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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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验机构在维修保养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定期检验,受检单位需要提交本记录(报告)复印件备存。
三、检验现场条件
1.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
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四、检验依据
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
五、声明
1.本自检记录(报告)是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中对在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的要求制作的标准格式范本,在河北省内进行的维护保养单位,其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的内容应不少于本格式范本的内容,需测量的数据不少于本格式范本内所要求测量的数据,也可使用本格式范本作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使用。
2.本自检记录(报告)仅作为一种推荐性范本,供有关单位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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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登记编码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
设备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规格型号
产品编号
维修保养单位
联系人/电话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供电电压
v
层站数
层站门
控制方式
环境温湿度
℃%
检验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
自检主要仪器设备
□万用表□绝缘电阻表□钳型电流表□声级计
□游标卡尺□测力计□钢直尺□温湿度计
□钢卷尺□秒表□转速表□塞尺
□测距仪□钢角尺□线坠□其它
自检结论
设备代码:
-----------------------的电梯设备,
自检结论为:
维修保养单位(盖章);
使用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电梯管理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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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1.
技
术
资
料
1.4使用资料
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以下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TSGT7001-2009)附件A中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资料如有缺陷,应当有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营运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修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工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
机
房
(
器
设
备
间
)
及
相
关
2.1机房通道与通道门
(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3)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他类似警示标志。
2.5照明与插座
(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2.6断错相保护
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
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2.7主开关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2.8驱动主机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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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紧急操作
★
(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b.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条幅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c.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d.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e.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依靠持续掀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b.一旦不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c.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3)应急救援程序:
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
2.11限速器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他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3)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有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核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核验报告。
2.12接地
(2)搜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安全电压
≤500
>
500
250
1000
≥0.25
≥0.5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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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井
道
3.4井道安全门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们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以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3.5井道检修门
(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3.10极限开关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钱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强制驱动电梯的极限开关动作后,应当以强制的机械方法直接切断驱动主机机和制动器的供电电路。
3.11随行电缆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3.12井道照明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式电气照明。
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3.13底坑设施与装置
(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3.15限速绳张紧装置
(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3.16缓冲器
(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
(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5)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
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对重越程距离:
mm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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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轿
厢
与
对
重
平
衡
4.1轿顶电气装置
(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a.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b.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c.依靠持续掀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d.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器作用
(2)在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出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4.3轿厢安全窗(门)
如果轿厢设有安全窗(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3)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4.5对重(平衡重)的固定
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4.6轿厢面积
(2)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GB7588-2003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再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以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b.该电梯装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c.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4.8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
轿箱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
(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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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5.
悬
挂
装
置
、
补
偿
旋
转
部
件
防
护
(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机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
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4.9地坎护脚板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高度:
宽度:
4.10超载保护装置
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设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110·
/。
倍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小于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在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5.1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1)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2)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分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
一个捻距内断丝数(单股、总数):
根
(3)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
详见表1
5.2端口固定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
对于强制驱动电梯,应当采用带械块的压紧装置,或者至少用3个压板将钢丝绳固定在卷筒上。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器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5.3补偿装置
(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
(2)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紧张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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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
护
(3)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还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5.5松绳(链)保护
如果强制驱动电梯的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者链条上,则应当设置检查绳(链)松弛的安全装置,当其中一根钢丝绳(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电梯应当停止运行。
★5.6旋转部件的防护
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的滑轮、链轮等与钢丝绳、链条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生伤害、钢丝绳或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链轮、异物进入绳与链轮之间。
6.
门
层
6.2门间隙
门关闭后,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6mm;
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最大值:
详见表2
(2)在水平移动们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45mm.
6.3玻璃门
层门和轿门采用玻璃门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玻璃门上有供应商名称或者商标、玻璃的型式等永久性标记;
(2)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能够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3)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6.4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
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6.5门运行和导向
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置失效时,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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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自动关闭门装置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6.7紧急开锁装置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
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6.8门的锁紧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其锁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2)轿厢应当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
最小值:
(3)门的锁紧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应当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记过,并且能够防止误操作;
(4)如果轿门采用了门锁装置,该装置也应当符合以上有关要求。
6.9门的闭合
(1)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战;
如果一个层门的门锁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2)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6.10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
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动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5mm;
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门刀与地坎
最小mm
滚轮与地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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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无
电
梯
附
加
检
验
项
目
7.2设在轿顶上或轿厢内的作业场地
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轿顶上或轿内时,应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2)设置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该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4)在检修门(窗)开启的情况下需要从轿内移动轿厢时,在检修门(窗)的附近设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能够使检查门(窗)锁定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人员站在轿顶时,不能使用该装置来移动轿厢;
如果检修门(窗)的尺寸中较小的一个尺寸超过0.2m,则井道内安装的设备与该检修门(窗)外边缘之间的距离小于0.3m.
7.3设在底坑内的作业场地
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抵抗时,如果检查、维修工作需要移动轿厢或可能导致轿厢的失控和意外移动,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2)设置检查机械制停装置工作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机械停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且未进入工作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机械制停装置进入工作位置后,仅能通过检修装置来控制轿厢是的电动移动;
(3)在井道处设置电气复位装置,只有通过操纵该装置才能使用电梯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该装置只能有工作人员操作。
7.4设在平台上的工作场地
当检查、维修机器设备的作用场地设在平台上时,如果该平台位于轿厢或者对重?
(平衡重)的运行通道中,则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2)设有可以使平台进入(退出)工作位置的装置,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在底坑或者在井道外操作,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确认平台完全缩回后电梯才能运行;
(3)如果检查、维修作业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防止轿厢移动的机械锁定装置和检查检查机械锁定位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时,能够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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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检查(维修)作业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活动式机械挡装置来限制轿厢的运行区间,当轿厢位于平台上方时,该装置能够使轿厢停在上方距平台至少2m处,当轿厢位于平台下方时,该装置能够使轿厢停在平台下符合3.2井道顶部空间要求的位置。
(5)设置检查机械止挡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只有机械上挡装置处于完全缩回位置时才允许轿厢移动。
只有机械止挡装置处于完全伸出位置时才允许轿厢在前条所限定的区域内移动,如果该平台不位于轿厢或者对重(平衡重】的运行通道中,则应当满足上述
(1)的要求。
7.5紧急操作与动态试验装置
(1)用于紧急操作和动态