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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社会学史笔记

外国社会学史

1简述孔德的关于科学分类的思想

答科学的分类

孔德认为,整个字宙现象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按其性质可具体分作五类:

天体现象.物理现象.化学观象.生物现象和社会现象-与此相应地,他将科学也划分为五种:

天文学,研究天体现象;物理学,研究物理现象,化学.研究化学现象;生物学.研究生物现象;最后社会学,研究社会现象.这就是孔德实证哲学体系中著名的科学分类-。

既然整个宇宙现象是相互联系的,是一个统一的整体,那么,作为研究这些现象的各门科学也不是彼此孤立.互不相干的,而是相互连接,形成一个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门科学之

间的关系既不是平行的,.也不是对立的,而是一种顺序有先后位置有高低的次第结构,这就是孔德的所谓科学等级体系,在科学等级体系中,每门科学都占有固定的位置,这种位置的高低或排列的先后是由下列原则所决定的,用孔德的话来说就是达到实证阶段的任何一种知识都同它的一般性.简明性和不依赖于其他知识相一致

从逻辑的角度看,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是:

随着科学阶梯的升高,知识内容的复杂性程度在增加,这就是孔德上面所提到的知识的一般性和简明性程度在下降;不仅如此.这里最能体现孔德科学体系的相互关系和等级特点的是:

后一门科学离不开它前面的科学,前者是后者的量础.

历史地看.孔德的科学分类和关于科学体系的构想,尽管其中包含着下少形而上学的成分,但总的说来.对整个科学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因为他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去观察人类知识的进化过程,并试图从知识之间的内部联系上考察科学体系的结构,这些都是应该肯定的-然而,每门知识领域本身又是在不断开拓.发展和深化的-困此,不能简单地把各知识部门之间的联系看作是单方而的,而忽视其彼此彬响.相互渗透和互为补充的性质,

2简述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的思想

答一,社会静力学

孔德的社会静力学是在关于人类自发秩序的一般理论指导下,研究社会有机体的组织和结构及其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

孔德指出:

社会静力学的研究,在于考察社会行动和社会系统各个不同部分的反应规律,研究构成社会机体的各部分之间的平衡与和谐;在孔德看来.社会结构各部分间的平衡与和谐的关系,是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一旦这种关系遭到破坏,社会系统的运转就会发生障碍,造成社会病态

孔德的社会动力学,主要是运用关于人类智力发展三阶段的理论解释社会历史的进步。

因此说,智力发展三阶段的理论是孔德社会动力学的基本内容-

他宣布他终于发现了这种规律——人类智力发展的三段律-孔德写道.他通过研究人类的智力在各个方面和各个叶代的发展.发现了一条伟大的根本规律,这是一条人类智力必须遵循的根本规律.它是建立在我们的机体发展和历史经验事实昕提供的充分根

据的稳固基础之上的,这个规律是:

我们的每一个主要观念,我们的每一个知识部门都相继经历三个不同的理论阶段:

神学阶段,或虚构阶段;形而上学阶段,或抽象阶段;科学阶段,或实证阶段。

由于孔德认为智力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和基础,所以社会发展的阶段与人类智力发展的过程完全相适应,也同样经历了三个阶段或历史时期:

远古时代的神学阶段,中世纪时期以来的形而上学阶段和18,19世纪之交开始逐步进入的科学阶段。

3简述斯宾塞社会进化论的思想。

答:

在斯声塞早期的著述中,他把社会进化看作是一个持续的.没有倒退的和不间断的过程,社会进化存在于人类历史的始终,是永恒的现象;这时斯宾塞理解的社会进化是从同质性社会向异质性社会的进化,这种变化在人类整个文明和在每一个民族的文明的进步中都有表现,而且以不断增长的速度在继续进行着.

成熟时期的斯宾塞.面对19世纪末期英国社会大量存在的社会冲突,使他对什会进化和倒退现象有了新的认识:

他承认人类社会在整体进化的总趋势下,在具体的社会中可能有暂时的倒退现象发生.这就是说,从整体来讲,社会的进化是必然的.而具体来讲,社会的暂时倒退是可能的。

总的来看:

斯宾塞认为社会发展是下可逆转的,不能返回到先前的阶段上去。

因为社会的发展要与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相适应。

4社会冲突存在的必然性及功能。

答:

一、社会冲突存在的必然性

齐美尔认为,合作与冲突是人们社会交往的主要形式;在社会中,完全协调一致的群体是不存在的.在复杂和分化的社会里,人们都属于一定的群体,而在群体中生活的人们都具有一种“排他性”即竞争的本能,任何—个合作过程部同时伴随着与之相对立的冲突过程,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包含着合作与冲突.吸引与排斥这样一些矛盾的统一体.讲人们结合起来的力量和造成人们冲突的因素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万面;因此.在任何一种形式的社会合作中部同时存在冲突、完全和谐的社会合作是不存在的-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越是密切,他们之间的意见反而越容易产生分歧,不尽一致,感情越容易不融冶,在密切交往的社会关系中,爱和恨是同时存在的,这种密切关系建立在一种矛盾心理之上。

冲突功能(齐美尔)

社会是冲突与合作者两种形式相互作用的结果。

不仅相互合作对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笔记冲突对社会也具有积极意义。

冲突使均衡破坏,但它能给社会带来更为及极有益的结果。

①社会冲突对于群体和社会的整合具有积极功能。

当一群体与外部发生冲突时,为了一致对外的需要,能促进群体内部的整合,使原有的内部矛盾得到解决。

在一个社会系统中,各群体之间相互冲突,可以促进各群体之间保持相当的独立性和一定界限。

因而有利于保持整个系统各因素之间平衡,使社会产生一定分化和整合。

社会是由相互交往互动的个人组成的。

对于群体间的个人来说,冲突固然增加了人的异化,但同时通过冲突,又将个人连接在社会结网的网络之中。

社会各部分之间和个人之间纵横交错的冲突,使各部分、个人之间更加紧密的联系起来,构成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因素,甚至是社会生活的精髓。

②社会冲突对于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冲突的发生和表现有利于矛盾的解决或环节敌对情况。

在充满矛盾和敌对情绪的情况下,冲突有助于不同观点和情绪的宣泄。

如果将任何冲突或反对形式都取消的话,那么一般的冲突就有可能计划称尖锐的敌对行为,造成社会的大分裂和接替。

由于冲突是建立在人们相互作用基础上的,因而通过冲突的表现和解决,人们会建立一种新的相互作用关系,从而促进社会的变革和发展。

5简述韦伯的价值中立性与价值相关性

答:

价值相关性是指在研究工作开始之前,研究者在选题和收集材料上所表现出的主观兴趣,同时,又指在研究工作得出结论后,研究者在实际应用结论中所表现出来的主观目的性。

在通常情况下,研究者根据其所在社会中人们所持有的一般文化价值,选择经验中的某一部分题材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因而特定时代的价值目标对社会科学家的研究对象的选择和探索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价值中立性是指研究者在选定了研究对象之后,必须放弃任何主观的价值观念,严格以客观的、中立的态度进行观察和分析,从而保证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此外,价值中立性还包括另一层含义,即事实领域与价值领域、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研究机构的区分。

6简述韦伯的统治类型的思想。

答传统权威(韦伯)

在这种统治形式里,统治的维持是靠从古到今沿袭下来的风俗习惯和伦理道德。

他指出,这是一种宗法制统治形式。

在这里,统治者或主人是由传统的世袭制度决定的,统治者具有终身的权力,并将这种权力不断传给自己的后代。

这种统治具有很强的个人性质,统治者作为统治者,并不表示他是“上司”,而是人格意义上的“主人”。

构成统治机构中管理班子的人员不是被视为“官员”,而是被看作人格上带有人身依附关系的“差役”。

被统治者不是作为同一社会组织中的“成员”,而是被视为统治者的“奴仆”,也就是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是一种主子与臣民的关系。

从,整个传统性统治的组织情况来看,它具有以下特征:

①缺乏固定的组织全县,管理者没有明确的职权范围;

②没有合理的职务等级制度,往往由统治者或由它所委派的人员以个人身份,直接的对事情做出决定;

③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以便在此基础上,根据资源的原则实行聘任和决定晋升;

④选拔和提升的主要依据是统治者的主观好恶,而不是按照人员的实际水平和工作能力;

⑤管理没有固定的、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薪金。

传统性统治所代表的是一种保守力量,他主张永远维持先王或上帝的神圣秩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有任何改变。

感召权威(Charisma)

个人魅力型的统治是建立在对具有出色感召离的领袖人物的拥戴和信仰基础上的。

韦伯认为,这必须包含两方面因素,一方面,作为社会精英的领袖人物本身在人格力量或个人才能上具有非凡的、超人的特征,使他不同凡响,具有特殊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从而能成为个人魅力型人物;另一方面,领袖人物的追随者们也有拥戴和服从这种领袖人物的需要,这种心理需要使他们表现出对领袖人物的狂热崇拜和盲目服从。

韦伯不主张从某种政治立场或道德价值观出发,去评价个人魅力型人物所具有的那种特殊品质的善恶好坏,在他看来,关键在与这种特殊品质是否具有感召力,能不能赢得崇拜者和追随者。

韦伯关心的是这种人物实际造成的感召力,至于说他们给历史带来的到底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影响,从他的研究立场来看是无关紧要的。

同传统型同志相比,个人魅力型统治是一种“巨大的革命力量”。

因此,个人魅力型统治或权威往往伴随着社会革命运动而出现。

这种权威的性质一般是打破传统、破坏现存的秩序。

正是这种反对传统的、非同寻常革命导致一种新的观念系统、行动取向直至社会结构的产生。

作为个人魅力型权威的领袖人物往往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而受到感召的群众则常常怀有对领袖的狂热效忠精神。

这二者的结合,便促成了个人魅力型统治的出现。

韦伯指出,这种统治类型具有暂时性的特点。

当个人魅力型领袖人物在世时,一般尚能保持这种统治形式,但它随着某一具体的领袖人物的去世,这一统治形式中所潜在的内部矛盾便暴露出来,并日益激化。

于是,为保证统治的相对稳定性,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组织形式便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个人魅力型统治也随之或转化为传统性统治、或转化为法理型统治、或变为二者的某种混合物。

8.方法论个人主义(韦伯)

在韦伯看来,社会学研究人的行动,是因为每个人都赋予它一定的“意义”。

行动之所以是有意义的,是因为某个或若干个行动者将其主观意义与其行动联系起来,不论这种行动表现为对某件事情的放弃或是对某件事情的忍受。

韦伯还强调,这里所说的“意义”并非是指“客观上正确的”、或从形而上学意义上讲是“真实的”那种意思,而是指行动者主观的认为即社会学上的意义。

在韦伯看来,社会行动之所以是可理解的,是因为个人赋予其行动的主观意义是可以理解的。

5.法理权威(韦伯)

法理型统治是建立在以下基础上的,即任何一项法律都是以目的合理性或价值合理性(或两者兼而有之)为目标制定出来的,并努力加以贯彻,包括强迫使之得以实施。

韦伯认为,法理型的统治类型所具有的主要特征是:

①具有活力和自身规律性的管理系统,其中有着明确的责任权限;

②实行职务等级制原则,并对各级机关建立牢固的监督制度;

③办事程序法规化、条例化,任何法律条文一经订出,所有成员都应遵守;

④实行不顾情面、照章办事的原则;

⑤统治形式只是由于法律的认可才是有效的,统治者只是根据法律规定而暂时拥有权力,服从者所服从的是法律,而不是某个具体的人。

韦伯指出,这种法理型统治可以采取各种极不相同的形式,科层制是其中最纯粹的形式。

7简述科层制

答:

科层制是法理型统治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确切的说,是其中一种最典型、最纯粹的表现形式。

首先,韦伯对科层制管理机构的构成作了如下说明,他指出管理班子在最纯粹的类型中是由这样一些官员组成的:

①他们人格上是自由的,并且仅仅服从、履行实际公务职责;

②组成牢固的职务等级;

③具有严格的职务权限;

④根据合同,从而原则上是以自由选择为基础,并按照专业熟练程度进行职务聘任,严格说来,应当是通过考试来确定,并以文凭来鉴定其专业熟练程度;

⑤具有以货币形式付给的固定薪金,多数人有退休保障金,薪金的多少按等级职位、责任大小以及“身份尊卑”的原则分档划开;

⑥把自己的工作视为惟一的或主要的职业;

⑦按照工龄长短、成绩大小或同时依据这两方面的条件,而不是按照上司的印象来决定一个人的升迁;

⑧管理者并不因其所履行的职务而具有任何特权,他们也不应占有生产资料;

⑨服从严格而统一的工作纪律和监督。

韦伯指出,纯粹科层制的、文牍式的管理,在精确性、稳固性、纪律性、严谨性和可信性上,以及在对一切对象的可计算性上,都可以达到技术上完善的程度。

也就是说,科层制的管理按客观标准来看,在功能方面是严格合理的,它作为客观的服务机构和管理机构,排除了一切人格化的因素,不带有任何个性化色彩,而仅仅奉行法律程序和公务原则。

在韦伯看来,科层制是一种只追求技术效益,不受任何个性因素干扰的组织管理形式。

韦伯指出,在科层制内部,奉行的完全是形式合理的原则,即技术与效益的原则,严格排除任何技术以外的目的和价值。

但这不是说,这种纯粹技术统治不为其他的某种利益和目的服务,实际上,高效率的行政管理总是服务于一定利益和目的的。

任何现代国家的管理形式都必然和不可避免的是科层制,这一点是韦伯一再坚持和强调的。

在他看来,科层制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同时,要想使科层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进一步发挥功能,又有赖于整个社会的全面科层化。

8简述韦伯的理想类型思想?

答:

韦伯认为,社会科学也应当像自然科学那样,可以对所研究的对象获得规律性的认识并给予因果性的说明。

“理想类型”便是社会学在这方面的特殊认识工具。

它是研究者为研究社会和解释现实的一种概念工具。

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它具有明显的康德主义色彩,是康德哲学中关于人类先天认识形式的思想在社会学中的发挥。

韦伯去掉了康德哲学中先验论的思想。

韦伯所关心的不是认识范畴的先验来源,而是认识范畴作为概念工具的现实作用。

韦伯建立理想类型的思想动机之一,是为了避免当时流行的历史学派个别化和特殊化的研究方法的缺陷。

在他看来,任何科学系统都不可能把现实中的所有个别现象都包括进去,因为科学本身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一种抽象。

惯常使用的概念工具常常面临两种困境,即:

或是由于概念过于宽泛,使其失掉现象的某种具体特征,或是由于概念过于狭窄,无法包容相关的现象,而他所致力建设的理想类型正是要摆脱上述困境。

理想类型具有如下特点:

①它作为理智上构造的概念工具,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抽象性,因而不同于经验事实;

②它作为考察现实的概念工具,又是在对繁多的经验进行整理后,突出了经验事实中具有共性的或规律性的东西,使之成为典型的形式。

理想类型作为现实的某种变异形式,与现实本身保持有一定的距离。

韦伯指出,现实中的行动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其过程与理想类型中的过程类似。

韦伯关于理想类型的思想具有极为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是韦伯用以进行历史的和社会学的比较研究的根据,也是他比较社会学的方法论基础。

9简述社会行动的类型

答社会行动类型

韦伯从理想类型的思想出发,对社会行动进行了区分。

他将社会行动分为以下四种:

①目的合理的行动。

这种行动把对外界对象以及他人行为的期待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并以最为有效的途径达到目的和取得成效。

②价值合理的行动。

他表现为对纯粹自身行为本身的绝对价值所持的自觉信仰,无论这种价值是表现在伦理上、美学上、宗教上还是表现在其他方面。

这种行动并不考虑有无现实的成效。

③情感的或情绪的行动。

即由于现实的感情冲动和感情状态而引起的行动。

④传统的行动。

即通过习惯而进行的行动。

按照韦伯对社会行动的定义,上述后两种行动(传统的行动和情感的行动)严格说来,都不属于社会行动,因为在他们中间并不包含行动者明确的主观意义。

因此,从合理性这个角度看,传统的行动和情感的行动都不属于合理的行动,只有价值合理的和目的合理的行动才属于合理的行动,也才是严格意义上的社会行动。

不过,从韦伯理想类型的方法论来看,传统的和情感的行动,它可以被看作是“理想类型”中的“合理”行动的“偏差”,只有在这个意义上它才获得其自身意义。

而且,它们虽然总的来说表现为“不合理性”,但其中也往往包含着过渡到价值合理的或目的合理的行动的因素。

韦伯还具体分析说明了以上几种行动之间的相互联系及细微区别。

他先谈到情感的行动和价值合理的行动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在韦伯看来,两者之间的共同点是,无论对于前者还是后者,行动的意义不在于达到某种具体的目标或获得某种实际的效果,而主要在于行动过程之本身。

两者之间的区别则在与,情感的行动并不表现为坚定的、始终如一的为实现或接近某种最高价值而努力,而往往表现为意识的、冲动性的情绪发泄。

相反,价值合理的行动则强调行动的绝对立场和最高价值,并坚定不移的、有计划的把达到这种价值公设作为行动的取向。

关于价值合理性与目的合理性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

纯价值合理的行动,他并不考虑通过行动来实现可以预见的结果,而仅仅处于对义务、尊严、美、宗教谕令、虔诚等等的信仰。

反之,目的合理的行动则表现为以对行动的目的、手段和结果的思考作为取向,不断的对各种可能的目的、与实现目的的相应手段、措施以及行动的结果进行理智上的权衡。

由此可以看出,价值合理的行动与目的合理的行动往往处于复杂多样的联系之中。

然而,韦伯认为,尽管如此,两者的区别还是明显的。

因为从目的合理性的角度看,价值合理性永远总是不合理的。

而且,他越是把行动的目的上升为某种永恒的绝对价值,越是不反思行动的结果,它便越是远离目的的合理性。

可见,两者的区别在于,在目的合理的行动那里,目标是可变的,同时,把主要经理集中在对有效手段的选择上。

而价值合理性则总是使行动向着某种绝对的、永恒不变的目标。

总之,在韦伯看来,现实中的社会行动是极为复杂的,很少只表现为某种单一的形式,而往往是两种或两种以上形式的混合。

所以说,现实中的行动只是近似的与上述四种纯粹类型相符。

他同时指出,任何分类法都不能穷尽现实中的社会行动。

10简述解释性理解(韦伯)

答“理解”即可表现为理智上和逻辑上的即“合理明晰的”,又可表现为情感体验的和艺术感受的即“移情明晰的”。

他认为,移情的再体验并不是对意义解释的绝对条件。

相反,要使理解是“合理的”,就必须与理智上、逻辑上的解释结合起来。

这正式韦伯与狄尔泰等人非理性主义的区别所在。

韦伯认为,理解和解释并不是相互排斥的,恰恰相反,他们是相互关联、相互说明的。

因此,必须把理解和解释联系起来考虑,理解是解释的前提,理解是能被解释的。

在某种意义上说,理解就是一种解释。

反过来说也一样,解释也是一种理解。

按韦伯自己的说法,即我们把对行动意义系列的理解视为对行动实际过程的一种解释。

这种“理解”方法在实际应用时遇到困难。

在韦伯看来,“理解”应是建立在行动者对其行动意义或动机具有明确认识的前提上,这也是行动作为人的行动所具有的特点,然而,连韦伯自己也没意识到,在现实中,人们的行动往往并不是都被明确的赋予了某种意义的,行动者对其行动常常处于“半意识的”或完全“无意识的”状态。

不解决这一矛盾,理解办法就面临困境。

11简述杜尔凯姆的社会观。

答:

杜尔凯姆社会观的特点是社会唯实论和社会整体观。

杜尔凯姆认为,社会是独立存在的客观实体。

尽管社会是由无数个人联合而形成的,但是他本身属于高于个人相对独立的实体。

具有超越个人的独特性质,这种独特性质无法在单个个人身上找到。

社会的实体性仅仅指社会是一种相对个人来说处于更高层次上并具有特殊性质的客观存在。

12什么是社会事实,简述社会事实的特点?

答:

杜尔克姆把在社会层次上发生的种种现象称为社会现象或社会事实。

在他看来,正是这些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构成了社会。

因此,杜尔克姆把这些社会事实视为社会学的独特研究对象。

他认为“社会事实是任何可以对个人施以外在制约作用的固定或不固定的行为方式,或在一个社会中普遍出现的、同时不依赖于个人而独立存在的任何行为方式。

”这就是说,社会事实是这样的一种独立存在,尽管它们常常分布在个体身上或采取个体的形式但决不能把它们等同于纯粹的个体事实。

对杜尔克姆来说,一种思想和一种行为,如果仅仅发生在单独的个人身上,不能算作是社会事实,只有通过某种方式或过程成为多数人的共同思想和行为时才获得社会事实的性质。

社会事实与纯粹个体事实的区别主要表现于以下方面:

①社会事实的外在性。

社会事实存在于个体身外,因而不同于那些存在于个体身内的生理的和心理的现象。

②社会事实对个体具有强制性。

社会事实不仅存在于个体身外,而且对个体施加各种形式的影响,如引导、赞赏、规劝、非难、禁止等。

“某种类型的思想或行为,不仅存在于个人身外施于个人,而且它们有一种强大的力量,不稳个人是否服从,而用一种强迫及压制使个人服从。

”而如果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成功的将相关的社会事实内化成为自己的主观意愿,那么他很可能感觉不到这种强制作用,但这不意味着强制作用的小时。

一旦人们试图某些社会事实加以地址,表现出不服从,这种强制力量就立即以正式的或非正式的方式显示出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③社会事实的普遍性。

社会事实是全社会成员共有的特征,而不是个别人的特征。

一类现象是不是社会事实,在某种成都上可以通过考察这一现象在社会中的扩散程度加以确定。

这里有必要对普遍性和共通性加以区别。

一个社会全体成员共有的某种特征或行为方式,如果不是由于各个人彼此结合而产生的,则不具有超越个体形式的独立性。

这类所有个体具有的共同的特征可以称为共通性,它们不属于社会事实。

只有那些建立在社会生活整体基础上,由社会整体所塑造和形成的一种特殊力量,使人们不得不产生同样的思想和行动,才可以被称为社会事实。

在杜尔克姆看来,社会事实,即社会学的独特研究对象,仅仅由有限的一组现象构成。

这种现象可以大致分为两类。

(1)社会形态学方面的社会事实。

那些物质性社会事实共同构成了社会的“解剖结构”。

对这类社会事实的研究构成了社会形态学。

(2)社会生理学。

“集体意识”或“集体表象”等非物质性社会住处出在社会铸钢哦中发挥着各自独有的功能,维持或调整着人们之间的关系,使社会连接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集体意识构成了社会的“生理结构”,对它们的研究构成了社会生理学。

所有的社会事实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它们都不可能是单独个体的属性,而只能是一种集体的属性。

尽管组成社会的个体可能因生死去留而不断更替,但社会事实却不受个体变化的影响,依旧保持其稳定、独立的性质。

只有发生了社会整体层次上的变化,社会事实才有可能发生变化。

13简述社会学方法论的基本原则

答:

一必须把社会事实视为物。

鉴于集体表象,一类重要的社会事实无法直接观察,杜尔凯姆提出把统计方法作为社会观察的重要工具的思想。

二社会事实只能用社会事实解释。

三因果分析和功能分析是两个不同的但是又必须的研究方法。

14简述社会团结的思想?

答社会团结与“社会内聚力”、“社会整合”的含义大体相同,它指的是把个体结合在一起的社会纽带,是一种建立在共同的情感、道德、信仰或价值观基础上的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以结合或吸引为特征的联系状态。

因此,在一个社会共同体中,不仅那些直接认识、直接交往、相互关心的人们之间存在着这种联系,而且那些素不相识、互不关心的人们之间也存在着这种联系。

尽管这种联系是无形的,但它却是一种非常实在的力量,所有社会成员无一例外的受到这种力量的牵引和控制。

正是靠着这种联系,社会才获得完整的存在和独立的生命。

社会团结的基础是社会成员的共同价值观念,共同道德规范,一句话是一种被称为集体意识或集体良心,集体意识或集体良心是“同一社会一般公民共同的信仰和情操的总体”,它构成了社会团结的基础。

社会团结的类型:

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

机械团结是这样一种社会联结纽带,它通过强烈的集体意识将同质性的个体结合在一起。

有机团结是建立在社会成员异质性和相互依赖基础上的社会联结纽带。

机械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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