、新特点和新动向,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干扰脱贫攻坚、插手重点项目、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破坏市场秩序、扰乱信访稳定、破坏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
“黄赌毒”危害无穷,能让好人变坏、富人变穷、恶人变富、穷人更穷,要坚决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的黑恶势力,特别是要把打击农村赌博问题作为春节前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重点来抓。
要坚决落实骆惠宁书记指示的“五个全部”要求,坚决做到涉黑涉恶线索要全部查实、黑恶势力要全部打掉、“保护伞”要全部挖出、经济基础要全部摧毁、长效机制要全部建立。
要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稳、准、狠,打出声威、打出实效。
稳,就是要持续发力、毫不懈怠,不下指标、明显见效,清仓见底、务必打尽;
准,就是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经得起时间检验、经得起法律检验,办成“铁案”;
狠,就是要下重手、出重举,毫不手款,严厉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要在春节前迅速形成战果,务必全部实现“零突破”,要向市委、市政府交账。
四、严打“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
一些黑恶势力之所以长期称霸一方,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与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扫黑不易、毁“伞”更难。
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解决涉黑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加大督办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
要抓住涉黑涉恶和长期腐败、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深挖细查,重点督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凡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无论涉及到谁、无论职务多高,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五、坚持依法打击,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也是十九大着重强调的战略任务。
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们必须恪守的基本原则。
要将扫恶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推进法治原平、平安原平建设的重要契机。
政法机关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指导意见精神,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
既不能为片面追求打击规模而下达指标,又要避免纠缠细枝末节,影响打击力度和效果。
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又注重法律效果,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做到实事求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依法严惩、不枉不纵,切实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提升法治化建设能力和水平,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原平、平安原平建设。
六、广泛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实现温饱、奔向小康的进程中,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人民群众最痛恨黑恶势力,哪里有黑恶势力、哪里扫除效果好、哪里扫除效果差,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
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持续不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要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善于将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险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积极发动群众,从群众呼声中挖掘线索、从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每一个涉黑涉恶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打一场新时代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加大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监管力度,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紧盯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宣传部门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张旗鼓营造扫黑除恶宣传氛围,弘扬正能量,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线索,在全社会形成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局面,使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打赢这场硬仗,让全市老百姓带着满满的安全感昂首阔步、幸福快乐地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七、夯实基层基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策,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构建和谐稳定、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组织、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要以“三基”建设为抓手,着力抓好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安排,持续改善城乡治理体系,筑牢防黑防恶堤坝。
对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要采取调整撤换、选派等方法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打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全。
对群众举报“两委”换届中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联合调查,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党的基层组织是防范黑恶势力滋生的坚强堡全。
各级基层组织要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真正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
要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适形。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从现在开始,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更名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各单位等参加。
要制定全面具体的实施方案,完善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机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体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年度综治考核体系,完善相关考评标准,并适当增加分值比重,全面、科学评价各地专项斗争实际情况,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树立鲜明导向。
对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导致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和“一票否决”等方式,严格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
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对该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忻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迅速在全市掀起扫黑除恶高潮,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原平长治久安,为全面脱贫、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
(2) 同志们:
今天,县委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地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地委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鼓足干劲,强化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刚才,吴军同志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武汉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地贯彻武汉会议精神再动员再部署的具体要求,远海同志代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下步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
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今天上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招来,省委书记张庆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三长参加,对我省贯彻和落实武汉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政府执政能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县域经济建设,关乎呼玛社会稳定。
全县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
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
没有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声势不够,宣传面不大,没有形成家喻户晓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
群众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态度不鲜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有时存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得过且过”的“隐忍”思想,对揭发检举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事后“清算”,致使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这是我们宣传动员不到位的表现。
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心中还存在“黑恶势力与我们相距甚远”的错误思想,对扫黑除恶的认识没有上升到足够高度,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还浅显的认为是偶然事件、个别案例。
当前,我县未打掉一个涉恶团伙,甚至连一个涉恶人员也没有挖出来,是真的没有吗?
这与我们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不无关系。
三是线索摸排不到位。
有的单位对反映的线索,缺乏更深入的核实探究,了解片面,认定草率。
有的部门,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社会问题、多次发生的不良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故作不知或反映迟钝,缺乏防范未然的危机意识,等到时态扩大了,掩盖不住了,追究责任了,才后知后觉,开始补救,但为时已晚。
全县整体对扫黑除恶的线索排查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未主动上报过一条问题线索。
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
有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
各环节责任落得不实,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
部分体制内人员走风漏气,纪律不严肃,一些村两委班子村长、书记不论对错,相互拆台,导致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力度层层递减。
五是追查震慑不到位。
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惩处态度暧昧,往往息事宁人,害怕事态扩大,甚至想着“自己的任期内不出事就行”,得过且过,缺乏与恶势力作斗争的担当和胆魄。
有的部门人情关系较重,人情大于法理,时常能听到“我和谁谁认识,怎么抓我就得怎么放了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猖狂言论,视人情人际为保护伞,视法律为无物。
这往往造成了对涉案人员处罚力度不够或没有受到处罚,犯罪成本过低,必然导致难以根除,反复发生。
在这里我也代表县委、县政府表个态,要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府执政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
凡涉及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放过;
凡为黑恶势力提供掩护、保护、包庇的社会人员或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置,绝不手软;
凡因麻木不仁、纵容懈怠,造成黑恶势力做大,造成社会危害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我们生活的、热爱的呼玛,是人民群众的呼玛,绝不容许滋生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或团伙组织。
二、必须强化责任分工和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
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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