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教务处学生登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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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符合拟转入学院当年公布的接收条件。
获得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___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有专利发明和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一)属于委托、定向培养、在校试读的;
(二)入校未满一学期的;
(三)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四)应予退学的;
(五)不符合所在学院规定的转出条件的。
第三条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_北京物资学院教务处学生登录。
10%。
第二章转专业办法及程序
第四条公布转专业限额数、条件及考核办法。
每学年秋季学期第1周,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原有学生数和情况公布各专业允许接收转专业学生的限额数,各学院同时公布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
第五条学生申请。
学生可在第三学期或第五学期第1周提出转专业申请。
符合学校和相关专业转专业条件并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填写附有家长签
字的《物资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审批表》(一式四份),并向拟转入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_物资学院教务处学生登录。
第六条转出专业所属学院审批。
转出专业所属学院对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汇总,与学生填写的《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审批表》(四份)和学习成绩单(一份)一并转交拟转入专业所属学院。
由转入专业所属学院初审,将符合转入基本条件的学生___汇总后,于第2周公布允许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___。
第七条转入专业所属学院考核。
转入专业所属学院于第2周采用适当形式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公开考核。
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八条转入专业所属学院审批。
各学院转专业领导和审核小组结合考核情况对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查,形成初审意见。
第2周末各学院将填写好的《****学院转专业接收情况汇总表》、《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审批表》(四份)报送教务处。
第九条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审核并将结果公示(5天)。
公示期结束,报请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后,于第3周末公布最终结果。
签署意见后的《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审批表》分别由教务处,转出、转入学院及学生本人留存。
第三章关于转专业学生学籍的说明
第十条学生自提出转专业申请起,直至被批准并到转入专业所属学院报到前的学习期间,应在原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需按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补修全部必要的课程,在原专业所修通过的课程学分计入学生成绩单。
转入专业所属学院应加强指导,帮助转专业学生制定选课计划,以使学生尽快适应转入专业的学习进程。
开学第3-4周,教务处可根据转入专业所属学院___为转专业学生安排重新选课。
第十二条已获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第十三条已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四章其他
第十四条具体执行办法见各学院规定。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级及以后的学生,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2.各学院接受转专业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
3.《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
4.《
xx-xx秋季学期各专业允许转入学生限额统计表审批表》****学院转专业接收情况汇总表》
北京物资学院在校生重修课程申请表
上课学期:
20——20学年(春/秋)季学期
注:
1、可申请重修的课程为体育必修课、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发展等考试不及格后不能补考的课程。
2、重修课程申请表必须在每学期开始的第1周提交,逾期不受理。
3、本表格仅适用于在校生。
xx-xx学年
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修订稿)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素质,制定《北京物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学生在每学年初进行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评定出综合评分(毕业班学生于毕业前评比当年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为德育评分、智育评分、体育评分三部分之和。
学生以班为单位排出名次,做为评选三好生、奖学金的依据。
毕业班将每年综合测评分结果汇总,排出名次,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和其他就业工作的基本依据。
一、德育测评方法:
1、德育评分=基本德育素质分+德育奖惩分+调整分(分值10分)
2、基本德育素质分:
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参加,从政治表现素质、道德品质素质、学习态度素质、审美能力素质、个性心理素质五个方面为每位同学(不包括本人)打分,每项1分,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每位同学的德育素质分。
(1)政治表现素质: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_北京物资学院教务处学生登录。
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___保持一致。
敢干批语各种错误言行。
(2)道德品质素质:
生活俭朴,尊师爱友,谦虚谨慎,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人际关系好,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3)科学态度素质:
学习勤奋,目的明确、端正,学习积极主动、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考勤制度,成绩真实,勇于以正确方式指出他人错误行为。
(4)审美能力素质:
语言美、仪表美、行为美、情感美、美学修养高。
(5)个性心理素质:
兴趣广泛,性格开朗,气质优雅,意志坚定,自我约束力强,有较强的进取心、独立性和责任心,自信心,自尊心,适应性。
3、德育奖惩分:
(1)组织管理能力加分:
学生干部及社团成员(担任多项职务的,取最高分加1.2),加分见表1。
学生干部任期需满一年,表现差及一般的学生干部不加分,并要及时调换;
学生干部由各主管部门考核并提供___。
在院级以上集体文艺比赛中获奖的艺术团成员不加分。
(2)活动能力加分:
在各项大型活动中获奖,并有院团委或有关部门出具的通报表扬者(不同项可重复计分),加分见表2。
一等奖按第一名加分,二等奖按第三名加分,三等奖
按第五名加分;
参赛者包括陪练可加分,在陪练中担任本职工作的学生干部不加分;
集体项目加分减半。
(3)精神文明分:
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及在社会上为学校争取荣誉,并有事迹材料者,(可重复计分),加分见表3。
(4)违纪惩罚分:
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减分见表4。
(表1)
(表3)
(表2)
(表4)
4、班级评分之后,班主任(辅导员)根据平时表现,对在系、班级活动中个别表现突出的同学酌情加分,对在系、班级活动中不遵守纪律的个别同学酌情减分,加减分均不超过2分,并须附有材料。
二、智育测评方法:
1、智育评分=学习成绩+开拓创造能力分+非课堂教学成绩(分值75分)
∑(单科成绩×
单科学分数)
2、学习成绩=—————————————×
0.6∑单科学分数
⑴考试不及格,按实际成绩计算;
重修成绩不参加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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