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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一)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防治施工、生活对环境的污染及人员身心健康,建设施工环保要求达到当地环保标准,确保项目部重要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环境管理方针和目标,争创一流的安全文明工地,特制定本办法

(二)项目环保管理执行:

关爱环保、绿色活动、持续改善、造福人类的环境方针。

(三)项目经理部及分包单位应根据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控制风险、污染预防、持续改进的原则将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作为一个有机的系统,持续有效,进行不断的监测和定期检查,以适应变化着的内外部因素,有效的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环境活动。

项目每一个成员都应为文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提高做出自己的努力。

(四)项目部经理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施工环境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五)工生产过程和办公区、生活区的重要环境因素控制。

第二章施工现场环保工作计划

(六)工程环境保护目标

施工污水排放标准达标率100%、有毒烟尘浓度达标率100%、控制施工噪声达标率100%、控制施工固体废弃物排放达标率100%;其他环境因素控制目标指标不得违反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相关法规要求。

保证工程施工前、施工中,周围环境始终如一,达到当地市级文明施工现场的要求。

(七)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项目部设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并设立兼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接受上级和地方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项目工程室。

组长:

项目经理(施卫利)

副组长:

项目总工(赵常丰)、工程经理(何玉茂)、安全主任(彭东宾)

成员:

材料主任(张龙)财务主任(李敖斐)栋号长(卢彦霖)专职安全员(李杰)及分包现场负责人(或环卫责任人)

为保证环保体系有效运转,各环保员切实做好本职工作,随时进行信息反馈。

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例会,由兼职环保员决结信息,集体解决落实,保障信息网络和自我保证体系的运作。

组织机构框图:

 

(八)主要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公司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总经理负责,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活动负总的组织领导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

1.经理对项目部环境保护活动全面负责。

2.保证上级的环境保护活动规章、制度、办法、批示在项目部贯彻执行,把环境保护活动工作列入管理范围。

3.组织制定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建立建全环境保护奖惩办法。

4.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活动,定期举行环境保护考核制度。

5.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活动条件、设施、设备完全有效。

6.组织开展各项环境保护活动,总结交流环境保护活动经验,表彰、奖励环保活动班组及个人。

7.负责项目部环境污染事故统计、上报。

8.建立环境保护管理网络,发挥干部、职工环境保护活动作用。

9.负责项目部环境保护例会、环境日的召集、安排。

项目书记:

1.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并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环保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各项环保管理规定,积极支持和指导职能部门和专兼职环保人员的工作。

2.负责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在环境保护活动中的骨干作用。

及时掌握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思想动态,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消除消极因素。

3,。

组织广大党、团员在施工现场开展各项活动,宣传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典型,积极巩固环境保护活动中的有效成果。

4.认真做好环境保护活动宣传工作,教育干部克服官僚主义、短期行为和拼人力、拼设备的行为。

总工程师:

1.在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保活动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和审核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环境保护保障措施,并遵照落实,对环境保护活动负全面技术指导责任。

2.参加编制审定环境保护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和产品防护措施,制定环境保护活动和改善环境保护活动条件的规划并组织付诸实施。

3.指导环境保护技术教育,组织专业技术培训。

处理施工生产中的环境保护技术问题,对影响环境保护的重大隐患的整改提出技术措施和方案。

4.组织并参加环境保护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危及环境保护的重大工程隐患有权停止施工,确保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的完成。

5.参与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防范措施。

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工程经理及栋号长:

1.在经理领导下,积极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活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检查、指导。

2.定期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做好检查、考核、登记、汇总、分析工作。

3.参与项目部环境保护例会、环境日活动,负责开总结工作。

4、协助领导制定、修订本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细则、岗位操作规程细则、环境保护措施。

5.协助经理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环境保护技能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场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指导并督促班组环境保护工作。

6.负责环境活动设施、设备的登记、管理。

7.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建立环境保护隐患问题库,及时制止两违、两纪行为。

8.负责环保事故调查、处理、汇报、登记工作。

9.健全环境保护内业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

各职能部门人员:

1.技术人员对环境保护活动工作负有管理责任。

主要职责是: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环境保护保证措施,并督促贯彻落实。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环保技术革新项目,参加环境保护检查、情况分析和事故调查处理,对存在问题提出预防措施。

2.计划、财务人员在编制年、季、月施工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要安排环保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并按照国家规定监督环保措施经费的正确使用。

3.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参加由于机械设备原因造成的环保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办公室负责职工管理,会同安全室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环境保护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

制定和执行奖惩制度时,应将环境保护活动列入考核范围。

经常进行环境保护行为的教育和检查,严防环境事故的发生。

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办理事故责任者的处分手续、会同工程等有关部门搞好环境事故的纠正、预防工作。

5.物资人员负责采购、供应、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物资、设备和器材。

6.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环保进行监督。

协助项目部环境保护委员会搞好环境日活动的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7.安全室对环境保护管理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监督国家环保政策和企业环保活动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监督检查环保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搜集整理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有权抵制;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竞赛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群众性的环保监督;参加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分包单位责任人:

1.贯彻执行项目部对环境保护活动的指令要求,全面负责本分包班组的环境保护活动。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部各项环境保护活动规章制度,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环境日及其它环境活动,坚持三工活动,环境保护工作要做到班前讲评,班中检查,班后总结,提出环境保护改进意见和建议,负责班组环境保护活动记录。

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培训教育,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演练。

5.负责单位环境保护检查活动,发现环境保护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重大环境保护不稳定因素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防止事态扩大,参加事故调查并提供可靠资料。

6.负责环境保护活动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督促职工正确使用活动设备、设施。

7.负责班组建设、班组环境保护竞赛活动,提高管理水平,保护作业现场,清洁文明生产。

8.接受项目部环保员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环境保护工作。

9.发生环境保护隐患时及时了解情况,报告,采取积极措施。

第三章现场环保工作制度

(九)施工现场环保制度

为确保工程环境目标的实现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有力执行特制定以下几点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制度及措施: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识别、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相应管理方案、措施和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有效控制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污染源。

2.环境保护的策划内容要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后组织实施

3.处于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工程项目,应组织专业人员认真研究、分析,制定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及管理方案、应急预案,重要环境因素应按规定建档、登记、上报,并定期监测、评价。

4.对施工生产和生活中可能产生的污染源,制定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避免对施工人员造成伤害和影响驻地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

对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控制,在指定地点或允许地点集中处理,达到防止或减少污染的目的。

5.加强环保宣传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现场采取图片、表扬、评优、奖励等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并将环保知识的普及工作落实到每位施工人员身上。

6.现场建立环保义务监督岗制度,保证及时反馈信息,对环保做得不周之处及时提出整正改方案,积极改进并完善环保措施。

7.不定期组织工地的业务人员学习国家、本市及集团总公司有关环保的法令、法规、条例,使每个人都了解本市文明工地的要求和内容。

8.在普及环保知识的同时,不定期的进行环保知识的考核检查,并鼓励环保革新发明活动。

9.协助上级和地方环保、水保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本区域内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10.对使用的外部劳务人员,一律纳入本项目部的环境管理范畴,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劳务人员遵守环境法规和环保要求,积极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1.环境保护检查原则上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侧重于检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

2.工程室根据发布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确定监控重点,进行重点监控。

3.各级部门的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要有详实的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对整改的结果要及时进行验证。

4.积极参加地方政府和上级机关组织的环境保护检查活动,积累环境保护管理经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5.定期检查

每月进行一次环境保护检查,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室、工程部、机电室、材料室、综合办公室、各作业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6.专项检查

工程管理人员、安全员或环保员对所辖生产区域、生活区域根据其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制定的控制措施、方案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7.经常性检查

(1)现场环保员每日进行巡回检查。

(2)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环保工作。

(十一)环保工作报告和监测制度

特殊地区的环境因素和特殊环保内容受地方政府或指挥部的监控,项目部应主动与对方取得联系,定期汇报工作,及时办理规定的监测手续。

(十二)环保事故报告、处理

发生环境污染和环境因素事故,项目安全室应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电话报告公司安环部,同时采取恰当的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

事故处理完成后要书面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和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

(十三)奖励处罚

对在环保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成环境事故和事件的部门和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奖罚规定执行项目部、指挥部和集团公司的规定。

对有下列行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

在施工生产活动中避免生态破坏、防治环境污染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获得地市级以上地方环保、水保部门或行业协会环保先进荣誉称号的。

对有下列行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忽视环境管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不健全,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给项目部文明施工造成不良影响的;不按规定遵守当地环保规定,不履行相关环保手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存在或造成严重生态安全隐患的。

第4章现场环保工作控制措施

(十四)防止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机械设备选型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首选低排放的节能型机械设备。

2.施工机械、车辆应定时保养,当排气量超出规定的量度时应及时维修。

3.职工大灶和茶炉采用煤气(电)方式,每月进行两次自检。

4.现场内严禁熬沥青和烧杂物。

(十五)防止施工粉尘污染控制措施

1.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材或物料实施堆放、装卸、运输的,应采取遮盖、封闭等防扬尘措施。

现场使用的水泥筒仓、砂浆干粉筒仓在材料进、出环节应采取有效扬尘控制措施。

2.实施拆除建(构)筑物施工或者清除拆除物作业,应对作业面采用电力气高压喷射水雾方式实施喷雾,或者用人工洒水方式实施洒水。

3.对出现场的车辆,进行严格的清扫,做好防遗撒工作。

在土方开挖运输期间,设专人负责清扫车轮,并拍实车上土,对权散易飞扬物采取遮盖。

4.工地内留用的渣土、场地内的裸土,应采取播撒草籽筒易绿化、覆罩防尘纱网或新型固封工艺等措施。

开挖管线的出土应做到日出日清。

工地内留用的渣土堆放高度禁止超过围挡或施工路栏高度。

5.清扫门前责任区或工地内场地时,应在实施机械喷洒或人工洒水后进行清扫。

6.运输车不得超量运载、运载工程土方最高点不超过车辆槽上沿50cm,边缘低于车辆槽帮上沿10cm,装载建筑渣土或其它散装材料不得超过槽帮上沿。

7.施工工地对易扬尘性建材实施加工作业时,应在有防泄尘的房屋内实施。

禁止露天敞开堆放易扬尘性建材。

对道路施工现场配置装切割加工的,应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

8.施工工地禁止使用无控尘措施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

9.对建(构)筑物实施爆破拆除的,应详细制定扬尘控制方案,明确控制扬尘措施,并报公安消防和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未经批准的,禁止实施爆破拆除施工。

(十六)防止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避免人为地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拓民的自觉意识。

采取先进的联系方式,避免如吹口哨的噪声污染。

2.高考、中考期间,除抢修抢险外,距离居民住宅和考场100米内的施工工地,施工项目部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主动避免在此期间实施桩基、基坑开挖施工,并应遵守停止施工规定。

3.浇筑砼时尽量安排在早6:

00—晚22:

00进行,选用无声振捣棒,噪音白天控制在70分贝以下,晚上控制在55分贝以下,并且经常测试。

特殊情况须在夜间施工时,一方面要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另一方面要做好周围居民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扰民。

4.对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等,使用时须在临设封闭工棚内,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对使用时不能封闭的机械如振捣棒等,严格控制工作时间。

5.施工期间,尤其是夜间施工尽量减少撞击声、哨声,禁止乱扔模板、拖铁器及禁止大声喧哗等大为噪声。

6.实施拆除作业和建材、设备、工具、模具传运堆放作业的,应使用机械吊运或人工传运方式,禁止高空掷抛,禁止重摔重放。

7.加强噪声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及时对施工现场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8.重点区域实施工程桩施工的,禁止使用气锤、油锤打入桩工艺,应采用低音性压桩或钻孔灌注桩的工艺施工。

9.重点区域内,在施工现场或加工作业区禁止进行钢筋扳直、切割、成型钢筋构件加工作业,禁止进行(木、竹)模板加工和整理作业,应采用后方基地预制成型钢筋构件和预制成型模板实施现场直接装配。

10.每月对施工周边区域区域进行噪音测试并如实记录,如果超过规定限值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噪声。

11.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扰民问题,详细记录问题及处理结果,必要时及时上报监理和甲方。

(十七)防止水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道路平整,做到不积水。

2.对现场油料集中存放,油料库做好防渗、污、跑、滴、漏处理。

3.搅拌机和运输车辆冲洗污水、地泵池污水等须设三级沉淀后,排入市政水管线或回收供洒水降尘用;沉淀池的容量大小必须满足澄清要求;沉淀池废水排放必须满足规定要求。

4.基坑排水要经过排水沟及沉沙井过滤后排入市政管道。

5.职工、民工驻地的生活废水、隧道涌水、砼搅拌场地废水、搅拌桩水泥浆、钻孔桩泥浆等,不能直接排入河流及附近农田,必须设置能使废水澄清的沉淀池。

6.其他:

(1)废料必须集中处理严禁乱丢、乱倒;

(2)材料物资要堆放整齐;

(3)机械及施工机具必须勤检查不能漏油、漏水;

(4)加油站必须有收集漏油的底托;

(十八)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1.按建设项目部提供的各类管线资料,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调查施工范围内及其周边地下管线分布状况、校准管位,并根据管线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制定相应有效的管线保护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2.在原有地下管线1米范围内实施施工作业的,禁止使用机械开挖。

在重要管线或管线复杂地段施工的,应开挖样沟、样洞,派专人监护,并通知相关管线管理项目部到现场确认。

严禁未经勘察施工,严禁野蛮施工。

3.在施工中,遇有特殊情况或发生损坏管线事故,施工项目部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做好配合抢修工作。

4.在施工中,需要封堵、截断原地地下管线的,应事先提请建设项目部按规定办妥相关报批手续。

禁止擅自封堵、截断原地下管线。

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保管线不断、不裂、不渗、不漏。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反馈,指导施工。

5.施工前做好有关管线、地面建(构)筑物、市政设施的调查,绘制施工影响区域两侧各20m范围内管线图。

6.了解各种管线的管阀位置、关闭方法,并要征得产权项目部的同意,可以在出现异常时关闭管阀,并在现场放置关闭阀门的专用工具。

7.管阀位置在管线图上标示清楚,一旦管线发生异常,可以迅速切断发生险情的管线,尽量降低损失。

(十九)固体及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残留下来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2.材料应分类整齐堆放,设专人负责监控。

3.办公区及活动区设垃圾桶,防止员工吃盒饭时乱扔饭盒。

4.固体废弃物,应遵守“尽量减少产生、合理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置”的方针,应分类收集,不得随意堆放、弃置;

5.加强有毒有害危险废弃物的管理,采取措施对废电池、废灯管。

废硒鼓废墨盒等进行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废纸品、废塑料品要收集后交供应商或回收站。

(二十)防止废油污染控制措施

1.生活废油污染控制。

在职工食堂设置隔油池,所有食堂污水经隔油池过滤后达到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入市政管网。

隔油池每隔个2月通知环卫公司进行集中清运,确保生活废油处置得当。

2.施工废油污染控制。

针对盾构施工的特点,对管片表面残留的油污要及时清理干净,确保管片无污染;对可能产生的废油(如盾尾刷废油脂、刀盘油脂等)要集中存储,连同废油脂桶,通知油脂提供企业,定期统一回收,确保不随意丢弃,以防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二十一)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作业防护

1.项目生活设施达到“五有”,即有食堂、宿舍、厕所、医药急救箱、荼水桶(桶盖加锁,冬季保暖)。

夏季施工有防暑降温措施,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清运。

2.项目活动板房宿舍照明统一使用36V低压电,现场办公室安排专人管理,定时清扫,保持洁净。

3.项目食堂做到整齐清洁,食堂四周做到平整无积水,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持健康证和卫生证上岗。

4.项目施工现场设医务室,负责对职工常见病医治,同时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的知识,平时医务人员对环境卫生起到监督检查作用。

第5章处罚

(二十二)大气污染

1.四级(含)以上风天,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作业的;每次对行为单位罚200元。

2.现场内和门口道路泥泞积水、扬尘;每次对行为单位罚200元。

3.现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存堆放;每次对行为单位罚200元。

4.现场地材存放无防尘覆盖布或网的;每次对行为单位罚200元。

5.开挖土方堆放场无防尘覆盖布或网的;每次对行为单位罚200元。

6.转运土方、渣土、垃圾的车辆出入场地未冲洗车轮胎,将泥土带上道路的;每辆次对冲洗员罚50元。

7.砼、砂浆拌制过程水泥扬尘;每次对个人罚50元。

8.食堂排油烟机无净化设施,直接进入空气的;每次对行为单位罚200元。

(二十三)水污染

1.搅拌机清洗,车辆清洗未经沉淀池直接排入市政管网的;每次对行为单位罚300元。

2.油料库房或油桶泄漏,机械设备加油污染场地和水源的;每次对行为单位罚200元。

3.食堂泔水,洗碗水未经隔油池,直接排入市政管网的;每次对行为单位罚200元。

4.厕所粪便污水未经化粪池,直接排入雨水井或其他污水井的;每次对行为单位罚200元。

(二十四)噪声污染

1.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噪音超标无措施的;每次对行为单位罚100元。

2.施工机械、车辆夜间作业使用喇叭产生噪声的;每次对个人罚50元。

3.夜间作业超出批准工作时间和范围的;每次对行为单位罚50元。

4.夜间作业无防噪声措施和方法的;每次对行为单位罚100元。

5.施工场区夜间作业大声喧哗、戏笑打闹的;每次对个人罚20元。

6.夜间施工无视纪律,人为酿成工具、材料、设备噪声的;每次对个人罚30元。

(二十五)环境污染

1.在现场吸烟或随意丢弃烟头的;每次对个人罚10元。

2.在现场围挡内外,随地丢弃废纸、零食果皮、果盒、瓶罐等生活垃圾的;每次对个人罚5元。

3.场内外随意泼倒生活脏水的;每次对个人罚5元。

4.现场随意便溺的;每次对个人罚20元。

5.施工工具、材料乱扔乱放,影响交通和场容场貌的;每次对个人罚5元。

6.宿舍内堆放工具、材料和其它杂品的;每次对单位罚20元。

第5章附则

(二十六)本办法未尽内容,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地方环保规章制度相关标准。

(二十七)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起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1、环境法律法规目录清单

2、环境因素评价表

3、环境因素台账

4、环境因素识别调查表

5、环境安全文明检查表

6、废弃物清单

7、废弃物处理统计表

8、工程项目绿化、复耕面积季度报表

 

抄送:

项目部各科室

(1)、安全室存档。

项目安全室2013年3月5日印发

附件1:

集团公司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目录清单

修改日期:

序号

法律法规及标准名称

颁布日期

施行日期

颁布部门及文号

备注

 

 

 

 

 

附件2:

环境因素评价表

表式:

QSE0228B2

序号

活动点/工序/部位

环境因素

环境影响

排放量/使用量/浓度/其他

评分

是否重大环境因素

影响范围

 

A

影响程度

 

B

发生频次

 

C

持续时间

 

D

相关方抱怨

E

可改进程度

F

 

 

消耗利用频率

G

消耗规模

 

H

管控状况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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